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笛記錄方法、鳴笛記錄裝置及機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的一種鳴笛記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記錄所述鳴笛指令與所述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本發明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不僅記錄了鳴笛的指令數據,還記錄了喇叭是否最終發聲,進而通過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對車輛的行車安全作出更全面、準確的分析,進而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鳴笛記錄裝置,以及一種機車。
【專利說明】鳴笛記錄方法、鳴笛記錄裝置及機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車輛行駛安全性【技術領域】,尤其涉及ー種能夠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的鳴笛記錄方法。本發明還涉及ー種鳴笛記錄裝置,以及包括該鳴笛記錄裝置的機車。
【背景技術】
[0002]車輛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其他行人或車輛等障礙物,此時即需要進行鳴笛操作,通過喇叭發聲提醒其他行人或車輛等的注意,以清除障礙物,保證車輛能夠繼續行駛。
[0003]然而,為了保證車輛運行時的安全性,一般要求駕駛員在特定的地點或場合下進行鳴笛,因此,需要對駕駛員的鳴笛操作進行監瞀。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對駕駛員的鳴笛操作進行記錄。具體地,通常將鳴笛按鈕或者設置在喇叭管路上的壓カ開關的電信號接到監控系統中,進而將上述電信號與車輛的其他信息一并存儲,然后作出行車安全分析。
[0004]上述鳴笛記錄方法僅記錄了鳴笛的指令數據,而未記錄喇叭最終是否發聲,即無法得知鳴笛操作的指令是否執行成功,這將對車輛的行車安全分析造成不利影響,導致車輛的行車安全性較差。
[0005]另外,由于喇叭包括電喇叭和氣喇叭兩種,兩者在車輛中的連接方式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需要采用不同的記錄方式,造成鳴笛記錄方法的通用性較差。
[0006]綜上所述,如何解決車輛的行車安全性較差的問題,已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重大技術難題。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ー種鳴笛記錄方法,該方法能夠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本發明的另ー目的是提供ー種鳴笛記錄裝置以及ー種機車。
[0008]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9]ー種鳴笛記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10]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
[0011]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
[0012]記錄所述鳴笛指令與所述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0013]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方法中,還包括以下步驟:
[0014]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發出故障提示。
[0015]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方法中,所述發出故障提示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0016]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如果是,則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否則發出喇叭故障提不。
[0017]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方法中,所述發出故障提示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0018]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吋,檢測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是否位于預設范圍內,如果是,則發出氣喇叭故障提示,否則發出連接管路故障提示。
[0019]一種鳴笛記錄裝置,包括:
[0020]第一檢測機構,用于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
[0021]第二檢測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
尸;
[0022]記錄機構,用于記錄所述鳴笛指令與所述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0023]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裝置中,還包括: [0024]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發出故障提示。
[0025]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裝置中,還包括:
[0026]第三檢測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機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
[0027]所述故障提示機構包括:
[0028]線路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故障時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
[0029]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未故障時發出喇叭故障提示。
[0030]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裝置中,
[0031]所述第三檢測機構包括管路檢測機構,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是否位于供氣壓力范圍內;
[0032]所述線路故障提示機構包括管路故障提示機構,所述管路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氣喇叭與所述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超出所述預設范圍時,發出連接管路故障;
