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及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適用于智能控制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及裝置。該方法包括: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專利說明】
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及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智能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隨著汽車產業的高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購買了汽車,因此也有更多的人出行時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由此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頻率顯著提高。在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的事故都是屬于小型交通事故,發生這類事故時,目前大部分的處理方法都是車主或者乘客用手機拍攝事故相關的視頻或者照片,拍攝的信息包括相互碰撞的部位、對方車輛車牌號碼等,然后等待保險公司或者交警來處理。但是有些司機尤其是新手司機,沒有遇到過交通事故,不知道如何處理,也不知道什么樣的視頻或照片是有效地,如果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交警不能清楚的認定責任,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另外,在發生事故后司機或乘客立刻下車拍攝事故相關的視頻或照片也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很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及裝置,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以及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存在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004]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包括:
[0005]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06]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
[0007]進一步地,所述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之后包括:
[0008]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所述事故信息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
[0009]進一步地,所述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包括:
[0010]在拍攝的相關圖像中搜尋與所述事故信息相關的圖像片段;
[0011]從搜尋到的圖像片段中提取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所述相關參數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距離的參數、車輛損壞情況參數、路面信息參數;
[0012]根據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生成所述事故信息。
[0013]進一步地,所述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之后包括:
[0014]截取所述拍攝的相關圖像中與所述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0015]在所述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所述事故信息。
[0016]進一步地,所述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包括:
[0017]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且未拍攝所述車輛相關的圖像時,發出提示信息;
[0018]當檢測到用戶觸發拍攝功能開啟按鍵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
[0019]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包括:
[0020]檢測模塊,用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21]拍攝模塊,用于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
[0022]進一步地,所述裝置還包括:
[0023]生成模塊,用于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所述事故信息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
[0024]進一步地,所述生成模塊包括:
[0025]搜尋模塊,用于在拍攝的相關圖像中搜尋與所述事故信息相關的圖像片段;
[0026]提取模塊,用于從搜尋到的圖像片段中提取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所述相關參數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距離的參數、車輛損壞情況參數、路面信息參數;
[0027]生成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生成所述事故信息。
[0028]進一步地,所述裝置還包括:
[0029]截取模塊,用于截取所述拍攝的相關圖像中與所述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0030]展示模塊,用于在所述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所述事故信息。
[0031 ]進一步地,所述拍攝板塊包括:
[0032]提示模塊,用于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且未拍攝所述車輛相關的圖像時,發出提示信息;
[0033]拍攝子模塊,用于當檢測到用戶觸發拍攝功能開啟按鍵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
[0034]從上述本發明實施例可知,本發明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附圖說明】
[003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36]圖1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
[0037]圖2是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
[0038]圖3是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
[0039]圖4是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40]圖5是本發明第五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41 ]圖6是本發明第六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2]為使得本發明的發明目的、特征、優點能夠更加的明顯和易懂,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非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4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及裝置,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以及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存在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044]請參閱圖1,圖1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該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0045]SlOl、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46]當車輛周圍出現物體時,檢測車輛與該物體之間的距離,相鄰物體是該車輛周圍出現的物體,包括其它車輛、行人、動物、障礙物等。
[0047]S102、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
[0048]預置安全距離是指系統自動生成或者用戶手動設定的安全距離,當車輛周圍有物體與該車輛的距離小于該安全距離時,攝像裝置將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進行拍攝相關圖像。該圖像的拍攝參數中包含用于描述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
