專利名稱:將儀表板橫梁固定在特別是機動車的結構構件上的固定構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將儀表板橫梁固定在結構構件、特別是機動車的結構構件上的固定構件。
背景技術:
在機動車中,儀表板橫梁一般通過剛性固定構件與機動車的結構構件、如隔板或窗洞(baie)的下橫梁連接。該剛性連接允許減少儀表板橫梁承受的振動。在機動車前部受到碰撞的情況下,結構構件一般被帶向駕駛室。由于駕駛室乘客安全的原因,固定構件最好是可熔的(fusible),以使得在碰撞情況下,儀表板橫梁不與結構構件一起被帶向駕駛室。因此,在現有技術中,特別是根據EP1057717,已經知道一種將儀表板橫梁固定在機動車結構構件上的固定構件。該固定構件包括至少一個能夠在承受預先確定的應力時發生變形的部分。因此,在碰撞情況下,當結構構件向機動車駕駛室移動時,固定構件能夠通過變形發生塌陷。但是,一般很難預測該固定構件在碰撞情況下的表現。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特別是克服該缺點,提供在碰撞情況下對表現的控制得到改善的固定構件。本發明還考慮提供可靠、經濟并且重量輕的固定構件。為此,本發明的目的是一種將儀表板橫梁固定在機動車結構構件上的固定構件, 其特征在于,該固定構件包括至少一些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延伸在用于固定到橫梁上的第一固定部分和用于固定到結構構件上的第二固定部分之間,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包括具有互補的嵌合形狀的可熔連接部件,以使得-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通過互補形狀的嵌合以可熔方式互相連接;以及-當在第二固定部分上向第一固定部分方向施加預先確定的力時,第一固定元件與第二固定元件分離。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通過互補形狀的嵌合以簡單、經濟的方式互相固定,并且這種方式是可熔的,使得它們可以在大體相當于機動車受到的碰撞的預先確定的力的作用下互相分離。該固定元件在碰撞情況下的表現很容易被預測,因為其特別地產生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的分離的結果。另外,由于該分離,固定構件的可熔特性得到改善。優選地,本發明的固定構件包括以下單獨或組合考慮的一個或多個特征-第一固定元件包括第一固定部分,第二固定元件包括第二固定部分。-嵌合形狀形成城堞形,使得第一或第二固定元件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個城堞形嵌合在第二或第一固定元件中的另一個的兩個相鄰的城堞形之間。
-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由板材制成,并且分別至少部分地平行于第一和第二平面而延伸,第一平面垂直于第二平面。-該固定構件包括側向地設置于第二固定元件兩側的兩個平行的第一固定元件, 以使得整體具有U形截面。-第二固定部分相對于第二平面折疊,并且帶有在結構構件上的固定部件,例如固定孔。-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的厚度不同。-第一與第二固定元件之間的連接部件包括在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之間的至少一條焊接線。-該固定構件包括與第一和第二固定元件連接的加固元件。-第一固定元件至少部分地由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邊限定,以使得第一邊具有嵌合形狀,并且延伸在第一固定部分與第二邊之間;第二邊使第一邊延伸,并且與該第一邊形成不為零的角度,第二邊用于形成對第二固定部分的支撐;第三邊使第二邊延伸,并與該第二邊形成不為零的角度,第三邊用于與加固元件連接;而第四邊延伸在第三邊與第一固定部分之間。
閱讀下面只作為例子給出并參照附圖進行的描述,可以更好地了解本發明,在附圖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固定構件的立體圖;-圖2是圖1的固定構件的分解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中示出了一個固定構件10,用于把儀表板橫梁12固定在機動車的結構構件(未示出)上。例如,結構構件是機動車的隔板或窗洞的下橫梁。要提及的是,窗洞的下橫梁是與儀表板橫梁12基本平行延伸的橫梁,機動車風擋玻璃的下部固定在該下橫梁上。固定構件10包括至少一個、最好兩個第一固定元件14,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包括固定到橫梁12上的第一固定部分16。固定構件10還包括與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不同并分開的第二固定元件18,該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固定到結構構件上的第二固定部分20。該第二固定部分20包括固定到結構構件上的固定部件22,固定部件例如包括用于接納螺釘和螺母組件的固定孔。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以可熔方式互相連接,以便當在第二固定部分20上向第一固定部分16的方向施加預先確定的力時,第一固定元件與第二固定元件相互分開。