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臺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搬運物品的臺車,更詳細地說,即涉及能夠以自立狀態收存的臺車。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使用于搬運物品的臺車為了在被收存時或車輛搬運時盡量少占空間, 并且即使在維持自立狀態時也能折疊而構成,例如本申請人發明的臺車(參見專利文獻 1)。該臺車為了通過輔助腳輪以前傾姿勢支承折疊了載物臺而自立的臺車,使為了承 載貨物而特意制作的作為載物臺的底板可位于折疊的臺車的靠前的位置,使自立的臺車的 該重心盡可能位于前方。由此,在折疊臺車時,與將作為載物臺的底板向臺車后側、即向背框部件一側折疊 成立起狀態這種一直以來多數人所習慣的折疊方法不同,將底板向臺車的左右側框部件的 一側折疊成立起狀態,所以在折疊該臺車時,人們往往非常困惑,導致作業無法順暢進行而 進展緩慢。專利文獻1(日本)特許3927220號公報(第1 9頁,附圖1 12)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臺車,能夠極力減少以前傾姿勢自立收存的臺車在收存時向后側 翻倒的危險性,可以使該臺車的作為載物臺的底板的折疊方向成為與現有的臺車的底板的 折疊方向相同的背方向而進行折疊。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臺車構成為設置有承載貨物的載物臺、配置于臺車 前后的臺車移動用的主腳輪以及臺車收存時用的輔助腳輪,載物臺可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 疊,且前側主腳輪可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通過載物臺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前側主 腳輪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使輔助腳輪比前側主腳輪更向前方突出;當所述載物臺向后 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前側主腳輪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時,該前側主腳輪中至少一個主腳 輪構成為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當要折疊載物臺使臺車處于自立狀態而該臺車向后 方傾斜時,通過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的至少一個前側主腳輪來保持自立。另外,其構成為所述載物臺由底板部件、左右側框部件以及背框部件構成,底板 部件可向背框部件內側折疊,另外,左右側框部件也能夠分別向背框部件內側折疊。另外,其構成為前側主腳輪與所述左右側框部件各自的折疊動作同步地移動。另外,其構成為當所述左右側框部件向背框部件內側折疊時,能夠折疊成位于向 背框部件內側折疊后的底板部件的前方。另外,其構成為當重疊擺放折疊了所述載物臺而自立的臺車時,使比后側主腳輪 更向后方突出的那個前側主腳輪能夠進入到重疊擺放的后側臺車的折疊的載物臺的下方。根據本發明的臺車,該臺車使載物臺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使臺車前側所具
