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汽車天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配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汽車天窗。
【背景技術】
[0002]汽車天窗安裝于車頂,能夠有效地使車內空氣流通,增加新鮮空氣的進入,為車主帶來健康、舒適的享受。同時汽車車窗也可以開闊視野,也常用于移動攝影攝像的拍攝需求。汽車天窗可大致分為:外滑式、內藏式、內藏外翻式、全景式和窗簾式等。
[0003]雖然天窗都有導水槽,但是還是存在漏水的問題,經常會從天窗縫隙內漏水,影響人們的駕車效果,同時其不具備防蚊蟲、或者遮陽功能,功能單一,實用性差。
【實用新型內容】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具有可調節的紗窗層和通風層,在通風的同時可以很好地避免蚊蟲進入車內,可以通過散熱風扇,提高通風的效果,同時還可以用來為其它電子設備應急供電。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0006]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包括車頂玻璃、天窗框架、紗窗層、通風層、導水槽和導水管,天窗框架為空心立方體結構,天窗框架內通過滑軌活動連接有紗窗層和通風層,通風層為太陽能接收板,通風層中心開設有安裝有散熱風扇的通孔,天窗框架四周內側均設置有導水槽,導水槽與導水管相連,所述天窗框架下端安裝有與太陽能接收板相連的太陽能蓄電池。
[0007]作為優選,所述紗窗層兩側通過帶伺服裝置的滑塊與滑軌相連。
[0008]作為優選,所述通風層兩側通過帶伺服裝置的滑塊與滑軌相連。
[0009]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0]具有可調節的紗窗層和通風層,在通風的同時可以很好地避免蚊蟲進入車內,可以通過散熱風扇,提高通風的效果,同時還可以用來為其它電子設備應急供電。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3]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包括車頂玻璃1、天窗框架2、紗窗層7、通風層8、導水槽5和導水管6,天窗框架2為空心立方體結構,天窗框架2內通過滑軌活動連接有紗窗層7和通風層8,通風層8為太陽能接收板,通風層8中心開設有安裝有散熱風扇9的通孔,天窗框架2四周內側均設置有導水槽5,導水槽5與導水管6相連,所述天窗框架2下端安裝有與太陽能接收板相連的太陽能蓄電池3。
[0014]所述紗窗層7兩側通過帶伺服裝置的滑塊與滑軌相連。
[0015]所述通風層8兩側通過帶伺服裝置的滑塊與滑軌相連。
[0016]其中,還包括以控制器4,控制器4與帶伺服裝置的滑塊相連,所述太陽能蓄電池3上設有供電口,所述供電口上設有用于控制其供電的開關。
[0017]本具體實施具有可調節的紗窗層和通風層,在通風的同時可以很好地避免蚊蟲進入車內,可以通過散熱風扇,提高通風的效果,同時還可以用來為其它電子設備應急供電。
[0018]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頂玻璃(I)、天窗框架(2)、紗窗層(7)、通風層(8)、導水槽(5)和導水管(6),天窗框架⑵為空心立方體結構,天窗框架(2)內通過滑軌活動連接有紗窗層(7)和通風層(8),通風層(8)為太陽能接收板,通風層(8)中心開設有安裝有散熱風扇(9)的通孔,天窗框架(2)四周內側均設置有導水槽(5),導水槽(5)與導水管(6)相連,所述天窗框架(2)下端安裝有與太陽能接收板相連的太陽能蓄電池(3)。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其特征在于,所述紗窗層(7)兩側通過帶伺服裝置的滑塊與滑軌相連。3.根據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層(8)兩側通過帶伺服裝置的滑塊與滑軌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汽車天窗,包括車頂玻璃、天窗框架、紗窗層、通風層、導水槽和導水管,天窗框架為空心立方體結構,天窗框架內通過滑軌活動連接有紗窗層和通風層,通風層為太陽能接收板,通風層中心開設有安裝有散熱風扇的通孔,天窗框架四周內側均設置有導水槽,導水槽與導水管相連,所述天窗框架下端安裝有與太陽能接收板相連的太陽能蓄電池。本實用新型具有可調節的紗窗層和通風層,在通風的同時可以很好地避免蚊蟲進入車內,可以通過散熱風扇,提高通風的效果,同時還可以用來為其它電子設備應急供電。
【IPC分類】B60J7/00, B60J9/00
【公開號】CN204870482
【申請號】CN201520395136
【發明人】晉入龍, 涂超
【申請人】蕪湖瑞泰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