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行李箱及汽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汽車行李箱及汽車。
【背景技術】
[0002]行李箱是車輛裝載貨物的主要區域,其開口尺寸即行李箱的尺寸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重視,目前汽車行李箱蓋鉸鏈廣泛采用鵝頸式鉸鏈加扭簧或螺旋簧的結構,但是鑒于鵝頸式鉸鏈的結構限制,鵝頸式鉸鏈只能布置在行李箱內部,并且當行李箱開啟及關閉過程中,鉸鏈的轉臂會占用行李箱的部分空間,如果放置行李物品時沒有考慮轉臂的運動空間,當行李箱關閉時轉臂會對行李物品造成破壞。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汽車行李箱及汽車,其目的是為了檢測放置的物品是否會妨礙行李箱鉸鏈的運動。
[0004]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行李箱,包括用于承載行李的行李箱體和行李箱蓋,其中,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
[0005]行李箱蓋鉸鏈,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蓋上,當所述行李箱蓋打開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呈第一狀態,當所述行李箱蓋閉合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呈第二狀態,在處于所述第一狀態的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位置和處于第二狀態的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位置之間形成所述行李箱鉸鏈的運動范圍;
[0006]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內部的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包括:信號輸入端和信號輸出端,所述第一傳感器用于檢測行李是否位于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運動范圍之內;
[0007]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或所述行李箱蓋上的警示裝置,與所述第一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連接,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運動范圍內有行李時,所述警示裝置輸出第一提示信息,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運動范圍內沒有行李時,所述警示裝置輸出第二提示信息。
[0008]其中,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或所述行李箱蓋上的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與所述第一傳感器的信號輸入端連接,所述第二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行李箱蓋打開后,向所述第一傳感器輸出控制所述第一傳感器工作的控制信號。
[0009]其中,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一端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固定安裝在所述行李箱蓋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另一端通過鉸鏈軸固定安裝在所述行李箱體上。
[0010]其中,所述鉸鏈軸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和六角法蘭面螺母相配合固定安裝在行李箱體內部。
[0011]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汽車,包括上述實施例所述的汽車行李箱。
[0012]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方案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0013]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汽車行李箱及汽車可以對行李箱進行有效檢測,當向行李箱放置行李物品時,此系統會檢測放置的物品是否會妨礙行李箱鉸鏈的運動,并發出警告信號,從而提醒用戶調整物品的擺放位置,避免造成損失。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行李箱蓋鉸鏈運動范圍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6]【附圖標記說明】
[0017]1-行李箱蓋鉸鏈;2_運動范圍;3_鉸鏈軸;4_六角法蘭面螺栓;5_六角法蘭面螺母;6_行李箱蓋;7_行李箱體;8_第一傳感器;9_第二傳感器;10_第一狀態;11_第二狀態;12_警示燈;13-語音提示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使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0019]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的當行李箱關閉時轉臂會對行李物品造成破壞的問題,提供了一種汽車行李箱及汽車。
[0020]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行李箱,包括用于承載行李的行李箱體7和行李箱蓋6,其中,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行李箱蓋鉸鏈1,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7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蓋6上,當所述行李箱蓋打開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呈第一狀態10,當所述行李箱蓋閉合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呈第二狀態11,在處于所述第一狀態10的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位置和處于第二狀態11的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位置之間形成所述行李箱鉸鏈I的運動范圍;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7內部的第一傳感器8,所述第一傳感器8包括:信號輸入端和信號輸出端,所述第一傳感器8用于檢測行李是否位于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運動范圍2之內;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7或所述行李箱蓋6上的警示裝置,與所述第一傳感器8的信號輸出端連接,當所述第一傳感器8檢測到運動范圍2內有行李時,所述警示裝置輸出第一提示信息,當所述第一傳感器8檢測到運動范圍2內沒有行李時,所述警示裝置輸出第二提示信息。
