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及機動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側拉遮光裝置包括基軸,基軸被構造與機動車的A柱相連接;遮光構件,遮光構件被構造為與基軸相連接;驅動裝置,驅動裝置被構造用于將遮光構件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其中,當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遮光構件被構造為使得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穿過所述遮光構件。其中,所述遮光構件包括遮光元件和遮光框架,遮光元件被構造用于降低透過所述遮光元件的光線的光強并且所述遮光框架被構造用于為遮光元件提供支撐。本專利同時彌補了在駕駛過程中如遇強光需要伸手去摘戴眼鏡的過程,顯著地降低了安全隱患進而提高了駕駛安全性,同時也為駕駛員也節省了購置眼鏡的費用。
【專利說明】
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及機動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駕駛安全技術領域,更為具體地涉及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及機動車。
【背景技術】
[0002]傳統車輛在夜間行駛時,容易受到對面行駛車輛的遠光燈照射而對車輛的駕駛員造成刺眼的不適體驗;或者在陽光強烈的白天行駛時,也同樣會由于陽光的反射光刺眼而給車輛的駕駛員造成刺眼的不適體驗。以上所描述的這兩種情況都會給車輛的駕駛員造成駕駛危險。
[0003]大量的科學研究都已經表明,駕駛員的眼睛在受到強光照射時,猶如蒙住了雙眼,視力此時表現為對交通環境的觀察力幾乎為0,這樣的情況在駕駛車輛時是非常危險的。一般來說,在這些情況下,駕駛傳統車輛需要佩戴墨鏡或偏光鏡來減小對眼睛的刺激,而隨著環境的改變有可能還需要摘掉,戴墨鏡和摘墨鏡期間必定會造成單手操控方向盤,而且注意力也必將無法集中在駕駛車輛上。而且有時還不知道眼鏡放在了哪里,在駕駛時找眼鏡非常危險,這些都造成了駕駛安全的潛在危險。另外,還需要駕駛員另配一副眼鏡,需要額外花一筆錢。
[0004]由以上論述可知,現有技術中尚沒有辦法很好地針對強光刺激駕駛員眼睛從而影響駕駛員的駕駛形成能從根本上提高駕駛安全性的解決方案。
【實用新型內容】
[0005]現有技術中存在以下技術問題,即沒有辦法很好地解決強光刺激駕駛員眼睛從而影響駕駛員的駕駛的問題。
[0006]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拉遮光裝置包括:
[0007]基軸,所述基軸被構造與所述機動車的A柱相連接;
[0008]遮光構件,所述遮光構件被構造為與所述基軸相連接并且所述遮光構件包括:
[0009]遮光元件,所述遮光元件被構造用于降低透過所述遮光元件的光線的光強;和
[0010]遮光框架,所述遮光框架被構造用于為所述遮光元件提供支撐;
[0011]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被構造用于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所述遮光構件,其中,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穿過所述遮光構件。
[001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二狀態下時,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不穿過所述遮光構件。
[001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有開口并且所述基軸被構造在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中。
[0014]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所述遮光構件從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伸出。
[001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所述遮光構件從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伸出20厘米至30厘米。
[001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側拉遮光裝置還包括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被構造用于控制所述驅動裝置,使得所述驅動裝置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所述遮光構件。
[001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手動控制按鈕,所述手動控制按鈕被構造在所述機動車的駕駛方向盤上。
[001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控制裝置包括分析單元,所述分析單元被構造用于輸出第一信號和第二信號,所述第一信號包含使得所述驅動裝置將所述遮光構件驅動在第一狀態下的信息并且所述第二信號包含使得所述驅動裝置將所述遮光構件驅動在第二狀態下的信息。
[001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分析單元包括光強分析單元,所述光強分析單元被構造用于分析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當前所承受的入射光強。
[002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遮光框架被構造為由記憶金屬絲或彈性塑料制成。
[0021]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所述遮光元件被構造為由偏光片或深色墨片制成。
