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種功能的鐵路平車。
當前,鐵路上集裝箱的裝運主要靠集裝箱專用平車,這種平車沒有地板,但設有固定集裝箱的鎖閉裝置,集裝箱專用平車只能用于裝運集裝箱,在鐵路上跑空的幾率較大,浪費了較多的運力。鐵路上通用平車主要用于運輸不怕日曬雨淋的長型貨物(如原木、鋼材、大型混凝土橋梁、鋼軌)等,或集重貨物(如汽車、拖拉機、機械設備)等,這種車裝有木地板,貨物裝上后不易打滑。但按鐵路貨運規定,通用平車不能用來裝運集裝箱,因為它不具有鎖閉裝置,運輸中很不安全。在極個別的情況下有的路段實在扣不到集裝箱專用車,也有用平車裝集裝箱的。這時需用8號鐵絲成八字形交叉綁在車上,而且箱與箱之間也要用鐵絲串聯捆綁牢固。這樣不僅不安全,而且也十分的麻煩。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種功能的鐵路平車。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它包括通用平車總成,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與側梁固定連接的側順梁及其加強筋板、端梁加強筋板、中央小橫梁加強筋板及可翻轉的集裝箱鎖閉裝置。
所述集裝箱鎖閉裝置包括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和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
所述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它包括鎖座、鎖頭,所述鎖座上部中央有一凹部,其下部一端開有上寬下窄的直槽孔,所述鎖頭上部為與集裝箱底部角件相配的凸出部,其底部中央具有一個與所述鎖座凹部相配的凸臺,其兩邊分別具有一個向下伸出的側耳,且側耳端部有銷孔,所述鎖頭跨置于所述鎖座上,一個兩端為扁狀的軸穿置并固定于所述鎖座直槽孔及鎖頭側耳的銷孔中,所述鎖座固定連接于車體側梁側順梁上。
所述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包括扁狀鎖座、鎖頭、安全鏈、加強筋板,所述鎖座上有凹槽孔,所述凹槽孔兩邊有孔,所述鎖座固定連接在所述加強筋板上,所述鎖頭上部有與所述集裝箱底部角件相配的凸出部,其下部為與所述鎖座凹槽孔相配的形狀,所述安全鏈的兩端分別經由鎖座上的兩個孔連接于所述鎖頭下部兩側,所述加強筋板與所述縱向輔助梁及側順梁、側梁固定連接。
本兩用車還可包括鐵路標準集裝箱防盜門擋,其由門擋座、門擋立板組成,所述門擋座一邊帶有軸耳,所述軸耳上部為平臺,所述門擋立板底部具有當其立起時可卡座于門擋座上部平臺上的平齊部,門擋立板的一邊也具有軸耳,所述門擋座和門擋立板通過軸耳相互軸連接,所述門擋座與固定連接于所述側梁上。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設計方案,在原有通用平車的基礎上,增加了可翻轉直車地板下的集裝箱鎖閉裝置以及承重加強筋板等,使得通用平車具有了可裝運集裝箱的新功能,真正實現了一車兩用,這樣,充分避免了鐵路上集裝箱專用車由于不能用于裝運其它貨物而跑空,通用平車不能用來裝運集裝箱的麻煩和運力的浪費。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俯視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側視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底架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3B向旋轉圖圖5為圖3E向圖圖6為圖3F向圖圖7為圖3G-G向旋轉圖圖8為國家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結構示意圖圖9為圖8左視示意圖
圖10為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11為
圖10俯視示意圖
圖12為國家鐵路標準集裝箱防盜門擋
圖13為
圖12非工作狀俯視示意圖如
圖1、2、3所示,本實用新型實在原有通用平車的基礎上改進的,它繼承了通用平車的轉向架組成35、車鉤緩沖裝置36、風、手制動裝置40、37、端門組成38、底架組成39以及地板組成19等,增加了與側梁1固定連接的側順梁2及其加強筋板6(如圖7所示)、端梁加強筋板3(如圖5所示)、中央小橫梁加強筋板4(如圖6所示)、可翻轉的集裝箱鎖閉裝置、鐵路標準集裝箱防盜門擋28;所述集裝箱鎖閉裝置包括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5和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7,根據鐵路標準箱及國際標準箱的大小以及平車的尺寸,在該車上適當的位置處安裝了20個國家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5用于裝運五個十噸的國家鐵路標準集裝箱,安裝八個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7,用于裝運兩個20英尺或者一個40英尺的國際標準集裝箱(如
