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折疊自行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折疊自行車,具體為一種緊湊型折疊自行車。
背景技術:
在全球變暖,能源日益緊張的今天,人們對能源的節約越來越重視。自 行車作為環保的交通工具越來越受到重視。由于便攜式自行車便于與其他交 通設備搭配使用,更適合現有的交通模式,已經擁有了非常大的市場。至今 沒有出現占有絕對優勢的便攜式自行車,這一點從側面說明了現有的便攜式 自行車在設計上還沒有成熟,需要繼續改進。
例如,在我國目前公共交通如地鐵及公交營運條件下,人們希望將自行 車或電動自行車與地鐵或公共汽車搭配使用,有人使用自行車到地鐵或公共 汽車站,然后攜帶自行車乘上地鐵或公共汽車,再在騎自行車到目的地。然 而,乘員流量較大,需要攜帶的自行車具備以下條件-
一、 車輪輪徑。有些自行車輪輪徑可以小至8英寸,但是輪子越小,騎 行起來越費勁。所以能稱其為自行車的最小輪徑應在12英寸,比較正規的和 實用價值較強的最小直徑應該是10英寸以上。
二、 體積要求。按照地鐵交通的規定,乘客攜帶物品的三邊長度之和通 常不超過1.8米。現有便攜式自行車折疊后體積當然是越小越好,總體積一般 在0.1立方米以下,理想的便攜式自行車應要求在0.08立方米以下,但現有的 便攜式自行車基本不能滿足這一要求。
三、 折疊后的形狀。帶入地鐵車廂的便攜式自行車,不僅要求體積小, 而且對折疊后的形狀也要有要求。這是因為在擁擠的地鐵中要求折疊車不僅 體積小,而且要求形狀緊湊,占地面積小,這樣才不會妨礙到別的乘客,也便 于在座位下和角落放置。折疊后的形狀一般為痩長的為好。
四、 折疊車的移動。其實在上下地鐵和地鐵轉乘時都要走較長的距離,這
3時是不允許騎行的,也不允許不折疊的情況下推行。便攜式自行車要能在折 疊狀態下能夠推著或拉著行走。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否則不便攜帶。
五、 關于重量。本來重量是折疊車的最重要因素,許多便攜式自行車重
量都在10KG以下。很便攜式自行車不惜增加很大成本來減少一點重量,這在 某種程度上是很必要的。但是對于便攜式自行車來說,折疊后體積和形狀更 為重要,折疊后便于攜帶更重要。為此即便增加點重量也是值得的。
六、 棱角和包裝。為了不妨礙公交車上的其他乘客,自行車折疊后盡可 能平整而不要有尖銳的棱角。
七、 折疊車的防護套。自行車折疊后外面能方便套上較厚的防護套,并 且在有防護套的情況下仍然可能靠輪子移動。
現有的便攜式自行車通常是在支架的中部折疊,顯然不能夠完全適合攜 帶乘車。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便攜式自行車,具有折疊和展開方 便、結構緊湊、折疊后的體積較小、攜帶方便的特點。
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折疊自行車包括車架,前輪、后輪,座椅,手把以 及踏腳,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包括
一前架,它的上方與所述手把通過第一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該第一轉 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方向垂直于車平面,下部與所述前輪連接;
一后架,它的上方與所述座椅通過第二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該第二轉 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方向垂直于車平面,下部與所述后輪固定連接;
一上架,它的一端與上述前架的一端通過第一可拆卸機構連接,同時該 端還與前架通過第五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后架的一端通過第二可 拆卸連接,同時該端還與后架通過第六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上述第五和第 六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位于車平面內。
一下架,它的一端與上述前架的另一端通過第三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 另一端與后架的另一端通過第四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上述第三和第四轉動機構的轉動軸軸線位于車平面內。
而且,上述第六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四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 線位于同一直線;上述第五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三轉動機構的轉動 軸的軸線位于同一直線。
進一步,上述第六轉動軸與第四轉動軸的直線與上述第五轉動軸與第三 轉動軸的直線平行,且兩者之間直接之間的距離接近前輪和后輪的厚度之和。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自行車折疊后,前架與后架幾乎平行重疊;前輪 與后輪幾乎平行重疊;上架與下架與前架與后架幾乎垂直;座椅可轉動到與 幾乎后架重合,把手可轉動到與前架集合重合,整個折疊后的自行車,結構 相當緊湊。在原有的車平面上,幾乎僅有前輪或后輪加上前架或后架的尺寸, 而且,折疊后,仍可牽著前、后輪滾動,攜帶方便;由于沒有大的菱角,搬 運時不太影響他人。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 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附圖,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參照圖l,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折疊自行車包括車架l,前輪2、后輪3, 座椅4,手把5以及踏腳6。所述車架l包括前架ll、后架12、上架13和下 架14。前架11是直線段111加上一段弧線段112,后架12的形狀與前架11 相近,也是直線段121加上一段弧線段122;上架13圓弧形的,下架14是直 線形的。
前架11的上方與手把5通過第一轉動機構Al可轉動連接,該第一轉動 機構Al的轉動軸的軸線方向垂直于車平面。該第一轉動機構Al可以采用轉 動銷或搭扣結構。
前架11的下部與前輪2固定相連接,這與已有的自行車類似。
同樣,后架12的上方與座椅4通過第二轉動機構A2可轉動連接,該第二轉動機構A2的轉動軸的軸線方向垂直于車平面。該第一轉動機構A2與第 一轉動機構A1類似,可以采用轉動銷或搭扣結構。
這樣,座椅4可繞第二轉動機構A2的轉動軸的軸線沿逆時針方向轉動到 與后架12的直線段121幾乎重合。手把5可繞第一轉動機構Al的轉動軸的 軸線沿順時針方向轉動到與前架11的直線段111幾乎重合。
上架13是圓弧形的,它的一端與前架11的一端通過第一可拆卸機構B1 連接,同時該端還與前架11通過第五轉動機構A5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后 架12的一端通過第二可拆卸機構B2連接,同時該端還與后架12通過第六轉 動機構A6可轉動連接;上述第五轉動機構A5和第六轉動機構A6的轉動軸 的軸線位于車平面內。上述第五轉動機構A5和第六轉動機構A6與第一轉動 機構A2或第一轉動機構Al類似,可以采用轉動銷或搭扣結構。上述可拆卸 機構Bl、 B2可采用插銷結構,插銷插入時將上架13分別與前架11和后架 12固定連接, 一旦插銷不插入或松開,上架13分別與前架11和后架12也松 開,從而可控制上架13分別與前架11和后架12的固定連接。
