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包括:停止?重起單元,其在發動機停止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停止發動機,并且在重起條件滿足的情況下重起發動機;制動力保持單元,其保持用于停止車輛的制動力;以及制動力減小單元,其在車輛正被制動力保持單元制動的情況下,根據發動機是否被停止?重起單元重起來以不同的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
【專利說明】
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用于具有怠速停止(idling stop)功能和停車保持(vehicle stopmaintaining)功能的車輛的控制裝置的減壓控制。
【背景技術】
[0002]已知一種怠速停止技術,其中,在駕駛員對制動踏板的操作使車輛停止時,發動機停止。此外,還已知以下技術,其中,當駕駛員的腳從制動踏板移開時,已經由怠速停止技術停止的發動機重起。這兩種技術被統稱為怠速停止功能、起動和停止功能、發動機自動起動停止功能等(以下,簡稱為“怠速停止功能”)。
[0003]此外,還存在以下技術,其中,在車輛正被停止的情況下,即使駕駛員將其腳從制動踏板移開,車輛的制動狀態保持,該技術被稱為制動保持功能和/或坡道起步輔助(以下簡稱為“停車保持功能”)等。通過該技術,當車輛在交通燈前停止時,駕駛員不需要踩下制動踏板,所以可以減輕駕駛員的疲勞。
[0004]在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都可操作的車輛中,即使在發動機由怠速停止功能停止的情況下,當駕駛員致動停車保持功能并且將其腳從制動踏板移開時,發動機將通過怠速停止功能重起。因此,難以使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兩者都工作。
[0005]因此,目前的研究關注在如何使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都工作(例如,參考日本專利申請公開N0.2007-040254( JP 2007-040254A))。在JP 2007-040254A中,公開了ECO運行控制系統,在該系統中,當在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時停車保持功能被致動的情況下,進行切換使得發動機重起條件不包括“腳從制動踏板移開”。
[0006]然而,在JP 2007-040254A的ECO運行控制系統中,未考慮當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被致動時解除制動力的問題(減壓控制)。
[0007]圖1A和圖1B是用于說明用于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的示例圖。圖1A示出了用于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中制動力的變化。恒定的制動力被保持直到加速器踏板被壓下,并通過對加速器踏板的ON操作而顯著減小。也就是說,加速器踏板被壓下的時刻與減壓的開始(保持請求的解除)一致。其原因在于,在停車保持功能中,由于車輛處于怠速狀態,不存在與發動機起動時的情況類似的過度增加和迅速增加,因此,如果減壓時間短,則將具有良好的響應。換言之,如果減壓時間延長,則起動響應將變差,因此駕駛性能也變差。
[0008]圖1B示出了怠速停止功能中制動力的變化。即使在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的情況下,制動力也將被施加以防止車輛移動。因此,恒定的制動力被施加直到加速器踏板被壓下。如上所述,當停車保持功能工作時,由于對加速器踏板的ON操作,發動機將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但是當發動機起動時,由于因發動機速度的過度增加導致發動機轉速將高于怠速轉速,因此可能會由于驅動力發生起動沖擊。因此,從加速器踏板被壓下時起將制動力保持預定時段,然后減壓開始(保持請求的解除)。此外,減小制動力的時間(制動力的斜率)也被設定成比在停車保持功能的情況下的時間長。通過一定程度上維持制動力,然后逐漸減小壓力,可以抑制起動發動機時的起動沖擊。
[0009]因此,在停車保持功能中和在怠速停止功能中,針對制動力的減壓控制不同。此夕卜,在停車保持功能和怠速停止功能二者都工作的情況下,停車保持功能將被駕駛員的操作激活,但即使在車輛停止并且停車保持功能工作的情況下,發動機不一定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另一方面,無論何種情況,有必要將加速器踏板被壓下用作開始結束壓力保持的前提。
[0010]因此,對于減壓控制被設定在停車保持功能側的車輛而言,在發動機停止的情況下,當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時可能發生起動沖擊。相比之下,對于減壓控制被設定在怠速停止功能側的車輛而言,在發動機不停止的情況下,起動響應可能被延遲。
【發明內容】
[001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即使在配備有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的情況下也能夠提高起動性能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
[0012]本發明是一種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包括:停止-重起單元,其在發動機停止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停止發動機,以及在重起條件滿足的情況下重起發動機;制動力保持單元,其保持用于停止車輛的制動力;以及制動力減小單元,其在車輛正被制動力保持單元制動的情況下,根據發動機是否被停止-重起單元重起來以不同的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
[0013]能夠提供一種即使在配備有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的情況下也能夠提高起動性能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
【附圖說明】
[0014]下面將參照附圖描述本發明的示例實施方式的特征、優點以及技術和工業意義,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元件,并且在附圖中:
[0015]圖1A和圖1B是示出用于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的示例圖;
