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載設備,特別是一種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
【背景技術】
[0002]道路交通的發展和進步給人類帶來無數的生活便利,經濟效益以及社會繁榮,我國是一個汽車消費大國,汽車保有量每年在增加,汽車以經是人們必可不可以的交通工具,但是交通事故也不斷增加,交通事故以經被譽為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據權威機構數據統計,2011年我國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受傷人數237421人,近來持續上升,數據統計到2014年我國汽車保有量僅占世界的2%,其中交通事故占比高達20%,其中汽車開到水中,或被水淹,不能及時打開車門,或破開玻璃窗,及時逃生死亡,公路上二次事故,如車壞這路邊修理,不能做出警示造成事故的也高達0.5%。
[0003]由于汽車的空間有限,逃生工具很多都是功能單一有限,平常使用率也極低,車主很少會把不同的救生工具擺在車上,因此開發出一種易于攜帶、放置、取用、集成度高的應急工具具有廣泛的市場前景。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易于攜帶、放置、取用、集成度高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
[0005]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包括本體,所述的本體上設有錘頭部,所述的本體外輪廓為與汽車內設有的水杯容納部的形狀相配合的柱狀。
[0006]進一步地,還包括照明單元,所述的照明單元設置在本體的一端。
[0007]進一步地,所述的照明單元設置在本體的底端,所述的本體的頂端設有至少一個容納槽。
[0008]進一步地,所述的容納槽的數量為三個,所述的三個容納槽平行布置,分別為硬幣容納槽、卡片容納槽和手機容納槽。
[0009]進一步地,所述的本體內部設有可充電電池,所述的本體上設有用于連接可充電電池,相應的,所述的本體上設有至少一個手機充電用的USB插槽,所述的USB插槽與可充電電池連接。
[0010]進一步地,所述的照明單元包括照明燈和與照明燈配合的聚光罩。
[0011]進一步地,所述的照明單元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外圍的可作為小夜燈使用的輔助照明燈。
[0012]進一步地,所述的照明單元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外圍的警示燈。
[0013]進一步地,所述的本體的側壁上設有凸紋狀的把持部。
[0014]進一步地,所述的錘頭部設置在本體的側面的上部。
[0015]有益效果
[0016]在本實用新型中,具體來說,將本體設計為與汽車上用于放置水杯的水杯容納部的形狀相配合的筒狀并且配合錘頭部可以達到易于放置、取用和緊急狀態下救生的目的。
[0017]更為具體的來說,還設有照明單元可以進一步提高應急狀態下的功能性,如遠距離照明、近距離照明、警示作用,此外還設有容納槽,可以方便日常雜物的收納歸類和取用,利于手機的放置和充電。
【附圖說明】
[001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9]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主視圖;
[0020]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斜視圖;
[0021]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俯視圖;
[0022]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零件爆炸圖;
[0023]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照明單元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中,1、本體,2、錘頭部,3、照明單元,5、可充電電池,6、把持部,31、照明燈,32、聚光罩,33、輔助照明燈,34、警示燈,35、透明殼體,36、電路板,41、硬幣容納槽,42、卡片容納槽,43、手機容納槽,51、USB插槽,52、充放電指示燈,53、集成電路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25]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6]以下結合具體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現進行詳細的描述。
[0027]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圖5所示,一種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包括本體1,所述的本體I上設有錘頭部2,錘頭部2又稱救生錘、安全錘等,其原理是其圓錐形的尖端,由于尖頭的接觸面積很小,因此當用錘砸玻璃時而且使車玻璃在該點受到很大的外作用力而產生輕微開裂。而對于鋼化玻璃而言,一點點的開裂就意味著整塊玻璃內部的應力分布受到了破壞,從而在瞬間產生無數蜘蛛網狀裂紋,此時只要輕輕的用錘子再砸幾下就能將玻璃碎片清除掉。優選地,所述的錘頭部2設置在本體I的側面的上部,這樣的設計最符合杠桿原理,利于力的集中,當然本實施例并不排斥錘頭部2設置在其他位置,所述的本體I為與汽車內設有的水杯容納部的形狀相配合的柱狀。