該預先確定的力大體相當于對機動車的碰撞,導致結構構件向機動車駕駛室移動并因此向儀表板橫梁12移動。為了保證該可熔性,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可熔連接部件23,可熔連接部件23包括互補的嵌合形狀M。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通過這些互補形狀M的嵌合,以可熔的方式互相連接。嵌合形狀M形成第一城堞形24A和第二城堞形MB,使得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的至少一個第一城堞形24A嵌合在第二固定元件18的兩個相鄰的第二城堞形24B之間。同樣,第二固定元件18的至少一個第二城堞形24B嵌合在第一固定元件14之一的兩個相鄰的第一城堞形24A之間。要注意到,例如根據希望使這些城堞形脫離的預先確定的力,城堞形24A、24B可以具有不同的形狀。根據所示實施例,城堞形24A、24B具有相同的形狀和相同的尺寸,并且連續地設置在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上。作為變型,城堞形24A、24B可以具有不同的形狀和/或尺寸,并且以不連續的方式設置在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上。要注意到,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由板材制成,并分別至少部分地平行于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而延伸,第一平面垂直于第二平面。因此,兩個第一固定元件14 側向地設置于第二固定元件18的兩側,以使得整體上具有一個U形截面。要注意到,這樣的U形的剛性特別好,并允許部分地保證固定構件10的令人滿意的剛性。要注意到,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的第一城堞形24A與第一平面平行地延伸,第二固定元件18的城堞形24B與第二平面平行地延伸。優選地,可熔固定部件23包括在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與第二固定元件18之間的至少一條焊接線。該焊接線允許加固可熔連接,以便調節使可熔固定部件23脫離的預先確定的力。 因此,一般在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與第二固定元件18之間設置多條焊接線,這些焊接線的延伸范圍影響使可熔固定部件23脫離的預先確定的力。由于這些焊接線,固定構件10可以適應在碰撞情況下表現不同的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因此在這些機動車中預先確定的力是不同的。固定構件10優選地包括與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連接的加固元件 26,以便加固該固定構件10。該加固元件沈優選地由板材制成,整體形狀為矩形并且厚度例如基本等于2. 5毫米。下面更詳細地描述根據所示實施方式的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的形狀。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由板材制成,并且至少部分地由第一邊14A、第二邊14B、第三邊14C和第四邊14D限定。優選地,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的厚度與加固元件的厚度不同, 例如厚度基本等于1. 5毫米。第一連接邊14A具有第一城堞形24A,并且延伸在第一固定部分16與第二支撐邊 14B之間。第二支撐邊14B使第一邊14A延伸,并與該第一邊14A形成不為零的角度。該第二支撐邊14B用于形成對第二固定部分20的支撐。第三加強邊14C使第二邊14B延伸,并與該第二邊14B形成不為零的角度。該第三加強邊14C用于與加固元件沈連接。為此,該第三加強邊14C例如具有第三城堞形^A, 用于與加固元件沈具有的互補的城堞形28B相配合。第四邊14D延伸在第三邊14C與第一固定部分16之間。第二固定元件18也由板材制成,并具有從第一固定部分16向第二固定部分20伸長的并在第二平面中延伸的矩形形狀。優選地,第二固定元件的厚度與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的厚度及加固元件沈的厚度不同,例如厚度基本等于1毫米。第二固定部分20相對于第二平面折疊成一個等于每個第一固定元件14的第一連接邊14A和第二支撐邊14B之間形成的角度的角度。因此,第二固定部分20靠在第二支撐邊14B上,或者靠在使第二支撐邊14B延長的至少一個折疊舌片上。優選地,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至少一個開口 30,用于減少該第二固定元件18的重量。在所示例子中,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四個開口 30。要注意到,由于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以及加固元件沈的薄的厚度,固定構件10具有小的質量。在機動車碰撞的情況下,產生從第二固定部分20向第一固定部分16的方向的對構件10進行擠壓的力,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變形,如果該力大于預先確定的力,則導致城堞形24A和城堞形24B在該力作用下的互相脫離。因此,以簡單、經濟的方式,得到了機動車的儀表板橫梁12與結構構件之間的可熔固定構件10。要指出的是,本發明不局限于前面描述的實施方式,而是可以在不超出權利要求范圍的情況下具有各種變型。例如,第一固定部分和第二固定部分可以位于第一固定元件14上。在這種情況下,第二固定元件18形成可熔強化蓋,用于在碰撞情況下與第一固定元件14脫離,以便于它們的塌陷。
