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包括導軌及卸礦曲軌,所述導軌上設置有用于使運礦車與卸礦曲軌保持協調的護軌。所述護軌是由兩相互平行的槽鋼組成,所述護軌固定于導軌的內部且與導軌平行,所述護軌的高度高于導軌的高度。所述兩槽鋼的進口及出口位置均向內折彎。所述卸礦曲軌上設置有導輪軌槽,導輪軌槽為拱形,中間高,兩端底,運礦車上的導輪可沿著所述導輪軌槽行走。本實用新型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在原有的軌道上安裝了護軌,并且在卸礦曲軌上增加導輪軌槽,使得運礦車與卸礦曲軌能夠保持協調,極大的減少運礦車掉道與翻車現象,保障了操作人員的安全,同時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產值。
【專利說明】一種卸礦軌道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采礦領域用軌道裝置,具體涉及一種卸礦軌道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對礦山進行資源開采作業的過程中,需要將礦石送出運走,而現有的原機設備與卸礦曲軌不協調,在卸礦的過程中主要表現出易掉道、翻車等,給操作人員帶來較大的安全隱患,同時設備也易出故障。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卸礦軌道裝置,該裝置在原有的軌道上安裝護軌,同時在卸礦曲軌上增加導輪軌槽,這樣極大的減少掉道與翻車現象,保障了操作人員的安全。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具體實現:
[0005]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包括導軌及卸礦曲軌,所述導軌上設置有用于使運礦車與卸礦曲軌保持協調的護軌。
[0006]所述護軌是由兩相互平行的槽鋼組成,所述護軌固定于導軌的內部且與導軌平行,所述護軌的高度高于導軌的高度。
[0007]所述兩槽鋼的進口及出口位置均向內折彎。
[0008]所述卸礦曲軌上設置有導輪軌槽,導輪軌槽為拱形,中間高,兩端底,運礦車上的導輪可沿著所述導輪軌槽行走。
[0009]所述護軌的槽鋼與其同一側的導軌的軌道之間的距離為50mm。
[0010]本實用新型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在原有的軌道上安裝了護軌,并且在卸礦曲軌上增加導輪軌槽,使得運礦車與卸礦曲軌能夠保持協調,極大的減少運礦車掉道與翻車現象,保障了操作人員的安全,同時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產值。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下面根據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卸礦軌道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是圖1的左視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卸礦軌道裝置與運礦車配合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中:1-導軌;2-護軌;3_卸礦曲軌;4_導輪軌槽;5_運礦車;6_導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16]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包括導軌I及卸礦曲軌3,導軌I為相互平行的兩工字鋼,在導軌I上設置有用于使運礦車5與卸礦曲軌3保持協調的護軌2。[0017]優選的,護軌2可由兩相互平行的槽鋼組成,護軌2固定于導軌I的兩條軌道內部且與導軌I的兩條軌道平行,并且護軌2的垂直高度高于導軌I的垂直高度。護軌2的槽鋼與其同一側的導軌I的軌道之間的距離為50mm,此為本實施例的一個優選數值,在使用時,護軌2的槽鋼與其同一側的導軌I的軌道之間的距離可根據具體使用運礦車5的車輪大小而定。
[0018]進一步的,在護軌2兩槽鋼的進口及出口位置均向內折彎,使運礦車便于駛進卸礦軌道內,同時避免對運礦車造成損傷。
[0019]為了使運礦車5與卸礦曲規3能夠更好的配合,保持協調,在卸礦曲軌3上設置有導輪軌槽4,導輪軌槽4為拱形,中間高,兩端底,運礦車5上的導輪6可沿著導輪軌槽4行走,邊走邊使得運礦車5傾斜,卸出車內礦石,繼續行走,運礦車5恢復擺正,完成卸礦工作。
[0020]經過實踐使用發現,每出現一次翻車、掉道,需處理20分鐘,根據推算,每20分鐘可出4斗礦,每斗礦按3噸計算,每天可多運輸6噸礦石,6噸礦的產值為6000X1%X0.8X43.280=2077元,每一次性投入12米16號槽鋼價值約1000元,則每月新增產值約60000元,故本實用新型可有效的降低翻車、掉道的事故發生率,為工程增加產值。
[0021]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調節,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例如,可根據引導改變護軌的形式或者改用其他形式的鋼材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包括導軌及卸礦曲軌,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上設置有用于使運礦車與卸礦曲軌保持協調的護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護軌是由兩相互平行的槽鋼組成,所述護軌固定于導軌的內部且與導軌平行,所述護軌的垂直高度高于導軌垂直高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槽鋼的進口及出口位置均向內折彎。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卸礦曲軌上設置有導輪軌槽,導輪軌槽為拱形,中間高,兩端底,運礦車上的導輪可沿著所述導輪軌槽行走。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卸礦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護軌的槽鋼與其同一側的導軌的軌道之間的距離為50mm。
【文檔編號】E01B23/02GK203530791SQ201320564392
【公開日】2014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12日
【發明者】陳澤文, 陳俊乙, 張吉明 申請人:新疆阿舍勒銅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