[0021]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帶有紅外檢測裝置,可以對行李箱進行有效檢測,當向行李箱放置行李物品時,此系統會檢測放置的物品是否會妨礙行李箱鉸鏈的運動,并發出警告信號,從而提醒用戶調整物品的擺放位置,避免造成損失;其中,所述警示裝置包括警示燈12和語音提示裝置13。
[0022]其中,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7或所述行李箱蓋6上的第二傳感器9,所述第二傳感器9的信號輸出端與所述第一傳感器8的信號輸入端連接,所述第二傳感器9檢測到所述行李箱蓋6打開后,向所述第一傳感器8輸出控制所述第一傳感器8工作的控制信號。
[0023]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所述的工作原理為:當打開所述行李箱蓋6時,所述第二傳感器9會向所述第一傳感器8發出控制信號,使所述第一傳感器8開始檢測,當所放的行李在所述運動范圍2外時,安裝在汽車行李箱內的語音提示裝置13提示“安全”;當所放的行李在所述運動范圍2內時,安裝在汽車行李箱蓋上的警告燈12閃爍示警,所述語音提示裝置13語音提示“請調整行李位置”,直到將行李箱內的物品調整到運動范圍2外,所述語音提示裝置13語音提示“安全”,此時便可以安全的關閉行李箱了,關閉行李箱之后,所述第二傳感器9控制所述第一傳感器8停止工作。
[0024]再如圖2所示,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一端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4固定安裝在所述行李箱蓋6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的另一端通過鉸鏈軸3固定安裝在所述行李箱體7上。
[0025]其中,所述鉸鏈軸3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4和六角法蘭面螺母5相配合固定安裝在行李箱體7內部。
[0026]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所述的行李箱蓋鉸鏈I可以隨著所述鉸鏈軸3在行李箱體內轉動;當關閉行李箱蓋6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I會與行李發生干涉,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汽車行李箱帶有紅外檢測裝置,可以對行李箱進行有效檢測,當向行李箱放置行李物品時,此系統會檢測放置的物品是否會妨礙行李箱鉸鏈的運動,并發出警告信號,從而提醒用戶調整物品的擺放位置,避免造成損失。
[0027]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汽車,包括上述實施例所述的汽車行李箱。
[0028]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汽車行李箱及汽車可以對行李箱進行有效檢測,當向行李箱放置行李物品時,此系統會檢測放置的物品是否會妨礙行李箱鉸鏈的運動,并發出警告信號,從而提醒用戶調整物品的擺放位置,避免造成損失。
[0029]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汽車行李箱,包括用于承載行李的行李箱體和行李箱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 行李箱蓋鉸鏈,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蓋上,當所述行李箱蓋打開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呈第一狀態,當所述行李箱蓋閉合時,所述行李箱蓋鉸鏈呈第二狀態,在處于所述第一狀態的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位置和處于第二狀態的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位置之間形成所述行李箱鉸鏈的運動范圍; 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內部的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包括:信號輸入端和信號輸出端,所述第一傳感器用于檢測行李是否位于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運動范圍之內; 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或所述行李箱蓋上的警示裝置,與所述第一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連接,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運動范圍內有行李時,所述警示裝置輸出第一提示信息,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運動范圍內沒有行李時,所述警示裝置輸出第二提示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或所述行李箱蓋上的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與所述第一傳感器的信號輸入端連接,所述第二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行李箱蓋打開后,向所述第一傳感器輸出控制所述第一傳感器工作的控制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一端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固定安裝在所述行李箱蓋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另一端通過鉸鏈軸固定安裝在所述行李箱體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軸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和六角法蘭面螺母相配合固定安裝在行李箱體內部。
5.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汽車行李箱。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汽車行李箱及汽車,包括用于承載行李的行李箱體和行李箱蓋,其中,所述汽車行李箱還包括:行李箱蓋鉸鏈,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上,所述行李箱蓋鉸鏈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行李箱蓋上;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內部的第一傳感器;固定在所述行李箱體或所述行李箱蓋上的警示裝置。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汽車行李箱及汽車可以對行李箱進行有效檢測,當向行李箱放置行李物品時,此系統會檢測放置的物品是否會妨礙行李箱鉸鏈的運動,并發出警告信號,從而提醒用戶調整物品的擺放位置,避免造成損失。
【IPC分類】B60R5-04, B60Q9-00
【公開號】CN204527026
【申請號】CN201520150133
【發明人】王聰
【申請人】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