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特別涉及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汽車行業的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已成為人們的主要代步交通工具。然而,現有的汽車在人性化設計上不夠完善,很多汽車沒有設置專門的遮陽簾,在太陽底下停靠汽車時,陽光能夠直接透過擋風玻璃照進車內,導致車內溫度驟升,當駕駛員再次進入車內時,往往由于溫度過高給駕駛員帶來不適,影響駕駛安全。為此,有的駕駛員在停靠車輛時,采用遮陽簾或遮陽罩將汽車擋風玻璃遮擋,這種方式雖然能防止陽關直射進車內,但遮陽簾或遮陽罩在安裝和拆卸時比較麻煩,而且收納過程繁瑣。為了解決收納麻煩的問題,有的駕駛員在汽車擋風玻璃上方安裝下拉式遮陽簾,使用時將遮陽簾下拉固定即可,然而將遮陽簾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上方容易遮擋駕駛員的視線,影響正常駕駛。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制作成本低、安裝方便、無需收納、不影響駕駛員視線的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從而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包括固定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的卷軸外殼,在卷軸外殼內設置有回轉軸,遮陽簾纏繞在回轉軸上,在遮陽簾的展開端設置有拉桿,在拉桿的中間設置有拉手,在拉桿的兩端設置有掛鉤。
[0005]所述的卷軸外殼一側與吸盤支架固定連接,吸盤支架上的吸盤吸附固定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
[0006]所述卷軸外殼上設置有伸縮桿,伸縮桿的伸縮端與拉桿鉸鏈連接。
[0007]所述伸縮桿位電動式伸縮桿。
[0008]在拉桿的中間或兩端設置有牽引繩,牽引繩與設置在汽車擋風玻璃上方的小型卷揚機相連。
[0009]同時,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用于上述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的安裝方法,該方法是首先將遮陽簾的卷軸外殼固定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然后向上展開遮陽簾,使遮陽簾將汽車擋風玻璃完全遮擋,此時將遮陽簾展開端上的拉桿固定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上方即可。
[0010]所述的卷軸外殼與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現有的支撐臺連接為一體,并固定埋設在支撐臺內。
[0011]所述的汽車擋風玻璃包括前擋風玻璃、后擋風玻璃以及側面車窗玻璃,當遮陽簾的卷軸外殼固定安裝在前擋風玻璃或后擋風玻璃內側下方時,在卷軸外殼上固定安裝伸縮桿,并使伸縮桿的伸縮端與遮陽簾展開端上的拉桿鉸鏈連接,然后使伸縮桿完全伸出,使遮陽簾將前擋風玻璃或后擋風玻璃完全遮擋。
[0012]當遮陽簾的卷軸外殼固定安裝在前擋風玻璃內側下方時,將拉桿上的掛鉤掛靠在汽車現有的遮陽板上,使遮陽簾將前擋風玻璃完全遮擋。
[0013]當遮陽簾的卷軸外殼固定安裝在后擋風玻璃內側下方時,在后擋風玻璃內側上方安裝掛桿吸盤,然后將拉桿上的拉手掛靠在掛桿吸盤上的掛桿上,使遮陽簾將后擋風玻璃完全遮擋。
[0014]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0015](I)本實用新型的卷軸外殼既可采用吸盤安裝固定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也可以與汽車現有的支撐臺連接為一體,并固定埋設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安裝方便,不影響汽車其他部件的使用功能,而且美觀大方,提高汽車的銷售競爭力;
[0016](2)本實用新型的卷軸外殼固定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不影響支撐臺上的出風口的正常工作以及安全氣囊的安全使用,而且遮陽簾收納在卷軸外殼內后,不影響駕駛員視線及任何操作;同時,本實用新型的遮陽簾全部拉起后,還能起到保護車內隱私以及防盜的功能;
[0017](3)本實用新型的遮陽簾可以通過小型卷揚機或電動伸縮桿自動展開,也可以通過手動拉起展開,操作簡單;
[0018](4)本實用新型的遮陽簾展開后,其遮陽率達到95%以上,有效防止陽光直射車內,使車內的溫度得到有效控制,從而減少上車后開空調的時間,達到節能的目的,同時增加駕駛員的駕駛樂趣和乘坐的舒適性。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實施時的結構示意圖的側視圖;
[0021]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實施時的結構示意圖的側視圖;
[0023]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實施時的結構示意圖的側視圖;
[0025]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4實施時的結構示意圖的側視圖。
