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其具有至少一個借助驅動裝置可移出的 導流裝置,該導流裝置在最大移出位置與完全移入位置之間能夠被 調整到至少 一個其他中間位置上。
背景技術:
DE 103 09 369 Al公開了一種該類汽車,其具有至少一個借助 驅動裝置可移出且具有導流面的導流裝置。導流面通過包括多個不 可相對轉動地支承在汽車車身上的擺動導桿的提升機構保持,并且 該導流面這樣構成,使導流面在最大移出位置上,提升機構的至少 一根擺動導桿借助至少 一個止擋支撐。由此可以使用更小和更弱的 驅動裝置,因為導流面的支撐即使在較高的速度情況下也可僅通過 自行制動的杠桿竭動蓼置得到保證而不必再由驅動裝置提供。
DE 10 2004 043 544 B4同樣公開了一種導流裝置,其具有導向 空氣的擾流板以及調整裝置,該調整裝置需要時使擾流板在靜止位 置與工作位置之間運動。在靜止位置上,擾流板位于車身結構外面。 為了能夠將氣流盡可能有效地用于產生對汽車的下壓,擾流板具有 底流阻擋件,其阻止空氣在導流板下面流過。同時,設有形成擾流 板的整體組成部分的導水裝置,該導水裝置盡可能地阻止水進入導 流裝置的存放凹腔內。
汽車,特別是運動型轎車上的導流裝置早已公知并通常用于在 行駛期間產生下壓,以便可以由此增強汽車對路面的附著。在此, 同樣公知的還有帶導流件的導流裝置,這些導流件根據速度移出, 并且由此在較高的速度下具有更陡的調整角并與在比較低速度下相 比產生更多的下壓。在此,公知的是汽車的空氣動力學特性不僅取決于其外部輪廓,而且也取決于例如像打開的側窗玻璃、后視鏡等 其他特征。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因此在于,為該類汽車提供一種改進或者至少不 同的實施方式,其中能夠分別地影響通過導流裝置產生的下壓。
依據本發明,該目的是通過一種汽車實現,其具有至少一個借 助驅動裝置可移出的導流裝置,該導流裝置在最大移出位置與完全 移入位置之間能夠被調整到至少 一 個其他中間位置上,所述汽車具 有可調的滑動式/升降式天窗,其中設有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被設 計成根據滑動式/升降式天窗的位置操縱所述導流裝置的導流件。
本發明基于這樣的總體構思,即,根據滑動式/升降式天窗的 打開程度,操縱導流裝置例如后擾流器,使得導流裝置的位置始終 與各自的空氣動力學情況(由于滑動式/升降式天窗的打開程度不同 而引起)相適應。在此,汽車具有如上所述的可移出的導流裝置, 該導流裝置在最大移出位置與完全移入位置之間可調整到至少一個 其他中間位置上。在此,依據本發明設置的控制裝置檢測滑動式/升 降式天窗的位置進而檢測滑動式/升降式天窗對空氣動力學情況的影 響,以及根據滑動式/升降式天窗的位置操縱導流裝置。在此可以想 到的是,導流裝置在滑動式/升降式天窗打開的情況下比在滑動式/ 升降式天窗關閉的情況下移出更遠。打開和特別是僅是靠放的滑動 式/升降式天窗會導致氣流分離,從而沿行駛方向設在后面的導流裝 置不能再產生足夠的下壓。由于這一原因(例如儲存在特性曲線中), 控制裝置可以確定,導流裝置和特別是其導流件在滑動式/升降式天 窗打開的情況下比滑動式/升降式天窗關閉的情況下占據更大的調整 角。由此,空氣動力學情況可以特別精確地與其他可能的影響相適 應并由此產生符合需要的下壓,該下壓考慮到打開滑動式/升降式天 窗的影響。
在依據本發明的解決方案的另一種具有優點的實施方式中,導流裝置的驅動裝置具有一個帶兩根同軸柔性驅動軸的中央電動機, 這兩根驅動軸分別在其遠離電動機的末端上與導流裝置的側面調整 運動裝置共同作用。由此為調整導流裝置僅需一個電驅動裝置,其 通過兩根柔性軸驅動導流裝置的兩個調整運動裝置。柔性驅動軸在 此可以補償安裝誤差,因此使加工變得簡單。同時,通過這種設計 方案可以僅使用唯 一 的電動機來操縱導流裝置,而無需使用分別設 置在相應的調整運動裝置上的兩個電動機。由此可以降低部件種類 和制造成本。也可以想到的是,總體上位于中央的電動機被設計成 封閉的并由此不吸收或者僅吸收少量的振動,或者更確切地說不傳 遞或僅傳遞很少的振動到車身上。這一 點特別有助于至少是低噪聲 操縱導流裝置,由此可以提高舒適性。
在依據本發明的解決方案的另 一 種具有優點的實施方式中,調 整運動裝置具有絲桿傳動裝置以及多個相互共同作用的調整杠桿。 這種絲桿傳動裝置通常具有絲桿,有時也稱為調整螺桿,其與螺母 一起將旋轉運動轉換為平移運動。在此,特別具有優點的是,這種 絲桿傳動裝置是自行制動的,從而即使在通常有很大的力作用于導 流裝置上的高速度下,也可以切斷電動驅動裝置,而導流裝置或其 導流件可以僅通過絲桿傳動裝置的自行制動作用保持在相應的位置 上。此外,利用這種絲桿傳動裝置可以產生極其精確的調整運動, 從而可以特別細微地調整導流裝置的位置。