下架14是直線形的,它的一端與上述前架11的另一端通過第三轉動機 構A3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后架12的另一端通過第四轉動機構A4可轉動 連接。上述第三轉動機構A3和第四轉動機構A4與第五轉動機構A5和第六 轉動機構類似,可以采用轉動銷或搭扣結構。它們的轉動軸的軸線位于車平 面內,
另夕 卜,上述第六轉動機構A6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四轉動機構A4的轉動 軸的軸線位于同一直線Ll;上述第五轉動機構A5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三轉 動機構A3的轉動軸的軸線位于同一直線L2。
而且,上述直線L1與直線L2平行,且兩者之間的距離S接近前輪2和 后輪3的厚度之和。
本實用新型的折疊自行車在折疊時,首先,松開可拆卸機構B1、 B2,將 座椅4可繞第二轉動機構A2的轉動軸的軸線沿逆時針方向轉動到與后架12 的直線段121幾乎重合;手把5也可繞第一轉動機構Al的轉動軸的軸線沿順 時針方向轉動到與前架11的直線段111幾乎重合。然后,沿直線L1 (第六轉 動機構A6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四轉動機構A4的轉動軸的軸線)往上轉動(翻轉)后架12 (包括座椅4和后輪3),在沿直線L2(第五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 軸線與第三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向上轉動(翻轉)前架ll (包括把手5
和前輪2)。
因此,折疊后的整個自行車的厚度就接近S,平面方向就僅有幾乎僅有前 輪2或后輪3加上前架或后架的尺寸,結構非常緊湊,而且帶有棱角的把手5 和座椅4經轉動折疊后與其他鼻尖重合,使整個折疊后的自行車外周沒有棱 角,便于攜帶到地鐵或公共汽車車廂。特別是,此時前輪2和后輪3相互平 行重疊,仍可以滾動(像獨輪車)。使用者可以拖著行走,攜帶非常方便。
當然,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仍可對上述部件或組件作如下改變, 同樣可以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
1、 前架11、后架12、上架13和下架14的實際形狀可以因產品而 改變,并不影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
2、 上述直線Ll與直線L2并不一定平行,只要幾乎平行即可。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 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 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 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 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 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折疊自行車包括車架,前輪、后輪,座椅,手把以及踏腳,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包括一前架,它的上方與所述手把通過第一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該第一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方向垂直于車平面,下部與所述前輪連接;一后架,它的上方與所述座椅通過第二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該第二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方向垂直于車平面;下部與所述后輪固定連接;一上架,它的一端與上述前架的一端可拆卸連接,同時該端還與前架通過第五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后架的一端可拆卸連接,同時該端還與后架通過第六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上述第五和第六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位于車平面內;一下架,它的一端與上述前架的另一端通過第三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后架的另一端通過第四轉動機構可轉動連接;上述第三和第四轉動機構的轉動軸軸線位于車平面內;而且,上述第六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四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位于同一直線;上述第五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與第三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軸線位于同一直線。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便攜式折疊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轉動機構 的轉動軸與第四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直線與上述第五轉動機構的轉動軸與第 三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直線平行。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折疊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述第六轉 動機構的轉動軸與第四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直線與上述第五轉動機構的轉動 軸與第三轉動機構的轉動軸的直線之間的距離接近前輪和后輪的厚度之和。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折疊自行車包括車架,前輪、后輪,座椅,手把以及踏腳,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包括一前架,一后架,一上架,和一下架。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自行車折疊后,前架與后架幾乎平行重疊;前輪與后輪幾乎平行重疊;上架與下架與前架與后架幾乎垂直;座椅可轉動到與幾乎后架重合,把手可轉動到與前架集合重合,整個折疊后的自行車,結構相當緊湊。在原有的車平面上,幾乎僅有前輪或后輪加上前架或后架的尺寸,而且,折疊后,仍可牽著前、后輪滾動,攜帶方便;由于沒有大的棱角,搬運時不太影響他人。
文檔編號B62K15/00GK201291967SQ20082015264
公開日2009年8月19日 申請日期2008年9月3日 優先權日2008年9月3日
發明者毛風翔 申請人:上海奧僑實業有限公司;毛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