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載送兒童的小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載送兒童的小車,包括框架和至少兩個安裝于所 述框架的車輪,所述小車可在至少第一構型如可推童車與第二構型如 被另一個小車拖拉的拖車之間轉變,第一和第二構型都為至少一個兒 童提供了空間。
背景技術:
己知用于載送兒童的自行車一拖車(bike-trailer)可配備有推桿和 一個或多個可卸除或可收縮的支撐輪從而將該自行車一拖車用作可推 童車。還已知該自行車一拖車出于穩定性的原因具有相當大的小車寬 度,特別是對于該寬度又無法進行調節,因此從靈活性的角度來看, 在步行區域上狹窄的地方如購物中心非常不實用,因此具有有限的使 用率。根據本發明的小車配備有調節小車寬度的選擇。
這樣的小車的一個實施例見于美國專利US —A1 —2001/0002745。 已知的小車包括用于調節高度和/或輪距的裝置。該裝置包括插入突出 部件,當安裝時該部件使得原始軸承或軸支承體的功能不變以錨固行 進輪。該裝置包括至少另一個軸承或軸支承體從而交替地錨固行進輪。
已知小車的缺陷是使用者不得不卸除短軸并且將其安裝于其它軸 承或軸支承體內從而使得小車在第一與第二構型之間轉換。
本發明意圖提供一種更容易在第一與第二構型之間轉換的前述小車。
該目的通過本發明具有如下特征的小車實現通過調節框架,小 車可在第一與第二構型之間轉換。
因為小車通過調節框架(即使框架部件相對彼此移動)進行轉換, 就不需要卸除輪子來使小車適合于所選的功能。
另一個優點在于小車更安全。不適當地鎖定在兩個構型的其中之 一不會導致結構部件的解體。
5從德國專利DE—A1 — 198 18 724可知一種自行車一拖車,其中使 用軸結構,通過一種快速調節方式能夠進行可變的輪距調節,從而提 供了最理想的自行車一拖車/可推童車組合,因為對于自行車拖車和可 推童車來說小車的寬度均可調節。
后軸被設計為短軸可插入其中的管子。軸末端通過穿過管子和短 軸的孔的螺釘錨固。短軸具有兩個或更多孔從而提供可選輪距的調節。 因此,小車不能通過調節框架來轉換。
前述自行車一拖車的已知缺陷是重心的位置通常不是用于可推童 車的,因為它太靠后了,即位于適合于自行車一拖車的接近后軸的位 置。另一個已知缺陷是當用作可推童車時,乘客的就座位置太低,導 致陪同者不得不深深地彎下腰才能把兒童放入或取出小車,并且導致 座椅的視野受限。
還有一個缺陷是如果小車被用作自行車拖車,則需要將前輪從結 構中卸除,因為低結構沒有為存儲這些遠離地面的輪子提供空間。另 一個缺陷是當用作可推童車時,對于在較窄的空間內的靈活性來說, 小車仍然過長。
前述自行車拖車的另一個已知缺陷是只有當小車無負載時才能進 行調節,因為任何物品的重量都可導致調節結構卡住,并且車輪與地 面的摩擦力增加,需要使用不成比例的力來進行調節,這就十分不便 甚至導致結構的損壞。
對于最后一個已知缺陷,需要提到嬰兒在自行車拖車內一般會可 愛地打盹,將小車從一個構型轉換為另一個構型必然會粗暴地打擾他 們的小睡。
發明內容
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車輪被懸空從而在各自的旋轉平 面內旋轉,它們至少在行進方向上平行,其中,第二構型的各個旋轉 平面之間在垂直于行進方向的方向上的最大距離大于第一構型。最大 距離對應于在使用中車輪接觸支撐地面的點之間的距離。因此,第二 構型的輪距更寬。其優點在于當小車用作可推童車時,帶有更小的輪 距使得更容易在狹窄的空間內使用。當用作被另一個小車拖曳的拖車時,輪距更寬,這就確保了高速下的穩定性。更具體地,降低了翻車 的幾率。
優選地,小車包括物品承載部件,在使用中,其在第二構型中比 在第一構型中更接近支撐車輪的地面。這就為負載的小車提供了更低 的重心,當用作被其它小車拖曳的拖車時提高了高速所需的穩定性。
