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車輛減速器,特別是一種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可方便裝卸與安裝的重力式車輛減速器。
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車輛減速器,例如浮軌重力式車輛減速器,主要是由鋼軌承座、走行軌、內、外制動鉗、驅動機構等構成,其中的鋼軌承座如圖5所示,不論是對稱或不對稱、鋼板焊接或鑄焊結構,均為包容式鋼軌承座2’,其特點是走行軌5被鋼軌承座2’所包容。該鋼軌承座具有與走行軌5的軌腰52及軌底51相配合的容置空間。在常態,鋼軌承座2’的兩凸臺21’支撐在軌底51上平面,走行軌5被包容在鋼軌承座2’中。在不對車輛制動時,不論是在制動還是緩解位置,走行軌軌底51的下平面和鋼軌承座上平面22’之間始終保持相同間距H(約為4-6mm)。在拆卸與安裝所述鋼軌承座2’時,必需先拆除制動軌、制動鉗、鋼軌固定座、然后吊起走行軌5,才能逐個穿入或卸下包容式鋼軌承座2’。
以公知的駝峰浮軌重力式車輛減速器為例,一般一根25m長的走行軌5上,要安裝14-18個鋼軌承座,當采用上述公知的包容式鋼軌承座2’時,必需采取逐個按順序穿走行軌的安裝方式安裝鋼軌承座2’。如果需要更換其中一個鋼軌承座2’,則必需先卸開制動軌、制動鉗、走行軌的固定座,吊起走行軌,然后退出其前(或后)的全部鋼軌承座,才能把其中一個鋼軌承座更換下來。因此現有的包容式鋼軌承座成為目前浮軌重力式車輛減速器安裝和更換最為困難的部件。
有鑒于上述公知技術存在的缺陷,本設計人根據多年從事車輛減速器方面的實踐和研發的經驗,針對上述存在問題,提出本實用新型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車輛減速器,尤其是一種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由帶凸臺的內、外制動鉗與開放式鋼軌承座組合構成,可極大地方便浮軌重力式車輛減速器中鋼軌承座的安裝和更換。
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該減速器具有一鋼軌承座;鋼軌承座的上部設有一走行軌容置槽,其內容置有走行軌;所述容置槽的兩側分別對稱設有內、外主軸孔,一對內、外制動鉗通過主軸可轉動地分別與所述內、外主軸孔相連接,其朝向走行軌容置槽外側的尾部支撐在滾輪上,所述滾輪與驅動機構相連接;一對內、外制動軌位于上述走行軌的兩側,并分別固定在上述內、外制動鉗上;其中所述鋼軌承座為一開放式承座,其走行軌容置槽的兩側壁之間的最小間距大于走行軌軌底的寬度;所述內、外制動鉗的頭部分別對稱設有朝向走行軌容置槽伸出的凸臺,所述凸臺位于走行軌軌腰的兩側,并分別支撐在走行軌軌底的上平面。
如上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中,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為鑄焊結構的完全對稱鋼軌承座。
如上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中,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在上述內、外制動鉗頭部的凸臺限制下可相對于走行軌左右擺動15-20mm地設置。
如上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中,所述內、外制動鉗的凸臺底面具有第一限位支撐面和第二限位支撐面,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支撐面與走行軌軌底上表面形狀相配合;所述第二限位支撐面為一相對于第一限位支撐面下方的傾斜面。
如上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中,所述走行軌軌底下底面和開放式鋼軌承座上平面之間,在制動位置具有4-6mm的間距,且制動軌與走行軌軌頭上表面之間具有70-82mm的高度距離。
