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適用于機動車行李箱夾板的支撐裝置以及套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適用于機動車行李箱夾板的支撐裝置,包括一個前支柱;該前支柱具有數個前支撐部;每個前支撐部具有不同的高度,并能支撐夾板的一個前部。該支撐裝置還包括一個后支柱,該后支柱包括數個后支撐部;每個后支撐部與對應前支撐部相對安裝,并能支撐夾板的一個后部。后支柱包括所述夾板的數個縱向引導零件,可支撐一個后支撐部。引導零件具有一個后擋塊;當行李箱夾板后置時,該后擋塊可用來配合安裝在夾板上的第一擋塊。前支柱和后支柱安裝時保持距離,二者之間形成一條進入通道,使夾板能夠進入每一個前支撐部或后支撐部內。本實用新型還涉及一種套件,該套件包括行李箱夾板以及上述支撐裝置。
【專利說明】
一種適用于機動車行李箱夾板的支撐裝置以及套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適用于機動車行李箱夾板的支撐裝置以及套件。這樣的行李箱夾板也稱作“假板”。【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已知第一類機動車行李箱夾板支撐裝置,能夠支撐位于多種可能位置的行李箱夾板,每個位置由垂向的不同高度決定。為了達到這個效果,該支撐裝置包括多個支撐部,每個支撐部位于垂向的相應高度,能夠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因此,每個支撐部限定行李箱夾板的一個可能位置。
[0003]此種支撐裝置允許行李箱夾板抽離和/或改變高度。因此,行李箱空間的分割尤其是可能的,例如,為了優化行李箱內行李布局的目的。
[0004]另外,既然行李箱夾板可從行李箱內完全抽離,此種裝置也便于完全釋放行李箱內的空間,以便清潔行李箱夾板,并允許雙面利用行李箱夾板。
[0005]此種雙面行李箱夾板包括第一面,例如,表面覆蓋地毯,鋪設方式與行李箱其它內飾相同;以及第二面,表面具有一層不易磨損和藏污的涂層。
[0006]另外,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已知第二種類型的行李箱夾板支撐裝置中,所述行李箱夾板可縱向滑離行李箱,以便于裝載行李。[〇〇〇7]當此種支撐裝置滑離行李箱時,可將行李放置于行李箱夾板上,然后將所述夾板和行李滑動至行李箱的內部。
[0008]出于安全考慮,這樣的支撐裝置包括多個零件,形成擋塊,以限制夾板滑動至行李箱外,從而阻止夾板完全抽離。事實上,若缺少這樣的擋塊,當行李過沉時,使用所述夾板會具有危險。[〇〇〇9]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上述兩種類型的支撐裝置不可兼容。上述第二類裝置中,行李箱夾板不可抽離,因此無法具備第一類裝置的優點,尤其不能使所述夾板位于多個不同高度,也無法利用雙面夾板。【實用新型內容】
[0010]特別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行李箱夾板支撐裝置,彌補現有支撐裝置的不足,該裝置兼具前文所述兩種類型裝置的優點,高效、安全,且經濟。[〇〇11]特別地,為了達到這個效果,本發明的主旨在于,構思一種機動車行李箱夾板的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
[0012]支撐裝置至少包括一個前支柱,至少在第一方向即垂向延伸,并包括至少兩個前支撐部,每個前支撐部位于垂向的對應位置,可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的一個前部;
[0013]支撐裝置至少包括一個后支柱,至少在垂向延伸,至少具有兩個后支撐部,每個后支撐部在垂直于所述垂向的第二方向即縱向與對應的前支撐部相對安裝,每個后支撐部可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的一個后部;
[0014]后支柱包括所述行李箱夾板的縱向平移引導部件,具有至少一個后支撐部,用來引導所述夾板在前置位和后置位之間的水平移動;位于前置位時,所述行李箱夾板至少部分由前支撐部支撐,前支撐部與所述后支撐部相對安裝;位于后置位時,所述引導零件包括一個后擋塊,當行李箱夾板位于后置位時,該后擋塊用于阻擋設置在所述行李箱夾板上的第一擋塊;
[0015]前支柱和后支柱在縱向保持一定距離安裝,以在兩者之間形成一條進入通道,使行李箱夾板可嵌入每一個前支撐部分和后支撐部分。