當用作可推童車時,不需要深深地彎下腰就能把小車內的一個或 更多嬰兒或行李放入或取出小車。
特別是物品承載部件包括嬰兒座椅,就座的嬰兒將被升高到高于 成人的膝蓋且低于成人的腿。嬰兒的視野更有趣,同時與陪同者的接 觸增加。
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小車包括一種機構,其連接包含車輪懸架
(wheel suspension)的部分相對于框架以垂直于行進方向的方向的運 動和框架的物品承載部分以另一方向的運動。這樣小車能夠以兩種方 式調節,利用最少的操作被調節為適宜的使用類型。
優選地,小車包括負載承載部件,其包括垂直于行進方向并排設 置的至少三個可鉸接地連接的部件,其中可鉸接地連接的部件的兩個 末端部件各鉸接于框架的部件,在使用時,該部件以垂直于行進方向 的方向剛性地連接于車輪懸架點。因此,三個可鉸接地連接的部件中 的中間部件將沿垂直于行進方向的方向自動地移動,優選主要在與支 撐車輪的地面垂直的方向上。輪距和重心因此不需要分開調節。
重心的移動和輪距減小量之間的關系由可鉸接地連接的部件的長 度決定。
優選地,在自行車一拖車構型中,當三個可鉸接地連接的部件被 打開和對準時,形成可容納兩個嬰兒寬度的座椅。在用作可推童車的 構型中,該座椅的兩個外部部件將被向下折疊,自動產生窄座椅。
在一優選實施例中,小車包括物品承載部件,其帶有懸空以在相 應的旋轉平面上旋轉的車輪,所述旋轉平面至少在行進方向上是平行 的,其中,在第二構型中的物品承載部件在行進方向上相對第一構型 移動。該實施例提供了將物品、優選為帶有嬰兒的座椅置于當用作更 接近輪軸的拖車時的第二構型內的選擇。
這就降低了拖車上聯接裝置的向下壓力。在第一構型中,當用作可推童車時,希望平行于行進方向向前移動重心,從而避免小車自行 地向后翻到。
在另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至少一個車輪懸架點借助于橫向支撐結 構連接于框架的主要部件,該支撐結構包括形成平行四邊形的四個可 鉸接地連接的部件,其中,車輪懸架點與平行四邊形的四條邊中垂直 于行進方向的一條邊成直線。
因此,車輪懸架點可垂直于行進方向運動,從而增大輪距。
優選地,小車包括繞樞轉軸樞轉的支架,以及桿,其中桿在第一 末端可鉸接地連接于支架上距離樞轉軸固定位置的一個點,并且在第 二末端可鉸接地連接于橫向支撐結構的一部分,該部分連接于車輪懸 架點以致于當支架轉動時車輪懸架點以垂直于行進方向的方向運動。 通過應用連接于支架的兩桿系統,兩個相對的平行四邊形的橫向支撐 結構的變型同步化。這就提供了調節輪距的簡單操作機構。在某些實 施例中,支架可被用于形成杠桿,這樣只需要小小勞動就可改變輪距。
更優選地,支架被連接于框架的物品承載部件并且樞轉軸被如此 定向以使通過使支架繞垂直于行進方向的水平軸樞轉來移動物品承載 部件。結果,物品承載部件以及重心沿行進方向以及相對于地面向上 轉換。
因此,支架同時作為在負載狀態下調節輪距和重新定位重心的裝置。
在另一個優選實施例中,在從自行車一拖車轉換為可推童車期間 使用類似的平行四邊形調節輪距,隨著小車寬度的減少,座位的一部 分收縮,例如通過使被框架的一部分拉伸的織物的一部分的寬度減少 移動地折疊或巻起,或通過將座椅的一部分存放在座椅的其它部分的 下部或后部。
因此用于兩個兒童的自行車拖車就建立了,其能夠容易地轉換為 可推童車,寬度減少至可推童車就提供了一個兒童的空間,同時輪距 變窄并且重心向前上方平移。