依據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所述電動4幾的驅動軸基本上 沿汽車橫向并且與所述單桿傳動裝置的絲桿正交地設置。優選地, 所述調整運動裝置平移和旋轉地調整所述導流裝置的導流件。
另外,有利的是,所述導流裝置能夠轉換到標準模式和運動模 式,其中,所述標準模式對應于所述導流裝置的CW值優化的位置和 根本不產生或者產生比在所述運動模式中更小的對所述汽車的下 壓。
依據本發明的另一種優選實施方式,所述調整運動裝置具有支 架件以及兩個可轉動地支承在該支架件上的調整杠桿,所迷兩個調整杠桿同樣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導流裝置的導流件上。優選地,兩 個所述調整杠桿中的第一調整杠桿可轉動地連接在調整元件上,該 調整元件在其遠離的末端上可轉動地設置在螺母上,該螺母在操縱 絲桿傳動裝置時被平移地調整。
此外還有利的是,對所述調整運動裝置的操縱使所述第一調整 杠桿旋轉并通過所述導流件也使兩個所述調整杠桿中的第二調整杠
桿旋轉。
本發明的其他重要特征和優點可由附圖和借助附圖進行的說 明得出。
不言而喻,上述的和下面還要介紹的特征不僅可以按分別介紹 的組合使用,而且也可以按其他組合或者單獨使用,而均不脫離本 發明的范圍。
附圖示
詳細介紹,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涉及相同的或者類似的或者功能
相同的部件。其中
圖1示意示出依據本發明的汽車的視圖2示意示出依據本發明的導流裝置的驅動裝置和調整運動
裝置;
圖3示出導流裝置的調整運動裝置的詳圖;以及 圖4示意示出如圖3的視圖,但是從不同視角看。
具體實施例方式
根據圖1,依據本發明的汽車l具有可調的,特別是可打開的
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以及設在汽車1的車尾區域內的導流裝置3。 導流裝置3在此可以作為可移出的后擾流器構成并具有例如為擾流 板的導流件4。在此,導流裝置3或其導流件4在最大移出位置與完 全移入位置之間可以調整到至少一個其他中間位置上。依據圖1,在此示出導流裝置3的靜止位置,正如通常特別是在汽車1停放時那
樣。導流裝置3或其導流件4借助通常作為電動機構成的驅動裝置5 (參見圖2)進行調整。本發明的特征是設有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 根據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的位置操縱導流裝置3或其導流件4。這 一點意味著,在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打開或靠放時,控制裝置促使 導流裝置3或其導流件4比在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關閉時更遠地移 出。由此特別是要實現可以補償打開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時分離 的氣流,該氣流自動地引起對汽車1的下壓變少,從而產生與滑動 式/升降式天窗2關閉時相同的對汽車的下壓。
為調整導流裝置3或其導流件4使用上述的驅動裝置5,該驅 動裝置依據圖2所示的實施方式具有帶兩根同軸柔性驅動軸7和7' 的中央電動機6。在此,兩根驅動軸7和7'在電動機相對的側面上離 開電動機,并且分別在其遠離電動機6的末端上與導流裝置3的側 面調整運動裝置8連接。電動機6在此可以被設計成封閉的和特別 是減振地固定在支架件9上。電動機6的驅動軸7和7'基本上沿汽 車橫向延伸,從而兩個調整運動裝置8和8'處于側面。唯一示出的 調整運動裝置8具有絲桿傳動裝置IO以及多個相互共同作用的杠桿 11和12。絲桿傳動裝置IO的絲桿13在此基本上與驅動軸7正交地 延伸。
通常,調整運動裝置8具有支架件9'以及兩個可轉動支承在該 支架件上的調整杠桿11和12以及絲桿傳動裝置10。第一調整杠桿
9'上。在其相應的縱向末端處,第一調整杠桿11的一端可轉動地設 置在導流件4上,另一端可轉動地設置在調整元件14上。調整元件 14在此起到擺動支承的作用并利用其遠離第一調整杠桿11的末端 可轉動地設置在螺母15上,該螺母在操縱絲桿傳動裝置10時,也 就是在旋轉絲桿13時被平移地調整。
而第二調整杠桿12同樣作為肘形桿構成并在其轉彎區域內可 轉動支承在支架件9'上。在這里,第二調整杠桿的兩個縱向末端中