[0016]所述支撐裝置由兩個在縱向間隔安裝的支柱構成,因此,操縱夾板穿過上述兩個支柱之間的進入通道成為可能,尤其為了確定不同高度夾板的位置,所述每個高度對應相應的前支撐部或后支撐部。
[0017]進入通道安裝于所述前支柱和后支柱之間,必需越過后支柱,才可操縱所述行李箱夾板改變高度或從所述支撐裝置中抽離。因此,根據本發明,所述裝置不允許夾板出現偶然抽離,尤其當夾板負重時。
[0018]另外,至少一個后支撐部會配置平移引導零件,因此,本發明所述的裝置可允許夾板滑離行李箱,方式與上文所述的第二類型裝置相同。所述引導零件裝配一個行程擋塊, 禁止夾板滑離出行李箱外;因此,通過所述引導零件,夾板滑動過程中不會發生抽離。因此, 本發明提出的裝置和上述第二類裝置同樣安全。
[0019]因此,顯然,本發明所述的裝置既可允許行李箱夾板位于多個高度,還為了防止行李箱夾板滑離行李箱外而采取了同樣的安全措施。
[0020]此外,根據本發明的支撐裝置,包括以下一個或多個特征,可單獨成立或綜合多種技術可能性。
[0021]對應于每個前支撐部,前支柱包括一個用于阻擋設置在所述行李箱夾板上的第二擋塊的前擋塊,當夾板位于對應的所述前支撐部上時,該前擋塊用來阻止所述行李箱夾板移動至前擋塊之外。
[0022]并非每個后支撐部均使用所述引導零件,后支柱包括至少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的第三擋塊的后擋塊,當夾板位于對應的所述后支撐部時,該后擋塊用來阻止所述行李箱夾板縱向移動至后擋板之外。
[0023]至少一個后支撐部具有一個后擋塊,該擋塊與對應的所述前支撐部的前擋塊在縱向保持一定距離,該距離等于或略大于所述行李箱夾板第二擋塊和第三擋塊之間的縱向距離。
[0024]支撐裝置包括兩個相似的前支柱,彼此相對地安裝于垂直于垂向和縱向的第三方向即橫向;以及兩個相似的后支柱,彼此相對地安裝于橫向。
[0025]前支柱或后支柱至少包括可伸縮零件,用于促使所述行李箱夾板橫向滑向前支柱或相對的后支柱。[〇〇26]本發明還涉及一個包含一個機動車夾板和一個如上文所述的支撐裝置的套件;所述夾板縱向包括一個前部和一個后部,前部在垂直于縱向和垂向的第三方向即橫向的尺寸大于后部的尺寸;所述夾板至少包括一個位于前部和后部之間的側榫肩。
[0027]此外,根據本發明的套件可包括以下一個或多個特征,可單獨成立或綜合多種技術可能性。
[0028]平移引導零件包括:第一滑槽,用來配合所述夾板前部的一個側緣,在所述后擋塊和前出口端之間縱向延伸,所述前出口端與對應的前支撐部相對安裝;所述行李箱夾板的第一擋塊由側榫肩形成;以及第二滑槽,在橫向與第一滑槽錯開,且與第一滑槽平行,用來配合所述夾板后部的一個側緣。
[0029]后支柱包括:第一側部,至少在后緣和前緣之間縱向延伸,所述前緣與前支柱相對安裝,所述側部橫向的尺寸等于或略大于夾板榫肩在同方向的尺寸;以及第二側部,該第二側部與第一側部聯接,在橫向自第一側部凸出。
[0030]第一滑槽由所述第一側部支撐,第二滑槽由所述第二側部支撐。
[0031]前支柱包括一個上前支撐部、一個下前支撐部,以及一個在垂向位于所述上前支撐部和下前支撐部之間的中前支撐部;所述后支柱具有一個上后支撐部、一個下后支撐部, 以及一個在垂向位于所述上后支撐部和下后支撐部之間的中后支撐部;所述下后支撐部在縱向與下前支撐部相對安裝,所述中后支撐部在縱向與中前支撐部相對安裝,所述上后支撐部在縱向與上前支撐部相對安裝。
[0032]上前支撐部配置了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第二擋塊的上前擋塊,當所述夾板的前部位于上前支撐部時,用來阻止行李箱夾板在縱向滑離所述上前擋塊之外;所述后支柱包括一個上后擋塊,例如,由后支柱的第二側部支撐,當所述夾板位于上后支撐部上時,用來阻擋行李箱夾板的第三擋塊;所述上后支撐部由后支柱的側部支撐,夾板的后部可位于所述上后支撐部之上。[〇〇33]中前支撐部配置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第二擋塊的中前擋塊,當夾板前部位于所述中前支撐部之上時,可阻止所述行李箱夾板在縱向滑離所述中前擋塊之外;所述平移引導零件由后支柱支撐,與中前支撐部相對,所述第一滑槽的出口端與后支柱第一側部的前緣對齊。[〇〇34]下前支撐部配置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第二擋塊的下前擋塊,當夾板前部位于下前支撐部之上時,可阻止所述行李箱夾板在縱向滑離至下前擋塊之外;所述支撐裝置包括一個與所述后支柱連成一體并支撐下后支撐部的支撐部件,當該夾板位于下前支撐部之上時,該支撐部件可用來支撐行李箱夾板;所述支撐裝置包括一個例如由所述支撐部件支撐的下后擋塊,當夾板位于所述下后支撐部之上時,所述下后擋塊可用來阻擋行李箱夾板的第三擋塊。【附圖說明】