[0033]所述喇叭故障提示機構包括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所述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氣喇叭與所述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位于所述預設范圍內時,發出氣喇叭故障提示。
[0034]優選地,在上述鳴笛記錄裝置中,所述第二檢測機構為聲控開關,所述管路檢測機構為壓力開關。
[0035]一種機車,包括鳴笛記錄裝置,所述鳴笛記錄裝置為上述任一項所述的鳴笛記錄
>J-U ρ?α裝直。
[0036]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本發明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當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記錄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在上述鳴笛記錄方法的作用下,可以通過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判斷鳴笛操作的指令是否執行成功,進而對駕駛員的操作進行指導。
[0037]通過上述描述可知,相比于【背景技術】中介紹的內容,本發明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不僅記錄了鳴笛的指令數據,還記錄了喇叭是否最終發聲,進而通過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對車輛的行車安全作出更全面、準確的分析,進而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
[0038]由于上述鳴笛記錄方法具有上述技術效果,與該鳴笛記錄方法相對應的鳴笛記錄裝置,以及包含該鳴笛記錄裝置的機車也應具有相應的技術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40]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0041]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的又一流程示意圖;
[0042]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的再一流程示意圖;
[0043]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的結構框圖;
[0044]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5]本發明的核心是提供一種鳴笛記錄方法,該方法能夠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本發明的另一核心是提供一種鳴笛記錄裝置以及一種機車。
[0046]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47]如圖1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48]S100、檢測鳴笛按鈕的狀態;
[0049]鳴笛按鈕是用于輸出鳴笛指令的結構,駕駛員通過按壓該鳴笛按鈕實現鳴笛指令的輸入,該鳴笛按鈕通過發送信號的方式輸出鳴笛指令,進而最終操作喇叭發出鳴笛聲,因此,此步驟用于檢測鳴笛指令的狀態是否處于受到按壓以發出鳴笛指令的狀態。
[0050]S110、判斷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如果是,則進入步驟S120,否則返回步驟SlOO ;
[0051]根據鳴笛按鈕的狀態即可判斷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當鳴笛按鈕未輸出鳴笛指令時,則繼續檢測鳴笛按鈕的狀態。
[0052]S120、檢測喇叭的狀態;
[0053]鳴笛按鈕輸出的鳴笛指令將直接控制喇叭發出鳴笛聲,所以一旦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則需要關注喇叭的狀態。喇叭的狀態指的是喇叭上與發出鳴笛聲相關的狀態,例如喇叭內部的零部件之間發生位移或者喇叭口處的聲場發生變化等等。
[0054]S130、記錄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0055]此處,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包括以下兩種:鳴笛指令已輸出,但未出現鳴笛聲;鳴笛指令已輸出,且出現鳴笛聲。根據鳴笛指令和鳴笛聲具體所處的狀態即可判斷鳴笛操作是否執行成功,進而對駕駛員的操作進行指導。
[0056]通過上述描述可知,相比于【背景技術】介紹的內容,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不僅記錄了鳴笛的指令數據,還記錄了喇叭是否最終發聲,進而通過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對車輛的行車安全作出更全面、準確的分析,使得駕駛員根據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采取對應措施,進而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0057]如圖2所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中,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0058]S230、判斷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如果是,則進入步驟S260,否則進入步驟S250 ;
[0059]此處需要根據喇叭的狀態判斷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進而對喇叭未發出鳴笛聲的情況進行其他處理,以保證安全性。
[0060]S250、發出故障提示;
[0061]當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但喇叭未發出鳴笛聲,即表明鳴笛操作未成功執行,如果駕駛員未意識到這一情況,那么將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本發明實施例采用發出故障提示的方式提醒駕駛員,以便駕駛員采取重新發出鳴笛指令,或者對相關裝置進行檢修等措施。
[0062]S260、記錄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0063]無論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均需要對鳴笛指令和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進行記錄,以便分析車輛的運行情況,對車輛采取對應的操作,以便提高車輛的運行安全性。
[0064]此實施例中的步驟S200、S210和S220分別與本發明第一個實施例中的S100、S110和S120的內容一致,此處不再贅述。
[0065]如圖3所示,為使駕駛員進行更有針對性的操作,上一實施例中發出故障提示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0066]S351、判斷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如果是,則進入步驟S352,否則進入步驟S353 ;
[0067]S352、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
