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人力驅動旅行車的制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屬于陸地上行走的人力驅動車輛。
現有的人力驅動車輛,有兩輪自行車,三輪車,但其他乘員無法用力以增加行車之動力,且無車箱,不能擋風避雨,車上無法休息。汽車需有發動機作動力,行車時排出的燃氣污染空氣,并且構造復雜,造價高,乘員不能活動,長時間坐車旅行感到疲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據杠桿原理,設計一種人力驅動的車輛,使全體乘員都可以用力,既增加車輛前進的動力,又鍛煉了身體,而車身又如同汽車,有車箱、座椅等,既能擋風避雨,又能旅行休息,結構簡單,造價低廉,又可以載貨的旅行車。
如下圖1為人力驅動旅行車總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示意圖的側示圖。
圖3為人力驅動旅行車活動手柄式總體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附圖所描述的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同客車一般由輕質材料制成的車箱(29),能擋風避雨,車箱(29)裝在底盤(30)上,底盤(30)由前輪軸(59)和后輪軸(53)支承,每根軸上有兩個車輪(17),在前輪軸(59)處裝有類似于汽車的轉向機構(16),使車輛轉向靈活,駕駛員需要轉向時,通過方向盤(18)操縱轉向機構(16)使車輛轉向。根據車輛行駛需要,駕駛員改變變速桿(20)的方位,使撥叉(22)撥動齒輪變速機構(23)內的三聯游齒輪(24)的軸向位置,與不同齒輪嚙合以構成不同的行車檔位。當三聯游齒輪(24)與齒輪(48)嚙合時為低速檔,與(47)嚙合時為高速檔,與(46)、(45)嚙合時為倒車檔,不嚙合時為空檔。車輛制動時,由剎車機構來實現,即駕駛員腳踩踏板(19),通過連桿(25)帶動四個蹄塊式制動器,抱住車輪(17)的輪轂,使車輛制動。本車的特征在于人力驅動,全體乘員都用力,增加了車輛前進的動力,在全體乘員座椅(15)前下方有與腳踏板(1)、(2)聯動的動力傳動系統。駕駛員座椅前下方的腳踏板(1)、(2),利用杠桿原理,通過球鉸鏈(12)使連桿(11)、(14)動作,連桿的另一端帶動曲軸(10)轉動,曲軸(10)與齒輪變速機構(23)的輸入軸(26)通過離合器(13)連接,再經過齒輪(21)、(49)帶動三聯游齒輪軸(27)轉動,經不同檔位的齒輪嚙合,使齒輪變速機構(23)輸出軸(50)轉動,再經鏈輪(51)、(52),鏈條(54),驅動后輪軸(53)轉動。離合器(13)的作用是在其它乘員用力使輸入軸(26)轉動時,曲軸(10)不轉動。前排乘員座椅(15)前下方的腳踏板(1)、(2),經球鉸鏈(12),連桿(32)、(58)帶動曲軸(33)轉動,并通過離合器(31)與齒輪變速機構(23)輸入軸(26)相連,當曲軸(33)的轉速高于輸入軸(26)轉速時,離合器(31)嚙合工作,否則不起作用,其后的動力傳動過程如上所述。后排乘員座椅(15)前下方的腳踏板(1)、(2),同樣通過球鉸鏈(12),連桿(3)、(4)、(40)、(41),使曲軸(5)、(39)轉動,再通過鏈條(7)、(37)和鏈輪(6)、(8)、(38)、(35)使齒輪變速機構(23)的三聯游齒輪軸(27)轉動,經不同檔位,最終使后輪軸(53)轉動。后排動力傳到三聯游齒輪軸(27)上的轉動方向必須與前排傳來的轉動方向一致,如不一致,則因鏈輪(8)、(35)內的棘輪而使曲軸(5)、(39)空轉,不能輸出力矩。
除駕駛員外的其他乘員座椅前方有固定手柄(28),使各乘員雙手握住手柄(28)便于雙腿用力。也可以做成活動手柄(55)(見圖3),使各乘員手腿并用,各活動手柄(55)與腳踏板(1)、(2)聯動,通過球鉸鏈(12)和連桿(56)、(57),使曲軸(5)、(32)、(39)轉動,其后動作同上所述。活動手柄(55)和腳踏板(1)、(2)是利用杠桿原理,使各乘員較為省力,并且獲得較大的動力。
上面所述齒輪變速機構(23)輸出軸(50)帶動后輪軸(53)的驅動方式也可以用三角皮帶輪和三角皮帶傳動。
