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實用空間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2),包括前排座椅部分(5)和后排座椅部分(6)。前排座椅部分(5)包括駕駛員座椅(7)和位于駕駛員座椅(7)旁邊的實用空間(8)。后排座椅部分(6)包括多個座椅(13、14)和在后排座椅部分(6)兩側上的后門(15a、15b)。前排座椅部分(5)包括單個前門(9),單個前門包括前門表面(10),該前門表面在前排座椅部分(5)鄰近駕駛員座椅(7)的那側,前排座椅部分還包括固定面元件(12)的至少一部分,固定面元件(12)位于前門座椅部分(5)的相對側,并且固定面元件的至少一部分面向單個前門(9)的前門表面(10)。實用空間(8)包括固定面元件(12)。實用空間(8)是坐在后排座椅部分(6)中的人能夠使用的。
【專利說明】
包括實用空間的車輛
技術領域
[0001 ] 一種車輛,包括前排座椅部分和后排座椅部分,其中前排座椅部分包括駕駛員座椅和位于駕駛員座椅旁邊的實用空間,后排座椅部分包括多個座椅和在后排座椅部分兩側上的后門。
【背景技術】
[0002]在車輛的高檔市場中,為改善乘客在車輛中的旅行體驗而提供了多種選擇。這些體驗例如可以是獲取食物、飲料、服務和/或娛樂,其中的每一項體驗都可以在各種廂中提供,或者由車輛中的技術設備提供。這些廂和設備例如位于前排座椅的后部或在行李廂中,該行李廂是能夠從乘客廂內達到的。
[0003]當前解決方案的問題在于車輛內部幾乎沒有空間剩余以供提供上述體驗。盡管可以通過增大車輛尺寸來增加乘客廂內的空間,但這需要重新設計和定制,并導致車輛的成本的上升。
[0004]因此,需要改進提供乘客體驗的方式。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創造性的車輛,其包括前排座椅部分和后排座椅部分,其中前排座椅部分包括駕駛員座椅和位于駕駛員座椅旁邊的實用空間。該目的通過權利要求I特征部分的特征來實現。本發明的其他特征體現在從屬權利要求中。
[0006]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包括前排座椅部分和后排座椅部分。所述前排座椅部分包括駕駛員座椅和位于所述駕駛員座椅旁邊的實用空間。所述后排座椅部分包括多個座椅和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兩側上的后門。所述前排座椅部分包括單個前門,所述單個前門包括前門表面,所述前門表面在所述前排座椅部分鄰近所述駕駛員座椅的那側,所述前排座椅部分還包括固定面元件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固定面元件位于所述前門座椅部分的相對側,并且所述固定面元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面向所述單個前門的所述前門表面。所述實用空間包括所述固定面元件,并且所述實用空間是坐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中的人能夠使用的。
[0007]所述車輛沿車輛的長度方向包括駕駛員側和乘客側。駕駛員側是車輛設置有駕駛員座椅的那側。因此坐在駕駛員座椅后面的后排座椅部分中的乘客即為坐在駕駛員側。乘客側是車輛在駕駛員側旁邊的那側。通常,前排乘客座椅會安裝在前排座椅部分。坐在后排座椅部分中的、位于駕駛員側乘客旁邊的乘客即為坐在車輛的乘客側。車門和內部細節也可歸為駕駛員側和乘客側。在本申請中,后排座椅乘客指坐在后排座椅部分中位于乘客側的乘客。
[0008]本發明利用了除去前排乘客座椅和乘客側的前門而形成的空間。這樣就在車輛乘客側的后排座椅中的后排座椅乘客的前方形成空間。此外,通過除去前門并在車門面板或門板通常被安裝的地方安裝固定面元件,產生使后排座椅乘客能夠使用的額外空間。這里的“實用空間”是指乘客廂中的空間,其中一個或多個實用功能裝置例如可安裝在該空間內,例如安裝在固定面元件上。
[0009]這些實用功能裝置都可供后排座椅乘客使用。本發明的目的在于為后排座椅乘客提供空間,該空間感覺更像是生活環境而非車輛內部。例如,因為可供聲音進入乘客廂的開口更少了,除去前門改善了聲音的衰減。聲音衰減的改善可以用于改善后排座椅乘客的聽覺體驗,并產生了更像劇院的體驗。除去前排乘客座椅改善了后排座椅乘客看車外的視野。
[0010]實用空間可以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該實用功能裝置是坐在后排座椅部分中的乘客能夠使用的。該實用空間被設計成使得位于實用空間內的所有實用功能裝置都能由后排座椅乘客直接或間接使用。這里“間接”是指例如通過遙控器來使用。
[0011 ]實用功能裝置可以是以下各種中的一種或多種:冰箱、微波爐、被加熱的儲存室、玻璃器皿儲存室、冰盤、擱腳部、飲食供應模塊、玻璃杯托、花瓶托或娛樂系統。
[0012]固定面元件可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固定面元件的實用功能裝置是坐在后排座椅部分的人能夠使用的。通過除去前門以及通常安裝門板或門面板以遮蓋車門的內部部件的區域,由于前門的內部部件所需的空間能夠被用于實用功能裝置,因此可以安裝大得多的元件。故,固定元件能夠為后排座椅乘客增加可用的實用空間。因為有更多的空間用來添置揚聲器,這些揚聲器僅導向于為后排座椅乘客改善聲音,因此固定面元件還能夠用于改善后排座椅乘客的劇院式體驗。
