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車輛,包括車門、導向桿、拉桿、限位塊和第一驅動機構,拉桿的一端嵌入導向桿內所設的第一滑槽中與導向桿為滑動連接,另一端與車體轉動連接;限位塊為可移動的設置于導向桿內的第一滑槽中,且在初始位置時對拉桿起到限位作用;第一驅動機構是設置于車門上,且用于對限位塊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設置有車門安全開啟裝置,通過設置拉桿與限位塊相配合,控制車門剛打開時的開啟角度,直至拉桿越過限位塊才能將車門完全開啟,可以避免乘車人下車時不注意將車門直接大角度推開,從而提高了下車時的安全性,避免車門開啟時與周圍行駛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
【專利說明】
_種車輛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輛。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經濟發展,我國汽車數量每日劇增,導致車禍事故發生率提高,而不規范停車隨意開門的行為更是給行人或者非機動車帶來很多隱形的危險。車輛上的駕駛員和乘客下車開車門,這事一個很平常的一個動作,但如果在停車開門時不留心周圍環境,容易使得車門與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
[0003]而且,現有用于遮陽的窗簾只具有將車窗完全關閉或完全開啟的狀態,不能實現車窗的部分遮蔽,不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0004]另外,隨著社會的進步,殘疾人的生活也越來越被重視,殘疾人口的存在和人口老齡化的趨勢使無障礙交通設計變得尤為重要,在這些人群中,特別是乘坐輪椅的下肢殘疾者,在外出乘坐車輛,尤其是出租車時,由于輪椅體積、重量都較大,因此在上下車時極為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目的是避免車門開啟時與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
[0006]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車輛,包括:
[0007]車門;
[0008]導向桿,其沿水平方向設置于車門上;
[0009]拉桿,其一端嵌入導向桿內所設的第一滑槽中與導向桿為滑動連接,另一端與車體轉動連接;
[0010]限位塊,其為可移動的設置于導向桿內的第一滑槽中,且在初始位置時對拉桿起到限位作用;以及
[0011 ]第一驅動機構,其設置于車門上,且用于對限位塊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
[0012]所述限位塊的移動方向與所述第一滑槽的長度方向相垂直,且所述導向桿的底壁上設有讓限位塊通過的通孔。
[0013]所述通孔的位置靠近所述第一滑槽的一端,且第一滑槽的該端為遠離所述車門與車體的鉸接點的一端。
[0014]所述限位塊具有位于所述通孔一側的槽底面相垂直的限位面和朝向通孔另一側的槽底面傾斜延伸的斜坡面。
[0015]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與限位塊連接的驅動桿和與驅動桿連接的撥塊。
[0016]車輛還包括設置于車門上的遮陽裝置,遮陽裝置包括遮陽簾和用于對遮陽簾提供使其卷收及釋放的驅動力的第二驅動機構。
[0017]所述第二驅動機構包括電動機和與電動機連接的卷軸,所述遮陽簾設置于卷軸上。
[0018]車輛還包括殘疾人乘車裝置,殘疾人乘車裝置包括:
[0019]滑動板,其為可移動和可旋轉的設置;
[0020]滑動座,其設置于車體上,且具有容納滑動板的容置腔;以及
[0021]第三驅動機構,其設置于支撐底板上,且用于對滑動板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
[0022]所述第三驅動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容置腔中的鏈傳動機構和用于提供源動力的電動機,鏈傳動機構的鏈條與所述滑動板連接。