8的一個與第一調整杠桿11相同可轉動支承在導流件4上。操縱調整 運動裝置8使第一調整杠桿11旋轉并通過導流件4也使第二調整杠 桿12旋轉。在此,原則上在操縱調整運動裝置8時,導流裝置3, 也就是其導流件4被平移和旋轉地調整。此外,導流裝置3,也就是 其導流件4可以調整到cw (風阻系數)值優化的位置(該位置對應 于標準模式),或者移出到運動模式,其中,在運動模式中導流件4 借助于對汽車1的增加的下壓而更加陡峭地傾斜。
通過具有單獨的調整杠桿11和12的調整運動裝置8,在導流 件4從其靜止位置移出時實現疊加運動,即上述的旋轉以及向著汽 車尾部方向的附加線性移動,由此總的來說可以實現下壓的增加。 在此,通常可以想到的是,調整運動裝置8或單獨的調整杠桿11和 12或調整元件14由輕金屬或者由塑料制成并由此具有較輕的重量, 這一點特別是在運動型轎車制造中具有很大優勢。
權利要求
1.汽車(1),其具有至少一個借助驅動裝置(5)可移出的導流裝置(3),該導流裝置在最大移出位置與完全移入位置之間能夠被調整到至少一個其他中間位置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1)具有可調的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其中,設有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被設計成根據滑動式/升降式天窗(2)的位置操縱所述導流裝置(3)的導流件(4)。
2. 按權利要求l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裝置(3) 的驅動裝置(5)具有帶兩根同軸柔性驅動軸(7、 7')的中央電動機(6),所述驅動軸分別在其遠離所述電動機(6)的末端上與所述 導流裝置(3)側面的調整運動裝置(8)共同作用。
3. 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運動 裝置(8 )具有絲桿傳動裝置(10 )。
4. 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6) 的驅動軸(7、 7')基本上沿汽車橫向并且與所述絲桿傳動裝置(10) 的絲桿(13 )正交地設置。
5. 按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運動 裝置(8)平移和旋轉地調整所述導流裝置(3)的導流件(4)。
6. 按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 裝置(3)能夠轉換到標準模式和運動模式,其中,所述標準模式對 應于所述導流裝置(3)的cw值優化的位置和根本不產生或者產生 比在所述運動模式中更小的對所述汽車(1)的下壓。
7. 按權利要求2至6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 運動裝置(8)具有支架件(9')以及兩個可轉動地支承在該支架件 上的調整杠桿(ll、 12),所述兩個調整杠桿同樣可轉動地連接在 所述導流裝置(3)的導流件(4)上。
8. 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調整杠桿 中的第一調整杠桿(11)可轉動地連接在調整元件(14)上,該調整元件在其遠離的末端上可轉動地設置在螺母(15)上,該螺母在 操縱絲桿傳動裝置(10)時被平移地調整。
9.按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對所述調 整運動裝置(8)的操縱使所述第一調整杠桿(11)旋轉并通過所述 導流件(4)也使兩個所述調整杠桿中的第二調整杠桿(12)旋轉。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其具有至少一個借助驅動裝置可移出的導流裝置,該導流裝置在最大移出位置與完全移入位置之間可調整到至少一個其他中間位置上。在此,本發明的要點在于,該汽車具有可調的滑動式/升降式天窗,其中,設有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被設計成根據滑動式/升降式天窗的位置操縱導流裝置。
文檔編號B62D37/02GK101585378SQ20091014973
公開日2009年11月25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10日 優先權日2008年5月16日
發明者B·莫爾納, H·埃克, S·亞當斯 申請人:F·波爾希名譽工學博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