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樁,其中,該系統包括:電動汽車和充電樁,電動汽車中設置有第一超聲波裝置,充電樁中設置有第二超聲波裝置,第一超聲波裝置與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樁對應的泊車位置上。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自動泊車系統,能夠方便而又準確地將電動汽車停靠在建有充電樁的泊車位置。
【專利說明】
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樁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汽車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粧。
【背景技術】
[0002]電動汽車因具有節能環保等優點而逐漸普及。一般地,停車場中的部分泊車位處建有充電粧。目前,用戶一般人為地將電動汽車駛入建有充電粧的泊車位,以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由于充電時需建立充電粧與電動汽車之間的連接,將電動汽車的停靠在合適的位置對于用戶的泊車技術來說是個考驗。此外,人為泊車還存在撞上充電粧的可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自動泊車系統,能夠方便而又準確地將電動汽車停靠在建有充電粧的泊車位置。
[0004]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電動汽車。
[0005]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充電粧。
[0006]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自動泊車系統,包括電動汽車和充電粧,所述電動汽車中設置有第一超聲波裝置,所述充電粧中設置有第二超聲波裝置,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與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所述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
[000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粧之間通過超聲波裝置進行信號的收發,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在具有充電粧的泊車場所,可方便地使電動汽車靠近充電粧,并準確地停靠在泊車位置。
[0008]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自動泊車系統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0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所述電動汽車與所述充電粧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充電粧將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所述電動汽車,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00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0011]進一步地,所述超聲波接收器為至少兩個,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左側,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二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右側。
[0012]進一步地,所述電動汽車中還設置有轉換開關,所述轉換開關根據所述充電粧與所述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選擇所述電動汽車的自動泊車方向模式,其中,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左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左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右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右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中間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為車載倒車雷達。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實施例的電動汽車,包括:第一超聲波裝置,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與充電粧中的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進行收發超聲波信號;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相連,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與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收發的超聲波信號控制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所述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電動汽車,可與充電粧之間通過超聲波裝置進行信號的收發,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在具有充電粧的泊車場所,可方便地使電動汽車靠近充電粧,并準確地停靠在泊車位置。
[0016]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電動汽車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1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充電粧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充電粧將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所述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001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0019]進一步地,所述超聲波接收器為至少兩個,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左側,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二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右側。
[0020]進一步地,所述電動汽車還包括轉換開關,所述轉換開關根據所述充電粧與所述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選擇所述電動汽車的自動泊車方向模式,其中,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左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左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右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右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中間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
[002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為車載倒車雷達。
[0022]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方面實施例的充電粧,包括:本體;設置在所述本體之中的第二超聲波裝置,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與電動汽車中的第一超聲波裝置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所述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
[002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充電粧,可與電動汽車之間通過超聲波裝置進行信號的收發,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在具有充電粧的泊車場所,可方便地使電動汽車靠近充電粧,并準確地停靠在泊車位置。
[0024]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充電粧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2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所述充電粧與所述電動汽車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充電粧將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所述電動汽車,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002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附圖說明】
[0027]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自動泊車系統的結構框圖;
[0028]圖2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自動泊車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29]圖3為根據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的自動泊車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30]圖4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動汽車的結構框圖;
[0031 ]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充電粧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2]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33]下面結合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的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粧。
[0034]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自動泊車系統的結構框圖。
[003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自動泊車系統,包括:電動汽車1和充電粧2O,其中,電動汽車10中設置有第一超聲波裝置11,充電粧20中設置有第二超聲波裝置21。第一超聲波裝置11與第二超聲波裝置21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電動汽車10自動停靠在充電粧20對應的泊車位置上。
[0036]在本實用新型中,第一超聲波裝置11可為車載倒車雷達,由此,對于已安裝車載倒車雷達的車輛,可方便地與充電粧的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進行超聲波信號的收發。
[0037]在本實用新型中,當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電動汽車與充電粧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充電粧將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電動汽車,電動汽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泊車位置上。
[0038]在本實用新型中,當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電動汽車根據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泊車位置上。在本實用新型中,超聲波接收器可為至少兩個,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左側,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二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右側。
[0039]應當理解,充電粧與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不是固定的,如圖2所示,在不同的場所,充電粧20可能位于泊車位置的中間,也可能位于泊車位置的左側或右側。因此,如圖2所示,在本實用新型中,電動汽車10中還可設置有轉換開關12,轉換開關12可根據充電粧20與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選擇電動汽車10的自動泊車方向模式。圖2以電動汽車具有兩個超聲波接收器為例,第一超聲波接收器a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左側,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右側。當充電粧20位于泊車位置的左側時,轉換開關12選擇左對位泊車模式以使電動汽車10采用第一超聲波接收器a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充電粧20位于泊車位置的右側時,轉換開關12選擇右對位泊車模式以使電動汽車10采用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充電粧20位于泊車位置的中間時,轉換開關12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以使電動汽車10采用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a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
[0040]如圖3所示,當充電粧20位于泊車位置的中間時,轉換開關12可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使得泊車時,對稱設置在電動汽車車左右兩側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a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與充電粧20的距離相等,從而采用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a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可使車輛停靠在正確的位置上。