[0022]此外,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種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包括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所提出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
[0023]本專利應用廣泛,或將成為以后車輛的常用配置之一。
[0024]本專利同時彌補了在駕駛過程中如遇強光需要伸手去摘戴眼鏡的過程,顯著降低了安全隱患進而提高了駕駛安全性,同時也為駕駛員也節省了購置眼鏡的費用。
【附圖說明】
[0025]參考附圖示出并闡明實施例。這些附圖用于闡明基本原理,從而僅僅示出了對于理解基本原理必要的方面。這些附圖不是按比例的。在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似的特征。
[0026]圖1示出了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的結構示意圖;以及
[0027]圖2示出了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安裝在車輛中的結構示意圖。
[0028]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特點、優點和益處通過以下結合附圖的詳細描述將變得更加顯而易見。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在以下優選的實施例的具體描述中,將參考構成本實用新型一部分的所附的附圖。所附的附圖通過示例的方式示出了能夠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特定的實施例。示例的實施例并不旨在窮盡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所有實施例。可以理解,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其他實施例,也可以進行結構性或者邏輯性的修改。因此,以下的具體描述并非限制性的,且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所限定。
[0030]本實用新型的發明人意識到:在夜間行駛時,機動車的駕駛員經常會受到對面駛來車輛的遠光燈照射,或夕陽的光線照射,非常刺眼,所以容易發生危險。現在駕駛員正前方擋風玻璃的左側A柱一段區域,加裝一個電動伸縮的類似墨色遮光片的擋強光物品,伸出約20—30cm即可。
[0031]以下將結合附圖具體來描述依據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及其工作過程。
[0032]圖1示出了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從圖中可以看出,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100包括:
[0033]基軸110,該基軸110被構造與機動車的A柱相連接;
[0034]遮光構件120,該遮光構件120被構造為與基軸110相連接并且該遮光構件包括:
[0035]遮光元件(圖1未示出,圖2中為121),該遮光元件121被構造用于降低透過遮光元件的光線的光強;和
[0036]遮光框架(圖中未示出),遮光框架被構造用于為遮光元件提供支撐;
[0037]驅動裝置130,驅動裝置130被構造用于將遮光構件120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其中,當遮光構件120處于第一狀態下時,遮光構件120被構造使得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穿過遮光構件120。
[003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之中,當遮光構件120處于第二狀態下時,遮光構件120被構造使得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不穿過遮光構件。
[0039]圖2示出了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安裝在車輛中的結構示意圖。從圖中可以看出,機動車的A柱上有開口并且基軸110被構造在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 160中。在機動車的A柱邊上設置有后視鏡150。當遮光構件120處于第一狀態下時,遮光構件120從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 160伸出。進一步優選地,當遮光構件120處于第一狀態下時,遮光構件120從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 160伸出20厘米至30厘米。
[0040]此外,該側拉遮光裝置100還包括控制單元(圖中未示出),該控制單元被構造用于控制驅動裝置130,使得驅動裝置130將遮光構件120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具體來說,該控制裝置包括手動控制按鈕,而該手動控制按鈕被構造在所述機動車的駕駛方向盤140上。更進一步地,該控制裝置包括分析單元,該分析單元被構造用于輸出第一信號和第二信號,第一信號包含使得驅動裝置130將遮光構件120驅動在第一狀態下的信息并且第二信號包含使得驅動裝置130將遮光構件120驅動在第二狀態下的信息。此外,該析單元還能夠包括光強分析單元,該光強分析單元被構造用于分析機動車的駕駛員當前所承受的入射光強。遮光框架被構造為由記憶金屬絲或彈性塑料制成。遮光元件121被構造為由偏光片或深色墨片制成。
[0041]此外,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種機動車,該機動車包括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由圖1所示出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100。
[0042]更為具體地來說,在不改變現有一般車輛外飾內飾件外形的情況下,在A柱的內部增加了一個可以自動伸縮的擋強光遮光片,在需要時按動按鈕,遮光片伸出,可以方便的阻擋刺眼的強光,又可以透過它來觀察路況,以免因對眼鏡的刺激而引發交通事故。在不需要時,又可按動按鈕輕松的收縮回去。