[0035]本發明將在下文描述中進行更好地解釋,僅給出實施例和相關參照附圖,其中:
[0036]圖1展示了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套件透視圖,該套件包含一個機動車行李箱夾板和一個夾板支撐裝置;
[0037]圖2展示了圖1套件所述的行李箱夾板的俯視圖;
[0038]圖3展示了圖1套件所述的支撐裝置的透視圖;
[0039]圖4展示了圖3所述裝置的縱向剖面圖;
[0040]圖5展示了圖1所述套件的局部透視圖,其中所述夾板位于第一高度;[0041 ]圖6和7與圖5類似,展示了圖1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裝置位于第二高度,并且分別位于前、后滑行位置;
[0042]圖8的視角與圖1中套件的圖5類似,其中所述裝置位于第三高度;[〇〇43]圖9展示了圖1中套件的局部透視圖,其中,所述裝置位于第一高度的中間位置,或位于即將從第一高度脫離的中間位置。【具體實施方式】
[0044]在圖1中,套件10由一個機動車行李箱夾板12(也稱作“假板”)以及一個夾板支撐裝置14構成。
[0045]在后文的描述中,界定了第一方向Z,當套件10裝配在一輛水平停泊的機動車上時,所述第一方向對應垂直方向。因此,所述第一方向也稱作“垂向”。
[0046]另外,本文還定義了第二方向X,與所述垂向Z垂直,與套件10所裝配的機動車的縱向相對應。因此,所述第二方向X也稱作“縱向”。[〇〇47]最后,本文還定義了第三方向Y,與所述垂向Z和所述縱向X垂直,與所述套件裝配的機動車的橫向相吻合。因此,所述第三方向X也稱作“橫向”。
[0048]另外,在本描述中,術語“前”和“后”對應機動車上的習慣定義。特別地,機動車行李箱安裝在所述機動車后部。
[0049]特別地,如圖1所示,所述支撐裝置14包括兩個側面部件16,分別與所述機動車行李箱的側墊連接。尤其特別的是,每個側面部件16優選由一個行李箱側墊形成。因此,在下面的描述中,每個側面部件16將被稱作“側墊16”。
[0050]兩個側墊16明顯類似,彼此對稱安裝,因此只需詳細描述其中一個。特別地,只要不另外指出,所述側墊16中的任一個具有的任何特征均存在于另一個所述側墊16中。
[0051]行李箱夾板12可在上述兩個側墊16之間沿著Y方向延伸。
[0052]行李箱夾板12的更詳細描述,請參照圖2。所述行李箱夾板12在縱向X具有一個前部18和一個后部20,所述前部18在橫向Y具有的尺寸大于所述后部20在相同橫向Y的尺寸。 [〇〇53]因此,夾板12包括至少一個位于所述前部18和后部20之間的側榫肩。更特別的是, 所述夾板12包括兩個側榫肩,橫向安裝于所述夾板12的兩側,縱向位于所述前部18和后部 20之間。每個側榫肩形成所述夾板12的一個縱向擋塊,其功能后文將給出更加詳細的描述。 [〇〇54] 前部18構成一個由側緣18A和前緣18A界定的長方形。所述后部也構成一個由側緣 20A和后緣20B界定的長方形。[〇〇55]以任選的方式,每個側緣18A,20A配置一個U型連桿24,該連桿24的支桿在垂向Z位于所述夾板12之上。[〇〇56]還需注意到,夾板12,例如,由合成材料制成,形似帶紙拉鉤的三明治。這樣的夾板會相對較輕,以便于操作和拆卸;且結實,可承受大負荷,如100公斤級。
[0057]裝置14由所述含行李箱側墊16的套件組成,具體描述請參照圖3和圖4。特別地,如前文所提,下文只描述一個側墊16,另一個相類似。
[0058]如圖3中所特別展現,支撐裝置14在后端14A和前端14B之間沿著縱向延伸,在下端 17A和上端17B之間沿著垂向Z延伸。[0〇59] 每個側墊16具有一個垂向延伸的前支柱26,由所述下端17A和上端17B界定。
[0060]所述前支柱26具有至少兩個或三個前支撐部28,每個前支撐部28安裝于垂向Z的相對高度。換句話說,前支撐部28在垂向Z呈直線排列,高度各不相同。[0061 ]更特別地,在所述實施例中,確定了一個上前支撐部28A、一個下前支撐部28C,以及一個垂向位于所述下前支撐部28C和所述上前支撐部28A之間的中前支撐部28B。
[0062]每個前支撐部28能夠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前部18。例如,每個前支撐部28由一個平面構成,該平面由一個平行于縱向X和橫向Y的平面組成,主要沿著縱向X延伸。
[0063]另外,所述前支柱26(對于每一個前支撐部28)具有一個連接安裝在所述行李箱夾板12上的前擋塊30,用于對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第二擋塊31進行縱向止動;當所述夾板12 位于相應前支撐部28上時,用來阻檔所述夾板12脫離前擋塊30之外。
