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并線提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安全裝置,尤其是涉及一種車輛并線提示燈。
【背景技術】
[0002]汽車是非常重要的交通運輸工具,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的數量快速增長。
[0003]截至2014年底,我們機動車保有量達2.64億輛,其中汽車1.54億輛。2014年,小型載客汽車達1.17億輛,其中,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小型載客汽車(私家車)達到1.05億輛,占小型載客汽車的90.16%。與2013年相比,私家車增加1752萬輛,增長19.89%。
[0004]汽車數量激增的同時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在持續增加,車輛碰撞、剮蹭的情況時有發生,如何降低或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成為許多人關心的問題。
[0005]以車輛并線時發生的交通事故為例,通常車輛在并線時特別是交通擁堵的路段進行并線極易發生事故。在擁堵路段車輛間距小,在并線時駕駛員很難判斷車輛間距,在車輛保持近距離時駕駛員也很難判斷車輛的運行狀態,這就造成了在并線時容易發生車輛碰撞。在并線時往往會出現直行車輛無意減速或停車讓行而并線車輛依然強行并線,或者直行車輛有意減速或停車讓行而并線車輛的駕駛員猶豫遲疑難以確定對方是否讓行,導致后面車輛更加擁堵。雙方駕駛員不能清楚地知道對方是否愿意讓行成為車輛并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輛并線提示燈,就是針對現有存在的并線時車輛駕駛員無法有效判斷直行車輛是否愿意減速讓行的問題而提出的解決方案。其技術方案如下所述:
[0007]一種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兩側或上部,能夠顯示紅色和綠色兩種顏色,由車輛內部的控制開關控制。
[0008]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汽車前擋風玻璃支撐框的中部,并占據支撐框至少1/4的長度。
[0009]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頂蓋前方的兩側。
[0010]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頂蓋前方的中央,長度不小于車頂蓋前方長度的1/4。
[0011]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包括綠色顯示燈和紅色顯示燈,或者為能夠顯示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的一個顯示燈。
[0012]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在近距離車輛并線時,能有效的判斷直行車輛是否愿意減速讓行,對于減少車輛碰撞至關重要,可以有效防止出現交通事故。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是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如圖1所示的實施例1中,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兩側,圖中只顯示一側的角度,另一側相應設置。
[0016]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汽車前擋風玻璃支撐框I上的中部,其具有紅色顯示燈11和綠色顯示燈12兩種顏色的車燈,并占據支撐框I至少1/4的長度。提示燈也可以設置成能夠顯示紅綠兩種顏色的一個顯示燈,不需要同時設置紅色顯示燈11和綠色顯示燈12。
[0017]如圖2所示的實施例2中,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上部,設置在車頂蓋2前方的中部。其具有紅色顯示燈21和綠色顯示燈22兩種顏色的車燈。同樣,提示燈也可以設置成能夠顯示紅綠兩種顏色的一個顯示燈,不需要同時設置紅色顯示燈21和綠色顯示燈22。
[0018]實施例1-2中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均有車輛內部的控制開關控制,也可集成在前控面板上。在發現前方車輛并線時,如果直行車輛無意減速或停車讓行,可打開紅燈,以提示前方車輛,表示本車不給并線車輛讓行;如果直行車輛愿意禮讓,可打開綠燈,以提示前方車輛盡快并線。
[0019]另外,當車輛相向行駛,一方車輛需要拐彎時,或者在沒有車輛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車輛并線提示燈同樣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提示作用。車輛并線提示燈顯示綠色,表示愿意停車或減速讓行,被提示車輛看到提示可放心地盡快拐彎或通過;如果車輛并線提示燈顯示紅色,表示不愿意讓行,被提示車輛此時應減速或停車讓行對方,這樣可以有效地降低事故率。
[0020]實施例1和2僅僅例示了車輛并線提示燈的最佳設置位置,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的是,其他的位置只要處于顯眼位置且在車輛并線時可清楚提示對方,均可以,這些位置的選擇仍應該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0021]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在近距離車輛并線時,能有效的判斷直行車輛是否愿意減速讓行,對于減少車輛碰撞至關重要,可以有效防止出現交通事故。
【主權項】
1.一種車輛并線提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兩側或上部,能夠顯示紅色和綠色兩種顏色,由車輛內部的控制開關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汽車前擋風玻璃支撐框的中部,并占據所述支撐框至少1/4的長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頂蓋前方的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頂蓋前方的中央,長度不小于車頂蓋前方長度的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包括綠色顯不燈和紅色顯不燈O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并線提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為能夠顯示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的一個顯示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并線提示燈,設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兩側或上部,能夠顯示紅色和綠色兩種顏色,由車輛內部的控制開關控制。所述車輛并線提示燈在近距離車輛并線時,能有效的判斷直行車輛是否愿意減速讓行,對于減少車輛碰撞至關重要,可以有效防止出現交通事故。
【IPC分類】B60Q1-50
【公開號】CN204547905
【申請號】CN201520201664
【發明人】孟昆
【申請人】孟昆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