在類似的實施例中,座椅的一個部件剛性地安裝于框架上,在從 自行車拖車轉換為可推童車期間座椅分裂為兩個部分,并且座椅的可 移動部分借助平行四邊形機構被移至座椅的剛性安裝部件的前上方。因此用于兩個兒童的自行車拖車就建立了,其能夠容易地轉換為 可推童車,其中手推車狀態允許運輸兩個嬰兒, 一個嬰兒位于另一個 的前上方,同時輪距被減少并且重心向前上方平移。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通過從自行車拖車轉換為可推童車,框架的 物品承載部件借助于兩個對稱設置和獨立工作的在傾斜平面內運行的 平行四邊形機構相對于車輪懸架而作為整體移動,該傾斜平面實現了 可推童車狀態下的重心比自行車一拖車狀態下的重心更靠前并且更 高。平行四邊形機構在兩個末端位置帶有自動鎖定機構,例如用于門 鎖和罩蓋的鎖定裝置。盡管該實施例也具有同步化機構如上述桿,這 種小車的轉換也可通過在打開鎖定機構后立刻將其作為整體抬起來實 現,這樣為平行四邊形提供了空間因此它們可在重力的幫助下從一種 狀態變為另一種狀態。優選地,這通過快速交替地抬起小車的每個邊 來實現,因此平行四邊形機構可通過建立一個略微傾斜但穩定的中間 位置從一種狀態變為另一種狀態。通過該中間位置將小車從自行車一 拖車轉換為可推童.車及相反,所需的臂力更小,因為只有小車的一側 需要被抬起,這樣就使得一個或兩個嬰兒在車上時更容易地進行所需 的轉換。這種抬起方法的另一個優點在于整體或部分地抬起小車減少 了車輪在地面上的壓力,因此車輪的摩擦力不會阻礙轉換機構的操作。 該實施例還使得小車的物品承載部件可被部分置于輪軸之下,因此建 立了自行車一拖車狀態下的更穩定、更安全的車輛在不同道路行駛的 性能。通過選擇平行四邊形機構的部件的比例和位置以使車輪被完全 地置于童車的框架的物品承載部件下方,可維持物品承載部件的總寬 度。這就能夠如此設計物品承載部件以使兩個嬰兒在自行車一拖車和 可推童車狀態下都可被運輸。
在本實施例的小車的前部處連接有前支架,前支架可繞水平和垂 直于行進方向的軸旋轉并且可被鎖定在至少兩個位置,用于支撐輪的 支架安裝點連接于其上。通過從自行車一拖車轉換為可推童車,該支 架可被如此轉動和鎖定以使支撐輪接觸地面,同時整個小車在行進方 向上縮短,這就提高了小車的靈活性。在本實施例中,前支架的特征 還在于兩個腳踏板,使得兒童可在兩種狀態下使用腳踏板,這有益于 兩種構型的舒適度,并且使得出入小車簡單化。這樣,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簡單、安全和容易進行小車轉換的方 法,為轉換期間可仍然就座的兩個嬰兒提供了空間,并且前支撐輪可 容易地朝地面移動,并且小車的長度被縮短從而提供了狹窄空間內的 最優靈活性。
優選地,框架配備有用于連接可結合于牽引車的聯接裝置的裝置。 因此實現了牽引車組合。聯接裝置的優點在于拖車與牽引車保持一定 距離。永久性連接和可拆除聯接裝置設計都是可能的。
優選地,裝置被調節以使聯接裝置相對于框架樞轉。因此,當小 車不處于第二構型例如當小車用作可推童車時聯接裝置可側向或向上 樞轉。
本發明將參照附圖進一步描述,其中 圖1示出小車用作拖車構型的第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2示出圖1實施例的小車用作可推童車構型的示意性透視圖; 圖3示出用作可推童車構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平行四邊形機構的 示意性透視圖4示出處于拖車構型與可推童車構型的中間位置時圖3的平行 四邊形機構的示意性透視圖5示出圖3的平行四邊形機構用作拖車構型下的示意性透視圖6示出小車用作可推童車構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7示出圖6的實施例用作拖車構型的示意性透視圖8示出小車用作可推童車構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9示出圖8的實施例用作拖車構型的示意性透視圖IO示出小車用作可推童車構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性透視圖11示出圖10的實施例用作可推童車構型的側視圖12示出圖10的實施例用作手推車構型的后視圖13示出圖10的實施例在略微傾斜的中間位置的后視圖14示出圖IO的實施例用作拖車構型的示意性透視圖15示出圖10的實施例用作拖車構型的側視圖16示出圖10的實施例用作拖車構型的后視圖。
