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天窗,特別是涉及一種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大多數汽車的車頂都配置有汽車天窗,從而可有效地使車內空氣流通,增加新鮮空氣的進入,為車主帶來健康、舒適的享受。汽車天窗可大致分為:外滑式、內藏式、內藏外翻式、全景式和窗簾式等,其中,全景式汽車天窗具有視眼開闊、空氣流通量大等優點,受到較大的歡迎。目前,在汽車全景天窗與汽車的車頂之間通常采用膠粘的方式連接和密封,但是,對于配置有行李支架的汽車,在天窗框架上必須開設有安裝孔,這種情況下,若在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采用正常的膠粘方式連接密封,則容易堵住安裝孔;如果避開天窗框架上安裝孔的孔位所在的接觸面、只在天窗框架側邊和車頂之間進行膠粘,則容易造成防水密封性差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既能防止天窗框架上的安裝孔被堵住、又能保證防水密封性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包括相互連接的天窗框架和車頂,所述天窗框架和車頂上都開設有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所述天窗框架的下端面固設有位于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的密封支架,該密封支架上開設有與第一安裝孔相對設置、且相通的第二安裝孔,所述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形成有位于密封支架外側的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和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由密封支架的外邊緣部封堵,所述密封槽中填充有密封膠條。
[0005]進一步地,所述密封支架的材質為金屬。
[0006]優選地,所述密封支架與天窗框架為焊接固定。
[0007]優選地,所述天窗框架、密封支架和車頂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所述螺栓穿設在依次穿設在天窗框架的第一安裝孔、密封支架的第二安裝孔和車頂的第一安裝孔中。
[0008]進一步地,所述天窗框架的外端處設有向上延伸的天窗框架翻邊部,車頂的外端處設有向上延伸的車頂翻邊部,所述天窗框架翻邊部的外側面、天窗框架外端的下表面、密封支架的外側面、車頂外端的上表面和車頂翻邊部的內側面所圍成的區域構成所述密封槽。
[0009]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0]本申請通過在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設置密封支架,從而封堵用于填充密封膠條的密封槽和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因此,其在往密封槽中注入密封膠時,密封膠不會堵住第一安裝孔,從而保證行李支架的順利安裝,且密封膠條阻止水從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流入車內,提高了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的防水密封性。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元件標號說明
[0013]I 天窗框架
[0014]11第一安裝孔
[0015]12天窗框架翻邊部
[0016]2 密封支架
[0017]21第二安裝孔
[0018]3 車頂
[0019]31車頂翻邊部
[0020]4 密封膠條[0021 ]5 螺栓
[0022]6 密封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點及功效。
[0024]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疇。
[002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包括相互連接的天窗框架I和車頂3,所述天窗框架I和車頂3上都開設有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11,所述天窗框架I的下端面固設有位于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的密封支架2,該密封支架2上開設有與第一安裝孔11相對設置、且相通的第二安裝孔21,所述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形成有位于密封支架2外側的密封槽6,所述密封槽6和第一安裝孔11、第二安裝孔21由密封支架2的外邊緣部封堵,所述密封槽6中填充有密封膠條4,密封膠條4與天窗框架I的下表面、車頂3的上表面嚴密貼合。
[0026]優選地,所述天窗框架I和車頂3上都開設有兩個第一安裝孔11,故密封支架2上也開設有兩個第二安裝孔21,且第二安裝孔21的直徑與第一安裝孔11的直徑相等。所述密封支架2設置在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故密封支架2的上表面與天窗框架I的下表面配合、密封支架2的下表面與車頂3的上表面配合,因此,位于密封支架2外側、用于填充密封膠條4的密封槽6和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11、第二安裝孔21由密封支架2的外邊緣部封堵,即密封槽6與第一安裝孔11、第二安裝孔21不連通;所以,在往密封槽6中注入密封膠時,密封膠不會堵住第一安裝孔11和第二安裝孔21,從而保證行李支架的順利安裝,滿足行李支架的安裝要求。密封膠固化后形成填充在密封槽6中的密封膠條4,用于阻止水從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流入車內,從而大大提高了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的防水密封效果。