[0016]圖2是示出根據本實施方式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的示意性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
[0017]圖3是示出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的單元和功能的示例框圖;
[0018]圖4是BH控制部分和S&S控制部分的示例框圖;
[0019]圖5A和圖5B是示出BH控制部分和S&S控制部分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
[0020]圖6A和圖6B是示出制動控制部分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
[0021]圖7A和圖7B是示出制動控制部分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第二實施方式);
[0022]圖8是示出圖7A和圖7B的步驟S132和S160中發動機轉速的確定的示例圖;
[0023]圖9是示出制動控制部分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第三實施方式);以及
[0024]圖10是示出制動控制部分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第四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
[0025]在下文中,結合附圖通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來描述用于實施本發明的方式。
[0026]圖2是示出根據本實施方式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的示意性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
[0027]在車輛停止并且滿足發動機停止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中的怠速停止功能停止發動機(SlO)。
[0028]當車輛停止時,駕駛員致動停車保持功能(S20)。因此,從怠速停止功能的發動機起動條件中排除制動踏板的釋放,并且主要通過壓下加速器踏板來起動發動機。
[0029]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確定發動機是否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S30)。在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的情況下,除了對加速器踏板的ON操作以外,也考慮其他原因如電池的剩余容量降低等,發動機可以由這些原因中的任何原因起動。
[0030]在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的情況下(S30中的是),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選擇用于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以減小壓力(S40)。
[0031]另一方面,在發動機不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的情況下(S30中的否),由于不重起發動機,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選擇用于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以減小壓力(S50)。
[0032]因此,在停車保持功能和怠速停止功能二者都可工作的車輛中,在停車保持功能工作的情況下,通過確定發動機是否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能夠適當地選擇減壓控制。將根據各情況對此進行進一步描述。(i)在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停車保持功能工作,并且通過壓下加速器踏板重起發動機的情況下,選擇用于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ii)在發動機不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停車保持功能工作,并且不通過壓下加速器踏板重起發動機的情況下,選擇用于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Jii i)在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并且停車保持功能不工作或尚未工作的情況下,通過釋放制動踏板由怠速停止功能來重起發動機。由于停車保持功能不工作,不會發生問題,并且可以選擇用于停車保持功能或用于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根據確定方法而變化)。(iv )在發動機不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并且停車保持功能不工作的情況下,因為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都不工作,因此不執行減壓控制,并且本實施方式不適用。
[0033]在以下的實施方式中,將進一步描述步驟S20和S30的具體確定方法。
[0034]此外,在減壓控制中,雖然優選將輪缸壓力降至零,但也可以不將壓力降至零,只要將壓力降至不會抑制行駛的程度即可。
[0035](第一實施方式)
[0036][結構示例]圖3是根據本實施方式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100的單元和功能的示例框圖。這些單元和功能不一定都用于怠速停止功能或停車保持功能,并且僅示意性地示出配置位置和/或形狀。此外,ECU和/或傳感器經由車載網絡如CAN(控制器區域網絡),或經由專用線路通信連接。
[0037]電池15是能夠充電和放電的電力存儲裝置(二次電池)。電池15例如是將電力供應至電動油栗14、制動液壓栗(未示出)、串聯起動器13和各個ECU(電子控制單元)的鉛蓄電池。此外,通過由交流發電機17生成的電力對電池15充電。電池15的SOC被電池傳感器16監視。
[0038]發動機20配備有電動油栗14中、串聯起動器13、用于空調的壓縮機31、交流發電機17、凸輪角度傳感器18以及曲柄角度傳感器19。串聯起動器13用于通過消耗來自電池15的電力來起動發動機20。在發動機轉速高的情況下,串聯起動器13在使小齒輪旋轉以便使之與環形齒輪嚙合之后壓出該小齒輪,使得發動機20甚至能夠在發動機的旋轉過程中起動。此外,還可以裝備不具有使小齒輪旋轉的功能的起動器。