[0064]第二擋塊31(例如)由一個榫肩構成,該榫肩安裝于所述夾板12的前緣18B和側緣 18A聯接部的側面凹槽。作為變體,所述第二擋塊31由所述夾板12的前緣18B支撐。根據另一變體,第二擋塊31由一個可伸縮零件支撐,具有緩沖和縮小間隙的功能。[〇〇65]下文中,與上前支撐部28A連接的前擋塊稱作上前擋塊30A,并且,與所述中前支撐部28B連接的前擋塊稱作中前擋塊30B,還有,與下前支撐部28C連接的前擋塊稱作下前擋塊 30C〇[〇〇66]優選地,所述每個前支撐部28由一個安置于前支柱26的凹槽組成,以使前支柱26 配置上所述凹槽后,形成一個齒板。[〇〇67]每個凹槽由垂向的一個水平板(形成所述前支撐部28)以及另一個對應板限定。 [〇〇68]更特別地,凹槽的另一平板形成所述上前支撐部28A,構成一個明顯平行于所述上前支撐部28A的上板。[〇〇69]另外,凹槽的另一平板形成所述中前支撐部28B或下前支撐部28C,構成一個相對傾向所述中前支撐部28B或下前支撐部28C的平板。
[0070]所述每個前擋塊30形成于所述對應凹槽的底部,位于所述水平板28和對應板之間的聯接部。因此,每塊夾板嵌入凹槽中時,可引導所述夾板12到達對應前擋塊30處。
[0071]另外,每個側墊16包括一個后支柱34,尤其在垂向Z延伸,具有至少兩個(例如,三個)后支撐部36,所述每一個后支撐部36縱向與對應的前支撐部28相對安裝。[〇〇72] 更特別地,后支柱34包括一個上后支撐部36A、一個下后支撐部36C,以及一個垂向安裝于所述下后支撐部36C和上后支撐部36A之間的中后支撐部36B。[〇〇73] 在縱向X,下后支撐部36C顯然與所述下前支撐部28C相對,所述中后支撐部36B顯然與中前支撐部28B相對,所述上后支撐部36A顯然與上前支撐部28A相對。
[0074]每個套件由一個后支撐部36和對應的前支撐部28構成,稱作所述夾板12的接收層。因此,所述支撐部件14具有一個由前上支撐部28A和后上支撐部36A組成的上層、一個由中前支撐部28B和中后支撐部36B組成的中層,以及一個由下前支撐部28C和下后支撐部36C 組成的下層。[〇〇75]因此,當夾板12的前部18位于一個前支撐部28之上時,夾板12的后部20位于同層的后支撐部36之上。[〇〇76]根據所述實施例,后支柱34具有第一側部38,尤其在后緣38A和前緣38B之間沿著縱向X延伸,所述前緣38B與前支柱26相對安裝。所述第一側部38在橫向的尺寸,明顯等于或略大于所述夾板12側榫肩在同方向的尺寸。[〇〇77]后支柱36還包括第二側部40,該第二側部40與第一側部38連為一體,在橫向Y自所述第一側部38凸出,指向另一個側墊16的方向。
[0078]所述上后支撐部36A由第二側部40支撐。[〇〇79]另外,后支柱36具有一個由所述第二側部40支撐的上后擋塊42A。當夾板12位于所述前上支撐部28A和后上支撐部36A之上時,所述上后擋塊42A用來連接所述行李箱夾板12 的第三擋塊43。第三擋塊43,例如,由所述行李箱夾板的后緣20B支撐。
[0080]所述上后擋塊42A安裝時,優選與對應的上前擋塊30A(在縱向X)保持一個距離,該距離明顯等于或略大于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第二擋塊31和第三擋塊43之間的距離。例如, 所述上后擋塊42A由一個朝后限定所述上后支撐部36A的榫肩支撐。[〇〇811因此,當行李箱夾板12位于所述上前支撐部28A和上后支撐部36A之上時,可通過所述上前擋塊30A和上后擋塊42A在縱向固定位置。行李箱夾板12位于上層,請參照圖8.[〇〇82]另外,根據所述實施例,后支柱34在縱向具有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平移引導零件 44,所述引導零件44支撐中后支撐部36B。
[0083]引導零件44用于引導所述夾板12在前置位(見圖6)和后置位(見圖7)之間的水平位移,在縱向X朝后運動;位于所述前置位時(參照圖6),夾板12至少部分由所述中前支撐部 28B支撐;位于所述后置位(參照圖7)時,夾板12部分延伸至所述裝置14的后端14A之外。 [〇〇84]引導零件44包括一個中后擋塊42B,當所述夾板12位于后置位時,引導零件44用來連接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第一擋塊22。更特別地,所述中后擋塊42B限定了所述后置位。
[0085]因此,在縱向X滑動時,所述行李箱夾板12不會從支撐裝置14中抽離。
