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前緩沖件和具有其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車輛的前緩沖件和具有其的車輛,所述車輛的前緩沖件包括:安裝部,所述安裝部適于夾設在所述前防撞梁與所述車輛的前保險杠緩沖塊之間;支撐部,所述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相連,且所述支撐部向斜前方延伸。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在車輛發生碰撞時,可以提供額外的支撐,并發生變形以吸收碰撞沖擊能量,以降低被碰撞物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被碰撞物為行人時,可以對行人起到較好的防護作用。
【專利說明】
車輛的前緩沖件和具有其的車輛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車輛制造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車輛的前緩沖件和具有該前緩沖件的車輛。
【背景技術】
[0002]眾所周知,行人保護越來越受到各國車輛安全法規機構的重視,車型開發過程中也需要考慮車輛碰撞行人時的安全性。車輛的前保險杠與前防撞梁之間通常會設置前保險杠緩沖塊,在車輛的前部碰撞行人時,前保險杠緩沖塊用于吸收沖擊,以減輕對行人的傷害。
[0003]相關技術中,車輛僅僅設置前保險杠緩沖塊,車輛對行人的支撐較為單一,使得行人的腿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較大,特別是對于SUV車輛,SUV車輛的離地高度高,而且通過性要求更高,那么勢必不利于前保險杠區域對行人腿部碰撞時的安全保護。在保險杠的下參考線的離地高度大于425mm時,需要對SUV車輛進行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但是相關技術中SUV車輛的前部僅僅設置前保險杠緩沖塊,大腿難以得到較好地支撐,大腿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較大,SUV車輛難以通過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存在改進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可以吸收沖擊能量的前緩沖件。
[000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上述前緩沖件的車輛。
[0006]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包括:安裝部,所述安裝部適于夾設在所述前防撞梁與所述車輛的前保險杠緩沖塊之間;支撐部,所述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相連,且所述支撐部向斜前方延伸。
[0007]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在車輛發生碰撞時,可以提供額外的支撐,并發生變形以吸收碰撞沖擊能量,以降低被碰撞物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被碰撞物為行人時,可以對行人起到較好的防護作用,且有助于SUV車輛順利通過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
[0008]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09]優選地,所述支撐部包括:上支撐部,所述上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的上部相連,且朝前上方延伸;下支撐部,所述下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的下部相連,且朝前下方延伸。
[0010]可選地,所述安裝部構造為與所述前防撞梁的前表面形狀一致的板狀,所述上支撐部構造為從所述安裝部的上沿朝前上方延伸的板狀,所述下支撐部構造為從所述安裝部的下沿朝前下方延伸的板狀。
[0011]優選地,所述上支撐部的前端設有朝前延伸的上翻邊,所述下支撐部的前端設有朝前延伸的下翻邊。
[0012]可選地,所述上翻邊的前端、所述下翻邊的前端和所述前保險杠緩沖塊的前表面在前后方向上平齊。
[0013]可選地,所述上翻邊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a,所述下翻邊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b,所述上支撐部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C,所述下支撐部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d,所述上翻邊與所述下翻邊在上下方向上的距離為e,且滿足:12mm < a < 20mm,12mm < b < 20mm,40mm < c < 80mm,40mm < d < 80mm,250mm < e < 300mm。
[0014]可選地,所述支撐部上設有通風孔。
[0015]可選地,所述安裝部和所述支撐部上均設有加強筋。
[0016]可選地,所述安裝部和所述支撐部一體成型。
[0017]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的車輛,包括:前防撞梁;前保險杠緩沖塊,所述前保險杠緩沖塊與所述前防撞梁相連;如第一方面任一種所述的前緩沖件,所述安裝部夾設在所述前防撞梁與所述前保險杠緩沖塊之間。
[0018]所述車輛與上述的前緩沖件相對于現有技術所具有的優勢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附圖說明】
[0019]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20]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緩沖件的結構示意圖(示出了前防撞梁);
[0021 ]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緩沖件的側視圖(示出了前防撞梁);
[0022]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緩沖件安裝到車輛上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進行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的示意圖。