[0027]進一步地,所述密封支架2的材質為金屬,以提高密封支架2自身的結構強度,從而提高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的整體強度。為了便于密封支架2和天窗框架I的固定連接,密封支架2與天窗框架I優選采用焊接固定。
[0028]優選地,如圖1所示,所述天窗框架1、密封支架2和車頂3通過螺栓5固定連接,所述螺栓5由上至下穿設在依次穿設在天窗框架I的第一安裝孔11、密封支架2的第二安裝孔21和車頂3的第一安裝孔11中。
[0029]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所述天窗框架I的外端處設有向上延伸的天窗框架翻邊部12,車頂3的外端處設有向上延伸的車頂翻邊部31,所述天窗框架翻邊部12的外側面、天窗框架I外端的下表面、密封支架2的外側面、車頂3外端的上表面和車頂翻邊部31的內側面所圍成的區域構成所述密封槽6。所以,密封膠粘膠的范圍不僅僅存在于天窗框架翻邊部12的外側與車頂翻邊部31的內側之間,而且同時存在于天窗框架I外端的下表面和車頂3外端的上表面之間,從而起到蓄膠的作用,大大加強了車頂3與天窗框架I之間的密封效果。本實施例中,所述天窗框架翻邊部12與密封支架2外邊緣之間的距離大約為5.5_。
[0030]綜上所述,本申請涉及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通過在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加入由金屬制成的密封支架2、將兩者隔開,保證兩者之間密封膠條4存在所需的空間,故其在滿足行李支架的裝配要求的前提下,還大大增強了車頂3與天窗框架I之間的密封效果。所以,本實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而具高度產業利用價值。
[0031]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主權項】
1.一種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包括相互連接的天窗框架(I)和車頂(3),所述天窗框架(I)和車頂(3)上都開設有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11),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窗框架(I)的下端面固設有位于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的密封支架(2),該密封支架(2)上開設有與第一安裝孔(11)相對設置、且相通的第二安裝孔(21),所述天窗框架(I)和車頂(3)之間形成有位于密封支架(2)外側的密封槽(6),所述密封槽(6)和第一安裝孔(11)、第二安裝孔(21)由密封支架(2)的外邊緣部封堵,所述密封槽(6)中填充有密封膠條(4)。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支架(2)的材質為金屬。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支架(2)與天窗框架(I)為焊接固定。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窗框架(I)、密封支架(2)和車頂(3)通過螺栓(5)固定連接,所述螺栓(5)穿設在依次穿設在天窗框架(I)的第一安裝孔(11)、密封支架(2)的第二安裝孔(21)和車頂(3)的第一安裝孔(11)中。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窗框架(I)的外端處設有向上延伸的天窗框架翻邊部(12),車頂(3)的外端處設有向上延伸的車頂翻邊部(31),所述天窗框架翻邊部(12)的外側面、天窗框架(I)外端的下表面、密封支架(2)的外側面、車頂(3)外端的上表面和車頂翻邊部(31)的內側面所圍成的區域構成所述密封槽(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汽車全景天窗防水機構,包括相互連接的天窗框架和車頂,所述天窗框架和車頂上都開設有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所述天窗框架的下端面固設有位于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的密封支架,該密封支架上開設有與第一安裝孔相對設置、且相通的第二安裝孔,所述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形成有位于密封支架外側的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和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由密封支架的外邊緣部封堵,所述密封槽中填充有密封膠條。本申請通過在天窗框架和車頂之間設置密封支架,從而封堵用于填充密封膠條的密封槽和用于安裝行李支架的第一安裝孔,在往密封槽中注入密封膠時,密封膠不會堵住第一安裝孔,從而保證行李支架的順利安裝,還能保證防水密封性。
【IPC分類】B60J10/82
【公開號】CN205344485
【申請號】CN201521096445
【發明人】朱勇劍, 李陽, 周躍華, 黃佳華
【申請人】恩坦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恩坦華汽車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29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