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安全座椅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安全座椅是一種在汽車上使用的用來保護兒童乘車安全的約束系統。不同年齡的兒童需要選擇不同組別的安全座椅。通常9個月以下的嬰兒必須反向安裝,兒童座椅角度必須斜躺,9個月到12歲的兒童可以正向安裝。考慮兒童乘坐的舒適性,安全座椅通常設計為可以多檔角度調節。目前普遍采用的座椅本體和底座弧形滑動角度調節結構相對結構較為復雜、成本較高,本設計提供一種結構更為簡單的角度調節方案,成本相對較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相對較低的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設置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之間,所述安全座椅本體包括一底部、一靠背,所述安全座椅本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容納調節機構的內凹部,所述安全座椅底座設置有容納安全座椅本體底部的內凹腔體,內凹部、內凹腔體設置有朝向安全座椅本體前方的開口,所述安全座椅本體通過可使安全座椅本體于內凹腔體中進行軸向轉動的連接件可轉動地安裝于內凹腔體中,所述內凹部設置有固定于安全座椅本體底部的旋轉軸,所述旋轉軸徑向可轉動地安裝有活動連桿,所述活動連桿另一端通過桿狀件活動連接調節拉手,所述內凹腔體設置有沿底部前后方向布置且供調節拉手前后移動的滑槽,所述調節拉手與安全座椅底座之間設置有多個用于鎖定調節拉手的固定調節位。
[0006]所述連接件為分設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兩側的連接銷釘或者貫通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的固定軸。
[0007]所述活動連桿于旋轉軸上布置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多個活動連桿能夠有效增強調節過程中的受力,避免活動連桿發生損壞。
[0008]所述固定調節位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且固定調節位采用銷釘結構、卡扣結構鎖定調節拉手,設置不同的固定調節位能夠實現多檔調節,并且,根據不同的調節位設置相應的鎖定結構,能夠避免安全座椅調整到位后出現滑移。
[0009]所述桿狀件為銷釘或者轉軸件,調節拉手在前后拉動過程中能夠讓活動連桿在有限的空間內實現相應的位置變化,從而滿足不同角度調節的需要。
[0010]所述活動連桿通過套筒結構安裝于旋轉軸,進一步,套筒結構與旋轉軸之間可設置軸承而增強轉動的靈活性。
[0011]相較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在于:整體結構簡單而實現安全座椅制造成本相對現有產品更低,有利于產品的市場化推廣。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主視圖;
[0013]圖2為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側視圖;
[0014]圖3為圖1中A-A剖視圖;
[0015]圖4為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處于二檔斜躺位置狀態圖;
[0016]圖5為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處于三檔斜躺位置狀態圖。
[0017]附圖標記說明:1--安全座椅本體;2—安全座椅底座;3—連接銷釘;4—旋轉軸;5—活動連桿;6—調節拉手;7—滑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19]如圖1-5所示,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設置于安全座椅本體1與安全座椅底座2之間,該安全座椅本體安裝于安全座椅底座之上。
[0020]參見圖2,所述安全座椅本體包括用于嬰童乘坐的底部以及豎向設置于底部且用于嬰童后背倚靠的靠背,所述安全座椅本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容納調節機構的內凹部,該內凹部可設置成方形構造或者其它形狀的結構,所述內凹部設置有一個朝向安全座椅本體前方的開口,本文所述前方為圖2的右側方向。
[0021 ]參見圖1,所述安全座椅底座設置有容納安全座椅本體底部的內凹腔體,該內凹腔體的形狀與安全座椅本體的底部相互匹配,內凹部、內凹腔體設置有朝向安全座椅本體前方的開口,該結構有助于用戶對安裝于內凹部的調節結構進行調整,安全座椅底座在設置內凹腔體之后,該內凹腔體具有位于安全座椅底座的左側圍護部分、右側圍護部分,該安全座椅底座的前側設置有與內凹腔體相通的開口部分,該開口部分的寬度要適合安全座椅本體的旋轉,不可阻擋安全座椅本體的檔位調節,安全座椅底座的后部處于打通狀態,即安全座椅底座具有前后相通的開口,否則在安全座椅本體斜躺位時會出現干涉問題。
[0022]下文則針對檔位調節結構進行詳細說明:
[0023]參見圖1、圖3,所述安全座椅本體通過可使安全座椅本體于內凹腔體中進行軸向轉動的連接件可轉動地安裝于內凹腔體中,所述連接件包括但不僅限于連接銷釘、固定軸,在采用銷釘結構的情況下,連接銷釘分設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兩側,即:銷釘設置于內凹腔體的左側圍護部分、右側圍護部分。當然,如果采用固定軸,則該固定軸貫通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所述連接件在本案中選擇連接銷釘,連接銷釘共軸布置,而連接銷釘的兩個端部設置有避免連接銷釘滑脫的耳部,耳部的截面要大于連接銷釘釘身的截面面積,該耳部貼合于相應的側壁結構處。
[0024]所述內凹部設置有固定于安全座椅本體所設底部的旋轉軸4,該旋轉軸靠近連接銷釘布置且與連接銷釘具有一定間距,所述旋轉軸徑向可轉動地安裝有活動連桿5,該活動連桿5在旋轉軸上設置有兩個,且兩個活動連桿分別靠近內凹部的左右側部,所述活動連桿另一端通過銷釘結構活動連接調節拉手6,所述內凹腔體設置有沿底部前后方向布置且供調節拉手前后移動的滑槽7,該滑槽是相互平行的,所述調節拉手與安全座椅底座之間設置有多個用于鎖定調節拉手的固定調節位,諸如采用三檔調節檔位的情況下,在安全座椅底座上設置有三個固定調節位,一檔調節位參見圖2,二檔調節位參見圖4,三檔調節位參見圖5,對應的是,在安全座椅底座設置有相應的鎖定孔,并且,滑槽內的調節拉手設置有與安全座椅底座鎖定孔配合的調節拉手鎖定孔,安全座椅底座以及調節拉手鎖定孔中對于插入諸如銷釘等結構即可滿足鎖定。
[0025]所述活動連桿通過套筒結構安裝于旋轉軸,套筒結構與旋轉軸之間可設置軸承而增強轉動的靈活性。
[0026]通過調節拉手的滑動可以實現安全座椅本體的角度調節。
[0027]當調節拉手6位于圖2位置時,安全座椅本體1處于一檔直立位置。
[0028]當調節拉手6處于圖4位置時,安全座椅本體1處于二檔斜躺位置。
[0029]當調節拉手6處于圖5位置時,調節拉手處于三檔斜躺位置。
[0030]可以根據設計需要增加檔位,并不限于圖中示出的3檔調節。
[0031]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凡是屬于本實用新型原理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進行的若干改進,這些改進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設置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之間,所述安全座椅本體包括一底部、一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座椅本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容納調節機構的內凹部,所述安全座椅底座設置有容納安全座椅本體底部的內凹腔體,內凹部、內凹腔體設置有朝向安全座椅本體前方的開口,所述安全座椅本體通過可使安全座椅本體于內凹腔體中進行軸向轉動的連接件可轉動地安裝于內凹腔體中,所述內凹部設置有固定于安全座椅本體所設底部的旋轉軸,所述旋轉軸徑向可轉動地安裝有活動連桿,所述活動連桿另一端通過桿狀件活動連接調節拉手,所述內凹腔體設置有沿底部前后方向布置且供調節拉手前后移動的滑槽,所述調節拉手與安全座椅底座之間設置有多個用于鎖定調節拉手的固定調節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分設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兩側的連接銷釘或者貫通于安全座椅本體與安全座椅底座的固定軸。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連桿于旋轉軸上布置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調節位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且固定調節位采用銷釘結構、卡扣結構鎖定調節拉手。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桿狀件為銷釘或者轉軸件。6.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連桿通過套筒結構安裝于旋轉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安全座椅角度調節機構,安全座椅本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容納調節機構的內凹部,安全座椅底座設置有容納安全座椅本體底部的內凹腔體,內凹部、內凹腔體設置有朝向安全座椅本體前方的開口,安全座椅本體通過可使安全座椅本體于內凹腔體中進行軸向轉動的連接件可轉動地安裝于內凹腔體中,內凹部設置有固定于安全座椅本體所設底部的旋轉軸,旋轉軸徑向可轉動地安裝有活動連桿,活動連桿另一端通過桿狀件活動連接調節拉手,內凹腔體設置有沿底部前后方向布置且供調節拉手前后移動的滑槽,調節拉手與安全座椅底座之間設置有多個用于鎖定調節拉手的固定調節位。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簡單而實現安全座椅制造成本相對現有產品更低。
【IPC分類】B60N2/26, B60N2/04
【公開號】CN205086716
【申請號】CN201520854797
【發明人】沈儉
【申請人】上海童璨嬰童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