[0041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自動泊車系統,電動汽車和充電粧之間通過超聲波裝置進行信號的收發,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在具有充電粧的泊車場所,可方便地使電動汽車靠近充電粧,并準確地停靠在泊車位置。
[0042]對應上述實施例,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一種電動汽車。
[0043]圖4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動汽車的結構框圖。
[0044]如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電動汽車,包括:第一超聲波裝置11和控制模塊13。
[0045]其中,第一超聲波裝置11與充電粧中的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進行收發超聲波信號。控制模塊13與第一超聲波裝置11相連,控制模塊13根據第一超聲波裝置11與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收發的超聲波信號控制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
[0046]在本實用新型中,第一超聲波裝置11可為車載倒車雷達,由此,對于已安裝車載倒車雷達的車輛,可方便地與充電粧的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進行超聲波信號的收發。
[0047]在本實用新型中,當第一超聲波裝置11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控制模塊13與充電粧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充電粧將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控制模塊13,控制模塊13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電動汽車自動停靠泊車位置上。
[0048]在本實用新型中,當第一超聲波裝置11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控制模塊13根據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電動汽車自動停靠泊車位置上。在本實用新型中,超聲波接收器可為至少兩個,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左側,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二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右側。
[0049]應當理解,充電粧與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不是固定的,參照圖2,在不同的場所,充電粧可能位于泊車位置的中間,也可能位于泊車位置的左側或右側。因此,在本實用新型中,電動汽車中還可設置有轉換開關12,轉換開關12可根據充電粧與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選擇電動汽車10的自動泊車方向模式。圖2以電動汽車具有兩個超聲波接收器為例,第一超聲波接收器a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左側,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設置在電動汽車的右偵U。當充電粧位于泊車位置的左側時,轉換開關12選擇左對位泊車模式以使電動汽車采用第一超聲波接收器a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充電粧位于泊車位置的右側時,轉換開關12選擇右對位泊車模式以使電動汽車采用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當充電粧位于泊車位置的中間時,轉換開關12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以使電動汽車采用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a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
[0050]參照圖3,當充電粧位于泊車位置的中間時,轉換開關12可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使得泊車時,對稱設置在電動汽車車左右兩側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a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與充電粧的距離相等,從而采用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a第二超聲波接收器b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可使車輛停靠在正確的位置上。
[005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電動汽車,可與充電粧之間通過超聲波裝置進行信號的收發,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在具有充電粧的泊車場所,可方便地使電動汽車靠近充電粧,并準確地停靠在泊車位置。
[0052]對應上述實施例,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一種充電粧。
[0053]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充電粧的結構框圖。
[0054]如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充電粧,包括:本體和設置在本體之中的第二超聲波裝置21。
[0055]其中,第二超聲波裝置21與電動汽車中的第一超聲波裝置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
[0056]在本實用新型中,當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充電粧與電動汽車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充電粧將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電動汽車,電動汽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泊車位置上。
[0057]在本實用新型中,當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電動汽車根據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泊車位置上。更具體的實施方式可參照上述實施例,為避免冗余,在此不再贅述。
[005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充電粧,可與電動汽車之間通過超聲波裝置進行信號的收發,以使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在具有充電粧的泊車場所,可方便地使電動汽車靠近充電粧,并準確地停靠在泊車位置。
[0059]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60]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61]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62]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63]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064]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主權項】
1.一種自動泊車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動汽車和充電粧,所述電動汽車中設置有第一超聲波裝置,所述充電粧中設置有第二超聲波裝置,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與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所述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泊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所述電動汽車與所述充電粧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充電粧將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所述電動汽車,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泊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泊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接收器為至少兩個,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左側,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二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右側。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泊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中還設置有轉換開關,所述轉換開關根據所述充電粧與所述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選擇所述電動汽車的自動泊車方向模式,其中, 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左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左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 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右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右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 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中間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泊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為車載倒車雷達。7.—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超聲波裝置,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與充電粧中的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進行收發超聲波信號; 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相連,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與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之間收發的超聲波信號控制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所述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充電粧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充電粧將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所述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接收器為至少兩個,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左側,所述至少兩個超聲波接收器中的第二超聲波接收器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的右側。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轉換開關,所述轉換開關根據所述充電粧與所述泊車位置之間的位置關系選擇所述電動汽車的自動泊車方向模式,其中, 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左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左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 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右側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右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最強的泊車控制策略; 當所述充電粧位于所述泊車位置的中間時,所述轉換開關選擇中對位泊車模式以使所述電動汽車采用所述第一超聲波接收器與所述第二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趨于相等的泊車控制策略。12.根據權利要求7-11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為車載倒車雷達。13.—種充電粧,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 設置在所述本體之中的第二超聲波裝置,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與電動汽車中的第一超聲波裝置之間通過收發超聲波信號以使所述電動汽車自動停靠在所述充電粧對應的泊車位置上。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充電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且所述充電粧與所述電動汽車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充電粧將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反饋給所述電動汽車,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充電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接收器時,所述第二超聲波裝置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其中,所述超聲波發射器發出的超聲波信號被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之后,所述電動汽車根據所述超聲波接收器接收到的超聲波信號的強度信息實現自動停靠所述泊車位置上。
【文檔編號】B60W30/06GK205524231SQ201620139458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4日
【發明人】曹廣平, 陳平, 佀海
【申請人】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