[0049]當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可以認為系統預估該車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提前開啟攝像裝置,完整的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有助于責任認定。
[0050]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調整攝像裝置,使該攝像裝置能夠全方位的拍攝車輛周圍的圖像,如果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拍攝的圖像能夠包含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圖像。
[0051]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是指對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參數以及事故中其他車輛的信息參數,包括車輛損壞參數、地面交通指示線的參數、碰撞部位、各車受損情況、碰撞后各車的朝向、其他車輛的車型、顏色以及車牌。
[0052]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053]請參閱圖2,圖2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該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0054]S201、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55]當車輛周圍出現物體時,檢測車輛與該物體之間的距離,相鄰物體是該車輛周圍出現的物體,包括其它車輛、行人、動物、障礙物等。
[0056]S202、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
[0057]預置安全距離是指系統自動生成或者用戶手動設定的安全距離,當車輛周圍有物體與該車輛的距離小于該安全距離時,攝像裝置將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進行拍攝相關圖像。該圖像的拍攝參數中包含用于描述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
[0058]當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可以認為系統預估該車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提前開啟攝像裝置,完整的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有助于責任認定。
[0059]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調整攝像裝置,使該攝像裝置能夠全方位的拍攝車輛周圍的圖像,如果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拍攝的圖像能夠包含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圖像。
[0060]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是指對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參數以及事故中其他車輛的信息參數,包括車輛損壞參數、地面交通指示線的參數、碰撞部位、各車受損情況、碰撞后各車的朝向、其他車輛的車型、顏色以及車牌。
[0061]S203、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
[0062]事故信息是指事故發生后,與判定責任有關的信息。包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
[0063]S204、截取拍攝的相關圖像中與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0064]S205、在該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事故信息。
[0065]當用戶播放該截取的圖像片段時,該圖像片段中將顯示事故信息。該事故信息的顯示方式,可以是當播放任一圖像片段時,都顯示所有獲取的事故信息,也可以是顯示與播放圖像片段對應的事故信息。
[0066]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067]請參閱圖3,圖3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實現流程示意圖,該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0068]S301、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69]當車輛周圍出現物體時,檢測車輛與該物體之間的距離,相鄰物體是該車輛周圍出現的物體,包括其它車輛、行人、動物、障礙物等。
[0070]S302、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且未拍攝車輛相關的圖像時,發出提示信息;
[0071 ]預置安全距離是指系統自動生成或者用戶手動設定的安全距離,當車輛周圍有物體與該車輛的距離小于該安全距離時,攝像裝置將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進行拍攝相關圖像。該圖像的拍攝參數中包含用于描述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
[0072]當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可以認為系統預估該車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提前開啟攝像裝置,完整的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有助于責任認定。
[0073]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攝像裝置在發生碰撞后需要持續工作,因此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該裝置沒有啟動或者造成啟動的裝置關閉,因此當檢測到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但攝像設備沒有工作時,發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戶。該提示信息可能包括指示燈閃爍,也可能包括聲音告警裝置發出告警信息。
[0074]S303、當檢測到用戶觸發拍攝功能開啟按鍵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
[0075]當用戶收到提示信息,知曉攝像設備未正常工作后,可以按壓拍攝功能開啟按鍵,使拍攝正常進行。
[0076]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調整攝像裝置,使該攝像裝置能夠全方位的拍攝車輛周圍的圖像,如果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拍攝的圖像能夠包含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圖像。
[0077]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是指對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參數以及事故中其他車輛的信息參數,包括車輛損壞參數、地面交通指示線的參數、碰撞部位、各車受損情況、碰撞后各車的朝向、其他車輛的車型、顏色以及車牌。
[0078]S304、在拍攝的相關圖像中搜尋與事故信息相關的圖像片段;
[0079]事故信息是指事故發生后,與判定責任有關的信息。包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以及預估的事故責任認定信息。
[0080]S305、從搜尋到的圖像片段中提取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
[0081]相關參數包括車輛與相鄰物體距離的參數、車輛損壞情況參數、路面信息參數以及預估的事故責任認定的參數。
[0082]S306、根據該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生成事故信息;
[0083]S307、截取拍攝的相關圖像中與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0084]S308、在該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事故信息。
[0085]當用戶播放該截取的圖像片段時,該圖像片段中將顯示事故信息。該事故信息的顯示方式,可以是當播放任一圖像片段時,都顯示所有獲取的事故信息,也可以是顯示與播放圖像片段對應的事故信息。
[0086]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087]請參閱圖4,圖4是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僅示出了與本發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圖4示例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可以是前述第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執行主體。圖4示例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主要包括:檢測模塊401以及拍攝模塊402。各功能模塊詳細說明如下:
[0088]檢測模塊401,用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89]當車輛周圍出現物體時,檢測車輛與該物體之間的距離,相鄰物體是該車輛周圍出現的物體,包括其它車輛、行人、動物、障礙物等。
[0090]拍攝模塊402,用于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
[0091 ]預置安全距離是指系統自動生成或者用戶手動設定的安全距離,當車輛周圍有物體與該車輛的距離小于該安全距離時,攝像裝置將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進行拍攝相關圖像。該圖像的拍攝參數中包含用于描述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
[0092]當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可以認為系統預估該車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提前開啟攝像裝置,完整的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有助于責任認定。
[0093]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調整攝像裝置,使該攝像裝置能夠全方位的拍攝車輛周圍的圖像,如果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拍攝的圖像能夠包含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圖像。
[0094]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是指對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參數以及事故中其他車輛的信息參數,包括車輛損壞參數、地面交通指示線的參數、碰撞部位、各車受損情況、碰撞后各車的朝向、其他車輛的車型、顏色以及車牌。
[0095]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096]請參閱圖5,圖5是本發明第五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僅示出了與本發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圖5示例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可以是前述第二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執行主體。圖5示例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主要包括:檢測模塊501、拍攝模塊502、生成模塊503、截取模塊504以及展示模塊505。各功能模塊詳細說明如下:
[0097]檢測模塊501,用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098]當車輛周圍出現物體時,檢測車輛與該物體之間的距離,相鄰物體是該車輛周圍出現的物體,包括其它車輛、行人、動物、障礙物等。
[0099]拍攝模塊502,用于當檢測到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
[0100]預置安全距離是指系統自動生成或者用戶手動設定的安全距離,當車輛周圍有物體與該車輛的距離小于該安全距離時,攝像裝置將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進行拍攝相關圖像。該圖像的拍攝參數中包含用于描述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
[0101]當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可以認為系統預估該車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提前開啟攝像裝置,完整的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有助于責任認定。
[0102]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調整攝像裝置,使該攝像裝置能夠全方位的拍攝車輛周圍的圖像,如果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拍攝的圖像能夠包含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圖像。
[0103]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是指對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參數以及事故中其他車輛的信息參數,包括車輛損壞參數、地面交通指示線的參數、碰撞部位、各車受損情況、碰撞后各車的朝向、其他車輛的車型、顏色以及車牌。
[0104]生成模塊503,用于根據拍攝的圖像,生成事故信息。
[0105]事故信息是指事故發生后,與判定責任有關的信息。包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
[0106]截取模塊504,用于截取拍攝的圖像中與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0107]展示模塊505,用于在該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事故信息。
[0108]當用戶播放該截取的圖像片段時,該圖像片段中將顯示事故信息。該事故信息的顯示方式,可以是當播放任一圖像片段時,都顯示所有獲取的事故信息,也可以是顯示與播放圖像片段對應的事故信息。
[0109]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110]請參閱圖6,圖6是本發明第六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僅示出了與本發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圖6示例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可以是前述第三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的執行主體。圖6示例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主要包括:檢測模塊601、拍攝模塊602、生成模塊603、截取模塊604以及展示模塊605。各功能模塊詳細說明如下:
[0111]檢測模塊601,用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0112]當車輛周圍出現物體時,檢測車輛與該物體之間的距離,相鄰物體是該車輛周圍出現的物體,包括其它車輛、行人、動物、障礙物等。
[0113]拍攝模塊602包括:
[0114]提示模塊6021,用于當檢測到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且未拍攝車輛相關的圖像時,發出提示信息。
[0115]預置安全距離是指系統自動生成或者用戶手動設定的安全距離,當車輛周圍有物體與該車輛的距離小于該安全距離時,攝像裝置將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進行拍攝相關圖像。該圖像的拍攝參數中包含用于描述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
[0116]當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可以認為系統預估該車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提前開啟攝像裝置,完整的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有助于責任認定。
[0117]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攝像裝置在發生碰撞后需要持續工作,因此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該裝置沒有啟動或者造成啟動的裝置關閉,因此當檢測到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但攝像設備沒有工作時,發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戶。該提示信息可能包括指示燈閃爍,也可能包括聲音告警裝置發出告警信息。
[0118]拍攝子模塊6022,用于當檢測到用戶觸發拍攝功能開啟按鍵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
[0119]當用戶收到提示信息,知曉攝像設備未正常工作后,可以按壓拍攝功能開啟按鍵,使拍攝正常進行。
[0120]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調整攝像裝置,使該攝像裝置能夠全方位的拍攝車輛周圍的圖像,如果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拍攝的圖像能夠包含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圖像。
[0121]車輛行駛狀態的參數是指對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有幫助的參數以及事故中其他車輛的信息參數,包括車輛損壞參數、地面交通指示線的參數、碰撞部位、各車受損情況、碰撞后各車的朝向、其他車輛的車型、顏色以及車牌。