[0039]交流發電機17是通過與曲軸的旋轉關聯地旋轉而生成電力的發電機。傳動帶圍繞曲軸和交流發電機17的旋轉軸,并且交流發電機17通過發動機20的動力旋轉。由交流發電機17生成的電力被充入電池15。
[0040]此外,傳動帶圍繞空調的壓縮機31和曲軸,并且壓縮機31通過發動機20的動力旋轉。
[0041]電動油栗14由電池15驅動,并且當發動機停止時使發動機油循環,從而防止發動機油在發動機停止期間的不均勻分布,并且在發動機停止期間發動機20被冷卻。
[0042]曲柄角度傳感器19檢測曲柄角,并且凸輪角度傳感器18檢測凸輪角。通過識別曲柄角與凸輪角,能夠進行所謂的氣缸確定。例如,由于各氣缸到達上止點的定時被識別,因此能夠確定在發動機起動時燃料被噴射和燃燒的氣缸。此外,曲柄角度傳感器19用于檢測發動機轉速。
[0043]發動機罩鎖SW12和距離傳感器11被設置在車輛的前方。發動機罩鎖SW 12是用于檢測發動機罩是否被鎖定的傳感器。當發動機罩被打開時,發動機的起動被怠速停止功能禁用,因為駕駛員不能觀察前方。
[0044]距離傳感器11例如是毫米波雷達、激光雷達、立體攝像機、TOF(飛行時間)攝像機等,并且是用于檢測至對象的距離的傳感器。除了距離以外,還可從距離傳感器11獲得相對速度和方位。車輛間距離控制功能使主車輛能夠跟隨前方車輛,同時保持與主車輛的車速對應的距離。
[0045]發動機ECU 26是用于控制發動機20的ECU,并與串聯起動器驅動繼電器21連接。當發動機ECU 26激勵串聯起動器驅動繼電器21時,串聯起動器13進行操作以起動發動機20。
[0046]制動ECU 24控制制動ACT 25以控制每個車輪處的輪缸壓力。制動ACT 25具有用于生成液壓壓力的電動栗(未示出),并且針對每個車輪具有增壓閥、減壓閥以及壓力保持閥。通過控制增壓閥、減壓閥或壓力保持閥的開度,能夠針對每個車輪使輪缸壓力增大、減少或保持。制動ECU 24通過該功能執行與停車保持功能有關的控制。此外,也可以執行VSC(車輛穩定性控制)控制、ABS控制、TRC控制等。此外,在VSC控制中,以防止不穩定車輛行為如主車輛的過度的轉向不足或轉向過度的方式控制各車輪的輪缸壓力。此外,制動ECU 24和制動ACT 25可被配置成:根據駕駛員對制動踏板的下壓力,將累積在累加器等中的液壓壓力供應至相應輪缸,以便制動相應車輪。
[0047]制動增壓器負壓傳感器23是檢測由發動機20的進氣負壓生成的增壓器負壓的傳感器。通過使用該負壓,由駕駛員對制動踏板的下壓力能夠被增強,使得制動踏板能夠被駕駛員可靠地壓下。如果增壓器負壓變得較大(接近大氣壓)時,怠速停止功能將起動發動機20以減小增壓器負壓,以便對駕駛員對制動踏板的操作做準備。
[0048]加速度傳感器22是檢測前后方向或左右方向的加速度的傳感器,并且用于計算車輛所停在的道路表面的傾斜角(斜率)。根據該斜率校正用于保持車輛停止狀態的制動力。
[0049]空調ECU 27執行所謂的空調控制,空調控制將車廂內的溫度控制至由駕駛員設定的溫度。在發動機20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的情況下,由于空調的壓縮機31停止,因此空調被切換至送風功能。此外,當在設定溫度和目標溫度之間的差較大時由空調ECU27執行空調控制時,怠速停止功能不停止發動機20。
[0050]ECO運行ECU 28是控制怠速停止功能的ECU。在ECO運行ECU28中,集成有使電池的電壓升壓的功能。當發動機20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時,由于電池的電壓通過驅動串聯起動器13而降低,因此ECO運行ECU 28使電池的電壓升壓,以確保其他輔助裝置(E⑶、車廂中的燈等)所需的電壓。此外,也可設想通過使用各種ECU如發動機ECU來控制怠速停止功能的配置。
[0051]ECO運行取消SW 29是用于取消怠速停止功能的開關。如果駕駛員將ECO運行取消Sff 29操作成0N,則怠速停止功能被關閉(發動機將不停止)。
[0052]此外,可以在儀表板30上顯示停車保持功能和怠速停止功能的各種操作狀態和/或警報消息,并且可以開啟警報燈。除了儀表板30以外,也可以從揚聲器輸出警報消息和/
或警報聲音。
[0053]圖4是S&S控制部分41、BH控制部分42及制動控制部分43的示例功能框圖。這些功能可以通過相應ECU中的CPU執行存儲在ROM中的程序并且與各種硬件合作來實現。
[0054]S&S控制部分41是主要由ECO運行ECU 28實現的功能。BH控制部分42和制動控制部分43是主要由制動ECU 24實現的功能。然而,可適當地設計將各個功能建立在哪個ECU中。此外,所有這些功能可以建立在單個ECU中。此外,BH控制部分42可以具有制動控制部分43。也就是說,如果這些功能被包括在車輛則將足夠。
[0055]S&S控制部分41、BH控制部分4 2及制動控制部分4 3通過使用ECU經由車載網絡(CAN、FlexRay、LIN、以太網(注冊商標)等)彼此通信,以便發送和接收各種數據。S&S控制部分41獲取關于BH控制部分進行的制動保持(ON)的開始(ON)和制動保持的結束(OFF)的信息。
[0056]BH控制部分42確定是否在車輛停止的情況下進行停車保持致動操作,如果是,則將保持請求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如到目前為止所描述的,保持請求是針對在發動機處于怠速狀態期間保持車輛停止狀態的制動力的請求。BH控制部分42將根據發動機的怠速轉速計算并且根據道路、表面等的傾斜而校正的所需制動壓力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此外,在檢測到用于停止制動保持(加速器踏板的0N)的操作的情況下,BH控制部分42將保持請求的解除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
[0057]S&S控制部分41確定是否滿足發動機停止條件,并且在得出肯定性確定時停止發動機20 d&S控制部分41還在發動機20停止的情況下確定是否滿足發動機起動條件,并且在得出肯定性確定時起動發動機20。發動機停止條件包括:車輛速度為零或者處于預定值或小于預定值這樣的條件,以及制動踏板被壓下這樣的條件。然而,作為停止禁用條件,存在有如下條件:空調ECU禁止發動機停止的條件;電池15的SOC等于或低于閾值的條件;電負荷處于或大于閾值的條件;該發動機冷卻劑溫度處于或小于閾值的條件;加速器踏板被壓下的條件等。
[0058]發動機起動條件根據停車保持功能的0N/0FF而變化。發動機起動條件(在停車保持功能為OFF的情況下)包括:檢測到制動踏板從ON改變為OFF的情況;加速器踏板為ON的情況;電池15的SOC降低至閾值或閾值以下的情況;以及制動增壓器負壓變為閾值或閾值以上的情況。發動機起動條件(在停車保持功能為ON的情況下)包括:加速器踏板為ON的情況;電池15的SOC降低至閾值或閾值以下的情況;以及制動增壓器負壓變為閾值或閾值以上的情況。然而,作為起動禁用條件,存在發動機罩鎖SW 12為OFF的情況等。也就是說,在停車保持功能為ON的情況下,為了使發動機20即使在駕駛員將其腳從制動踏板移開的情況下也不被怠速停止功能操作,不將檢測到制動踏板從ON變為OFF的條件用作發動機起動條件。然而,通過壓下加速器踏板,發動機20將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