3有的主腳輪移動到后側主腳輪附近,由此使前側主腳輪中至少一個主腳輪比后側主腳輪更 向后方突出,且通過前側主腳輪的移動,輔助腳輪比該移動后的前側主腳輪更向前方突出。因此,使作為載物臺的底板的折疊方向成為能夠像一直以來人們所習慣的向臺車 的后側折疊的方向,即使在折疊了載物臺的臺車自立的狀態下的該臺車的重心比以前更向 后方移動,臺車向后側翻倒的可能性增大的情況下,如上所述,在折疊臺車而形成自立狀態 時,由于前側主腳輪中至少一個主腳輪位于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的位置,因此即使 在自立的臺車向后方傾斜的情況下,也能通過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的前側主腳輪中 至少一個主腳輪來保持自立,可防止向后方傾斜的臺車翻倒。另外,所述輔助腳輪從該臺車的前方支承由于載物臺的折疊而重心偏向前方地自 立的臺車,因此可由該輔助腳輪來防止臺車向前方翻倒。而且,在具有即使稍稍被碰自立穩定狀態也易于破壞而翻倒的可能性的輕量化的 臺車的情況下,例如用樹脂材料制成臺車的載物臺的情況下,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 的前側主腳輪中至少一個主腳輪也能防止臺車向后方翻倒,另外,通過所述輔助腳輪能夠 防止臺車向前方翻倒,因此可使該輕量化的臺車安全地自立。進而,當重疊擺放多臺折疊了載物臺而自立的臺車時,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 出的前側主腳輪能進入到重疊擺放的后側的臺車的折疊的載物臺下方,因此,該臺車可無 間隙地重疊擺放,并且可筆直地向前方重疊擺放,因此在收存或搬運臺車時不會浪費空間。
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臺車的實施例的立體圖。圖2是表示圖1所示的臺車的相反側的立體圖。圖3是折疊的臺車的側視圖。圖4是表示收存時的狀態的臺車的側視圖。圖5是表示兩臺臺車重疊擺放狀態的側視圖。圖6是表示多臺臺車重疊擺放狀態的側視圖。圖7是表示臺車的實施例的立體圖。圖8是表示臺車重疊擺放時的輔助腳輪部分的狀態的局部剖視圖。圖9是表示臺車的其他實施方式并表示折疊動作的立體圖。標號說明1 臺車2 底板2a 支承板2b底板托架3 側框3a 側板4 側框4a 側板5 背框5a 背板
6連接件6a連接件6b 鉸鏈7前側主腳輪8后側主腳輪9支承臂10輔助腳輪11 支柱12 地面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圖,對本發明的臺車進行說明。實施例1圖1和圖2表示本發明的臺車,并且是表示該臺車的折疊狀態的立體圖。圖1表 示從成為臺車后側的背框5 —側看到的狀態,而圖2表示從成為臺車前側的折疊后的左右 側框(側框3、側框4) 一側看到的狀態。臺車1由下述部件構成底板2部件、左右側框(側框3、側框4)部件、背框5部 件、作為移動用車輪的前后主腳輪(前側主腳輪7、后側主腳輪8)、用于使折疊的臺車1安 全地自立的輔助腳輪10 (參照圖2)。根據圖1及圖2,在臺車1的折疊狀態下,成為載物臺的底板2位于以向背框5的 前側立起的狀態而折疊的位置,側框4位于向底板2的前側折疊的位置,所述底板2以向背 框5的前側立起的狀態而折疊,側框3位于向側框4的前側折疊的位置。另外,在上述臺車1的底板2上方設置的用于防止貨物倒塌的各框部件(側框3、 側框4、背框5)上,在背框5的兩側通過連接件6分別可自由彎折地連接側框3和側框4, 該連接件6的背框5 —側與該背框5固定,而在側框3與側框4 一側,由于這些側框3和側 框4貫通于連接件6內,所以側框3和側框4可自由轉動。另外,作為移動用車輪的前后主腳輪分別設置于臺車1的前后左右,該主腳輪的 前側主腳輪7的一個固定于側框3部件的前端,另一個固定于側框4部件的前端,另外,后 側主腳輪8固定于背框5部件的左右兩側。另外,如上所述,成為載物臺的底板2以向背框5前側立起的狀態折疊,側框4向 底板2的前側折疊,所述底板2以向背框5前側立起的狀態折疊,側框3向側框4的前側折 疊,由此,如圖1所示,設置在側框4上的前側主腳輪7位于比背框5上所設的后側主腳輪 8更向后方突出的位置,另外,如圖2所示,輔助腳輪10以向前方突出的狀態出現。因此,如側面看折疊的臺車1的圖3所示,所述前側主腳輪7比背框5上所設的后 側主腳輪8更向后方突出,且輔助腳輪10向前方突出。在前后主腳輪(前側主腳輪7、后側主腳輪8)接觸于地面12的狀態下,如圖3中 的右圖所示,該輔助腳輪10設置為與地面12之間隔有少許間隙。另外,根據表示該折疊的臺車1收存時狀態的圖4(a),該臺車1以后側主腳輪8為 軸,向前方的輔助腳輪10—側傾斜,通過輔助腳輪10以前傾姿態而支承自立,另外,該臺車