圖1所示);所述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5(如圖8、9所示)包括鎖座8、鎖頭9。所述鎖座8為具有內筋10的狀,其上部中央有一凹部11,其下部一端開有上寬下窄的直槽孔12。所述鎖頭9上部為與集裝箱底部角件相配的凸出部13,其底部中央具有一個與所述鎖座凹部11相配的凸臺14,其兩邊分別具有一個向下伸出的側耳15,且側耳端部有銷孔16,所述鎖頭9跨置于所述鎖座8上。一個兩端為扁狀的銷軸17穿置于所述鎖座8直槽孔12及鎖頭側耳銷孔16中,并由擋圈18固定。本實用新型可分兩種,其結構完全相同,只是凸出部13的位置不同,一種為凸出部13偏于鎖頭中心線的一側,另一種則偏于另一側,兩種鎖閉裝置分別適用于集裝箱兩側的角件。鎖座8焊固連接于平車側梁1上,當需要用其固定集裝箱時,將所述鎖頭9朝上,凸臺14卡固于所述凹部11中,鎖頭9的凸出部13插置于集裝箱的角件中,固定于鎖座8上的鎖頭9即可有效地限制集裝箱的橫向及縱向位移。當裝有該鎖閉裝置的平車不用于裝運鐵路標準集裝箱時,可將鎖頭9翻轉于平車的車地板19下(如圖中虛線所示),這時鎖座8與車地板19平齊。該車可作為普通平車使用或用于裝運國際標準集裝箱,翻轉時,只需將鎖頭8抬起,這時銷軸17被鎖頭9拉至于所述鎖座8直槽孔12的上寬部,然后將鎖頭2翻下,這時銷軸17的扁平部會降落于鎖座9直槽孔12的下窄部被卡住,使得鎖頭9不能搖擺,非常可靠;所述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7(如
圖10、11所示)包括扁狀鎖座20、鎖頭21、安全鏈22、加強筋板25,所述鎖座20上有凹槽孔23,所述凹槽孔23兩邊有孔24,所述鎖座20焊固在所述兩塊加強筋板25上(如圖4所示),所述鎖頭21上部有與所述集裝箱底部角件相配的凸出部26,其下部為與所述鎖座凹槽孔23相配的形狀,所述安全鏈22的兩端分別經由鎖座上的兩個孔24連接于所述鎖頭21下部兩側,其可保證鎖頭21的正位,并防止鎖頭21丟失。該鎖閉裝置通過鎖座20底部的加強筋板25與側梁1及縱向輔助梁27焊固,需要用其固定國際集裝箱時,使鎖頭21朝上,鎖頭21的凸出部26插置于集裝箱的角件中,固定于鎖座20上的鎖頭21即可有效地限制集裝箱的橫向及縱向位移。當裝有該鎖閉裝置的平車不用于裝運國際集裝箱或用于裝運鐵路標準集裝箱時,可將鎖頭21提起,凸出部26朝下放置于鎖座20上,這時該鎖閉裝置與車地板19平齊,并不影響裝運其它貨物;所述標準集裝箱防盜門擋28(如
圖12、13所示)包括門擋座29、門擋立板30,所述門擋座29一邊帶有軸耳31,所述軸耳31上部為平臺32,所述門擋立板30底部具有當其立起時可卡座于門擋座29上部平臺32上的平齊部33,門擋立板30的一邊也具有軸耳31,所述門擋座29和門擋立板30通過軸耳31相互軸連接。該門擋通過門擋座29焊固于鐵路車輛側梁1上使用,當該車用于裝運鐵路標準集裝箱34時,可將門擋立板30垂直立起,由于門擋立板30底部的平齊部33卡座于門擋座29軸耳上部的平臺32上,其只會內倒而不會向外倒,這樣立起的門擋立板30可將集裝箱的門擋住,起到防盜作用,非常安全。當該車不裝運國家標準集裝箱時,將門擋立板30放平與門擋座29吻合后與車地板19表面平齊,不會影響裝運貨物。
權利要求1.一種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它包括通用平車總成,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與側梁固定連接的側順梁及其加強筋板、端梁加強筋板、中央小橫梁加強筋板及可翻轉的集裝箱鎖閉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鎖閉裝置包括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和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鐵路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它包括鎖座、鎖頭,所述鎖座上部中央有一凹部,其下部一端開有上寬下窄的直槽孔,所述鎖頭上部為與集裝箱底部角件相配的凸出部,其底部中央具有一個與所述鎖座凹部相配的凸臺,其兩邊分別具有一個向下伸出的側耳,且側耳端部有銷孔,所述鎖頭跨置于所述鎖座上,一個兩端為扁狀的軸穿置并固定于所述鎖座直槽孔及鎖頭側耳的銷孔中,所述鎖座固定連接于車體側梁側順梁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國際標準集裝箱鎖閉裝置包括扁狀鎖座、鎖頭、安全鏈、加強筋板,所述鎖座上有凹槽孔,所述凹槽孔兩邊有孔,所述鎖座固定連接在所述加強筋板上,所述鎖頭上部有與所述集裝箱底部角件相配的凸出部,其下部為與所述鎖座凹槽孔相配的形狀,所述安全鏈的兩端分別經由鎖座上的兩個孔連接于所述鎖頭下部兩側,所述加強筋板與所述縱向輔助梁及側順梁、側梁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鐵路標準集裝箱防盜門擋,其由門擋座、門擋立板組成,所述門擋座一邊帶有軸耳,所述軸耳上部為平臺,所述門擋立板底部具有當其立起時可卡座于門擋座上部平臺上的平齊部,門擋立板的一邊也具有軸耳,所述門擋座和門擋立板通過軸耳相互軸連接,所述門擋座與固定連接于所述側梁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鐵路通用平車、集裝箱裝運兩用車、其在原有通用平車結構的基礎上增加了與側梁固定連接的側順梁及其加強筋板、端梁加強筋板、中央小橫梁加強筋板及可翻轉的集裝箱鎖閉裝置,及鐵路標準集裝箱防盜門擋。使得通用平車具有了可裝運集裝箱的新功能,真正實現了一車兩用,這樣,充分避免了鐵路上集裝箱專用車由于不能用于裝運其它貨物而跑空,通用平車不能用來裝運集裝箱的麻煩與不安全,大大提高了運輸效率。
文檔編號B61D3/20GK2314995SQ98201990
公開日1999年4月21日 申請日期1998年3月16日 優先權日1998年3月16日
發明者張四枚, 張希原, 樂曼蓉 申請人:北京二七車輛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