[0059 ]當發動機停止時,S&S控制部分41將保持請求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該保持請求與制動保持不同,并且是針對在發動機停止期間保持車輛不動的制動力的請求。S&S控制部分41例如將發動機停止之前的預定時間內的最大制動力(峰值保持)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作為所需制動壓力。可以由制動ECU計算所需制動壓力。此外,如圖1B所示,當滿足發動機起動條件時(加速器踏板的0N),在經過一定時段之后,S&S控制部分41將保持請求的解除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此外,當停車保持功能為OFF時,制動踏板的釋放變為發動機起動條件,并且在一定時段之后,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
[0060]制動控制部分43包括制動壓力保持部分45、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以及減壓控制部分47。制動壓力保持部分45基于來自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的保持請求來確定制動力,并且使用制動ACT 25來生成制動力。更具體地,采用分別來自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的所需制動壓力中的較大的一個。如果怠速停止功能已經停止了發動機,并且停車保持功能不工作,則直接采用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所需制動壓力。如果怠速停止功能未停止發動機,并且停車保持功能工作,則直接采用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所需制動壓力。
[0061]如將在下面更詳細描述的,在從發出保持請求的控制部分獲得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情況下,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要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和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中的哪一個。減壓控制部分47使用所選擇的減壓控制來控制制動ACT 25以減小壓力。
[0062][關于停車保持功能和怠速停止功能]
[0063]圖5A和圖5B是示出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
[0064]在行駛期間,駕駛員操作制動踏板以停止車輛(SI)。
[0065]當車輛停止(車輛速度變為零)時,BH控制部分42確定是否存在停車保持致動操作
(S2)。停車保持致動操作例如是駕駛員以閾值或閾值以上的壓力壓下制動踏板的操作。此夕卜,停車保持致動操作也可以是按壓預定按鈕的操作。BH控制部分42檢測主氣缸壓力的值和/或制動踏板行進的行進量以確定是否存在停車保持致動操作。
[0066]在檢測到停車保持致動操作的情況下(S2中的是),BH控制部分42確定停車保持所需的輪缸壓力(S3)。當車輛以D檔位停止并且發動機20處于怠速狀態時,優選的是能夠獲得這樣的輪缸壓力:通過該輪缸壓力,車輛不會被當發動機起動時引起的驅動力移動。輪缸壓力由制動性能和/或車輛的重量確定。此外,可以根據道路表面的傾斜角度校正輪缸壓力。
[0067]BH控制部分42致動停車保持功能(S4)。也就是說,保持請求和所需制動壓力(所確定的輪缸壓力)被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因此制動控制部分43利用在車輛停止時由駕駛員對制動踏板的下壓獲得的輪缸壓力,以保持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確定的輪缸壓力。在通過壓下制動踏板生成的輪缸壓力小于所確定的輪缸壓力的情況下,由于獲得了用于停止車輛的制動力,因此保持該輪缸壓力。駕駛員可以在發動機20保持工作的同時將其腳從制動踏板移開,因此在短時間停止時改善了駕駛員姿勢的自由度。
[0068]BH控制部分42將停車保持功能的致動(停車保持功能為0N)發送至S&S控制部分41(S5)。
[0069]此外,當停車保持功能工作時,BH控制部分42確定加速器踏板是否被操作(S6)。
[0070]在加速器踏板被操作的情況下(S6中的是),BH控制部分42結束停車保持功能
(S7)。也就是說,在加速器踏板被操作的情況下,BH控制部分42將解除請求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
[0071]BH控制部分42將停車保持功能的結束(停車保持功能為OFF)發送至S&S控制部分41(S8)0
[0072]接下來,將描述S&S控制部分41。在行駛期間,駕駛員操作制動踏板以停止車輛(Sll)。此外,就怠速停止功能而言車輛停止通常指示車輛速度為零;然而,存在以下技術,其中,即使車輛速度在零以上時,只要其低于預定值,發動機20仍停止。在本實施方式中,出于說明的目的,使用“車輛速度變為零”來確定車輛停止。
[0073]接下來,S&S控制部分41基于發動機停止條件來確定是否要停止發動機20(S12)。此外,不滿足停止禁用條件的情況是先決條件。
[0074]在滿足發動機停止條件的情況下(S12中的是),S&S控制部分41請求發動機ECU停止發動機,使得發動機ECU 26停止燃料噴射以停止發動機20 (SI3)。此外,S&S控制部分41將保持請求和所需制動壓力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
[0075]S&S控制部分41確定是否已經接收到停車保持功能的致動(停車保持功能為0N)(SH)0
[0076]在接收到停車保持功能的致動的情況下(S14中的是),S&S控制部分41切換發動機起動條件(S15)。也就是說,從發動機起動條件中去除制動踏板從ON變為OFF的情況(保留加速器踏板的ON操作)。在沒有接收到停車保持功能致動的情況下,發動機起動條件保持原樣。
[0077]在發動機20停止的情況下,S&S控制部分41基于發動機起動條件確定是否要重起發動機20(S16)。此外,當滿足起動禁用條件時,將不起動發動機20。
[0078]在滿足發動機起動條件并且不滿足起動禁用條件的情況下,S&S控制部分41重起發動機20(S17)。也就是說,由于S&S控制部分41請求發動機ECU 26重起發動機,發動機ECU26導通串聯起動器驅動中繼器21以重起發動機20。
[0079]此外,S&S控制部分41將保持請求的解除輸出至制動控制部分43(S18)。此時,也可以發送關于滿足發動機起動條件中的哪種條件的信息。