10鼎錢討
在圖1和圖2中,小車包括連接于兩個可旋轉側輪1的管架。管 架也可包括不是管狀的部件并且管子不一定是圓柱形的。使用時小車 被地面支撐。在說明書的剩余部分,我們假設地面是水平的。每個車 輪1圍繞由車輪所限定的虛構旋轉平面旋轉。旋轉平面不是必須是豎 直的或平行的,因為小車可能具有一定的內束(toe-in)和外傾角 (camber angle)。
旋轉平面內的旋轉運動中心此處稱為旋轉中心。如果車輪與地面 接觸,當車輪旋轉時小車就以行進方向運動。如果小車具有一定的內 束,則行進方向由兩個旋轉平面的等分線的水平分量限定。小車可從 圖1所示的構型轉換為圖2所述的構型并且轉換回去。在圖1所示的 構型中,小車適于用作可被另一小車牽引的拖車。圖1的構型的增大 的穩定性使小車尤其適于用作由兩輪小車拖曳的拖車。兩輪小車的概 念包括帶有或不帶有額外的支撐輪的自行車、機動自行車、slopeds。 符合條件的還有多輪低功率機動車以及人力斜靠自行車、三輪車和四 輪車。
聯接裝置2和小車的組合構成了適合于被自行車拖動的拖車。聯 接裝置2可連接于自行車(未示出),例如位于座椅下部或接近后輪轂。 聯接裝置2樞轉連接于框架。更特別地,聯接裝置繞著大致垂直于行 進方向樞轉并且在使用中大致平行于地面定向的軸。這樣,聯接裝置 2可如圖2所示被折疊起來。
在圖2所示的構型中,小車適于用作可推童車。這樣聯接裝置2 可用于推動手推車。
圖1所示的構型的輪距大于圖2所示構型的輪距。因此,垂直于 行進方向測定的車輪的各個旋轉中心之間的距離更大了。
在一個可選實施例(未示出)中,拖車構型中各個旋轉中心之間 的距離相等或甚至更小,但是車輪1所繞著旋轉的軸是成角度的,從 而車輪具有外傾角。這樣就增大了輪距以及穩定性。
所示實施例中的小車示出載物底板(其也適于作為座椅),其包括 中間部件3和兩個末端部件4、 5。三個部件3_5垂直于行進方向且基本平行于支撐車輪1的地面并排設置。部件3 — 5被可鉸接地連接起 來。末端部件4、 5又可鉸接地連接至框架在行進方向上剛性地連接于 車輪懸架點的那部分。對此,車輪懸架點是框架通過軸承支撐輪轂的 那部分。借助三個部件3 — 5的鉸接點,當調節輪距時中間部件沿豎直 方向運動。中間部件3在垂直于行進方向上的尺寸使得兒童可坐在上 面。
在一個可選實施例中,中間部件3包括兒童座椅。這樣,通過從 第一構型轉換為第二構型,重心和輪距都可在負載狀態下被調節。
在圖3 — 5中,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優選實施例的兩個平行四 邊形機構。圖3的狀態對應于可推童車的構型。圖5的狀態對應于自 行車拖車的構型。圖4示出處于第一構型與第二構型之間的第三構型 的狀態。平行四邊形機構包括橫向支撐結構,車輪1的懸架點借助于 橫向支撐結構連接于承載物品的框架的主要部分。車輪懸空包括由四 個部件6 — 9限定的平行四邊形。四個部件6 — 9可鉸接地連接。第一 部件6設置為垂直于行進方向和平行于支撐車輪的地面。第二部件7 限定了平行四邊形的與由第一部件6限定的邊平行的一個邊。車輪懸 架點位于部件6的延伸部上。根據形成平行四邊形的部件之間的角度, 車輪懸架點位于更向內或更向外。
支架IO通過桿11確定平行四邊形的各邊的位置。通過球形接頭 12、 13,桿11分別連接于支架IO和第一部件6。支架10圍繞相對于 第二部件7固定的軸樞轉。這樣,通過旋轉支架IO,車輪懸架點同時 移動。在另一個優選實施例(未示出)中,支架10還連接于框架的物 品承載部件,并且支架IO所圍繞旋轉的軸被定向為使物品承載部件在 豎直方向即豎直分量的方向上平移。在另一個實施例中,以類似于支 架10的方式樞轉安裝于物品承載部件的另一個點上的第二支架被安 裝為使物品承載部件在兩種構型中穩定地連接于小車。特別地,連接 可被設置為使當在第一與第二構型之間轉換時,物品承載部件也沿著 行進方向相對于車輪懸架點移動。這樣,圖3所示的手推車構型中重 心可更靠前,并且在用作自行車拖車的構型中重心更接近輪軸。