由于曲柄連桿機構的工作有死點,所以在各曲軸(5)、(10)、(33)、(39)上裝有慣性輪(9),從而越過死點,連續轉動,慣性輪(9)的位置安排在各乘員座椅(15)的左側或右側。車輛起動時,駕駛員先調整在空檔位置,各乘員用手轉動慣性輪(9),同時腳踩腳踏板(1)、(2),使齒輪變速機構(23)的三聯游齒輪軸(27)轉動,實現了車輛的起動過程,行車時,駕駛員掛檔,即可使車輛行駛。
為了車輛的行車安全和夜間行車,車上裝有照明燈,轉彎方向燈,剎車燈,電喇叭等,由車上帶的蓄電池(44)作為電源,為了減少蓄電池(44)在地面充電的次數,車上裝有直流發電機(43),由三聯游齒輪軸(27)通過鏈條(36),鏈輪(34)、(42)使直流發電機(43)旋轉發電,它既可供給各燈具用電,又可向蓄電池(44)充電。為防止直流發電機(43)倒轉,鏈輪(42)內裝有棘輪,保證發電機只能按一個方向轉動。
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乘員(包括駕駛員)可以是一人,二人,三人或四人,車輪(17)可以是四個,也可以是三個,可以用輕便摩托車車輪。不同用戶根據需要選擇車輛。該車輛的車身長可以為1.6~2.6米,寬為0.8~1.5米,高為1.4~1.6米。車內座椅是用鋼管或硬質塑料件套接、折疊而成,稍作調整,便可形成簡易床,坐臥兩用,便于長途旅行或行車疲勞時休息。
本實用新型車輛的優點在于構造簡單,造價低,自重輕,由人力驅動,全體乘員都用力,增加了車輛前進的動力,各乘員既鍛煉了身體,又增加了旅行的趣味,克服乘坐長途汽車不活動的疲勞感。在后排座椅之后還有一定空間,可以運載一定數量的貨物,同時又可擋風避雨,所以是新型的人力驅動交通車輛。
權利要求
1.人力驅動旅行車,具有車箱(29),底盤(30),車輪(17),座椅(15),齒輪變速機構(23),方向盤(18),轉向機構(16)和剎車機構,其特征在于全體乘員(包括駕駛員)座椅(15)前下方有與腳踏板(1)、(2),連桿(11)、(14)、(3)、(4)、(58)、(32)、(40)、(41),曲軸(10)、(5)、(33)、(39),齒輪變速機構(23),鏈輪(6)、(8)、(35)、(38)、(51)、(52),鏈條(7)、(37)、(54)和離合器(13)、(31)的動力傳動系統。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人力驅動旅行車,其特征在于除駕駛員外的其他乘員座椅前方有固定手柄(28),也可以是活動手柄(55),與腳踏板(1)、(2)聯動。
3.根據權利要求
1或3所述的人力驅動旅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說的鏈輪(51)、(52)和鏈條(54)可以是三角皮帶輪和三角皮帶。
4.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人力驅動旅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曲軸(10)、(5)、(33)、(39)上都帶有慣性輪(9)。
5.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人力驅動旅行車,其特征在于車上裝有一臺直流發電機(43),由齒輪變速機構(23)驅動。
6.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人力驅動旅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乘員(包括駕駛員)可以是一人,或者二人,或者三人,或者四人。
7.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人力驅動旅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說的車輪(17)可以是四個,或者三個。
專利摘要
人力驅動旅行車,屬于陸地上行走的人力驅動車輛,全體乘員都可用力,以增加車輛前進的動力。利用杠桿原理,省力而獲得較大的動力。該車具有車箱、底盤、車輪、方向盤和轉向機構、齒輪變速機構、剎車機構和與人力驅動的腳踏板(1)、(2)聯動的動力傳動系統。該車有低速檔、高速檔、倒車檔和空檔,根據行駛需要變檔,乘員一人或多人,還可載貨,能擋風避雨,既可鍛煉身體,又可增進旅行趣味。
文檔編號B62M9/00GK87200503SQ87200503
公開日1987年12月30日 申請日期1987年1月16日
發明者侯德善 申請人:侯德善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