[0080]以該方式,制動控制部分43有時接收分別來自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的保持請求和保持請求的解除。
[0081][制動控制部分的操作序列]
[0082]圖6A是示出制動控制部分43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此外,無論停車保持功能是否工作,圖6A和圖6B中的操作均可用。
[0083 ]制動控制部分43使用S&S控制部分41和BH控制部分42的所需制動壓力中較大的一個執行制動(SIlO)。在僅從兩個部件之一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使用所接收到的保持請求的所需制動壓力來執行制動。
[0084]此外,在從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中的至少一個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加速器踏板是否為0N(S120)。原因在于,當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都工作時,怠速停止功能的發動機起動條件不再包括制動踏板的0FF,并且發動機更可能被加速器踏板的ON起動。原因還在于,停車保持功能通過壓下加速器踏板而取消。也就是說,在圖6A的步驟中,檢測加速器踏板的ON而不是制動請求的解除。
[0085]在加速器踏板為ON的情況下(S120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由怠速停止功能重起發動機(S130)。可以通過以下事實確定發動機的起動:由曲柄角度傳感器檢測的發動機轉速從等于零的值增加至幾百RPM。此外,也可以向S&S控制部分41和/或ECU如發動機ECU詢問發動機的起動定時和/或連續工作時間等。此外,向S&S控制部分41詢問是否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重起發動機。這是因為,加速器踏板的ON僅是發動機起動條件之一,并且有時,S&S控制部分41可能由于其他原因而請求起動發動機。例如,如下面所描述的,在由于電池的剩余容量降低而由怠速停止功能重起發動機的情況下,選擇用于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在該情況下,由于在加速器踏板被壓下之前發動機已工作,因此優選的是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此外,在由于制動踏板的OFF而由怠速停止功能重起發動機的情況下,如下面詳細說明的,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停車保持功能不工作)。由于在加速器踏板被壓下之前發動機已經起動,因此優選的是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通過該減壓控制,減壓從加速器踏板的ON開始。
[0086]在S&S控制部分41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重起發動機20的情況下(S130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S140)。也就是說,因為發動機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重起,可以推斷出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都工作,從而,通過延遲減壓,可以抑制起動沖擊。
[0087]在不是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由S&S控制部分41重起發動機的情況下(S130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S150)。也就是說,由于發動機根本沒有停止或已經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因此通過提前進行減壓,能夠以良好的起動響應起動車輛。
[0088]圖6B是制動控制部分43的操作序列的另一示例流程圖。也就是說,示出了替代圖6A中的控制的控制。
[0089 ]制動控制部分43使用S&S控制部分41和BH控制部分42的所需制動壓力中的較大的一個來執行制動(SIlO)。在僅從兩個部件之一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使用所接收的保持請求所需要制動壓力來執行制動。
[0090]在從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中的至少一個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接收到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S122)。因此,在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都工作的情況下,確定是否已經從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接收到保持請求的解除。保持請求的解除的前提是加速器踏板的ON(當僅停車保持功能工作時,或當二者都工作時),或者制動踏板的OFF(當僅怠速停止功能工作時)。
[0091]在接收到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情況下(S122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由怠速停止功能重起發動機(S130)。關于是否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發動機的確定可以與圖6A中的確定相同。
[0092]在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由怠速停止功能重起發動機的情況下(S130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S140)。也就是說,因為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發動機,因此可以推斷出停車保持功能和怠速停止功能二者都工作,并且因此,通過延遲減壓,可以抑制起動沖擊。
[0093]在不是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由怠速停止功能起動發動機的情況下(S130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S150)。也就是說,由于當加速器踏板被壓下時已經起動發動機,或者由于制動踏板的OFF和/或電池的剩余容量而起動發動機(由于起動發動機的原因不是加速器踏板的0N),如圖6A中那樣,優選的是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
