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運載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了折疊式嬰兒車和運載工具,特別是可折疊的或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和運載工具。
背景技術:
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是眾所周知的。這些一般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那些僅在二維空間中折疊的,典型地是輪距保持不變而軸距在折疊時減小。第二類是那些在三維空間中折疊的,輪距和軸距在折疊時都減小。雖然第二類折疊式嬰兒車折疊后的結構較小,但典型的是,制造起來較為復雜昂貴。而且,一般它們折疊和展開也較為困難。本發明設法提供改良的收縮式嬰兒車。特別地,本發明設法提供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它們折疊起來后的結構小且機構不復雜。
發明內容
根據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個帶輪子的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或者類似的運載工具,它包括一個座位、一個用來支撐座位的延伸的座位支撐裝置和至少一根通常直立的延伸的主梁,座位支撐裝置可滑動并轉動地與主梁連接,所述折疊式嬰兒車能采用張開形式,此時座位支撐裝置從所述主梁向外延伸,或者閉合收藏形式,其特征在于,支撐裝置采用了兩個支撐腿的形式,每個支撐腿在一端有一個前輪在另一端可滑動并轉動地與至少一個主梁連接,使得在張開形式下這些腿從至少一個主梁向毗連的前輪外張開成八字形,在閉合形式下兩個支撐腿和主梁處于大體上平行或接近平行的位置。
根據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個帶輪子的可收縮的運載工具,它包括一個可滑動并轉動地與至少一個延伸的主梁連接的延伸支撐裝置,所述運載工具在張開和閉合時都能夠自力撐持或自立。
較佳地,折疊式嬰兒車或運載工具進一步包括輔助支撐裝置,支撐所述延伸支撐裝置。較佳地輔助支撐裝置為一些延伸的支撐臂,每一個都可轉動地與主梁和毗連的腿連接。折疊式嬰兒車或運載工具可進一步包括一個與這些腿可鉸接相連的延伸橫向部件。該橫向部件能夠折疊,以使折疊式嬰兒車或運載工具折疊起來,還能夠在閉合形式下起一個支撐點的作用,從而提供了一個自立的結構。在一實施例中,每個支撐腿的末端有一個前輪,主梁的末端有一對后輪,與在張開時相比較,前輪距和折疊式嬰兒車的軸距在閉合時變小。后輪距保持不變。折疊式嬰兒車或運載工具可以有雙主梁的結構。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個帶輪子的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它包括一個第一腿、兩個向外張開的第二腿、一個主梁和一個剛性座位,其中,所述第一腿可轉動地與所述兩個第二腿和所述主梁連接,所述座位可轉動地與所述兩個第二腿和所述主梁連接,使得折疊式嬰兒車能采用張開配置,此時所述腿相互之間轉動一個角度分開,所述主梁向垂直方向轉動一個角度,并且能轉動到閉合形式,此時第一腿、第二腿和主梁處于大體上平行的位置。
根據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個帶輪子的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它包括一個由一些前輪和一些后輪或單獨一個后輪支撐的座位,其中,所述前輪的輪距比后輪的輪距要大,折疊式嬰兒車能夠采用張開形式或閉合形式,這些折疊式嬰兒車前輪的輪距和軸距而不是這些后輪或這個后輪的輪距在閉合時與在張開時相比較變小。
另一方面,一輛收縮式嬰兒車或運載工具包括一根通常直立的柱或主梁、一個沿著柱可上下滑動的滑塊裝置、一套可轉動的前轉向輪、至少一個支撐柱的后輪和一套將前輪支撐并連接到柱和滑塊裝置的可轉動的桿,其中柱和后輪維持在它們的位置,而這套前輪能夠通過桿系在柱和后輪向外向前展開并得到支撐時的工作位置或向內一起拉伸并向后臨近柱下方時的存儲位置之間調換。