如上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中,所述走行軌軌底下底面和開放式鋼軌承座上平面之間,在緩解位置具有大于12mm的間距,且制動軌與走行軌軌頭上表面之間具有小于70mm的高度距離。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克服了公知結構中采用包容式鋼軌承座,裝卸時必需先吊起走行軌,然后逐個按序穿入走行軌的缺陷,只要把將開放式鋼軌承座與內、外制動鉗相連接的主軸拆除,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即和制動鉗分離,不需拆卸走行軌,開放式鋼軌承座即可方便地從走行軌上裝卸與安裝,維修與安裝均非常方便。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開放式鋼軌承座在制動位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開放式鋼軌承座在緩解位置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開放式鋼軌承座示意圖,其中,圖3A為主視示意圖,圖3B為剖視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帶凸臺內、外制動鉗示意圖,其中,圖4A為內制動鉗主視示意圖,圖4B為外制動鉗主視示意圖;圖5是公知的包容式鋼軌承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最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體結構作進一步描述,與公知技術相同的結構,采用了相同的標號。
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例如以T.JK3-B(50)型減速器為例,其具有一鋼軌承座2;鋼軌承座2的上部設有一走行軌容置槽21,其內容置有走行軌5;所述容置槽21的兩側分別對稱設有內、外主軸孔2a、2b,一對內、外制動鉗1、1通過主軸6可轉動地分別與所述內、外主軸孔2a、2b相連接,其朝向走行軌容置槽21外側的尾部1c支撐在滾輪7上,所述滾輪7通過曲拐8與驅動機構9相連接;一對內、外制動軌3、3位于上述走行軌5的兩側,并分別固定在上述內、外制動鉗上1、1;其中,所述鋼軌承座2為一開放式承座,其走行軌容置槽21的兩側壁之間的最小間距A大于走行軌軌底的寬度B(走行軌可為43kg/m、50kg/m或其它型號)。所述內、外制動鉗1、1的頭部分別對稱設有朝向走行軌容置槽21伸出的凸臺1b、1b,所述凸臺位于走行軌軌腰51的兩側,并分別支撐在走行軌軌底52的上平面。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2為鑄焊結構的完全對稱鋼軌承座。在內、外制動鉗頭部凸臺1b的限制下,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2可在走行軌5上左右擺動15-20mm。
如圖3所示,上述鋼軌承座的兩主軸孔2a、2b都遠離走行軌容置槽21設置,即遠離走行軌5,主軸6的直徑可達80mm以上,通過主軸6所述鋼軌承座2與內、外制動鉗1相連接。
配合參見圖4,所述內、外制動鉗1、1的頭部的凸臺1b支撐在走行軌底52的上平面。其中,所述內、外制動鉗的凸臺1b底面具有第一限位支撐面11和第二限位支撐面12,所述第一限位支撐面11與走行軌軌底上表面形狀相配合;所述第二限位支撐面12為一相對于第一限位支撐面11下方的傾斜面。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2和走行軌5之間的聯系和相對位置是由安裝其上的內、外制動鉗的凸臺1b的第一限位支撐面11和第二限位支撐面12來實現的。
在制動位置,如圖1所示,在驅動機構9、曲拐8以及滾輪7的驅動下,所述內、外制動鉗1、1繞主軸6轉動,則凸臺1b的底面也以1a為支點轉動,其第一限位支撐面11和第二限位支撐面12與走行軌軌底52的上平面接觸,向下推壓走行軌5同時向上提升開放式鋼軌承座2,使走行軌軌底52的下平面和開放式鋼軌承座2的上平面的間距H保持在約4-6mm,并使內、外制動鉗上設置的制動軌3、3的制動高度HZ保持在70-82mm,即制動軌3與走行軌軌頭53上表面之間具有70-82mm的高度距離。
緩解時,如圖2所示,在驅動機構9的帶動下,曲拐8落下,內、外制動鉗1、1繞主軸6轉動的同時,其凸臺1b的底面繞1a支撐點轉動,使開放式鋼軌承座2的上平面和走行軌軌底52的下平面間距H加大到12mm以上,并使制動軌1、1與走行軌軌頭53上表面之間的高度HH降到70mm以下。
如圖3B所示,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2,為鑄焊結構完全對稱的鋼軌承座,由圖示左右完全對稱的兩部分22,分別鑄造后將對接面F焊接構成一整體。采用完全對稱的開放式鋼軌承座的鑄造毛坯只需一種。在鑄造時可設置不影響強度的孔洞,如2c等,可大大節省鋼材、減輕鋼軌承座的重量。
圖4A、4B為上述帶有凸臺1b的內、外制動鉗1、1,在其頭部有凸臺1b,其底部第一、第二限位支撐面11、12均可采用機械加工制成,組裝后與軌底52的上平面接觸,因此定位比較準確;內、外制動鉗尾部1c,與滾輪7相接觸。在車輪擠出時,外鉗凸臺1b和支撐點1a還起到限制制動軌翻轉功能。