[0094]如上所述,通過根據本實施方式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在由怠速停止功能停止發動機的情況下,如果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發動機,則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否則,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由此,可以選擇適當的減壓控制。
[0095](第二實施方式)
[0096]在第一實施方式中,通過確定是否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發動機來選擇減壓控制。然而,在本實施方式中,將描述基于發動機轉速來選擇減壓控制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
[0097]此外,由于結構圖和/或功能框圖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結構圖和/或功能框圖相同的功能,因此將僅主要描述本實施方式的主要構成元件。
[0098]圖7A和圖7B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制動控制部分43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在圖7A的步驟中,步驟S132和步驟S160與圖6A和圖6B不同,因此,將主要描述步驟S132和步驟S160。此外,圖8是示出步驟S132和步驟S160中的發動機轉速的確定的圖。此外,圖7B與圖6B和圖7A共享共同特征部分,因此將省略其描述。
[0099]在加速器踏板為ON的情況下(S120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發動機轉速是否處于或高于第一閾值(S132)。發動機轉速由曲柄角度傳感器檢測。
[0100]如圖8所示,在步驟S132中所涉及的發動機轉速是在虛線A附近過度增加的轉速。在觀察到這種大于怠速速度的轉速的情況下,可以確定發動機已經起動。此外,第一閾值例如可以約為“怠速速度加上200rpm”。由于可以通過曲柄角度傳感器檢測怠速速度,因此可以動態地確定第一閾值。此外,考慮到怠速速度的可變范圍,第一閾值也可以是固定值。
[0101]在發動機轉速處于或高于第一閾值的情況下(S132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用于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S140)。也就是說,由于在壓下加速器踏板之后發動機轉速立即增加,能夠確定發動機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
[0102]當發動機轉速不處于且不高于第一閾值時(S132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發動機轉速是否處于或低于第二閾值(S160)。
[0103]如圖8所示,步驟S160中所涉及的發動機轉速是在過度增加之前在虛線B附近的轉速。在觀測到轉速遠小于怠速速度并且大于零的情況下,能夠確定發動機的起動已經發生。此外,第二閾值例如可以約為200rpm。第二閾值可以是固定值,或者可以動態地確定,例如為怠速速度的10%至20 %。
[0104]在發動機轉速處于或低于第二閾值的情況下(S160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S140)。也就是說,由于在加速器踏板被壓下之后立即開始發動機的起動,能夠確定發動機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
[0105]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確定起動發動機的原因是加速器的0N,可以推斷出停車保持功能和怠速停止功能二者都工作,并且因此,通過延遲減壓,能夠抑制起動沖擊。
[0106]當發動機轉速不處于且不低于第二閾值時(S160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SI50)。在該情況下,由于發動機轉速約為怠速速度,當加速器踏板被壓下時發動機已經起動,或者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FF和/或電池的剩余容量而起動發動機(由于起動發動機的原因不是加速器踏板的0N),因此如在圖6A中那樣,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并且通過將減壓提前,可以以良好的起動響應起動車輛。
[0107]根據本實施方式,能夠基于發動機轉速而不是基于是否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起動發動機來適當地選擇減壓控制。
[0108](第三實施方式)
[0109]在本實施方式中,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基于是否在從發動機起動起的特定時段內接收到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來選擇減壓控制。
[0110]此外,由于結構圖和/或功能框圖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結構圖和/或功能框圖具有相同的功能,因此將僅主要描述本實施方式的主要組成元件。
[0111]圖9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制動控制部分43的操作序列的示例流程圖。
[0112]制動控制部分43以S&S控制部分41和BH控制部分42的所需制動壓力中的較大的一個來執行制動(SllO)。在僅從兩個部件之一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以所接收到的保持請求的所需制動壓力來執行制動。
[0113]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已經針對所有保持請求輸出了保持請求的解除(S124)。也就是說,在僅BH控制部分42輸出保持請求的情況下,確定是否已經從停車保持功能輸出了保持請求的解除。在僅S&S控制部分41輸出保持請求的情況下,確定是否已經從S&S控制部分41輸出了保持請求的解除。在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 二者都輸出保持請求的情況下,確定是否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 二者都輸出了保持請求的解除。
