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激活機動車的執行器的方法、設定用于實施該方法的裝置以及計算機程序產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用于激活機動車的執行器的方法、設定用于實施該方法的裝置以及計算機程序產品。因此根據本發明提出了一種方法,該方法包括:借助姿態敏感的裝置檢測(S1)姿態且在對所檢測的姿態的反應中激活(S3)所述執行器。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僅當所檢測的姿態被確證(S2)時才激活所述執行器。這具有的優點在于,被錯誤識別的姿態不會導致執行器的錯誤激活。
【專利說明】
用于激活機動車的執行器的方法、設定用于實施該方法的裝置以及計算機程序產品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用于激活機動車的執行器的方法、設定用于實施該方法的裝置以及計算機程序廣品。
【背景技術】
[0002]機動車配備有多個執行器。示例的執行器是前照燈、閃光燈(方向指示器)、霧燈、霧聚光燈、喇叭、窗板刮水器和門鎖。能夠通過操作桿、調節旋扭、開關和按鍵激活所述執行器。
[0003]機動車中的車身計算機控制和監控從屬的組件和其功能。在機動車的主單元(主機(Head Unit))的主板上存在著例如SDRAM模塊和CPU。能夠添加芯片以用于數字的信號處理(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DSP)或添加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ieid programmablegatter arrays,FPGA)例如用于音頻編輯、MP3解碼和2D效果的圖形計算。對導航而言通常安裝GPS接收器。速度計和其它的組件能夠通過CAN總線相連,另外的音頻組件能夠例如通過MOST總線實現。
[0004]車身計算機和/或主機檢測的是,操作桿、調節旋扭、開關和按鍵被調節和/或切換并且對此反應地激活所述執行器。
[0005]這種激活能夠通過姿態進行。用于姿態功能的例子是路虎發現概念車(LandRover Discovery Vis1n Concept),該概念車展出于2014紐約車展。這種路虎車能夠通過姿態控制被打開和操作。
[0006]姿態控制以多種方式可行。
[0007]例如啁啾(Chirp)是與蝙蝠定位類似的姿態檢測系統。超聲波源將信號發送。如果該信號觸及物體、例如手,則該信號被反射。這種回聲被接收,第二芯片此時便獲取直到那時所流逝的時間。不同的姿態能夠基于不同的運行時間被識別。
[0008]文件DE102011087347公開了一種用于借助至少一個超聲波傳感器的信號運行時間變化來控制至少一個執行器的方法。例如后蓋的、馬達罩的、車門的、滑動天窗的閉合元件和/或液壓元件作為執行器被觸發。
[0009]相機尤其但不限于立體相機提供了用于姿態檢測的另一個可行方案。
[0010]DE 102005019154描述了一種用于依據機動車中的形成圖像的傳感裝置的信號來調整至少一個機動車組件的裝置。如此配置所述裝置,使得所述裝置依據至少一個通過形成圖像的傳感裝置所識別的機動車乘客的姿態開始、克制或終止所述調整。
【發明內容】
[0011]因此根據本發明提出了一種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借助姿態敏感的裝置檢測姿態且在對所檢測的姿態的反應中激活所述執行器。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僅當所檢測的姿態被確證時才激活所述執行器。
[0012]這具有的優點在于,被錯誤識別的姿態不會導致執行器的錯誤激活。
[0013]此外在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配設給所述姿態的語音指令被檢測且所檢測到的姿態通過語音指令確證。
[0014]語音確證對駕駛員而言尤其簡單且因而是有利的。
[0015]作為附加方案或替代方案,所檢測到的姿態能夠通過測量機動車的方向盤的偏轉、與導航系統的所計劃的路線的對比、檢測其它的姿態和/或聲學的確認和/或通過在姿態敏感的裝置處的許可輸入來確證。
[0016]這些確證的方式要求特別少的駕駛員交互。
[0017]這種姿態敏感的裝置能夠是智能手表,并且所述姿態能夠包括:貼靠著該智能手表的手臂的移動和/或轉動。在此,在該智能手表的臂帶中的和/或該智能手表中的加速度計和/或陀螺儀能夠用于檢測手臂移動/轉動。作為替代方案,姿態敏感的裝置能夠是數據眼鏡。在此,在數據眼鏡中的一個或多個相機和/或加速度計和/或陀螺儀能夠用于檢測頭部運動/頭部轉動。
[0018]或者,相機能夠是機動車的一部分。然后能夠通過圖像識別進行姿態識別。
[0019]所述智能手表或者說數據眼鏡實現了尤其保險的姿態識別,這是因為所述智能手表與手臂或者說數據眼鏡與作出所述姿態的頭部相連。