[0086]例如,平移引導裝置44具有與所述夾板12的前部18側緣18A配合使用的第一滑槽 46,滑槽46在所述中后擋塊42B和與中前支撐部28B相對安裝的前出口端46A之間縱向延伸。 [〇〇87]另外,平移引導零件44具有第二滑槽48,在橫向Y相對第一滑槽46錯開,并與第一滑槽46平行,用來與所述夾板12后部20側緣20A配合。[〇〇88]優選地,第一滑槽46由所述后支柱34的第一側部38支撐,第二滑槽48由所述后支柱34的第二側部40支撐。因此,第一滑槽46的前出口端46A與所述后支柱34第一側部38的前緣38B相齊平。[〇〇89]優選地,每個滑槽46,48具有傳送零件50,如滾輪,用于在所述夾板12的對應所述偵櫞18A,20A附近滾動。更特別地,滾輪50用于在裝配于所述夾板12側緣18A,20A的連桿24 上滾動。因此,連桿24,例如金屬材質,可重新和所述滾輪50連接,使得夾板12不至于因滾輪 50而損壞。
[0090]還需注意到,所述中后支撐部36B由任一個所述第二滑槽48的滾輪50支撐。換句話說,當所述前部18位于中前支撐部28B之上時,夾板12的后部20位于所述滾輪50上。[〇〇91]優選地,至少一個滑槽46,48具有促使所述行李箱夾板12橫向Y滑向另一側墊16的可伸縮零件51。例如,可伸縮零件51具有一個安裝于可伸縮部件上的側面傳送零件。
[0092]在所述實施例中,可伸縮零件51只裝配在一個側墊16上。然而,另一個側墊16也可具有一個側面傳送零件,從而所述夾板12通過每個側墊16的側面傳送零件實現側面收緊。 [〇〇93]顯然,所述引導零件44可使所述行李箱夾板12部分抽離,出于安全考慮,因為所述夾板12的平移運動由所述后擋塊42B限定。
[0094]根據所述實施例,支撐裝置14具有一個支撐部件52,一般由機動車行李箱底部組成。支撐部件52與所述后支柱38連為一體,一般也與前支柱26連為一體。
[0095]優選地,行李箱底部52具有一個緣53,形成裝載檻。當夾板12位于中層時,所述緣53能夠支撐夾板12。所述緣53,以可選擇的方式,配置傳送零件,以方便夾板12在前置位和后置位之間的平移運動。[〇〇96]另外,支撐部件52具有一個平面54,在所述兩個側墊16之間橫向Y延伸,當平面54 位于所述下前支撐部28C時,用來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12。換句話說,所述平面54支撐所述下后支撐部36C。夾板12位于所述下層,請參照圖5.[〇〇97]還需注意到,支撐裝置14具有一個下后擋塊42C,當夾板12位于所述下后支撐部 36C時,用來連接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第三擋塊43。[〇〇98]優選地,下后擋塊42C,在縱向X,與所述下前擋塊30C隔開一段距離,該距離顯然等于或略大于所述夾板12第二擋塊31和第三擋塊43之間的距離。因此,當夾板12位于下層時, 所述前下擋塊30C和后下擋塊42C阻止夾板12在縱向X平移。[〇〇99]例如,下后擋塊42C由所述行李箱底部52的一緣53支撐。[〇1〇〇]所述前支柱26和后支柱34彼此在縱向X隔著距離安裝,以在二者之間限定一條進入通道56,然后,行李箱夾板12到達每一個前支撐部28和后支撐部36.[〇1〇1]特別地,進入通道56可使所述夾板12的前部18嵌入每一個前支撐部28。
[0102]行李箱夾板12在所述支撐裝置14層級中的安排,請參照圖5至9。[〇1〇3]在圖5中,行李箱夾板12安裝在下層:前側緣18A位于所述下前支撐部28C,后部20 位于所述下后支撐部36C。
[0104]為了到達所述位置,夾板12的前部18通過進入通道56嵌入,在垂向Z從高處繞開所述后支柱34,直到第二擋塊31與所述下前擋塊30C連接。
[0105]然后,夾板12翻折,旋轉,同時保持所述第二擋塊31與前擋塊30C之間的接觸,直到夾板12的后部20位于所述下后支撐部36C之上。
[0106]以同樣的方式,如圖9中特別指出的、圖6所描述的,所述夾板12位于中層,引導夾板12的第二擋塊31與中前擋塊30B連接;接著,翻轉夾板12,直到所述夾板后部20位于形成中后支撐部36B的第二滑槽48的一個滾輪50上。這時,夾板12處于前置位。[〇1〇7]優選地,所述第一滑槽46的一個滾輪50支撐所述夾板12前部18的一端。
[0108]因此,所述夾板12可縱向滑動,直至圖7中所描繪的后置位;在該后置位時,所述第一擋塊22可與所述中后擋塊42B連接。[〇1〇9] 夾板12垂向Z固定于所述滑槽中,縱向X通過所述中后擋塊42B固定,夾板12不可通過引導零件44滑離所述支撐裝置14。因此,支撐裝置14符合上文所述的第二類型支撐裝置的慣用安全標準。[〇11〇]最后,如圖8中所描述的,夾板12安裝于上層,第二擋塊31與上層的上前擋塊30A相對,接著,翻轉夾板12,直至所述后部20位于上后支撐部36A之上。優選地,夾板12具有一個位于所述后部20之上的把手,每次夾板12移向所述后支柱34的上部時,可使夾板12向高處旋轉,即可從一層轉換至另一層。
[0112]還需注意到,本發明不局限于所述實施例,在權利要求的框架內,可包括多個變體。