[0023]車輛還包括設置于車體內且位于所述滑動座上方的座椅,座椅具有椅架、靠板和可旋轉的設置于椅架上的座板,座板上并設有旋轉支撐機構。
[0024]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設置有車門安全開啟裝置,通過設置拉桿與限位塊相配合,控制車門剛打開時的開啟角度,直至拉桿越過限位塊才能將車門完全開啟,可以避免乘車人下車時不注意將車門直接大角度推開,從而提高了下車時的安全性,避免車門開啟時與周圍行駛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
【附圖說明】
[0025]本說明書包括以下附圖,所示內容分別是:
[0026]圖1是本實用新型車輛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2是車門安全開啟裝置與車門的裝配圖;
[0028]圖3是車門安全開啟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9]圖4是導向桿的結構示意圖;
[0030]圖5是限位塊與驅動桿的連接示意圖;
[0031 ]圖6是驅動桿的結構示意圖;
[0032]圖7是遮陽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33]圖8是第二驅動機構處的分解示意圖;
[0034]圖9是安裝架的結構示意圖;
[0035]圖10是滑動座與滑動板的裝配圖;
[0036]圖11是第三驅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37]圖12是處于展開狀態的座椅的結構示意圖;
[0038]圖13是處于折置狀態的座椅的結構不意圖;
[0039]圖14是支座與旋轉支腿的配合示意圖;
[0040]圖中標記為:
[0041]11、拉桿;12、導向桿;121、第一滑槽;122、通孔;13、驅動桿;131、第一桿體;132、第二桿體;133、第三桿體;14、限位塊;141、限位面;142、斜坡面;15、撥塊;16、上支撐彈簧;17、下支撐彈簧;18、托塊;19、安裝架;191、第一連接塊;192、第二連接塊;193、第二滑槽;110、第三滑槽;111、卷軸;112、遮陽簾;113、簾布罩;114、第一電動機;115、吸附塊;
[0042]21、滑動板;22、滑動座;221、支撐底板;222、支撐側板;23、中間軸;24、主動軸;25、從動軸;26、鏈條連接塊;27、支座;271、旋轉槽;272、導向槽;273、卡槽;28、主動鏈輪;29、鏈條;210、從動鏈輪;211、椅架;212、靠板;213、座板;214、第二電動機;215、旋轉支腿。
【具體實施方式】
[0043]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目的是幫助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技術方案有更完整、準確和深入的理解,并有助于其實施。
[0044]如圖1至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輛,其包括車體、與車體鉸接連接的車門、車門安全開啟裝置和殘疾人乘車裝置。車門安全開啟裝置包括導向桿12、拉桿111、限位塊14、第一驅動機構和遮陽裝置。導向桿12是沿水平方向設置于車門上,拉桿111的一端嵌入導向桿12內所設的第一滑槽121中與導向桿12為滑動連接,另一端與車體轉動連接;限位塊14為可移動的設置于導向桿12內的第一滑槽121中,且在初始位置時對拉桿111起到限位作用;第一驅動機構是設置于車門上,且用于對限位塊14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
[0045]具體地說,如圖2至圖4所示,導向桿12和拉桿111均為長直桿,導向桿12沿水平方向設置于車門的頂部位置,相應的拉桿111也位于車門頂部位置處。在車門處于關閉狀態時,導向桿12的長度方向與車體長度方向相平行。第一滑槽121實在導向桿12的頂面上設置,且第一滑槽121為沿導向桿12的長度方向設置的矩形長槽。拉桿111的一端通過設置嵌入第一滑槽121中的銷軸實現與導向桿12的滑動連接,另一端與車體轉動連接,這樣在車門開啟時,導向桿12能夠拉動拉桿111轉動,而且拉桿111端部在第一滑槽121中從后端朝向前端移動。當拉桿111在第一滑槽121中與限位塊14接觸后,此時車門開啟角度較小,由于限位塊14對拉桿111的阻擋,導致車門不能繼續開啟,以提醒下車乘員注意周圍情況。當下車乘員確定周圍無其他車輛或行人會與打開后的車門發生碰撞時,通過操作第一驅動機構,使限位塊14移動至不阻礙拉桿111繼續滑行的位置處,然后就可以將車門完全開啟。