[0020]能夠在手臂的轉動期間檢測轉動方向,并且執行器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被激活,其中激活所述執行器的方式借助所檢測到的轉動方向進行確定。
[0021 ]從而能夠實現執行器的差異化的激活。
[0022]所述機動車能夠包括主控制單元或車身計算機。然后,所檢測到的姿態能夠被傳遞至該主控制單元或車身計算機,并且執行器由該主控制單元或車身計算機激活。
[0023]這一點尤其簡單地實現了:根據本發明訓練既存的系統,對該系統而言,所述執行器由主控制單元或由車身計算機激活。
[0024]執行器能夠通過另外的姿態、另外的語音指令和/或通過執行器的機械裝置的促動被退除激活。
[0025]執行器能夠是前照燈,并且所述激活能夠是前照燈的打開。執行器能夠是霧燈,且所述激活能夠是該霧燈的接通或關閉。執行器能夠是喇叭,且所述激活能夠是該喇叭的觸發。執行器能夠是門鎖,且所述激活能夠是該門鎖的閉合或打開。執行器能夠是行李箱鎖,且所述激活能夠是該行李箱鎖的閉合或打開。執行器能夠是窗板刮水器,且所述激活能夠是該窗板刮水器的速度等級的接通或在速度等級之間的切換。
[0026]此外根據本發明,介紹了一種用于機動車的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所述裝置被設定用于實施根據本發明的方法的若干步驟。
[0027]能夠將所述裝置理解為電儀器和/或控制器,其處理傳感器信號且依據于此發出控制信號。
[0028]最后,根據本發明還介紹了按照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計算機程序產品。所述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能夠由處理器實施的程序編碼,該程序編碼用于:當在處理器上實施該程序時,就執行根據本發明的方法。
[0029]在從屬權利要求中說明且在說明書中描述了本發明的有利的改型方案。
【附圖說明】
[0030]借助于附圖以及下述的說明來具體地闡釋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中: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方法的示例的實施方式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1]圖1示出了用于激活機動車的執行器的根據本發明的方法的示例的實施方式的流程圖。所述方法包括作為步驟SI的借助姿態敏感的裝置來檢測姿態。所述姿態能夠例如是頭部姿態、手指姿態、手部姿態或手臂姿態。例如,所述姿態包括垂直的和水平的運動和轉動、擺動、招揮、擦拭和點頭。轉動方向和/或運動方向在此能夠用于利用兩個僅在轉動方向和/或運動方向處不同的姿態實現執行器的兩種激活形式。例如,基于轉動方向能夠顯示閃光方向。
[0032]所述姿態敏感的裝置能夠例如是由機動車的駕駛員佩戴的智能手表或數據眼鏡。
[0033]駕駛員于是能夠使用智能手表或數據眼鏡操作機動車的執行器。同樣可行的是,姿態敏感的裝置包括固定于機動車中的或集成在數據眼鏡中的相機和/或基于超聲波的系統。其它的姿態敏感的裝置也是可行的。例如,能夠使用現存于智能手表或數據眼鏡中的運動測量工具例如陀螺儀和/或加速度計來進行姿態檢測。相機圖像能夠作為替代方案或附加方案用于姿態檢測。基于運動測量工具的測量信號的檢測能夠部分地或完全地在數據眼鏡中或者說在智能手表中進行。被部分處理的數據或未被處理的原始數據能夠被繼續傳遞至機動車的車身計算機,該車身計算機隨后檢測所述姿態。這種繼續傳遞能夠無線地進行。數據眼鏡或者說智能手表能夠在實施所述方法之前在其在機動車中的位置方面被校準。
[0034]在后續的步驟S2中,確證所檢測到的姿態。
[0035]如果確證了所述姿態,則接下來執行步驟S3,在該步驟中激活所述執行器即例如啟動所述閃光燈。
[0036]如果未確證所述姿態,則所述方法返回至步驟SI,而不激活所述執行器。
[0037]所述確證能夠基于許可而進行,該許可在姿態被檢測到之前就被授予。所述許可能夠例如是所有的或特定的姿態的許可。在此,所許可的姿態能夠概括地被確證,也就是說,只要姿態被檢測到,就進行執行器的激活。或者,姿態有條件地被確證,也就是說,如果檢測到所許可的姿態,則該姿態需要后續的確證,以便觸發該執行器的激活。其它的許可形式也是可行的。
[0038]所述許可也還實現的是,在檢測到同樣的姿態時能夠激活不同的執行器,且該姿態能夠唯獨對有待確定的執行器而言被許可。
[0039]所述確證和/或許可能夠通過語音指令進行。例如,主機或駕駛員的數據眼鏡接收語音,該語音接下來在主機中、在車身計算機或在數據眼鏡中被分析:是否授予了與所檢測到的姿態被結合儲存的指令。用于給出語音指令的駕駛員的聲學的請求能夠發生在語音指令之前。確證和/或許可的另一種形式能夠表現為另一種姿態,該姿態未被駕駛員詢問或通過系統按照請求作出。例如,能夠利用數據眼鏡獲取頭部點頭或該頭部點頭要么持續地要么僅當頭部點頭在語音請求之后被檢測用于確證之前所檢測到的姿態時被考慮用于確證。