權利要求
1.一種將儀表板的橫梁(12)固定在機動車的結構構件上的固定構件(10),其特征在于,該固定構件包括至少一第一固定元件(14)和一第二固定元件(18),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和第二固定元件延伸在用于固定到所述橫梁(12)上的第一固定部分(16)與用于固定到所述結構構件上的第二固定部分00)之間,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具有互補的嵌合形狀04)的可熔連接部件,以使得-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通過互補形狀04)的嵌合以可熔方式互相連接;以及-當在所述第二固定部分OO)上向所述第一固定部分(16)的方向施加預先確定的力時,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與所述第二固定元件(18)分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包括所述第一固定部分(12),所述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所述第二固定部分0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嵌合形狀04)形成城堞形Q4A、 24B),以使得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或第二固定元件(18)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個城堞形 (24A.24B)嵌合在所述第二固定元件(18)或第一固定元件(14)中的另一個的兩個相鄰的城堞形(24B.24A)之間。
4.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由板材制成,并分別至少部分地平行于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而延伸,所述第一平面垂直于所述第二平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定構件(10),它包括側向地設置于所述第二固定元件(18) 兩側的兩個平行的第一固定元件(14),以使整體上具有U形截面。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第二固定部分OO)相對于所述第二平面折疊,并帶有固定在所述結構構件上的固定部件(22),例如固定孔。
7.如權利要求4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的厚度不同。
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與第二固定元件(18)之間的連接部件包括在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與第二固定元件 (18)之間的至少一條焊接線。
9.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固定構件(10),它包括與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 和第二固定元件(18)連接的加固元件06)。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固定構件(10),其中,所述第一固定元件(14)至少部分地由第一邊(14A)、第二邊(14B)、第三邊(14C)和第四邊(14D)限定,以使得-所述第一邊(14A)具有嵌合形狀04A),并且延伸在所述第一固定部分(16)與所述第二邊(14B)之間;-所述第二邊(14B)使所述第一邊(14A)延伸,并與該第一邊(14A)形成不為零的角度,所述第二邊(14B)用于形成對所述第二固定部分OO)的支撐;-所述第三邊(14C)使所述第二邊(14B)延伸,并與該第二邊(14B)形成不為零的角度,所述第三邊(14C)用于與所述加固元件連接;以及-所述第四邊(14B)延伸在所述第三邊(14C)與所述第一固定部分(16)之間。
全文摘要
該固定構件(10)包括至少一第一固定元件(14)和一第二固定元件(18),第一固定元件包括固定在橫梁(12)上的第一固定部分(16),第二固定元件包括固定在結構構件上的第二固定部分(20)。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包括互補的嵌合形狀(24),使得第一固定元件(14)和第二固定元件(18)通過互補形狀(24)的嵌合以可熔方式互相連接,并且當在第二固定部分(20)上施加向第一固定部分(16)的一預定力時,第一固定元件(14)與第二固定元件(18)分離。
文檔編號B62D25/14GK102596695SQ201080046125
公開日2012年7月18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23日 優先權日2009年8月28日
發明者L·博達爾 申請人:佛吉亞汽車內部設備工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