[0113]特別地,所述裝置的多個層級可配置所述夾板的多個平移引導零件。[〇114]根據另一變體,夾板可支撐與所述平移引導零件滑槽相配合的傳送零件,這時,所述滑槽形成導軌。
[0115]根據另一變體,每個側面部件16可固定于行李箱的相應側墊。
[0116]作為變體,當縱向X從前往后移動時,所述中前支撐部28B至少部分在縱向略傾向下方。因此,當夾板12支撐重負荷,并因負載而彎曲時,夾板12從后置位移向前置位,可被所述傾斜部接納。因而避免了,夾板12因為彎曲而脫離所述中前支撐部28B的相對位置,進而撞上所述中前支撐部28B之下的前支柱26。[〇117]根據另一變體,夾板12,在內表面,可在所述第二擋塊31附近配置滾輪,以方便嵌入所述前支撐部28。
[0118]作為變體,所述支撐裝置具有鎖定零件,如所述支撐裝置包括鎖定裝置,例如嵌入至少一個側墊16中,或嵌入夾板12中;當所述夾板位于中層時,用來卡住所述夾板的平移。
[0119]例如,這樣的鎖住裝置包括一個可收放觸頭,嵌入側墊16,用來插入嵌在夾板12連桿24中的補充槽口。[〇12〇]根據另一變體,后支柱34可包括由所前緣38B支撐的擋塊,當夾板12位于上層或下層時,所述擋塊用來與夾板12的第一擋塊22相配合。
【主權項】
1.一種適用于機動車行李箱夾板(12)的支撐裝置(14),其特征在于:支撐裝置(14)包括至少一個前支柱(26),所述前支柱(26)至少在第一方向(Z)即垂向 延伸并具有至少兩個前支撐部(28),每個前支撐部(28)位于垂向(Z)的對應位置,并可支撐 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一個前部(18);支撐裝置(14)包括至少一個后支柱(34),所述后支柱(34)至少在垂向(Z)延伸并具有 至少兩個后支撐部(36),每個后支撐部(36)在垂直于所述垂向(Z)的第二方向(X)即縱向與 對應的一個前支撐部(28)相對安裝,并可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一個后部(20);后支柱(34)在縱向(X)具有數個行李箱夾板(12)平移引導零件(44),具有至少一個后 支撐部(36B),以引導所述夾板(12)在前置位和后置位之間的平移;前置位時,行李箱夾板 (12)至少部分由前支撐部(28B)支撐,該前支撐部(28B)與后支撐部(36B)相對安裝;后置位 時,引導零件(44)具有一個后擋塊(42B),當行李箱夾板(12)位于后置位時,該后擋塊(42B) 用于阻擋設置在所述行李箱夾板(12)上的第一擋塊(22);前支柱(26)和后支柱(34)安裝時,彼此在縱向(X)保持距離,以便在二者之間形成一條 進入通道(56),使所述行李箱夾板(12)能夠進入每個前支撐部(28)或后支撐部(36)。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裝置(14),其中:對應于每個前支撐部(28),前支柱(26) 具有一個用于阻擋設置在行李箱夾板(12)上的第二擋塊(31)的前擋塊(30);當所述夾板位 于對應的前支撐部(28)之上時,所述前擋塊(30)可阻止行李箱夾板(12)在縱向滑離前擋塊 (30)之外。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撐裝置(14),其中:并非每個后支撐部(36A,36C)均使用 所述引導零件(44),后支柱(34)具有至少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第三擋塊 (43)的后擋塊(42A,42C);當所述夾板(12)位于對應的后支撐部(36A,36C)時,所述后擋塊 (42A,42C)可阻止所述行李箱夾板在縱向(X)滑離后擋塊(42A,42C)之外。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撐裝置(14 ),其中:對應于每個前支撐部(28),前支柱(26)具有一個用于阻擋設置在行李箱夾板(12)上的 第二擋塊(31)的前擋塊(30);當所述夾板位于對應的前支撐部(28)之上時,所述前擋塊 (30)可阻止行李箱夾板(12)在縱向滑離前擋塊(30)之外;以及至少一個后支撐部(36A,36C)配置一個后擋塊(42A,42C),該后擋塊(42A,42C)安裝時, 與對應的所述前支撐部(28A,28C)的前擋塊(30A,30C)在縱向(X)保持一個距離,該距離等 于或略大于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第二擋塊(31)和第三擋塊(43)之間的在縱向(X)的距 離。