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座椅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汽車座椅套,它涉及汽車座椅裝飾技術領域;座椅表面套有座椅套,座椅背面的座椅套上縫接有垃圾放置袋,垃圾放置袋里面還設置有一層內袋,垃圾放置袋的袋口外側中間位置設置有鉤孔,垃圾放置袋的袋口內側與座椅套縫接處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掛鉤,內袋的袋口與垃圾放置袋的袋口縫接在一起,內袋的袋身為可外翻式袋身。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它解決了車內垃圾沒地兒放置的問題,提高了車內環境,清理方便,而且具有結構簡單、設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優點。
【專利說明】
汽車座椅套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座椅裝飾技術領域,具體涉及汽車座椅套。
【背景技術】
[0002]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我國私人擁有乘用車3808萬輛,是2000年的10.4倍,占民用乘用車保有量的比重達到了78.6%,與2000年相比增長了35.8個百分點。來自公安部的新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0年,汽車保有量年均增加951萬輛。今年前8個月,汽車保有量增加983萬輛,月均增加123萬輛,高于去年同期月均113萬輛的增量;其中,私人小型載客汽車增加781萬輛,月均增加98萬輛,占汽車增量的79.45%,是汽車實現快速增長的主要因素。隨著汽車保有量的迅速增長,汽車座椅套的生產量也在不斷的提高。
[0003]現在使用的普通汽車座椅套背面只有一個很小的物品放置袋,放置袋的開口很小、很緊,稍微圓點的罐類就沒法放進去,或者里面裝有液體的盒子放在里面,液體都會被擠壓出來,弄得車椅上到處都是,影響了車內的環境,清理起來也比較麻煩;并且在車上的垃圾都沒地方放置,還要額外準備垃圾袋,占用空間,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汽車座椅套,它解決了車內垃圾沒地兒放置的問題,提高了車內環境,清理方便,而且具有結構簡單、設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優點。
[0005]為了解決【背景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座椅、座椅套、垃圾放置袋、內袋、掛鉤、鉤孔;座椅表面套有座椅套,座椅背面的座椅套上縫接有垃圾放置袋,垃圾放置袋里面還設置有一層內袋,垃圾放置袋的袋口外側中間位置設置有鉤孔,垃圾放置袋的袋口內側與座椅套縫接處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掛鉤。
[0006]所述內袋的袋口與垃圾放置袋的袋口縫接在一起。
[0007]所述內袋的袋身為可外翻式袋身。
[0008]采用上述結構后,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它解決了車內垃圾沒地兒放置的問題,提高了車內環境,清理方便,而且具有結構簡單、設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優點。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附圖標記說明:
[0011]1-座椅;2-座椅套;3-垃圾放置袋;4-內袋;5-掛鉤;6-鉤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3]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4]如圖1所不,本【具體實施方式】米用如下技術方案:它包含座椅1、座椅套2、垃圾放置袋3、內袋4、掛鉤5、鉤孔6;座椅I表面套有座椅套2,座椅I背面的座椅套2上縫接有垃圾放置袋3,垃圾放置袋3里面還設置有一層內袋4,垃圾放置袋3的袋口外側中間位置設置有鉤孔6,垃圾放置袋3的袋口內側與座椅套2縫接處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掛鉤5。
[0015]所述內袋4的袋口與垃圾放置袋3的袋口縫接在一起。
[0016]所述內袋4的袋身為可外翻式袋身。
[0017]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工作原理為:在車內需要垃圾袋的時候,可先將垃圾放置袋3的袋口打開,放置垃圾或其它物品;到達目的地后,可將垃圾放置袋3內的內袋4拉出翻到外面,方便清理袋內的碎肩垃圾;不需要使用垃圾放置袋3時,可將放置袋上的鉤孔6鉤于掛鉤5上,便于收納,不占空間。
[0018]以上所述,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主權項】
1.汽車座椅套,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座椅、座椅套、垃圾放置袋、內袋、掛鉤、鉤孔;座椅表面套有座椅套,座椅背面的座椅套上縫接有垃圾放置袋,垃圾放置袋里面還設置有一層內袋,垃圾放置袋的袋口外側中間位置設置有鉤孔,垃圾放置袋的袋口內側與座椅套縫接處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掛鉤。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座椅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袋的袋口與垃圾放置袋的袋口縫接在一起。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座椅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袋的袋身為可外翻式袋身。
【文檔編號】B60N2/60GK205523831SQ201620364851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7日
【發明人】廖玉霞
【申請人】廖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