下面僅僅采用一些實施例并結合附圖闡述根據發明構造的折疊式嬰兒車的一些實施例。根據發明構造的運載工具的一些實施例與描述的不帶座位的折疊式嬰兒車的實施例一樣。在附圖中圖1是折疊式嬰兒車的第一實施例在打開時的側視圖;圖2是第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3是第一實施例沿著圖1中的軸A的俯視圖;圖4是第一實施例在閉合或者折疊時的側視圖;圖5是第一實施例在折疊時的后視圖;
圖6是第二實施例在折疊時的后視圖;具體實施方式
圖1顯示了一個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10的第一實施例,它處于未折疊或打開布置下,用來支持和運送一個小孩或嬰兒。折疊式嬰兒車10包含一對前輪12,一對后輪14,并具有軸距W。一根通常直立的柱或主梁16在一端通過軸18將這些后輪14連接到一個桿上,在另一端是把手20。每個前輪12通過一個旋轉輪部件22和一個傾斜的延伸的支撐腿24與主梁16連接。這些輪部件22可以使這些輪子12轉向。每個支撐腿24通過一個滑塊裝置26和一個樞軸活接頭28可滑動并可轉動地與主梁16連接。滑塊裝置26使用一個滑動軸承來引導裝置沿著主梁16上下滑動。搖桿手柄30通過搖桿手柄30上的一個掣子32和主梁16上的補充凸起34將滑塊裝置26保持在所示未折疊形式時的位置。搖桿手柄30通過一個樞軸36可旋轉地附著在滑塊裝置26上。主梁16上位于滑塊裝置26的下方有兩個拉長的曲柄支撐臂38,每一個都在一端通過一個樞軸活接頭40與主梁16連接。每一個支撐臂38在第一部分38a大體上水平延伸并通過一個樞軸活接頭44可旋轉地附著在一個支撐腿24上,在第二部分38b向上傾斜支撐座位42前,每個腿24和主梁16也支撐座位42。
圖2從前面展示了處于未折疊時的折疊式嬰兒車10。此圖示出兩個臂38、兩個腿24和兩組兩個輪12、14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到,滑塊裝置26支撐這些腿24,這些腿相互張開成八字形,向下延伸連接輪部件22和前輪12。每個臂38支撐毗連的腿24。一個延長的橫向支撐桿46連接兩個輪部件22,并通過一些樞軸活接頭50附著在兩個輪部件22上。橫向可折疊的支撐桿46有一個中心樞軸48。一個卡件(未示出)保持撐桿46處于延伸鎖住狀態,如配置所示形狀。從而,撐桿46和這些腿24形成了未折疊的折疊式嬰兒車10的一個大體上成三角形的支撐框架。
如圖2所示,這些前輪12傾向于與一些相毗連的輪軸軸承下方的地面保持接觸。在一些已知的可替代的實施例中,使用了雙輪結構。可以看到,這些輪距為F的前輪12比這些后輪(輪距R)間隔得遠。
俯視圖3顯示了三角形框架24、24、46。圖中還顯示每個腿24和毗連的臂38的第一部分38a對齊成直線。樞軸活接頭44、28和40和與每個腿24和38a部分垂直的軸的定位由一些穿過樞軸位置的線表示(對樞軸28、40標記了“X”)。圖3沿著圖1中的軸A描繪的視圖表示了樞軸活接頭28、40的位置由同一標記表示,而它們的相對位置在圖1中顯示。
從上方角度看,每個臂38的第二部分38b向內傾支撐座位42。在一些可替換的實施例中,臂38b部分的這些自由端由一個與撐桿46類似的橫向支撐桿連接。這可以附加到或替代支撐桿46。
折疊式嬰兒車10是可收縮的,圖4從側面表示了為方便存放而處于折疊或閉合形狀的折疊式嬰兒車。圖5是相同形狀時的后視圖。下面描述從張開形狀(圖1到3)到自力撐持的閉合形狀(圖4到5)的折疊過程。
橫向支撐桿46的中心樞軸48上卡件的卡機構開動后釋放樞軸48并允許撐桿46的兩部分折疊在一起。搖桿柄30沿著主梁16向上舉起滑塊裝置26,使其從凸起34釋放出來,搖桿柄30初始繞樞軸活接頭36轉動。隨著滑塊裝置26沿著主梁16上滑,腿24向內折疊,軸距W和輪距F都減小。支撐桿46隨著樞軸活接頭48和50處的旋轉運動向外折疊,。隨著滑塊裝置26滑向它在主梁16上的最高位置,臂樞軸活接頭40和44也轉動。在折疊過程中,由于樞軸活接頭44、28和40的轉動角度,腿24和臂38的第一部分38a從張開時的八字形位置折疊到閉合時通常平行的位置(參看圖4和5)。同時支撐桿46折疊成閉合V字形狀(參看圖5)并作為閉合形式下的著地點52。在一替換實施例中,支撐桿46的關聯部分,如卡件的一部分,可作為著地點52的一部分。
圖5顯示了在閉合時這些前輪12如何折疊到主梁16的兩側。閉合形式本身可由布置在若干位置的某種機構保持。
折疊過程中,后輪距R保持不變,而在一替換的實施例中,僅使用一個中心后輪。在闡述的實施例中,后輪14有一個關聯的制動機構(未示出)。
展開過程與折疊過程大致類似,但正好相反。保持閉合形式的機構釋放開了,滑塊裝置26導向主梁16下方。這些臂和腿38、24展開,橫向支撐桿46張開并鎖直。滑塊裝置26鎖定在其較低位置,搖桿柄30與凸起34重新接合。然后折疊式嬰兒車10就可使用了。