[0046]如圖2至圖4所示,限位塊14的移動方向與第一滑槽121的長度方向相垂直,且導向桿12的底壁上設有一個讓限位塊14通過的通孔122,該通孔122的位置靠近第一滑槽121的后端,第一滑槽121的后端為遠離車門與車體的鉸接點的一端,第一滑槽121的前端為靠近車門與車體的鉸接點的一端。限位塊14設置在靠近第一滑槽121的后端位置處,從而可以使得車門可以先小角度打開,方便觀察車輛周圍情況。
[0047]處于初始位置處的限位塊14為伸出于第一滑槽121中,限位塊14的移動方向為在通孔122中上下移動,如圖5所示,限位塊14具有一個位于通孔122—側的槽底面相垂直的限位面141和一個朝向通孔122另一側的槽底面傾斜延伸的斜坡面142。限位塊14在初始位置時,限位塊14上的限位面141與第一滑槽121的槽底面之間形成一個限位臺階結構,可以對拉桿111的端部形成阻擋,拉桿111不能越過限位塊14。在車門關閉時,拉桿111從第一滑槽121的如端朝向后端移動,當拉桿11端部接觸限位塊14的斜坡面142時,拉桿11能夠向下擠壓限位塊14,使限位塊14移動至通孔122中,從而使得第一滑槽121暢通,拉桿11繼續移動直至車門關閉。
[0048]如圖2和圖3所示,第一驅動機構包括與限位塊14連接的驅動桿13和與驅動桿13連接的撥塊15。如圖6所示,驅動桿13為U型結構,其具有依次連接的第一桿體131、第二桿體132和第三桿體133,第一桿體131和第三桿體133與導向桿12相平行,第一桿體131的一端與限位塊14固定連接,第一桿體131的另一端與豎直設置的第二桿體132的上端固定連接,第二桿體132的下端與第三桿體133固定連接,撥塊15與第三桿體13 3垂直連接,撥塊15朝向車門內側伸出,便于下車乘員操作。在車門內側面上設有一個用于容納驅動桿13的第三滑槽110,與驅動桿13的結構相適應的,第三滑槽110為U型槽,第三滑槽110內并嵌入有一個U型結構的托塊18,托塊18并位于驅動桿13的內腔中。驅動桿13位于導向桿12的下方,導向桿12上的通孔122使第一滑槽121和第三滑槽110連通,在需要開啟車門時,向下拉動撥塊15,撥塊15帶動驅動桿13在第三滑槽110中向下移動,驅動桿13帶動限位塊14同步向下移動,直至限位塊14下降至通孔122中,使第一滑槽121暢通。
[0049]如圖3和圖5所示,第一驅動機構還包括與驅動桿13接觸或連接且用于對驅動桿13提供向上移動的驅動力的彈簧,彈簧包括設置于第一桿體131與托塊18之間的上支撐彈簧16和設置于第三桿體133與第三滑槽110側壁之間的下支撐彈簧17,上支撐彈簧16和下支撐彈簧17對驅動桿13施加向上的支撐力,使驅動桿13能夠帶動限位塊14自動復位。在第三滑槽110中,上支撐彈簧16沿第一桿體131的長度方向設置多個,下支撐彈簧17沿第三桿體133的長度方向設置多個。上支撐彈簧16和下支撐彈簧17均為壓縮彈簧,優選為圓柱螺旋彈簧。
[0050]車門安全開啟裝置還包括設置于車門上的遮陽裝置,如圖7至圖9所述,該遮陽裝置包括安裝架19、遮陽簾112和用于對遮陽簾112提供使其卷收及釋放的驅動力的第二驅動機構。安裝架19的結構如圖9所示,其為U型結構,包括第一連接塊191和兩個相平行的第二連接塊192,兩個第二連接塊192分別與第一連接塊191的一端垂直連接,第一連接塊191并與導向桿12相平行,第二連接塊192與驅動桿13的第二桿件相平行。兩個第二連接塊192的內側面上還設有用于遮陽簾112導向的第二滑槽193,第二滑槽193為沿第二連接塊192的長度方向設置的長槽,遮陽簾112的前后兩邊緣分別嵌入一個第二連接塊192上的第二滑槽193 中。
[0051]如圖8所示,第二驅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于安裝架19上的第一電動機114和與第一電動機114連接的卷軸111,遮陽簾112設置于卷軸111上,卷軸111的長度方向與第一連接塊191的長度方向相平行。通過第一電動機114帶動卷軸111轉動,使車窗上有可自動收縮遮陽簾112,以達到遮陽作用,而且可隨意提調節遮陽簾112的收放程度。
[0052]作為優選的,如圖7和圖8所示,在第一連接塊191上還設有一個用于罩住卷收后的遮陽簾112的簾布罩113,簾布罩113的長度方向與卷軸111的長度方向相平行,簾布罩113的側壁上具有讓遮陽簾112進出的開口。