51重心移向該輔助腳輪10 —側,成為難以倒向后方的穩定狀態。另外,所述傾斜的角度由輔助腳輪10的突出長度、該輔助腳輪10在臺車1的使用 狀態下設置于主腳輪稍微上方的高度所決定,所述輔助腳輪10的突出量由各框部件(側框 3、側框4、背框5)的高度、底板2的左右方向的長度所決定。而且,對于圖4(a)所示的重心移向輔助腳輪10側而處于難以倒向后方的穩定狀 態的臺車1,施加向該圖4(a)中所示箭頭方向的力,臺車1的重心向后方移動,如圖4(b)所 示,臺車1的輔助腳輪10從地面12抬起,該臺車1向后方傾斜,即使在該情況下,位于比臺 車1的后側主腳輪8更向后方突出的位置的前側主腳輪7著地,防止了該臺車1向后方翻 倒。另外,在比后側主腳輪8更向后方突出的前側主腳輪7 (在本實施例的臺車1中設 置于側框4上)中,使安裝了該前側主腳輪7的具有臺階部的支承板2a的下段的上表面 (參照圖9 (b))位于相比臺車1的載物臺的下表面靠下方的位置,因此,如圖5所示,當重疊 擺放折疊的臺車1時,重疊擺放的前方的臺車的前側主腳輪7 (本實施例的臺車1中設置于 側框4上)與安裝了該主腳輪7的具有臺階部的支承板2a的下段部位進入重疊擺放的后 方的折疊的臺車的載物臺下方,如圖6所示,當重疊擺放多臺臺車1時,也可將這些臺車無 間隙地重疊擺放。另外,支承板2a的上段部分為用于支承成為載物臺的底板2的底板的支承部。另外,在輔助腳輪10中,如圖7所示,將安裝了該輔助腳輪10的支承臂9形成為 前端較細,并且支承臂9的形狀為截面呈倒U字形部件(圖示省略)或倒L字形部件(圖 示省略),由此,如圖5所示,當重疊擺放折疊的臺車1時,重疊擺放的后方的臺車的支承臂 9以嵌套方式收納于前方的重疊擺放的臺車的支承臂9內(參照圖8),在重疊擺放時不會 帶來阻礙。另外,當輔助腳輪10的突出長度較大時,如以上說明(參照圖7、8),可以將支承 臂9收納于前方的重疊擺放的臺車的支承臂9內,但也可以使支承臂9例如從其根部向斜 前方突出,使重疊擺放的后方的臺車的支承臂9避開前方的重疊擺放的臺車的支承臂9,這 一情況未在實施例的圖中表示。在所述主腳輪(前側主腳輪7、后側主腳輪8)向各框部件的安裝中,可以是該主腳 輪直接地安裝于各框部件上的直接安裝,或者也可以是經由某部件進行安裝的間接安裝, 基于該安裝的固定可以采用螺釘等固定件,也可以通過焊接而固定。另外,主腳輪(前側主腳輪7、后側主腳輪8) —部分(通常為前側主腳輪7)采用 帶有制動件的腳輪,另外,所有的輪子為可以自由變換行進方向的萬向腳輪,或者前后左右 的所期望部位為萬向腳輪,而其他的腳輪為固定腳輪。實施例2圖9為圖1、圖2所示臺車的左右側框(側框3、側框4)部件和背框5部件由板 (側板3a、側板4a、背板5a)部件構成的其他實施例,并且是表示臺車的折疊動作的動作圖。在該圖9所示的臺車1的底板2上方設置的用于防止貨物倒塌的各板部件上,在 背板5a兩側通過連接件6a分別可自由彎折地連接側板3a和側板4a,該連接件6的背板 5a側與該背板5a固定,而側板3a和側板4a —側經由連接件6a的鉸鏈6b連接,因此,這些 側板3a和側板4a經由該鉸鏈6b可自由轉動。
另外,成為臺車1的移動用車輪的前后主腳輪分別設置于臺車1的前后左右,該主 腳輪中的前側主腳輪7的一個固定于側板3a部件的前端,另一個固定于側板4a部件的前 端,另外,后側主腳輪8固定于背板5a部件的左右兩側。而且,圖9所示的臺車1的折疊動作與圖1、圖2所示的臺車的折疊動作相同。根 據該圖9對該圖9中的臺車1的折疊動作進行說明。圖9 (a)表示使用狀態的臺車1,從該狀態開始,首先使成為載物臺的底板2向背板 5a側立起,通過背板5a所具有的固定件(圖示省略)固定該底板2 (參照圖9 (b))。接下來,將側板4a向立起于背板5a前側的底板2的前側折疊(參照圖9(c)),最 后,將側板3a向側板4a的前側折疊(參照圖9(d)),由此,可將該臺車1折疊起來。然后,如圖9 (c)所示,通過將側板4a向立起于背板5a前側的底板2的前側折疊, 固定于側板4a前端的前側主腳輪7與圖1所示的臺車一樣,位于比固定于背板5a左右兩 側的后側主腳輪8更向后方突出的位置上。另外,如圖9(d)所示,通過將側板3a向側板4a前側折疊,隱藏于側板3a下方的 輔助腳輪10與圖2所示的臺車一樣,以向前方突出的狀態出現。實施例1的圖中的標號11為與支承臂9連接的輔助腳輪10的支柱,實施例2的 圖中的標號2b為用于支承成為載物臺的底板2的底板托架。另外,現有的臺車的各腳輪在折疊后呈平行狀態,與此相比,本實施例的臺車構成 為前側主腳輪中至少一個主腳輪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因此,在將一個側框向背框 側折疊后,在折疊另一個側框時,兩個后側主腳輪8和之前折疊的側框一側的主腳輪7著 地,可防止該臺車1向后方翻倒,因此可安心地折疊臺車1。