圖6 — 9所示的實施例還包括調節小車寬度的兩個平行四邊形機 構的系統,其中平行四邊形機構相對于圖l一5所示的實施例在平行于地面的平面內旋轉四分之一。
這樣,建立了沿行進方向分離的兩個底盤部件14禾卩15,每個都 具有車輪懸架點,在小車寬度調節過程中朝彼此移動或遠離。圖6和 圖7所示的實施例還包括桿11,當調節小車寬度時其移動形式為座椅 的物品承載部件16,物品承載部件16又借助于兩個鉸接梁17和18 連接于底盤14的一部分。剛性地連接于底盤15的相對部件的L形支 撐19通過變寬小車移離物品承載部件16,以使連接于物品承載部件 16的一邊與L形支撐19之間的附加織物部分20填充在變寬所產生的 空隙內,因為它在物品承載部件16與L形支撐19之間拉伸,從而形 成特別用于放置兩個嬰兒的加長座椅。應當觀察到,附加織物部分20 被切除一部分以便能看到機構的其它部件。
類似圖6和圖7所示的實施例,圖8和9所示的實施例中的桿11 控制用于改變座椅的機構,但在該實施例中, 一個座椅21剛性地連接 于底盤22的一部分,而另一個座椅23在如圖9所示的自行車拖車構 型中建立了用于兩個兒童的寬座椅,座椅23借助兩個梁24、 25可旋 轉至座椅21的前上方位置,將小車轉換為圖8所示的可推童車。因而 該實施例在兩種構型下都提供了兩個嬰兒的空間,并且可推童車構型 中的外部尺寸總體較小,有利于在狹窄空間內的靈活性。在小車的另 一個實施例(未示出)中,用于座椅23平移的樞轉裝置包括第三梁以 增加結構的穩定性,特別是在可推童車構型中。
圖l一9所示的實施例當然還具有其它框架、支撐輪、殼體等,目 的都是為了提供完整和舒適的小車。這些小車也可配備有鎖定和安全 裝置從而制造堅固和安全的結構。
圖10—16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小車的另一個實施例,其中物品承載 部件26被制造為二人座椅,其借助于兩個彼此對稱設置的平行四邊形 機構連接至軸支撐29,其中,所述平行四邊形機構包括可鉸接地連接 于物品承載部件26的上梁27和下梁28的系統,軸支撐29可鉸接地 安裝在與物品承載部件26的鉸鏈相反的一側。
在所示的優選實施例中,梁27和28的比例以及物品承載部件26 和軸支撐29的鉸鏈的位置被設計為使梁在屬于小車的兩個構型中的 僅末端位置彼此相鄰,這樣就增加了兩種構型的穩定性,并且這些相鄰位置對于配合在優選自動運行的鎖定裝置(未示出)內是特別有用 的,可將末端位置緊緊地保持在一起,從而提供了兩種構型下都更安 全的小車。
根據圖10—16的小車還包括在圖10—12中向上樞轉并且在圖14 一16中向下樞轉的樞轉聯接裝置2、推桿30和在圖10—12中折起且 在圖14一16放下的折疊罩結構31,以及繞固定軸32旋轉的前支架33, 其具有用于可拆卸樞轉軸的兩個支撐輪樞轉軸支撐34,可拆卸樞轉軸 用于帶支撐輪36的支撐輪叉35。
樞轉前支架還包括兩個腳部支撐37和38,其中腳部支撐37被設 置為提供圖10—12所示的可推童車構型中的腳部支撐,并且腳部支撐 38被設置為提供圖14一16所示的自行車拖車構型中的腳部支撐。優 選地,前支架33可樞轉以便在自行車拖車構型中或多或少地平行于地 面。因此,如果支撐輪沒有通過將樞轉軸移出樞轉軸支撐34而被移走, 支撐輪不能接觸地面,這樣就提供了自行車拖車組合的良好靈活性, 并且在可推童車構型中其被降低直至支撐輪接觸地面,其中樞轉軸支 撐34的定向垂直于地面,建立了用于容易操縱可推童車的一套良好樞 轉的腳輪,并且顯著地縮短了行進方向上的小車長度,又增加了在狹 窄空間內的靈活性。必須注意到,帶有叉35的支撐輪36在圖13 — 16 中未示出。