[0053]作為優選的,安裝架19設置成通過吸附的方式與車門連接,便于遮陽裝置整體的拆裝。如圖8和圖9所示,安裝架19上設置吸附塊115,吸附塊115可采用永磁鐵塊制作,通過吸附塊115吸附在車門的金屬邊框上,可以實現遮陽裝置在車門上的安裝,而且方便拆卸。
[0054]如圖1和圖10所示,殘疾人乘車裝置包括滑動板21、滑動座22和驅動機構,滑動板21為可移動和可旋轉的設置,滑動座22設置于車體上,且具有容納滑動板21的容置腔;驅動機構是設置于支撐底板221上,且用于對滑動板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使滑動板在滑動座22的容置腔中移動。當滑動板朝向容置腔外側移出直至旋轉成向下傾斜的狀態,可以形成讓輪椅上下車的斜面,從而方便乘坐輪椅的人士上下車。
[0055]如圖10所示,滑動座22為沿水平方向設置于車體底部,滑動座22為矩形結構,其包括支撐底板221和垂直設置于支撐底板221頂面上的兩個支撐側板222,兩個支撐側板222相平行,滑動板21位于兩個支撐側板222之間,且在驅動機構的作用下,滑動板21可沿著支撐側板222的長度方向左右來回移動。
[0056]如圖10和圖11所示,第三驅動機構包括設置于容置腔中的鏈傳動機構和用于提供源動力的第二電動機214,鏈傳動機構包括主動鏈輪28、從動鏈輪210以及與主動鏈輪28和從動鏈輪210相配合的鏈條29,鏈條29的長度方向與支撐側板222的長度方向相平行,鏈條29并與滑動板21連接,鏈條29轉動,鏈條29上作直線運動的直行段帶動滑動板21移動。作為優選的,如圖11所示,鏈傳動機構共設有兩個,滑動板21位于兩個鏈傳動機構之間。各個鏈傳動機構的鏈條29上設有鏈條連接塊26,鏈條連接塊26與鏈條29的直行段部分固定連接,鏈條連接塊26位于的主動鏈輪28與從動鏈輪210之間,滑動板21的一端具有與鏈條連接塊26連接的中間軸23。
[0057]如圖11和圖12所示,兩個鏈傳動機構的主動鏈輪28位于支撐于滑動座22的支撐側板222上的同一主動軸24上,兩個鏈傳動機構的從動鏈輪210位于支撐于滑動座22的支撐側板222上的同一從動軸25上,主動軸24和從動軸25與中間軸23相平行,中間軸23并位于主動軸24與從動軸25之間。主動軸24、從動軸25和中間軸23均位于滑動座22的支撐底板221的上方,主動軸24與支撐底板221的頂面之間具有間隙,該間隙為讓滑動板21通過的進出口。主動軸24位于支撐側板222的一端,從動軸25位于支撐側板222的另一端。
[0058]如圖12所示,第三驅動機構的第二電動機214通過傳動機構與主動軸24連接。第二電動機214可以固定設置于支撐側板222或支撐底板221上,第二電動機214通過傳動機構將動力傳遞至鏈傳動機構,傳動機構可以為齒輪傳動機構或帶傳動機構等。
[0059]如圖11和圖12所示,滑動板21為矩形平板,滑動板21的一端用于伸出于容置腔外與車體外的地面接觸,另一端在容置腔中作平移運動,且該端設置的中間軸23可以設置成與兩端的鏈條連接塊26為轉動連接的,或者設置成與滑動板21本身為轉動連接的。
[0060]作為優選的,在滑動座22的兩個支撐側板222上還可以設置用于導向的滑槽,滑槽為沿支撐側板222長度方向設置的長槽,中間軸23的兩端可設置成穿過鏈條連接塊26且分別嵌入一個滑槽中,這樣可確保滑動板21移動時運行平穩。
[0061]考慮到輪椅體積較大,進入車內需占用較多空間,相應需對車體內部結構進行調整,如圖11、圖13和圖14所述,殘疾人乘車裝置還包括設置于車體內且位于滑動座22上方的座椅,該座椅為可展開和折疊的,座椅具有椅架211、設置于椅架211上的靠板212和可旋轉的設置于椅架211上的座板213,座板213上并設有旋轉支撐機構。在需要使用座板213時,座椅處于展開狀態,旋轉支撐機構此時處于支撐狀態,可以與椅架211相配合對座板213提供支持力。在需要擴大車內空間時,需將座椅折疊,主要是將座板213翻轉成豎直狀態,并使其上的旋轉支撐機構也呈折疊狀態。
[0062]如圖13和圖14所示,椅架211上的座板213可在豎直狀態和水平狀態之間進行切換,座板213與椅架211為轉動連接,座板213的旋轉中心線位于水平面內。處于水平狀體的座板213,其后端與靠板212的底面接觸進行限位,前端由下方展開后的旋轉支撐機構提供支撐,從而能夠承載。