權利要求
一種臺車,其構成為設置有承載貨物的載物臺、配置于臺車前后的臺車移動用的主腳輪、臺車收存時用的輔助腳輪,載物臺可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前側主腳輪可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通過載物臺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前側主腳輪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使輔助腳輪比前側主腳輪更向前方突出,其中,當所述載物臺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前側主腳輪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時,該前側主腳輪中至少一個主腳輪構成為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在載物臺折疊而臺車自立的狀態下,該臺車向后方傾斜,此時,通過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的至少一個前側主腳輪來保持自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車,其構成為所述載物臺由底板部件、左右側框部件以及背 框部件構成,底板部件能夠向背框部件內側折疊,另外,左右側框部件也能夠分別向背框部 件內側折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臺車,其構成為前側主腳輪與所述左右側框部件各自的折疊 動作同步地移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臺車,其構成為當所述左右側框部件向背框部件內側折疊時, 能夠折疊成位于向背框部件內側折疊后的底板部件的前方。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臺車,其構成為當將所述載物臺折疊而自立的臺車重疊擺放 時,使比后側主腳輪更向后方突出的前側主腳輪能夠進入到重疊擺放的后側臺車的折疊的 載物臺的下方。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臺車,對于這種在收存時能夠以前傾姿勢自立的臺車,能夠增加對于該臺車在收存時的向后翻倒的穩定性,可以使該臺車的作為載物臺的底板的折疊方向成為與現有的臺車中底板的折疊方向相同的背方向而進行折疊。該臺車中,載物臺可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前側主腳輪可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如果載物臺向后側主腳輪方向折疊且前側主腳輪向后側主腳輪方向移動,則輔助腳輪比前側主腳輪更向前方突出;其構成為當載物臺向后側主腳輪(8)方向折疊且前側主腳輪(7)向后側主腳輪(8)方向移動時,前側主腳輪(7)中至少一個主腳輪比后側主腳輪(8)更向后方突出。
文檔編號B62B3/02GK101885344SQ20091015085
公開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25日 優先權日2009年5月15日
發明者金谷賢一 申請人:三榮荷役機械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