[0024]附圖標記:
[0025]車輛10,大腿沖擊模塊11,前緩沖件100,安裝部110,支撐部120,上支撐部121,下支撐部122,通風孔123,加強筋124,上翻邊131,下翻邊132,前防撞梁200,螺柱201,前保險杠緩沖塊300,
[0026]上翻邊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a,下翻邊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b,上支撐部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C,下支撐部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d,上翻邊與下翻邊在上下方向上的距離為e。
【具體實施方式】
[0027]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8]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9]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30]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31]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32]首先參照圖1-圖4詳細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10的前緩沖件100,如圖1-圖4所示,車輛1的前緩沖件100包括安裝部110和支撐部120。
[0033]其中,安裝部110適于夾設在前防撞梁200與車輛10的前保險杠緩沖塊300之間,支撐部120與安裝部110相連,且支撐部120向斜前方延伸。
[0034]可以理解的是,前保險杠緩沖塊300固定在前防撞梁200的前方,前緩沖件100的安裝部110也安裝在前防撞梁200上且夾設在前防撞梁200與前保險杠緩沖塊300之間,支撐部120的后部與安裝部110相連,且支撐部120向斜前方延伸,即支撐部120可以朝前上方延伸,也可以朝前下方延伸,這樣,支撐部120與安裝部110之間存在一定的夾角。
[0035]在車輛10發生碰撞時,車輛10的前保險杠緩沖塊300可以吸收沖擊能量,支撐部120支撐被碰撞物,支撐部120發生變形,特別是支撐部120可以相對于安裝部110發生彎曲,從而,前緩沖件100可以吸收沖擊能量。
[0036]如圖4所示,在SUV車輛進行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時,大腿沖擊模塊11(模擬被碰撞物)可以受到前保險杠緩沖塊300的支撐,還可以受到前緩沖件100的支撐,大腿沖擊模塊11受到的沖擊力較為分散,且彎矩更小。
[0037]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10的前緩沖件100,在車輛10發生碰撞時,可以提供額外的支撐,并發生變形以吸收碰撞沖擊能量,以降低被碰撞物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被碰撞物為行人時,可以對行人起到較好的防護作用,且有助于SUV車輛順利通過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
[003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可選的實施例中,安裝部110和支撐部120可以一體成型,由此,前緩沖件100的制造簡單。
[0039]可選地,前緩沖件100可以為塑料件,塑料件的質量輕,有助于車輛10實現輕量化,且塑料件的彈性好,前緩沖件100的吸能效果好。
[0040]具體地,前緩沖件100可以為聚甲醛(POM)制成,聚甲醛的強度高、剛度高、彈性好、耐磨性好,其力學性能優異,比強度可達50.5MPa,比剛度可達2650MPa,使用聚甲醛制得的前緩沖件100具有較好的力學性能,吸能效果好,且質量輕。
[0041]如圖1所示,安裝部110和支撐部120上可以均設有加強筋124,加強筋124可以增強前緩沖件100的強度。
[0042]可選地,加強筋124的高度可以位于12mm-20mm之間,如圖1所示,加強筋124可以為多個,多個加強筋124可以沿車輛10的橫向間隔開設置,具體地,加強筋124的數目可以大于八個,比如十個等。由此,前緩沖件100的強度高。
[004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支撐部120可以包括上支撐部121和下支撐部122。其中,上支撐部121可以與安裝部110的上部相連,且上支撐部121可以朝前上方延伸,下支撐部122可以與安裝部110的下部相連,且下支撐部122可以朝前下方延伸。
[0044]也就是說,上支撐部121的前端可以位于前保險杠緩沖塊300的上方,下支撐部122的前端可以位于前保險杠緩沖塊300的下方,前緩沖件100可以對被碰撞物形成上下間隔開設置的兩處支撐,加上中部的前保險杠緩沖塊300,車輛10的前部對被碰撞物至少有沿上下方向間隔開設置的三處支撐,由此,被碰撞物受到的沖擊力較為分散,且彎矩較小。
[0045]如圖1和圖2所示,安裝部110可以構造為與前防撞梁200的前表面形狀一致的板狀,上支撐部121可以構造為從安裝部110的上沿朝前上方延伸的板狀,下支撐部122可以構造為從安裝部110的下沿朝前下方延伸的板狀。
[0046]由此,前緩沖件100易于安裝固定,且制造簡單,吸能效果好。
[0047]具體地,如圖1-圖2所示,安裝部110可以通過焊接在前防撞梁200上的螺柱201固定在前防撞梁200上。
[0048]優選地,如圖1所示,支撐部120上可以設有通風孔123。由此,有利于車輛10前部的通風散熱,且通風孔123還有利于支撐部120吸能。
[0049]可選地,如圖1所示,通風孔123可以為多個,且上支撐部121和下支撐部122上均可以設有多個通風孔123,優選地,通風孔123可以至少為三個。具體地,上支撐部121上可以設有四個通風孔123,下支撐部122上可以設有四個通風孔123。由此,前緩沖件100的通風效果好,有利于車輛10前部的通風散熱。
[005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如圖1和圖2所示,上支撐部121的前端可以設有朝前延伸的上翻邊131,下支撐部122的前端可以設有朝前延伸的下翻邊132。在車輛10的前部發生碰撞時,上翻邊131和下翻邊132可以起到支撐被碰撞物的作用,并將碰撞沖擊傳遞給上支撐部121和下支撐部122,使上支撐部121和下支撐部122發生變形以吸收沖擊能量。
[0051]進一步地,如圖2所示,上翻邊131的前端、下翻邊132的前端和前保險杠緩沖塊300的前表面在前后方向上可以平齊。