[0114]在針對所有保持請求輸出了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情況下(S124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在從發動機起動起的特定時段內針對所有保持請求輸出了保持請求的解除(S134)。也就是說,確定從發動機起動的時間至輸出了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時間的時段是否處于特定時段內。此外,特定時段例如可以是較短時間如I秒至若干秒。在僅BH控制部分42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情況下,由于發動機不是被怠速停止功能停止或起動,從發動機起動時起的經過時間為至少若干秒或更多。在僅S&S控制部分41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情況下,發動機被制動踏板的OFF起動,最晚在I秒至若干秒內從S&S控制部分41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在BH控制部分42和S&S控制部分41 二者都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情況下,如圖1B所示,BH控制部分42在通常與發動機起動的定時相同的定時處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并且S&S控制部分41從發動機起動起最晚在I秒至若干秒內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
[0115]因此,如果從發動機起動至輸出了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時間處于特定時段內,則能夠確定發動機被S&S控制部分41起動。
[0116]在從發動機起動至輸出了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時間處于特定時段內的情況下(S134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S140)。也就是說,由于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通過延遲減壓,能夠抑制起動沖擊。
[0117]在本實施方式中,在發動機由于除了加速器踏板的ON之外的原因例如制動踏板的OFF而被S&S控制部分41起動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
[0118]在從發動機起動至輸出了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的時間不處于特定時段內的情況下(SI34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S150)。也就是說,由于發動機不是被怠速停止功能起動,通過將減壓提前,能夠以良好的起動響應起動車輛。
[0119]根據本實施方式,除了在第一實施方式和第二實施方式中獲得的效果以外,在發動機由于除了加速器踏板的ON之外的原因而被S&S控制部分41起動的情況下,也可以抑制由發動機的起動引起的起動沖擊。
[0120](第四實施方式)
[0121]在本實施方式中,描述了基于是否由S&S控制部分41最近執行保持請求的解除來選擇減壓控制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
[0122]此外,由于結構圖和/或功能框圖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的結構圖和/或功能框圖具有相同的功能,因此將僅主要描述本實施方式的主要組成部件。
[0123]圖10是示出根據本實施方式的制動控制部分43的操作序列的示例圖。
[0124]在從怠速停止功能和停車保持功能二者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制動控制部分43以S&S控制部分41和BH控制部分42的所需制動壓力中較大的一個來執行制動(SllO)。在僅從兩個部件之一接收到保持請求的情況下,以所接收的保持請求的所需制動壓力來執行制動。
[0125]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輸出了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S124)。
[0126]在輸出了所有保持請求的解除情況下(S124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確定是否由S&S控制部分41最近解除保持請求(S136)。如圖1所示,BH控制部分42在加速器踏板被壓下之后立即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而S&S控制部分41在加速器踏板被壓下之后的預定時間內(直至用于完全燃燒的發動機轉速)輸出保持請求的解除。此外,在僅S&S控制部分41輸出保持請求并且僅S&S控制部分41解除保持請求的情況下,由S&S控制部分41最近解除保持請求。相比之下,在僅BH控制部分42輸出保持請求并且僅BH控制部分42解除保持請求的情況下,由BH控制部分42最近解除保持請求。
[0127]因此,在發動機重起的情況下,在輸出保持請求的控制部件中,S&S控制部分41最近地解除保持請求。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考慮到該因素來選擇減壓控制。
[0128]此外,在用于保持車輛停止狀態的控制中,存在坡道起步輔助控制(HAC)系統等。然而,由于坡道起步輔助控制系統也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解除保持請求,因此能夠應用相同的確定。也就是說,車輛也可以配備有由于加速器踏板的ON而解除保持請求的其他停車保持控制。
[0129]在S&S控制部分41最近解除保持請求的情況下(S136中的是),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怠速停止功能的減壓控制(S140)。也就是說,由于發動機被怠速停止功能重起,通過延遲減壓,能夠抑制起動沖擊。
[0130]在不是S&S控制部分41最近解除保持請求的情況下(S136中的否),減壓控制選擇部分46選擇針對停車保持功能的減壓控制(S150)。也就是說,由于發動機不是被怠速停止功能重起,通過將減壓提前,能夠以良好的起動響應起動車輛。
[0131]根據本實施方式,能夠在不監視加速器踏板和/或發動機轉速的情況下適當地選擇減壓控制。如第三實施方式中那樣,即使在發動機由于除了加速器踏板的ON之外的原因而被S&S控制部分起動的情況下,也可以抑制由發動機的起動引起的起動沖擊。