本實用新型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在需拆除某一鋼軌承座時,只需先將與該鋼軌承座相連接的主軸6拆除,使開放式鋼軌承座2和內、外制動鉗1分離,則開放式鋼軌承座2脫離走行軌5落入軌枕板槽10內,因此無需拆除走行軌5即可方便地拆除鋼軌承座2。在安裝時,將欲安裝的鋼軌承座2由軌枕板槽10置于走行軌5下方,并將其托起,再穿入主軸即可將該鋼軌承座2與走行軌5、內、外制動鉗1、1相連接,構成車輛減速器。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開放式鋼軌承座完全對稱,加工簡單、方便安裝與拆卸。同時能提高制動位置的制動軌高度,降低緩解位置的制動軌高度,可提高重力式車輛減速器制動能力和安全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之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故其等同組件的置換,或依本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本專利涵蓋之范疇。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該減速器具有一鋼軌承座;鋼軌承座的上部設有一走行軌容置槽,其內容置有走行軌;所述容置槽的兩側分別對稱設有內、外主軸孔,一對內、外制動鉗通過主軸可轉動地分別與所述內、外主軸孔相連接,其朝向走行軌容置槽外側的尾部支撐在滾輪上,所述滾輪與驅動機構相連接;一對內、外制動軌位于上述走行軌的兩側,并分別固定在上述內、外制動鉗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鋼軌承座為一開放式承座,其走行軌容置槽的兩側壁之間的最小間距大于走行軌軌底的寬度;所述內、外制動鉗的頭部分別對稱設有朝向走行軌容置槽伸出的凸臺,所述凸臺位于走行軌軌腰的兩側,并分別支撐在走行軌軌底的上平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為鑄焊結構的完全對稱鋼軌承座。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放式鋼軌承座在上述內、外制動鉗頭部的凸臺限制下可相對于走行軌左右擺動15-20mm地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外制動鉗的凸臺底面具有第一限位支撐面和第二限位支撐面,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支撐面與走行軌軌底上表面形狀相配合;所述第二限位支撐面為一相對于第一限位支撐面下方的傾斜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行軌軌底下底面和開放式鋼軌承座上平面之間,在制動位置具有4-6mm的間距,且制動軌與走行軌軌頭上表面之間具有70-82mm的高度距離。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行軌軌底下底面和開放式鋼軌承座上平面之間,在緩解位置具有大于12mm的間距,且制動軌與走行軌軌頭上表面之間具有小于70mm的高度距離。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開放式鋼軌承座的車輛減速器,具有一鋼軌承座;鋼軌承座上部設有一走行軌容置槽,其內容置有走行軌;容置槽的兩側分別對稱設有內、外主軸孔,一對內、外制動鉗通過主軸可轉動地分別與內、外主軸孔相連接,其朝向走行軌容置槽外側的尾部支撐在滾輪上,滾輪與驅動機構相連接;一對內、外制動軌位于走行軌的兩側,并分別固定在內、外制動鉗上;其中,鋼軌承座為一開放式承座,其走行軌容置槽兩側壁之間最小間距大于走行軌軌底寬度;內、外制動鉗的頭部分別對稱設有朝向走行軌容置槽伸出的凸臺,凸臺位于走行軌軌腰的兩側,并分別支撐在走行軌軌底的上平面。本實用新型加工簡單、方便安裝與拆卸,可提高重力式車輛減速器制動能力和安全性。
文檔編號B61K7/08GK2792892SQ200520108610
公開日2006年7月5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2日 優先權日2005年6月2日
發明者郭祥熹, 楊崢, 高立中, 李秀杰, 邱戰國 申請人:鐵道科學研究院通信信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