[0063]如圖12和圖14所示,旋轉支撐機構包括固定設置于座板213的底面上的支座27和與支座27轉動連接的旋轉支腿215,支座27和旋轉支腿215設有兩個。兩個支座27處于與座板213的旋轉中心線相平行的同一直線上,且設置于座板213的前端位置處。如圖14所示,支座27上設有旋轉槽271、導向槽272和用于卡入呈折疊狀態的旋轉支腿215的卡槽273,導向槽272位于卡槽273與旋轉槽271之間且三者連通。旋轉支腿215在旋轉槽271處與支座27轉動連接,旋轉支腿215為U型結構,且一端具有插入旋轉槽271中的轉軸,另一端用于與車體內底面接觸。旋轉支腿215在寬度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彈性,使開口處的開度大小可調節,從而可確保旋轉支腿215能夠從旋轉槽271中經導向槽272轉動至卡槽273中卡死固定。導向槽272為寬度逐漸增大的,導向槽272開口小的一端與旋轉槽271連通,開口大的一端與卡槽273連通。旋轉支腿215處于旋轉槽271中且與座板213處于相垂直的狀態時,此時旋轉支撐機構處于支撐狀態;當需將旋轉支撐機構折疊時,先捏緊旋轉支腿215使其在開口端收縮,然后翻轉旋轉支腿215,使其經過導向槽272后最終滑入卡槽273中卡死固定。
[0064]以上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是采用了本實用新型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門; 導向桿,其沿水平方向設置于車門上; 拉桿,其一端嵌入導向桿內所設的第一滑槽中與導向桿為滑動連接,另一端與車體轉動連接; 限位塊,其為可移動的設置于導向桿內的第一滑槽中,且在初始位置時對拉桿起到限位作用;以及 第一驅動機構,其設置于車門上,且用于對限位塊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的移動方向與所述第一滑槽的長度方向相垂直,且所述導向桿的底壁上設有讓限位塊通過的通孔。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的位置靠近所述第一滑槽的一端,且第一滑槽的該端為遠離所述車門與車體的鉸接點的一端。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具有位于所述通孔一側的槽底面相垂直的限位面和朝向通孔另一側的槽底面傾斜延伸的斜坡面。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與限位塊連接的驅動桿和與驅動桿連接的撥塊。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車門上的遮陽裝置,遮陽裝置包括遮陽簾和用于對遮陽簾提供使其卷收及釋放的驅動力的第二驅動機構。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機構包括電動機和與電動機連接的卷軸,所述遮陽簾設置于卷軸上。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殘疾人乘車裝置,殘疾人乘車裝置包括: 滑動板,其為可移動和可旋轉的設置; 滑動座,其設置于車體上,且具有容納滑動板的容置腔;以及 第三驅動機構,其設置于支撐底板上,且用于對滑動板提供使其移動的驅動力。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驅動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容置腔中的鏈傳動機構和用于提供源動力的電動機,鏈傳動機構的鏈條與所述滑動板連接。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車體內且位于所述滑動座上方的座椅,座椅具有椅架、靠板和可旋轉的設置于椅架上的座板,座板上并設有旋轉支撐機構。
【文檔編號】B60R3/00GK205417115SQ201620207440
【公開日】2016年8月3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7日
【發明人】劉華玉, 王海濤, 李玉如, 黃如興, 楊雅倩, 方毓楠, 熊延靖, 劉安, 蔡天鑫
【申請人】安徽工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