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撐裝置(14),具有兩個相似的前支柱(26),該前支柱 (26)在垂直于垂向(Z)和縱向(X)的第三方向(Y)即橫向彼此相對安裝;以及兩個相似的后 支柱(34),該后支柱(34)在橫向(Y)彼此相對安裝。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支撐裝置(14),其中:至少一個前支柱(26)或后支柱(34)具有 數個促使行李箱夾板(12)縱向(Y)滑向所述前支柱(26)或對應的后支柱(34)的可伸縮零件 (51)〇7.—種套件(10),包括行李箱夾板(12)以及支撐裝置(14),其特征在于:支撐裝置(14)包括至少一個前支柱(26),所述前支柱(26)至少在第一方向(Z)即垂向 延伸并具有至少兩個前支撐部(28),每個前支撐部(28)位于垂向(Z)的對應位置,并可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一個前部(18);支撐裝置(14)包括至少一個后支柱(34),所述后支柱(34)至少在垂向(Z)延伸并具有 至少兩個后支撐部(36),每個后支撐部(36)在垂直于所述垂向(Z)的第二方向(X)即縱向與 對應的一個前支撐部(28)相對安裝,并可支撐所述行李箱夾板(12)的一個后部(20);后支柱(34)在縱向(X)具有數個行李箱夾板(12)平移引導零件(44),具有至少一個后 支撐部(36B),以引導所述夾板(12)在前置位和后置位之間的平移;前置位時,行李箱夾板 (12)至少部分由前支撐部(28B)支撐,該前支撐部(28B)與后支撐部(36B)相對安裝;后置位 時,引導零件(44)具有一個后擋塊(42B),當行李箱夾板(12)位于后置位時,該后擋塊(42B) 用于阻擋設置在所述行李箱夾板(12)上的第一擋塊(22);前支柱(26)和后支柱(34)安裝時,彼此在縱向(X)保持距離,以便在二者之間形成一條 進入通道(56),使所述行李箱夾板(12)能夠進入每個前支撐部(28)或后支撐部(36);所述夾板(12)在縱向(X)具有一個前部(18)和一個后部(20),所述前部(18)在垂直于 縱向(X)和垂向(Z)的第三方向(Y)即橫向的尺寸大于所述后部(20)在橫向(Y)的尺寸;所述 夾板具有至少一個位于前部(18)和后部之間的側榫肩。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套件(10),其中,平移引導零件(44)包括:第一滑槽(46),該第一滑槽(46)用來與所述夾板前部(18)的側緣(18A)相配合,并在所 述后擋塊(42B)和前出口端(46A)之間沿著縱向(X)延伸,所述前出口端(46A)與對應的前支 撐部(26B)相對安裝;由側榫肩形成所述行李箱夾板的第一擋塊;第二滑槽(48),在橫向(Y)相對于第一滑槽(46)錯開,并與該第一滑槽(46)平行,用來 和所述夾板(12)后部(20)的側緣(20A)相配合。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套件(10),其中,所述后支柱(34)包括:第一側部(38),在后緣(38A)和前緣(38B)之間至少在縱向(X)延伸,所述前緣(38B)與 前支柱(26)相對安裝,該第一側部(38)在橫向(Y)的尺寸明顯等于或略大于所述夾板(12) 的側榫肩在同方向的尺寸;以及第二側部(40),該第二側部(40)與所述第一側部(38)聯為一體,在橫向(Y)自所述第一 側部(38)凸出。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套件(10 ),其中:平移引導零件(44)包括第一滑槽(46),該第一滑槽(46)用來與所述夾板前部(18)的側 緣(18A)相配合,并在所述后擋塊(42B)和前出口端(46A)之間沿著縱向(X)延伸,所述前出 口端(46A)與對應的前支撐部(26B)相對安裝;由側榫肩形成所述行李箱夾板的第一擋塊;平移引導零件(44)還包括第二滑槽(48),該第二滑槽(48)在橫向(Y)相對于第一滑槽 (46)錯開,并與該第一滑槽(46)平行,用來和所述夾板(12)后部(20)的側緣(20A)相配合;后支柱(34)包括第一側部(38),該第一側部(38)在后緣(38A)和前緣(38B)之間至少在 縱向(X)延伸,所述前緣(38B)與前支柱(26)相對安裝,該第一側部(38)在橫向(Y)的尺寸明 顯等于或略大于所述夾板(12)的側榫肩在同方向的尺寸;后支柱(34)還包括第二側部(40),該第二側部(40)與所述第一側部(38)聯為一體,在 橫向(Y)自所述第一側部(38)凸出;第一滑槽(46)由第一側部(38)支撐,第二滑槽(48)由第二側部(40)支撐。