[0068]S353、發出喇叭故障提示。
[0069]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用于傳遞鳴笛指令,或者用于實現鳴笛指令驅動喇叭發出鳴笛聲,因此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對于鳴笛操作是否成功執行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一般地,鳴笛指令發出而喇叭未發出鳴笛聲可判斷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鳴笛按鈕與喇叭之間的連接線路出現故障,另一種則是喇叭本身出現故障。基于此,當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未出現故障而喇叭未發出鳴笛聲,則可判斷喇叭出現故障,繼而發出喇叭故障提示,否則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具體地,判斷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的方法可根據該連接線路的具體結構形式靈活選擇,而發出故障提示的方式可采用報警器或顯示報警或其他方式進行。
[0070]本實施例中的步驟S300、S310、S320、S330和S360分別與本發明第二個實施例中的S200、S210、S220、S230和S260的內容一致,此處不再贅述。
[0071 ] 鑒于喇叭包括氣喇叭和電喇叭,因而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包括電連接線路和連接管路,電連接線路通過電信號的傳輸實現喇叭發聲的控制,連接管路則通過氣體的輸送實現喇叭發聲的控制。針對電連接線路,采用檢測該電連接線路中是否存在電信號即可判斷其是否故障,而針對連接管路,本發明實施例通過以下步驟判斷其是否故障:
[0072]當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是否位于預設范圍內,如果是,則發出氣喇叭故障提示,否則發出連接管路故障提不。
[0073]上述預設范圍為電空閥經鳴笛按鈕控制后,連接管路內氣體流動,進而驅動氣喇叭發出鳴笛聲時連接管路內的壓力值范圍,具體數值根據具體應用場合確定。當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位于預設范圍內時,
[0074]則表征鳴笛指令順利地控制電空閥切換位置,并輸送氣體至氣喇叭內;否則,則可判斷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出現異常,氣源未按照需求輸送至氣喇叭內。顯然,該方法針對氣喇叭的鳴笛記錄采取相對有效的方式,進而提高了該鳴笛記錄方法的通用性。
[0075]下面對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進行說明,下文描述的鳴笛記錄裝置與上文描述的鳴笛記錄方法相對應,兩者可相互參照。
[0076]如圖4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包括:
[0077]第一檢測機構100,其用于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
[0078]第二檢測機構200,其用于在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
[0079]記錄機構300,其用于記錄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0080]具體地,第一檢測機構100可采用電信號采集機構,以感應鳴笛按鈕輸出的電信號;第二檢測機構200可采用聲信號采集機構,例如聲音傳感器等等,也可采用利用其它原理工作的能夠感應喇叭發聲的機構;記錄機構300可采用具有數據分析以及存儲功能的器件。
[0081]當駕駛員操作鳴笛按鈕時,第一檢測機構100檢測到電信號,進而判斷鳴笛按鈕已輸出鳴笛指令,并將該判斷結果發送至記錄機構300 ;第二檢測機構200采集喇叭的狀態信息,并將喇叭的狀態信息實時地發送至記錄機構300 ;記錄機構300根據第一檢測機構100和第二檢測機構200發送的信號記錄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0082]通過上述描述可知,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不僅采用第一檢測機構100采集鳴笛的指令數據,還采用第二檢測機構200采集喇叭是否最終發聲,進而通過鳴笛記錄機構所記錄的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對車輛的行車安全作出更全面、準確的分析,使得駕駛員根據鳴笛指令與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采取對應措施,進而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
[0083]為了進一步提高車輛的行車安全性,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還包括故障提示機構,該故障提示機構與第一檢測機構100和第二檢測機構200均電連接,進而接收第一檢測機構100和第二檢測機構200分別發出的鳴笛指令狀態信號和鳴笛聲狀態信號,繼而在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發出故障提示,具體地該故障提示機構可為顯示器或報警器等等。顯然,該故障提示機構能夠及時提醒駕駛員對異常情況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意外事故的發生概率。
[0084]優選的技術方案中,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鳴笛記錄裝置還包括第三檢測機構,該第三檢測機構用于在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而故障提示機構則包括線路故障提示機構和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線路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故障時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喇叭與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未故障時發出喇叭故障提示。顯然,該方案對鳴笛按鈕與喇叭之間的連接線路進行故障檢測,進而據此推斷喇叭未發出鳴笛聲的原因,使得駕駛員根據這一分析結果更有針對性地進行維修,以保證車輛的行車安全。[0085]如圖5所示,針對既設置有電喇叭18,又設置有氣喇叭16的車輛,為了提高檢測結果的準確性,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第三檢測機構包括管路檢測機構,該管路檢測機構用于在鳴笛按鈕13輸出鳴笛指令,且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氣喇叭16與電空閥14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是否位于供氣壓力范圍內;線路故障提示機構包括管路故障提示機構,該管路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鳴笛按鈕13輸出鳴笛指令,且氣喇叭16與電空閥14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超出預設范圍時,發出連接管路故障;喇叭故障提示機構包括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該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鳴笛按鈕13輸出鳴笛指令,且氣喇叭16與電空閥14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位于預設范圍內時,發出氣喇叭故障提示。