[0013]實用空間的固定面元件可以包括水平的第一內表面。該第一內表面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其中該實用功能裝置是坐在后排座椅部分中的人能使用的。較大的固定面元件例如允許在第一內表面上安裝小廚房或柜臺面。當該實用功能裝置是冰盤時,其可以內置到第一表面內。
[0014]第一內表面可以與后門的扶手形成連續表面,該后門位于車輛的與固定面元件相同的那側。一個實施例是柜臺面從乘客廂的前面一直延伸到后排乘客側的車門扶手。這進一步提高了后排座椅乘客的體驗,使得他/她像是坐在自家的客廳一樣的空間內。
[0015]實用空間的固定面元件可以包括位于第一內表面下方的水平的第二內表面,其中該第二內表面包括存儲面。固定面元件可以包括用于公文包、手提箱和行李袋或類似物品的水平面。第二內表面優選朝向乘客廂的前方設置,使得能夠利用到儀表板下面的空間以形成帶有第二內表面的廂。
【附圖說明】
[0016]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車輛,
[0017]圖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車輛,
[0018]圖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第三實施例的車輛。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車輛2的乘客廂I。出于說明目的,已經除去了A柱、B柱和C柱。車輛2具有縱向延伸,即從前至后;還具有橫向延伸,即從車輛2的一縱向側橫跨到相對側的延伸。車輛2包括乘客廂I,乘客廂I包括沿乘客廂I的縱向彼此并排布置的駕駛員側3和乘客側4。乘客廂I還包括前排座椅部分5和沿縱向位于前排座椅部分5后面的后排座椅部分6。前排座椅部分5和后排座椅部分6每個都具有橫向延伸。
[0020]前排座椅部分5包括駕駛員座椅7和位于駕駛員座椅7旁邊的實用空間8。前排座椅部分5還包括鄰近駕駛員座椅7布置的單個前門9,供駕駛員進入和離開車輛2,即前排座椅部分5僅包括駕駛員側的前門。單個前門9包括面對乘客廂I的前門表面10。前排座椅部分5還包括代替前排乘客側車門的車身板件U。在車身板件11的內側上安裝有固定面元件12。該固定面元件12代替了前排座椅部分5乘客側4上的前門的門板,門板通常遮蓋前排乘客側車門的內部。固定面元件12面對乘客廂1,并且固定面元件12的一部分面對在前排座椅部分5的相對側上的前門表面10,并且固定面元件12的部分面對乘客廂I。后排座椅部分6包括設置在駕駛員座椅7后面的第一后排座椅13和設置在乘客側4上的第二后排座椅14。后排座椅部分6包括在后排座椅部分6兩側上的后門15a、15b。
[0021 ]固定面元件12包括第一內表面16和第一內表面16下方的第二內表面17。在第一實施例中,第一內表面16是柜臺面。在另一實施例中,柜臺面的至少一部分能夠被改換成小廚房。在第一實施例中,柜臺面具有一延伸,該延伸在后門15b關閉時與乘客側4的后門15b扶手18形成連續面。
[0022]實用空間8的目的在于為后排座椅的乘客(S卩,在后排座椅部分6中坐在車輛2乘客偵料的乘客)服務,實用空間8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19。在圖1的實施例中,實用空間8的實用功能裝置19包括設置在固定面元件12中的冰箱20和玻璃杯托21以及設置在實用空間8內位于儀表板23下方的擱腳部22。冰箱20可以由保持和制備飲料的玻璃器皿儲存室替代,或合并到該玻璃器皿儲存室中。這里的“玻璃器皿”是指例如飲具、平底玻璃杯、高腳器皿、壺以及花瓶。玻璃杯托21優選是第一內表面16中的凹陷部,其尺寸和形狀與車輛2中的玻璃器皿的玻璃杯相適應。第一內表面16進一步包括在玻璃杯托21前方呈凹陷部形式的花瓶托(未示出)。凹陷部例如可以為圓形、橢圓形或正方形。花瓶托進一步增添了使實用空間感覺像客廳的可能性。擱腳部22是可移動的,使得其在實用空間中的位置能夠調節以適應后排座椅乘客的高度。實用空間8還可以包括娛樂或資訊娛樂系統(未示出)。娛樂或資訊娛樂系統可以包括顯示屏、一個或多個揚聲器和供后排座椅乘客使用系統的交互裝置。該交互裝置例如可以是有線遙控、無線遙控或鍵盤。
[0023]圖2示意性示出了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車輛2。在第二實施例中,實用空間8包括內置到固定面元件12中的冰盤24,通過第一內表面16中的開口能夠使用該冰盤。第二實施例中的實用空間8包括用于對食物和/或飲料保溫的被加熱的存儲室25,來代替圖1中的冰箱20。
[0024]圖3示意性示出了根據第三實施例的車輛2。在第三實施例中,實用空間8包括冰箱20和用于加熱食物和/或飲料的微波爐26。在第三實施例中,第二內表面17相比于第一和第二實施例縮短,從而為微波爐26讓出空間。與圖2中相同的是,冰箱20可以由被加熱的存儲室25替代。