[0026]附圖標記說明:1_支撐臺、2-卷軸外殼、3-回轉軸、4-遮陽簾、5-拉桿、6-掛鉤、7-拉手、8-吸盤支架、9-吸盤、10-伸縮桿、11-掛桿吸盤、12-掛桿、13-遮陽板、14-前擋風玻璃、15-后擋風玻璃、16-牽引繩、17-小型卷揚機。
【具體實施方式】
[0027]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28]實施例1
[0029]參見圖1及圖2,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包括固定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的卷軸外殼2,在卷軸外殼2內設置有回轉軸3,遮陽簾4纏繞在回轉軸3上,在遮陽簾4的展開端設置有拉桿5,在拉桿5的中間設置有拉手7,在拉桿5的兩端設置有掛鉤6。所述的卷軸外殼2 —側與吸盤支架8固定連接,吸盤支架8上的吸盤9吸附固定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
[0030]安裝時,首先將遮陽簾4的卷軸外殼2通過吸盤9固定安裝在前擋風玻璃14內側下方;然后向上拉動拉手7展開遮陽簾4,使遮陽簾4將前擋風玻璃14完全遮擋,此時將拉桿5上的掛鉤6掛靠在汽車現有的遮陽板13上固定即可。欲將遮陽簾4收納時,只需將掛鉤7從遮陽板13上取下,通過回轉軸3的回彈作用,使遮陽簾4自動收納返回卷軸外殼2內。
[0031]實施例2
[0032]參見圖3及圖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包括卷軸外殼2,在卷軸外殼2內設置有回轉軸3,遮陽簾4纏繞在回轉軸3上,在遮陽簾4的展開端設置有拉桿5,在拉桿5的中間設置有牽引繩16,牽引繩16與設置在汽車擋風玻璃上方的小型卷揚機17相連。
[0033]安裝時,將卷軸外殼2與汽車現有的支撐臺I連接為一體,并固定埋設在支撐臺I內,然后啟動小型卷揚機17,此時小型卷揚機17正轉,小型卷揚機17通過牽引繩16將遮陽簾4上的拉桿5向上拉起,使遮陽簾4將前擋風玻璃14完全遮擋即可。欲將遮陽簾4收納時,同樣啟動小型卷揚機17,此時小型卷揚機17反轉,使遮陽簾4向下收納返回卷軸外殼2內。
[0034]實施例3
[0035]參見圖5及圖6,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包括固定安裝在前擋風玻璃14內側下方的卷軸外殼2,在卷軸外殼2內設置有回轉軸3,遮陽簾4纏繞在回轉軸3上,在遮陽簾4的展開端設置有拉桿5,同時在卷軸外殼2的中部設置有伸縮桿10,伸縮桿10的伸縮端與拉桿5鉸鏈連接,所述伸縮桿10位電動式伸縮桿,電動式伸縮桿可選用市售的齒條式電動伸縮桿。
[0036]安裝時,首先將遮陽簾4的卷軸外殼2通過吸盤9固定安裝在前擋風玻璃14內側下方;然后控制伸縮桿10使之完全伸出,使遮陽簾4將前擋風玻璃14完全遮擋。欲將遮陽簾4收納時,同樣控制伸縮桿10使之收縮,并帶動遮陽簾4向下收納返回卷軸外殼2內。
[0037]實施例4
[0038]參見圖7,實施例4與實施例1的結構相同,其區別在于:在后擋風玻璃15內側上方安裝掛桿吸盤11,在掛桿吸盤11上設置有掛桿12。因此,當遮陽簾4的卷軸外殼2固定安裝在后擋風玻璃15內側下方時,在后擋風玻璃15內側上方安裝掛桿吸盤11,然后將拉桿5上的拉手7掛靠在掛桿吸盤11上的掛桿12上,使遮陽簾4將后擋風玻璃15完全遮擋。
【主權項】
1.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的卷軸外殼(2),在卷軸外殼(2)內設置有回轉軸(3),遮陽簾(4)纏繞在回轉軸(3)上,在遮陽簾(4)的展開端設置有拉桿(5),在拉桿(5)的中間設置有拉手(7),在拉桿(5)的兩端設置有掛鉤(6)。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卷軸外殼(2) —側與吸盤支架(8)固定連接,吸盤支架(8)上的吸盤(9)吸附固定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其特征在于:所述卷軸外殼(2)上設置有伸縮桿(10),伸縮桿(10)的伸縮端與拉桿(5)鉸鏈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1 )位電動式伸縮桿。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其特征在于:在拉桿(5)的中間或兩端設置有牽引繩(16),牽引繩(16)與設置在汽車擋風玻璃上方的小型卷揚機(17)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上拉或上推式汽車擋風玻璃遮陽簾,包括固定安裝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的卷軸外殼,在卷軸外殼內設置有回轉軸,遮陽簾纏繞在回轉軸上,在遮陽簾的展開端設置有拉桿,在拉桿的中間設置有拉手,在拉桿的兩端設置有掛鉤。本實用新型的卷軸外殼既可采用吸盤安裝固定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也可以與汽車現有的支撐臺連接為一體,并固定埋設在汽車擋風玻璃內側下方,安裝方便,不影響汽車其他部件的使用功能,而且美觀大方。本實用新型的遮陽簾展開后,其遮陽率達到95%以上,有效防止陽光直射車內,使車內的溫度得到有效控制,從而減少上車后開空調的時間,達到節能的目的,同時增加駕駛員的駕駛樂趣和乘坐的舒適性。
【IPC分類】B60J1/20, B60R13/08
【公開號】CN204895047
【申請號】CN201520608154
【發明人】陳卓
【申請人】陳卓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