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套件(10 ),其中:前支柱(26)具有一個上前支撐部(28A)、一個下前支撐部(28C),以及一個在垂向(Z)位 于所述上前支撐部(28A)和下前支撐部(28C)之間的中前支撐部(28B);后支柱(34)具有一個上后支撐部(36A)、一個下后支撐部(36C),以及一個在垂向(Z)位 于所述上后支撐部(36A)和下后支撐部(36C)之間的中后支撐部(36B);下后支撐部(36C)在縱向(X)與所述下前支撐部(28C)相對安裝,所述中后支撐部(36B) 在縱向(X)與所述中前支撐部(28B)相對安裝,所述上后支撐部(36A)在縱向(X)與所述上前 支撐部(28A)相對安裝。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套件(10),其中:上前支撐部(28A)配置了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12)第二擋塊(31)的上前擋 塊(30A),當夾板(12)的前部(18)位于所述上前支撐部(28A)之上時,可以阻擋行李箱夾板 (12)在縱向(X)滑離所述上前擋塊(30A)之外;后支柱(34)包括一個上后擋塊(42A),由所述后支柱(34)的第二側部(40)支撐,當所述 夾板(12)位于上后支撐部(36A)之上時,該上后擋塊(42A)用來阻擋行李箱夾板的第三擋塊 (43);上后支撐部(36A)由所述后支柱(34)的側部(40)支撐,夾板(12)的后部(20)可位于所 述上后支撐部(36A)之上。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套件(10),其中:平移引導零件(44)包括:第一滑槽(46),該第一滑槽(46)用來與所述夾板前部(18)的側緣(18A)相配合,并在所 述后擋塊(42B)和前出口端(46A)之間沿著縱向(X)延伸,所述前出口端(46A)與對應的前支 撐部(26B)相對安裝;由側榫肩形成所述行李箱夾板的第一擋塊(22);第二滑槽(48),在橫向(Y)相對于第一滑槽(46)錯開,并與該第一滑槽(46)平行,用來 和所述夾板(12)后部(20)的側緣(20A)相配合;中前支撐部(28B)配置一個用于阻擋所述行李箱夾板(12)第二擋塊(31)的中前擋塊 (30B),當夾板(12)前部(18)位于所述中前支撐部(28B)之上時,可阻止所述行李箱夾板 (12)沿著縱向(X)滑離所述中前擋塊(30B)之外;平移引導零件(44)由后支柱(34)支撐,與中前支撐部(28B)相對,第一滑槽(46)的前出 口端(46A)與后支柱(34)第一側部(38)前緣(38B)齊平。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套件(10),其中:下前支撐部(28C)配置一個用于阻擋行李箱夾板(12)第二擋塊(31)的下前擋塊,當所 述夾板(12)前部(18)位于下前支撐部(28C)之上時,可阻止行李箱夾板(12)在縱向(X)滑離 所述下前擋塊(30C)之外;支撐裝置(14)包括一個支撐部件(52),該支撐部件(52)與所述后支柱(34)連成一體, 當行李箱夾板(12)位于所述下前支撐部(28C)之上時,所述支撐部件(52)用來支撐該行李 箱夾板(12),支撐部件(52)可支撐所述下后支撐部(36C);支撐裝置(14)包括一個由所述支撐部件(52)支撐的下后擋塊(42C),當所述夾板(12) 位于下后支撐部(36C)之上時,所述下后擋塊(42C)可用來阻擋行李箱夾板(12)的第三擋塊 (43)〇
【文檔編號】B60R5/04GK205652044SQ201490000816
【公開日】2016年10月19日
【申請日】2014年6月10日 公開號201490000816.8, CN 201490000816, CN 205652044 U, CN 205652044U, CN-U-205652044, CN201490000816, CN201490000816.8, CN205652044 U, CN205652044U, PCT/2014/62029, PCT/EP/14/062029, PCT/EP/14/62029, PCT/EP/2014/062029, PCT/EP/2014/62029, PCT/EP14/062029, PCT/EP14/62029, PCT/EP14062029, PCT/EP1462029, PCT/EP2014/062029, PCT/EP2014/62029, PCT/EP2014062029, PCT/EP201462029
【發明人】菲利普·馬克, 史蒂夫·熱內斯
【申請人】佛吉亞汽車工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