[0025]根據本發明應當理解的是,實用空間8可以包括供后排座位乘客使用的額外的實用功能裝置。例如,擱腳部可以由飲食供應模塊替代,該飲食供應模塊本身除包括擱腳部之外還可以包括多種實用功能裝置。在另一實施例中,固定面元件12可以向上延伸超過前排乘客側的車窗,為實用功能裝置進一步增加實用空間和位置。
[0026]權利要求中提及的附圖標記不應當被看作是對權利要求保護的主題進行限制,它們唯一的作用是使權利要求更易于理解。
[0027]還應當明白的是,能夠對本發明進行各種明顯的修改,而都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因此,附圖和詳細說明被看作是實質上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主權項】
1.一種車輛(2),包括前排座椅部分(5)和后排座椅部分(6),其中所述前排座椅部分(5)包括駕駛員座椅(7)和位于所述駕駛員座椅(7)旁邊的實用空間(8),所述后排座椅部分(6)包括多個座椅(13、14)和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6)兩側上的后門(15a、15b),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座椅部分(5)包括單個前門(9),所述單個前門包括前門表面(10),所述前門表面(10)在所述前排座椅部分(5)鄰近所述駕駛員座椅(7)的那側,所述前排座椅部分還包括固定面元件(12)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固定面元件(12)位于所述前門座椅部分(5)的相對側,并且所述固定面元件(12)的所述至少一部分面向所述單個前門(9)的所述前門表面(10),以使得所述實用空間(8)包括所述固定面元件(12),并且所述實用空間(8)是坐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6)中的人能夠使用的。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實用空間(8)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19),其中所述實用功能裝置(19)是坐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6)中的人能夠使用的。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實用功能裝置(19)是以下各種中的一種或多種:冰箱(20)、微波爐(26)、被加熱的儲存室(25)、玻璃器皿儲存室、冰盤(24)、擱腳部(22)、飲食供應模塊、玻璃杯托(21)、花瓶托或娛樂/資訊娛樂系統。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固定面元件(12)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19),其中所述實用功能裝置(19)是坐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6)中的人能夠使用的。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實用空間(8)的所述固定面元件(12)包括水平的第一內表面(16)。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第一內表面(16)包括至少一個實用功能裝置(19),其中所述實用功能裝置(19)是坐在所述后排座椅部分(6)中的人能夠使用的。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實用功能裝置(19)是內置到所述第一內表面(16)中的冰盤(24)。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第一內表面(16)與所述后門(15b)的扶手(18)形成連續水平面,該后門(15b)位于所述車輛(2)的與所述固定面元件(12)相同的那側。9.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2),其中所述實用空間(8)的所述固定面元件(12)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內表面(16)下方的水平的第二內表面(17),其中所述第二內表面(17)包括儲存面。
【文檔編號】B60R7/04GK106043067SQ201610168671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3日 公開號201610168671.8, CN 106043067 A, CN 106043067A, CN 201610168671, CN-A-106043067, CN106043067 A, CN106043067A, CN201610168671, CN201610168671.8
【發明人】T·約翰遜, T·利維, P·倫德格倫, A·恩斯特松, T·克里斯蒂安森, R·佩齊
【申請人】沃爾沃汽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