[0043]舉例來說,上述的第一狀態能夠為伸展狀態,以下具體介紹該伸展狀態:伸展狀態即是該裝置的工作狀態。在駕駛過程中發現強光刺眼時,按下方向盤上的按鈕,位于A柱內的電動機順時針轉動,記憶金屬邊框從A柱里伸展出來達到平面記憶狀態,于是墨鏡偏振光遮光片便鋪展開來,遮擋住部分駕駛員的前方視野,從而實現了遮擋強光的效果。
[0044]舉例來說,上述的第二狀態能夠為卷曲狀態,以下具體介紹該卷曲狀態:當不需使用遮光片時,或需收回遮光片時再次按下方向盤上的按鈕,電動機逆時針轉動,遮光片收卷在A柱中。邊框的頂端有邊框檔頭,當記憶金屬邊框卷縮到檔頭與A柱相緊貼時,就到了裝置非工作狀態的常態位置。在左側A柱開口,將卷好的遮光片放入,電控按鈕可以集成在方向盤上。
[0045]概括地說,本專利應用廣泛,或將成為以后車輛的常用配置之一。本專利同時彌補了在駕駛過程中如遇強光需要伸手去摘戴眼鏡的過程,顯著降低了安全隱患進而提高了駕駛安全性,同時也為駕駛員也節省了購置眼鏡的費用。
[0046]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上面公開的各個實施例可以在不偏離實用新型實質的情況下做出各種變形和修改。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來限定。
[0047]盡管已經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不同示例性的實施例,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而易見的是,能夠進行不同的改變和修改,其能夠實現本實用新型的優點中的一些而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疇。對于那些在本領域技術中相當熟練的人員來說,執行相同功能的其他部件可以適當地被替換。應提到,在此參考特定的附圖解釋的特征可以與其他附圖的特征組合,即使是在那些沒有明確提及此的情況中。此外,可以或者在所有使用恰當的處理器指令的軟件實現方式中或者在利用硬件邏輯和軟件邏輯組合來獲得同樣結果的混合實現方式中實現本實用新型的方法。這樣的對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方案的修改旨在被所附權利要求所覆蓋。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拉遮光裝置包括: 基軸,所述基軸被構造與所述機動車的A柱相連接; 遮光構件,所述遮光構件被構造為與所述基軸相連接并且所述遮光構件包括: 遮光元件,所述遮光元件被構造用于降低透過所述遮光元件的光線的光強;和 遮光框架,所述遮光框架被構造用于為所述遮光元件提供支撐;以及 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被構造用于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所述遮光構件,其中,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穿過所述遮光構件。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二狀態下時,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的駕駛視線不穿過所述遮光構件。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有開口并且所述基軸被構造在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中。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所述遮光構件從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伸出。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遮光構件處于所述第一狀態下時,所述遮光構件從所述機動車的A柱上的開口伸出20厘米至30厘米。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拉遮光裝置還包括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被構造用于控制所述驅動裝置,使得所述驅動裝置在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所述遮光構件。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手動控制按鈕,所述手動控制按鈕被構造在所述機動車的駕駛方向盤上。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分析單元,所述分析單元被構造用于輸出第一信號和第二信號,所述第一信號包含使得所述驅動裝置將所述遮光構件驅動在第一狀態下的信息并且所述第二信號包含使得所述驅動裝置將所述遮光構件驅動在第二狀態下的信息。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析單元包括光強分析單元,所述光強分析單元被構造用于分析所述機動車的駕駛員當前所承受的入射光強。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框架被構造為由記憶金屬絲或彈性塑料制成。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元件被構造為由偏光片或深色墨片制成。12.—種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前擋玻璃的側拉遮光裝置。
【文檔編號】B60J3/02GK205686146SQ201620472177
【公開日】2016年11月16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3日 公開號201620472177.6, CN 201620472177, CN 205686146 U, CN 205686146U, CN-U-205686146, CN201620472177, CN201620472177.6, CN205686146 U, CN205686146U
【發明人】張天夫
【申請人】奇瑞捷豹路虎汽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