[0122]生成模塊603包括:
[0123]搜尋模塊6031,用于在拍攝的圖像中搜尋與事故信息相關的圖像片段。
[0124]事故信息是指事故發生后,與判定責任有關的信息。包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以及預估的事故責任認定信息。
[0125]提取模塊6032,用于從搜尋到的圖像片段中提取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
[0126]相關參數包括車輛與相鄰物體距離的參數、車輛損壞情況參數、路面信息參數以及預估的事故責任認定的參數。
[0127]生成子模塊6033,用于根據該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生成事故信息。
[0128]截取模塊604,用于截取拍攝的圖像中與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0129]展示模塊605,用于在該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事故信息。
[0130]當用戶播放該截取的圖像片段時,該圖像片段中將顯示事故信息。該事故信息的顯示方式,可以是當播放任一圖像片段時,都顯示所有獲取的事故信息,也可以是顯示與播放圖像片段對應的事故信息。
[0131]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通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當檢測到該車輛與該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該車輛的相關圖像,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對車載攝像裝置的智能控制,從車輛即將產生碰撞時開始,按照預置的規則拍攝圖像,快速準確地采集事故現場的信息,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不會拍攝幫助認定事故責任的有效視頻或照片的問題,同時避免了事故發生后司機下車拍攝,容易發生二次事故危險的問題。
[0132]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幾個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裝置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塊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例如多個模塊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執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裝置或模塊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0133]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模塊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模塊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模塊,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模塊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塊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0134]另外,在本發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塊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模塊中,也可以是各個模塊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模塊集成在一個模塊中。上述集成的模塊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實現,也可以采用軟件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
[0135]所述集成的模塊如果以軟件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0136]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前述的各方法實施例,為了簡便描述,故將其都表述為一系列的動作組合,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知悉,本發明并不受所描述的動作順序的限制,因為依據本發明,某些步驟可以采用其它順序或者同時進行。其次,本領域技術人員也應該知悉,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實施例均屬于優選實施例,所涉及的動作和模塊并不一定都是本發明所必須的。
[0137]在上述實施例中,對各個實施例的描述都各有側重,某個實施例中沒有詳述的部分,可以參見其它實施例的相關描述。
[0138]以上為對本發明所提供的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裝置及移動終端的描述,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依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主權項】
1.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之后包括: 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所述事故信息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包括: 在拍攝的相關圖像中搜尋與所述事故信息相關的圖像片段; 從搜尋到的圖像片段中提取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所述相關參數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距離的參數、車輛損壞情況參數、路面信息參數; 根據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生成所述事故信息。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之后包括: 截取所述拍攝的相關圖像中與所述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在所述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所述事故信息。5.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包括: 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且未拍攝所述車輛相關的圖像時,發出提示信息; 當檢測到用戶觸發拍攝功能開啟按鍵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6.一種車輛行駛的信息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車輛與相鄰物體的距離; 拍攝模塊,用于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生成模塊,用于根據拍攝的相關圖像,生成事故信息,所述事故信息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車輛損壞信息、路面信息。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模塊包括: 搜尋模塊,用于在拍攝的相關圖像中搜尋與所述事故信息相關的圖像片段; 提取模塊,用于從搜尋到的圖像片段中提取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所述相關參數包括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距離的參數、車輛損壞情況參數、路面信息參數; 生成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事故信息的相關參數,生成所述事故信息。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截取模塊,用于截取所述拍攝的相關圖像中與所述事故相關的圖像片段; 展示模塊,用于在所述截取的圖像片段中展示所述事故信息。10.如權利要求6至8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攝模塊包括: 提示模塊,用于當檢測到所述車輛與所述相鄰物體的距離小于預置安全距離,且未拍攝所述車輛相關的圖像時,發出提示信息; 拍攝子模塊,用于當檢測到用戶觸發拍攝功能開啟按鍵時,按照預置的攝制規則,拍攝所述車輛的相關圖像。
【文檔編號】B60R11/04GK106080420SQ201610591353
【公開日】2016年11月9日
【申請日】2016年7月25日 公開號201610591353.2, CN 106080420 A, CN 106080420A, CN 201610591353, CN-A-106080420, CN106080420 A, CN106080420A, CN201610591353, CN201610591353.2
【發明人】張麗娜, 郭建偉, 李時斌
【申請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