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簡易支架結構及汽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支架結構,特別是指一種簡易支架結構及汽車。
【背景技術】
[0002]在汽車開發設計中,為方便乘客,在內飾中往往會增加一些手機支架、杯托、衣帽鉤等結構,這些結構往往設計突兀,影響整車內飾效果的美觀;且也往往會因為突出于零部件表面的機構而造成乘客碰傷。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增加整車內飾效果的美觀,也不容易造成乘客碰傷,安全性大大提高的簡易支架結構及具有所述簡易支架結構的汽車。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隱藏式的簡易支架結構,包括:金屬彈片,所述金屬彈片呈扁平狀的長條形,所述金屬彈片包覆有塑膠外套;所述塑膠外套上設有用于固定在物件上的固定件;所述金屬彈片彈起時形成支架,所述金屬彈片復位后與所述物件貼合。
[0005]進一步地,所述塑膠外套的兩側設有凸沿。
[0006]進一步地,所述凸沿與塑膠外套為一體結構。
[0007]進一步地,所述凸沿的橫截面為半圓形形狀。
[0008]進一步地,所述固定件為膠帶。
[0009]進一步地,所述膠帶通過膠層與塑膠外套連接。
[0010]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汽車,包括:儀表板,在所述儀表板上設有如上任一項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
[0011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2]所述金屬彈片彈起時形成支架,所述金屬彈片復位后與所述物件貼合,相當于支架隱藏起來,通過金屬彈片與塑膠外套可以增加整車內飾效果的美觀;也不容易造成乘客碰傷,安全性大大提高O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在內飾中的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在內飾中的彈起后的示意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爆炸圖。
[0016]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5為本實用新型在副儀表板中應用的不意圖。
[0018][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0019]1、主儀表板,2、支架,3、塑膠外套,4、金屬彈片,5、膠帶,6、副儀表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使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0021]如圖3與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的整車內飾的突兀結構會造成乘客碰傷的問題而提供一種隱藏式的簡易支架結構,包括:金屬彈片4,金屬彈片4呈扁平狀的長條形,金屬彈片4包覆有塑膠外套3;
[0022]且塑膠外套3的兩側設有凸沿,所述凸沿與塑膠外套3為一體結構,所述凸沿的橫截面為半圓形形狀;
[0023]上述塑膠外套3還設有用于粘貼在物件上的膠帶5,膠帶5通過膠層與塑膠外套3連接;
[0024]所述金屬彈片4彈起時形成支架,所述金屬彈片4復位后與所述物件貼合。
[0025]圖1與圖2為支架2在內飾中的結構,體現了本實用新型在車身上的位置和結構特征;圖1中,支架結構與主儀表板I的A面平齊;圖2中通過按壓支架中部,金屬彈片因為變形彈起;圖5為本實用新型在其它內飾中的應用,以副儀表板6為例,該支架可以用作副儀表板6的杯托結構。
[0026]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汽車,在所述汽車的車廂內設有前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
[0027]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簡易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金屬彈片,所述金屬彈片呈扁平狀的長條形,所述金屬彈片包覆有塑膠外套; 所述塑膠外套上設有用于固定在物件上的固定件; 所述金屬彈片彈起時形成支架,所述金屬彈片復位后與所述物件貼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塑膠外套的兩側設有凸沿。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沿與塑膠外套為一體結構。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沿的橫截面為半圓形形狀。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為膠帶。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帶通過膠層與塑膠外套連接。7.一種汽車,包括:儀表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儀表板上設有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簡易支架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簡易支架結構及汽車;所述簡易支架結構包括金屬彈片,金屬彈片呈扁平狀的長條形,金屬彈片包覆有塑膠外套;所述塑膠外套上設有用于固定在物件上的固定件;所述金屬彈片彈起時形成支架,所述金屬彈片復位后與所述物件貼合。本實用新型可應用于車內作為搭掛物品的支架使用。
【IPC分類】B60R11/00
【公開號】CN205168353
【申請號】CN201520899885
【發明人】張慶燁
【申請人】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