[0040]作為附加方案或替代方案,所述確證和/或許可能夠包括對所檢測到的姿態相對于機動車控制信息和/或機動車導航信息的驗證。如果例如檢測到在一個方向上對應閃光燈的啟動的姿態,并且方向盤在該方向上被偏轉,則這一點能夠用于確證和/或許可。作為附加方案或替代方案,確證和/或許可能夠要求:按照導航系統所計劃的路線現在或在不久的將來設置在該方向上的轉彎。原則上或在有疑慮的情況下,為了借助姿態實現對執行器的激活,確證能夠是必需的。
[0041]執行器(和從屬的激活)能夠例如是閃光燈(向右/向左閃光和/或警示閃光)、前照燈(接通和/或亮起和/或暗淡)、霧燈(接通和/或關閉)、霧聚光燈(接通和/或關閉)、喇叭(觸發)、窗板刮水器(接通和/或關閉和/或改變刮水速度)或機動車門的鎖或行李箱的鎖(閉合/打開)。
[0042]必須被檢測到以用于激活執行器的姿態能夠與執行器和/或激活進行聯合。例如,手關節的向左轉動能夠在確證之后將左側的閃光燈啟動,且手關節的向右轉動能夠在確證之后將右側的閃光燈啟動。擦拭姿態能夠激活窗板刮水器。在此,擦拭姿態的速度能夠確定窗板刮水器的擦拭速度。
[0043]雖然在細節方面通過優選的實施例詳細地圖示和說明了本發明,但是本發明不被公開的示例限制并且其它的變化可以由本領域技術人員從中導出而不離開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激活機動車的執行器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借助姿態敏感的裝置檢測(SI)姿態且在對所檢測的姿態的反應中激活(S3)所述執行器,其特征在于,僅當確證(S2)所檢測到的姿態時才激活所述執行器。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另外地,檢測配設給所述姿態的語音指令,且通過該語音指令確證所檢測到的姿態。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檢測到的姿態通過測量機動車的方向盤的偏轉、與導航系統的所計劃的路線的對比、檢測其它的姿態和/或檢測聲學的確認和/或在姿態敏感的裝置處的許可輸入來確證。4.按照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姿態敏感的裝置是相機,該相機是機動車的一部分。5.按照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姿態敏感的裝置是相機,該相機是數據眼鏡的一部分,且所述姿態包括頭部的移動和/或轉動。6.按照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姿態敏感的裝置是智能手表,并且所述姿態包括:貼靠該智能手表的手臂的移動和/或轉動。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姿態敏感的裝置是智能手表且在手臂的轉動期間檢測轉動方向,并且執行器能夠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被激活,其中,借助所檢測到的轉動方向確定借以激活所述執行器的方式。8.按照權利要求1到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機動車包括主控制單元或車身計算機,其中所檢測到的姿態被傳遞至該主控制單元或車身計算機,并且執行器被該主控制單元或車身計算機激活。9.按照權利要求1到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器通過另外的姿態、另外的語音指令和/或通過用于將執行器退除激活的機械裝置的促動而退出激活。10.按照權利要求1到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執行器是前照燈,且所述激活是前照燈的打開, -執行器是霧燈,且所述激活是該霧燈的接通或關閉, -執行器是喇叭,且所述激活是該喇叭的觸發, -執行器是門鎖,且所述激活是該門鎖的閉合或打開, -執行器是行李箱鎖,且所述激活是該行李箱鎖的閉合或打開,或者 -執行器是窗板刮水器,且所述激活是該窗板刮水器的速度等級的接通或在速度等級之間的切換。1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裝置,其被設定用于實施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的步驟。12.—種帶有能夠由處理器實施的程序代碼的計算機程序,當該程序在處理器上運行時,該程序編碼便執行按照權利要求1到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文檔編號】G06F3/16GK105966328SQ201610131912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6年3月9日
【發明人】A.海爾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