[0086]當鳴笛按鈕13發出鳴笛指令時,其直接控制電空閥14切換位置,以導通氣源與氣喇叭16之間的連接管路。當鳴笛按鈕13發出鳴笛指令,且氣喇叭16未發出鳴笛聲時,管路檢測機構工作,管路故障提示機構和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發出相應的故障提示。可以看出,該鳴笛記錄裝置針對氣喇叭16亦提供了對應的檢測機構和故障提示機構,使得該鳴笛記錄裝置的通用性有所提高。
[0087]當然,針對既設置有電喇叭18,又設置有氣喇叭16的車輛,電喇叭18與鳴笛按鈕13之間的電連接線路也可設置電連接線路檢測機構和電喇叭故障提示機構,具體工作原理參考前述內容即可。
[0088]如圖5所示,具體實施例中,鳴笛記錄裝置采用控制機構11整體控制鳴笛記錄裝置中的各檢測機構和故障提示機構的工作過程,而第一檢測機構100、第二檢測機構200和記錄機構300可集成為檢測記錄模塊12。優選地,第二檢測機構可為聲控開關17,管路檢測機構可為壓力開關15,聲控開關17設置于電喇叭18和氣喇叭16周圍,且位于聲音檢測范圍內,以保證聲控開關17在電喇叭18和氣喇叭16發出鳴笛聲時均能夠準確地檢測到。
[0089]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機車包括鳴笛記錄裝置,該鳴笛記錄裝置為上述任一方案所描述的鳴笛記錄裝置。由于該鳴笛記錄裝置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具有該鳴笛記錄裝置的機車也應具有相應的技術效果,此處不再贅述。
[0090]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0091]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發明。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發明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
【權利要求】
1.ー種鳴笛記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 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 記錄所述鳴笛指令與所述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鳴笛記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發出故障提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鳴笛記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出故障提示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如果是,則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否則發出喇叭故障提/Jn o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鳴笛記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出故障提示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當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吋,檢測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カ是否 位于預設范圍內,如果是,則發出氣喇叭故障提示,否則發出連接管路故障提7]^。
5.ー種鳴笛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檢測機構,用于檢測鳴笛按鈕是否輸出鳴笛指令; 第二檢測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所述鳴笛指令時,檢測喇叭是否發出鳴笛聲; 記錄機構,用于記錄所述鳴笛指令與所述鳴笛聲的狀態對應關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鳴笛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發出故障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鳴笛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三檢測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是否故障; 所述故障提示機構包括: 線路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故障時發出連接線路故障提示; 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喇叭與所述鳴笛按鈕之間的連接線路未故障時發出喇叭故障提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鳴笛記錄裝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第三檢測機構包括管路檢測機構,且所述喇叭未發出鳴笛聲時,檢測氣喇叭與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カ是否位于供氣壓カ范圍內; 所述線路故障提示機構包括管路故障提示機構,所述管路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氣喇叭與所述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カ超出所述預設范圍時,發出連接管路故障; 所述喇叭故障提示機構包括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所述氣喇叭故障提示機構用于在所述鳴笛按鈕輸出鳴笛指令,且所述氣喇叭與所述電空閥之間的連接管路內的壓力位于所述預設范圍內時,發出氣喇叭故障提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鳴笛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檢測機構為聲控開關,所述管路檢測機構為壓力開關。
10.一種機車,包括鳴笛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鳴笛記錄裝置為如權利要求5-9中任一項所述的鳴笛記錄裝置。
【文檔編號】B61L15/00GK103600755SQ201310571057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15日
【發明者】李錦輝, 張健寧, 幸繼松, 郭瑩瑩, 馬俊飛 申請人:南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