可能的是,在車把上提供一種手動操作的控制桿或者類似的東西,它使得卡機構和/或搖桿柄30能夠釋放,例如依靠一種索纜來釋放。
圖6是一個與圖5對應的視圖,但它代表了另一種有雙主梁結構的實施例。主實施例上的主梁16在這里被替換為兩個主梁部件16a。圖6中的實施例的總體構造與折疊過程類似圖1到5中的實施例。而圖6顯示了兩個實施例在折疊形式下的差異,可以看到,這些前輪12a折疊到了這些主梁部件16a中間的位置。圖中還顯示了更改結構下的一個沿著兩個主梁部件16a滑動的滑塊裝置26a。
正如被察覺到的那樣,座位42是由類以織物的材料制成而不是一種剛性結構,它在張開時是一個吊床類型的座位,而在閉合時折疊起來。可使用各種人造的或天然的材料,座位可由幾塊板和支撐制成。在一實施例中,座位有一個由網格狀材料制成的底板,它允許碎屑從中落下,座位還有由另一種不同材料制成的多個側板和背板。折疊式嬰兒車的框架包括主梁、一些臂、一些腿和支撐桿,在一實施例下,它們由鋁擠壓成形。
權利要求
1.一種帶輪子的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或類似的運載工具,包括一個座位(42)、一個支撐座位的延伸座位支撐裝置(38、24)和至少一根通常直立的延伸主梁(16),座位支撐裝置可滑動并轉動地與主梁連接,所述折疊式嬰兒車能采用張開形式,此時座位支撐裝置從所述主梁向外延伸,或者閉合貯藏形式,其特征在于,座位支撐裝置采用兩個支撐腿(24)的形式,每個支撐腿在一端有一個前輪(12),在另一端可滑動并可轉動地與至少一個主梁(16)連接,使得在張開形式下這些腿從至少一個主梁向毗連的前輪外張開,在閉合形式下兩個支撐腿和主梁處于大體上平行或接近平行的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折疊式嬰兒車,還包括輔助支撐裝置(38),支撐上述延伸支撐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支撐裝置為兩個延伸的曲柄支撐臂(38),每個支撐臂都在一端可轉動地與至少一個主梁連接,在另一端可轉動地與一個關聯支撐腿(24)連接。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折疊式嬰兒車,還包括在主梁低端的一對后輪(14)或者單個后輪,其特征在于,是前輪距(F)和軸距(W)而不是后輪距(R)在閉合形式時比在張開形式時要小。
5.如權利要求1到4中任意一個所述折疊式嬰兒車,還包括在支撐腿之間延伸的一個橫向部件(46)并可轉動地連接在那里,所述橫向部件有一個中間裝置,它在張開形式下可以鎖住的支撐這些腿,它還可以轉動,允許橫向部件在閉合形式時折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部件或毗連部分在閉合形式下起一個支點的作用。
7.如權利要求1到6中任意一個所述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梁采用兩個平行主梁的形式。
全文摘要
一個可收縮的折疊式嬰兒車/運載工具(1)在前后有輪子(12,14)。一根直立的主梁(16)在這些后輪(14)和把手(20)之間延伸。一個可鎖上的滑塊裝置(26)能夠沿著主梁(16)上下移動。前輪(12)由一些輪部件(22)支撐,輪部件(22)由一些可轉動的支撐腿(24)連接到滑塊裝置(26)上。在滑塊裝置(26)下方有一些樞軸活接頭(40)連接到曲柄支撐臂(38)上,曲柄支撐臂(38)可轉動地連接到這些支撐腿(24)上。一個可折疊的橫向撐桿(46)在前輪部件(22)之間延伸。在臂(38)遠離腿(24)和主梁(16)的樞軸活接頭(40)的末端安裝一個座位(42)。滑塊裝置(26)可在兩個操作位置之間移動。在一個位置下,折疊式嬰兒車(10)是工作著的,這些輪子(12、14)在前輪和后輪之間定義了一個軸距(W),在前輪和后輪(12、14)之間分別定義了前后輪輪距(F,R)。在另一個位置,折疊式嬰兒車(10)是折疊并貯藏起來的,腿(24)和臂(38)與主梁(16)并排,前輪(12)在后輪輪距(R)內部。當前折疊著的撐桿(46)立在地表上,將貯藏著的折疊式嬰兒車支撐在直立的位置。在貯藏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時,這些前輪部件(22)向外展開。
文檔編號B62B7/08GK1388786SQ01802648
公開日2003年1月1日 申請日期2001年8月31日 優先權日2000年9月8日
發明者D·克里斯普 申請人:麥克拉萊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