[0052]也就是說,上翻邊131的前端、下翻邊132的前端和前保險杠緩沖塊300的前表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可以大致重合。由此,在車輛10的前部發生碰撞時,上翻邊131、下翻邊132和前保險杠緩沖塊300可以同時支撐被碰撞物,以降低被碰撞物受到的瞬時沖擊力和彎矩。
[0053]如圖2所示,上翻邊131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a,下翻邊132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b,上支撐部121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c,下支撐部122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d,上翻邊131與下翻邊132在上下方向上的距離為e,且滿足:1 2mm < a < 20mm, 1 2mm < b < 20mm,40mm < c < 80mm,40mm <d < 80mm,250mm < e < 300mm。
[0054]優選地,a、b、c、d可以滿足:a= b,c = d。
[0055]優選地,上翻邊131可以與安裝部110垂直,上翻邊131可以與安裝部110垂直,上支撐部121與安裝部110之間的夾角介于140°-160°之間,下支撐部122與安裝部110之間的夾角介于140°-160°之間。具體地,上支撐部121與安裝部110之間的夾角為150°,下支撐部122與安裝部110之間的夾角為150°。
[0056]綜上所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前緩沖件100,在車輛10發生碰撞時,可以提供多處支撐,并發生變形以吸收碰撞沖擊能量,以降低被碰撞物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且前緩沖件100的彈性和強度好,吸收沖擊能量的效果好,被碰撞物為行人時,可以對行人起到較好的防護作用,且有助于SUV車輛順利通過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
[0057]下面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10。
[0058]如圖1-圖4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10包括前防撞梁200、前保險杠緩沖塊300和上述實施例描述的任一種前緩沖件100,前保險杠緩沖塊300與前防撞梁200相連,且安裝部110夾設在前防撞梁200與前保險杠緩沖塊300之間。
[0059]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10,在發生碰撞時,可以提供多處支撐,并吸收較多的碰撞沖擊能量,以降低被碰撞物受到的沖擊力和彎矩。
[0060]優選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10為SUV車輛。由此,SUV車輛可以順利通過大腿沖擊前保險杠測試,且安全性高。
[0061]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062]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主權項】
1.一種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裝部,所述安裝部適于夾設在所述車輛的前防撞梁與所述車輛的前保險杠緩沖塊之間; 支撐部,所述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相連,且所述支撐部向斜前方延伸。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包括: 上支撐部,所述上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的上部相連,且朝前上方延伸; 下支撐部,所述下支撐部與所述安裝部的下部相連,且朝前下方延伸。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構造為與所述前防撞梁的前表面形狀一致的板狀,所述上支撐部構造為從所述安裝部的上沿朝前上方延伸的板狀,所述下支撐部構造為從所述安裝部的下沿朝前下方延伸的板狀。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撐部的前端設有朝前延伸的上翻邊,所述下支撐部的前端設有朝前延伸的下翻邊。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翻邊的前端、所述下翻邊的前端和所述前保險杠緩沖塊的前表面在前后方向上平齊。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翻邊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a,所述下翻邊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b,所述上支撐部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c,所述下支撐部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為d,所述上翻邊與所述下翻邊在上下方向上的距離為e,且滿足:12mm < a < 20mm,12mm < b < 20mm,40mm < c < 80mm,40mm < d < 80mm,250mm < e < 300mm。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上設有通風孔。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和所述支撐部上均設有加強筋。9.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前緩沖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和所述支撐部一體成型。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防撞梁; 前保險杠緩沖塊,所述前保險杠緩沖塊與所述前防撞梁相連; 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緩沖件,所述安裝部夾設在所述前防撞梁與所述前保險杠緩沖塊之間。
【文檔編號】B60R19/26GK205589162SQ201620198580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5日
【發明人】許能俊, 顏海棋, 游峰留, 黃國毅, 王刻, 趙鵬程
【申請人】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