[0028]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照明單元3,所述的照明單元3設置在本體I的一端,優選地,所述的照明單元3設置在本體I的底端,所述的本體I的頂端設有至少一個容納槽,優選地,所述的容納槽的數量為三個,所述的三個容納槽平行布置,分別為硬幣容納槽41、卡片容納槽42和手機容納槽43,所述的本體I內部設有可充電電池5,所述的本體上設有至少一個手機充電用的USB插槽51,所述的USB插槽與可充電電池5連接,公知地,本體I上還設有一個給可充電電池5充電的接口,該接口可以是USB插槽,通過一個USB插槽51實現充放電,也可以另外設置一個USB插槽,通過該另外一個USB插槽實現充電,一個USB插槽51進行放電。公知地,本體I內還包括一集成電路板53,該集成電路板53—端與可充電電池5相連,另一端與各設備如手機、照明單元3相連,并且如果可充電電池5設置有獨立的充電接口,該充電接口也與集成電路板53相連,集成電路板53用以實現對可充電電池5充電控制、對手機供電控制、對照明單元3的供電控制。此外,本實施例還可以設置充放電指不燈52,以表明可充電電池5的電量。
[0029]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的照明單元3包括照明燈31和與照明燈31配合的聚光罩32,所述的照明單元3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32外圍的可作為小夜燈使用的輔助照明燈33,所述的照明單元3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32外圍的警示燈34。優選地,所述的照明單元3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32外側的透明殼體35。其中,聚光罩32為半橢球形,照明燈31位于板橢球形的焦點處,用于聚光和發散光線,適用于遠距離照明,照明燈31可以選擇為白熾燈或LED燈等,輔助照明燈33為白熾燈或LED燈等,警示燈34為多個交替不斷閃動的紅藍LED燈,公知地,當上述燈都為LED燈時,各LED燈連接到一個電路板36上,該電路板36與集成電路板53連接。
[0030]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的本體I的側壁上設有凸紋狀的把持部6。優選地,把持部6設計為圍繞本體I的凹部,利于手持。
[0031]在實際應用中,將本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的底部置于汽車上用于放置水杯的水杯容納部中,當遇到緊急情況,如車輛落水,可以順利的取用本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利用錘頭部2擊碎玻璃逃生。在行駛過程中,特別是夜間如遇汽車故障還可以用本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照明、設置警示燈34光等,在日常行車過程中,其可以充當硬幣、卡片、手機的收納裝置,并且可以為手機充電。其功能集合程度高、取用方面,具有廣泛的推廣價值。
[0032]以上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包括本體(I),所述的本體(I)上設有錘頭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體(I)外輪廓為與汽車內設有的水杯容納部的形狀相配合的柱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照明單元(3),所述的照明單元(3)設置在本體(I)的一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單元(3)設置在本體(I)的底端,所述的本體(I)的頂端設有至少一個容納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納槽的數量為三個,所述的三個容納槽平行布置,分別為硬幣容納槽(41)、卡片容納槽(42)和手機容納槽(43) ?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體(I)內部設有可充電電池(5),相應的,所述的本體(I)上設有至少一個手機充電用的USB插槽(51),所述的USB插槽(51)與可充電電池(5)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單元⑶包括照明燈(31)和與照明燈(31)配合的聚光罩(3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單元(3)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32)外圍的可作為小夜燈使用的輔助照明燈(3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單元(3)還包括設置在聚光罩(32)外圍的警示燈(34)。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體(I)的側壁上設有凸紋狀的把持部(6)。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錘頭部(2)設置在本體(I)側面的上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載設備,公開了一種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包括本體,所述的本體上設有錘頭部,所述的本體外輪廓為與汽車內設有的水杯容納部的形狀相配合的柱狀。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易于攜帶、放置、取用、集成度高的車載多功能應急工具。
【IPC分類】B60R21-02, F21V33-00
【公開號】CN204527103
【申請號】CN201520213425
【發明人】吳宇燦
【申請人】吳宇燦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