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設備,特別涉及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
【背景技術】
[0002]本申請人在之前的授權公開號CN103950402B中公開了一種自卸半掛車,包括車架、安裝在車架上的車廂及卸貨裝置,其車廂包括前擋板、后上翻啟門和左右兩個鏡像對稱的L形活動角板,所述L形活動角板包括活動側板和與活動側板固結的活動底板,活動底板的自由端與車架鉸接,油缸的一端與車架鉸接、另一端與活動底板鉸接,其卸貨裝置為履帶式,設置在車廂底部中間部位。該車廂的側板分為固定側板和活動側板,造成一定的材料浪費。
[0003]另外,由于半掛車載貨量較大,貨物自重較高,尤其是含水量較高的砂石等散裝貨物更加密實和犬牙交錯,靜摩擦力非常大,單純靠卸貨裝置的履帶拖拽克服之間的靜摩擦力實現卸貨,需要非常大的動力,這是本領域亟待解決而長期未能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0004]為解決前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這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包括固定在車架I兩側上的固定側板23、前板22、鉸接于兩個固定側板23上端的上翻式后門25,與現有技術不同的是:該半掛車的底板分為三部分構成:中部是相互疊置的履帶33,履帶33通過傳動機構實現從前向后順時針往復旋轉;左、右部分是兩個鏡相對稱、一端鉸接在車架的弧形底板21,弧形底板21通過油缸4實現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擺動。
[0005]進一步地,所述的底板成斜坡狀,若定義固定側板23前、后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1、H2,前、后端底板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3、H4,則H1=H2,H3 > H4。
[0006]進一步地,H3-H4=20cm 至 50cm。
[0007]更進一步地,H3_H4=30cm。
[0008]若定義整個底板的寬度為L,中部履帶的寬度為LI,則1/2L ^ LI ^ 1/3L,每個弧形底板21在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均分整個底板寬度L剩余的部分。
[0009]作為優選,整個底板的寬度為L為240cm,中部履帶的寬度為LI為90cm。
[0010]進一步地,兩個固定側板23的上部分通過撐拉桿24加固。
[001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底板為全活動式,卸貨時車架與側板固定不動,更改了以往卸貨方式,結構更加合理,節省材料,卸貨方便省力。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圖1中A-A處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實施方式1,參見圖1、2。
[0015]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包括固定在車架I兩側上的固定側板23、前板22、鉸接于兩個固定側板23上端的上翻式后門25,該半掛車的底板分為三部分構成:中部是相互疊置的履帶33,履帶33通過傳動機構實現從前向后順時針往復旋轉;左、右部分是兩個鏡相對稱、一端鉸接在車架的弧形底板21,弧形底板21通過油缸4實現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擺動。整個底板的寬度為L為240cm,中部履帶的寬度為LI為90cm。每個弧形底板21在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為75cm。
[0016]采用該技術方案,底板為全活動式,卸貨時車架與側板固定不動,更改了以往卸貨方式,結構更加合理,節省材料,卸貨方便。
[0017]實施方式2,參見圖1、2。
[0018]其他同實施方式1,不同的是所述的底板成斜坡狀,若定義固定側板23前、后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l、H2,前、后端底板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3、H4,則H1=H2,H3-H4=30cm。兩個固定側板23的上部分通過撐拉桿24加固。利用處于斜坡上的物體其重力一部分被分解為平行于斜坡的向下的作用力,使得卸貨裝置的履帶拖拽更為省力。
【主權項】
1.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包括固定在車架(I)兩側上的固定側板(23)、前板(22)、鉸接于兩個固定側板(23)上端的上翻式后門(25),其特征在于:該半掛車的底板分為三部分構成:中部是相互疊置的履帶(33),履帶(33)通過傳動機構實現從前向后順時針往復旋轉;左、右部分是兩個鏡相對稱、一端鉸接在車架的弧形底板(21),弧形底板(21)通過油缸(4)實現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擺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成斜坡狀,若定義固定側板(23)前、后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l、H2,前、后端底板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3、H4,則H1=H2,H3 > H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其特征在于:H3-H4=20cm至 50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其特征在于:H3-H4=30c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其特征在于:若定義整個底板的寬度為L,中部履帶的寬度為LI,則1/2L彡LI彡1/3L,每個弧形底板(21)在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均分整個底板寬度L剩余的部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其特征在于:整個底板的寬度為L為240cm,中部履帶的寬度為LI為90c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其特征在于:兩個固定側板(23)的上部分通過撐拉桿(24)加固。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有活動底板的自卸半掛車,包括固定在車架兩側上的固定側板、前板、鉸接于兩個固定側板上端的上翻式后門,與現有技術不同的是:該半掛車的底板分為三部分構成:中部是相互疊置的履帶,履帶通過傳動機構實現從前向后順時針往復旋轉;左、右部分是兩個鏡相對稱、一端鉸接在車架的弧形底板,弧形底板通過油缸實現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擺動。進一步地,所述的底板成斜坡狀,若定義固定側板前、后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1、H2,前、后端底板距離水平地面的高度為H3、H4,則H1=H2,H3>H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底板為全活動式,卸貨時車架與側板固定不動,更改了以往卸貨方式,結構更加合理,節省材料,卸貨方便省力。
【IPC分類】B60P1-43, B60P1-28
【公開號】CN204586622
【申請號】CN201520238123
【發明人】王東文
【申請人】王東文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