[0132]上面通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描述了用于實施本發明的方式,然而,本發明絕不限于這些實施方式,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主旨的范圍的情況下做出各種修改和替代。
[0133]例如,第一至第四實施方式中的兩個或更多個實施方式中對減壓控制的選擇可以彼此適當地組合。例如,如果滿足第一和第二實施方式中的S120或S122與第三和第四實施方式中的S124二者,則可以確定為是;并且如果第一和第二實施方式中的S130和S132(S160)、第三實施方式中的步驟S134以及和第四實施方式中的步驟S136都滿足,則也可以確定為是。
[0134]雖然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示例的方式描述了具有發動機作為動力源的車輛,但是本發明也可以應用于除了發動機以外還將電動機用作動力源的車輛。
[0135]此外,可以適當地設置用于S&S控制部分41的發動機起動條件和發動機停止條件或者BH控制部分42的停車保持致動操作,并且因此不應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列出的情況。
[0136]此外,在這些實施方式中,使用液壓壓力來控制制動力。然而,在使用電動制動器控制制動力的車輛中,由電動制動器來執行本實施方式的減壓控制。此外,在由電動制動器提供制動力的一部分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液壓壓力制動器或電動制動器來實現本實施方式的減壓控制。此外,也可以通過駐車制動器提供制動力的一部分。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包括:停止-重起單元,其在發動機停止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停止發動機,并且在重起條件滿足 的情況下重起所述發動機;制動力保持單元,其保持用于停止所述車輛的制動力;以及制動力減小單元,其在所述車輛正被所述制動力保持單元制動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發 動機是否被所述停止-重起單元重起來以不同的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其中所述停止-重起單元請求在所述發動機停止的情況下要確保的制動力,所述制動力減 小單元在從所述停止-重起單元和所述制動力保持單元接收到針對制動力的解除請求的情 況下減小所述制動力,并且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根據最近解除對制動力的請求的是否是所 述停止-重起單元來以不同的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其中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在最近解除對制動力的請求的是所述停止_重起單元的情況下以 第一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以及在最近解除對制動力的請求的不是所述停 止-重起單元情況下以第二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其中在所述停止-重起單元隨著加速器踏板被壓下而重起所述發動機的情況下,所述制動 力減小單元以第一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以及在所述停止-重起單元不是 隨著所述加速器踏板被壓下而重起所述發動機的情況下,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以第二制動 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其中在從所述停止_重起單元和所述制動力保持單元接收到針對制動力的解除請求的情況 下,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減小所述制動力;以及當在所述發動機起動之后的預定時段內解 除了所有對制動力的請求的情況下,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以第一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 持的制動力,當不是在所述發動機起動之后的所述預定時段內解除了所有對制動力的請求 的情況下,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以第二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其中當在加速器踏板被壓下之后發動機轉速處于或高于第一轉速或者處于或低于第二轉 速的情況下,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以第一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以及在所 述發動機轉速不處于且不高于所述第一轉速并且不處于且不低于所述第二轉速的情況下, 所述制動力減小單元以第二制動力減小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7.根據權利要求3至權利要求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其中與通過所述第二制動力減小方式相比,通過所述第一制動力減小方式將所述制動力減 小至預定值的時間更長。8.—種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的控制方法,所述用于車輛的控制裝置包括停止-重起單 元和制動力保持單元,所述停止-重起單元在發動機停止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停止發動機并 且在重起條件滿足的情況下重起所述發動機,所述制動力保持單元用于保持用于停止所述 車輛的制動力,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在所述車輛正被所述制動力保持單元制動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發動機是否被所述停止-重起單元重起來以不同的方式減小所保持的制動力。
【文檔編號】B60W10/184GK105992718SQ201480062878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19日
【發明人】加藤宏和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