可固定軸32優選配備有多位置鎖定裝置39,使得前支架33和聯 接裝置2快速容易地固定于對應不同構型的多個位置內,這些構型包 括小車的可選緊湊存放、輸送和停放構型。需要提到的是,支架33 可僅配備有單個的支撐樞轉輪,以及一個或兩個非樞轉支撐輪,這取 決于例如靈活性的不同需要。
圖13示出根據圖10—12和14一16的優選實施例的多多少少位于 傾斜中間位置的小車,其出現在當平行四邊形機構的其中之一處于可 推童車構型而其它處于自行車一拖車構型時。
這種略微傾斜的位置發生在當小車從一個構型轉換為另一個構型 時。明顯地,只要相對于地面的角度不超過15度,這種傾斜位置不會 對小車的兒童乘客造成干擾,因為只要進行的足夠小心,在構型的改 變過程中不會影響他們的睡眠。對用于鎖定和解鎖前支架33、聯接裝置2以及/或平行四邊形裝置 的不同位置的適用鎖定裝置的控制在另一優選實施例(未示出)中位 于小車上容易夠到和操作的位置,如推桿30。
附圖中所示的實施例可都具有安全帶從而確保安全的就座姿勢。 本發明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它們可變 化。除此之外,從每個實施例可變化出一種、兩種或可能三種或更多 兒童版本,至少一種構型可同時運送多個并排或前后就座的嬰兒。但 是,不管是可推童車還是自行車拖車構型,始終具有至少一個嬰兒的 位置。
除了用作兒童運送裝置,本發明還適用于運輸物品,其中變窄加 高的構型可用作購物車,加寬降低的構型可適用于自行車物品拖車。
權利要求
1、用于載送兒童的小車,包括框架和至少兩個連接于框架的車輪(1),該小車可在作為可推童車的第一構型與作為拖車的第二構型之間轉換,并且在第一和第二構型中都提供了至少一個兒童的空間,其特征在于通過調節框架,小車可在第一與第二構型之間轉換,使得第一構型中的重心距離地面更遠并且沿行進方向更靠前,并且小車的寬度小于在第二構型中的寬度。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每一側的轉換通過一 個單獨操作實現。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車,包括用于使每一側的轉換同步化的 機構。
4、 如權利要求1_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包括用于承載物品 的部件,所述部件包括垂直于行進方向并排設置的至少三個相互鉸接的部件(3 — 5),其中兩個末端部件中的每一個可鉸接地連接于框架的部件,在使用中,框架的所述部件以垂直于行進方向的方向剛性地連 接于車輪懸架點。
5、 如權利要求l一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至少一個車輪懸架 點通過橫向支撐結構連接于框架的主要部件,該橫向支撐結構包括形 狀為平行四邊形的四個可鉸接地連接的部件(6 — 9, 26 — 29),車輪懸 架點剛性地連接于平行四邊形的四個邊之一。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小車,包括圍繞樞轉軸樞轉的支架(10), 以及桿(ll),其中,桿(11)的第一點(13)可鉸接地連接于支架(10) 上遠離樞轉軸處的第一點,并且第二點(12)可鉸接地連接于一被剛 性地連接于車輪懸架點的部件(6),從而通過樞轉支架(10)來平移 車輪懸架點。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小車,其中支架(10)連接于框架的物品 承載部件,并且,樞轉軸被定向為使物品承載部件垂直于車輪懸架點 的運動方向運動。
8、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每個由四個可鉸接地 連接的部件(6 — 9, 26_29)形成的平行四邊形位于傾斜的平面內。
9、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兩個可鉸接地連接的 部件(27, 28)的系統在位于橫向支撐結構的兩個末端位置處彼此鄰 近。
10、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小車,包括用于鎖定橫向支撐結構的末 端位置的機構。
11、 如權利要求IO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當橫向支撐結構到 達其末端位置時自動發生鎖定。
12、 如權利要求1 — 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從 第一構型至第二構型的轉換在重力的輔助下進行。
13、 如權利要求1一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可 鉸接地連接的部件(6 — 9, 26 — 29)的比例和位置被選擇為使物品承 載部件(26)的底部側位于輪軸之下。
14、 如權利要求1一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借 助于樞轉前支架(33),小車沿行進方向的長度在第一構型中比在第二 構型中短。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前支架(33)可具 有支撐輪,當朝第一構型樞轉時,支撐輪接觸地面。
16、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前支架(33)包括 用于小車的兩種構型中的帶有腳部支撐(37, 38)的部件。
17、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包括當小車從一個 構型轉換為另一個構型時寬度可變的座椅。
18、 如權利要求1一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包括借助于梁系 統(24, 25)運動的可運動物品承載部件(23),其特征在于,該物品 承載部件在第一構型中位于固定于框架(22)的物品承載部件(21) 的前上方,并且在第二構型中在固定于框架(22)的物品承載部件(21) 的旁邊。
19、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輪位 于框架的物品承載部件的下方。
20、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通過 依次抬起小車的每個邊,經過穩定的略微傾斜的中間位置,實現一個 構型至另一個構型的轉換。
2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小車,其特征在于,它尤^ 其適用于物品運輸。
全文摘要
用于載送兒童的小車,包括框架和至少兩個連接于框架的車輪(1)。該小車可在作為可推童車的第一構型與作為拖車的第二構型之間轉換,并且在第一和第二構型中都提供了至少一個兒童的空間。小車可通過調節框架的寬度和重心的位置在第一與第二構型之間轉換。
文檔編號B62B7/12GK101426678SQ200780014156
公開日2009年5月6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19日 優先權日2006年3月20日
發明者A·R·恩塞林克, J·J·范博克斯泰爾 申請人:A·R·恩塞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