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控制前照燈的配光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具備:取得部,該取得部取得存在于本車的前方的前方車輛的位置以及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以及配光控制部,該配光控制部基于前方車輛的位置使前照燈的配光變化,設定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其中,非光照射區域在包含前方車輛的前方車輛的周圍距車身端部具有規定的間隔,配光控制部將光照射區域同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與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之間的、在車寬方向上的間隔決定為:隨著車間距離的變大而變小。
【專利說明】
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對前照燈的配光進行控制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已知有使用拍攝裝置等檢測位于本車的前方的其他車輛(先行車輛或對向行駛車輛等前方車輛),并基于該檢測結果進行使從車輛的前照燈(頭燈)照射光的區域變化的、所謂的配光控制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4-168984號公報)、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2-166633號公報)以及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2014-168985號公報)。
[0003]在這樣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在夜間行駛時,為了確保本車的駕駛員的前方視野、并抑制使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感到目眩的不適的炫光(眩光)的發生,控制頭燈的配光。例如,在由拍攝裝置檢測出的前方車輛所存在的周圍形成不照射光的非光照射區域(或者有時也稱作遮光區域),在非光照射區域以外形成照射光的光照射區域,以這種方式控制頭燈的配光。
[0004]在對配光進行控制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會產生因部件(傳感器、頭燈等)的安裝偏差等引起的照射軸的偏移、因部件的性能偏差等引起的配光控制的延遲等。因此,在以往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并非僅對前方車輛的車寬的范圍進行遮光而在前方車輛的緊側方設定光照射區域,而是從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起在車寬方向留出規定的間隔(以下記作“邊緣間隔”)而設定光照射區域。通過具有該邊緣間隔,在以往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能夠抑制因上述的偏差而導致的針對前方車輛的不適炫光的產生。此外,邊緣間隔也可以表現為邊緣角。
[0005]然而,在以往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無論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如何,在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設置恒定寬度的邊緣間隔。即,不管是前方車輛距本車近的情況下、還是前方車輛距本車遠的情況下,從光照射區域到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設置有相同的邊緣間隔。
[0006]在以這種方式設定的光照射區域中,如圖8的(a)所示,關于位于本車附近的前方車輛201,左右的邊緣間隔m相對于前方車輛201的車寬Wl的比率(m/Wl)小。因此,對于例如位于前方車輛201的附近的人物202也能夠照射光,車輛前方的可視性良好。然而,如圖8的(b)所示,關于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203,左右的邊緣間隔m相對于前方車輛203的車寬W2的比率(m/W2)大。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對于例如位于前方車輛203的附近的人物204,完全不照射光或者不能充分照射光,因此車輛前方的可視性惡化。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是鑒于上述課題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通過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對前照燈的配光進行控制,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
目.ο
[0008]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公開的第I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對前照燈的配光進行控制,其特征在于,上述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具備:取得部,該取得部取得存在于本車的前方的前方車輛的位置以及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以及配光控制部,該配光控制部基于前方車輛的位置使前照燈的配光變化,設定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其中,非光照射區域在包含前方車輛的前方車輛的周圍距車身端部具有規定的間隔,配光控制部將光照射區域同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與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之間的、在車寬方向上的間隔決定為:隨著車間距離的變大而變小。
[0009]在基于該第I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在前照燈的配光控制中,使用所取得的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在本配光控制中,當在包含前方車輛的前方車輛的周圍設定距車身端部具有規定的間隔(邊緣間隔)的非光照射區域時,基于車間距離來決定光照射區域同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與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之間的、在車寬方向上的間隔。例如設定為隨著車間距離的變大而使邊緣間隔逐漸變小。由此,在夜間行駛時,當對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能夠放大遠方處的本車的前方視野,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10]另外,本公開的第2發明的特征在于,配光控制部將間隔決定為:推定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為在具有上述車間距離的上述前方車輛中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
[0011]在基于該第2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基于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來決定邊緣間隔。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例如能夠根據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等)推定。因此,將邊緣間隔決定為:推定前方車輛(的駕駛員)因來自本車的頭燈的照射光而承受的光量為在前方車輛中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由此,在夜間行駛時,不會使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感到不適的炫光,能夠放大遠方處的本車的前方視野,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12]另外,本公開的第3發明的特征在于,取得部還取得表示前方車輛是先行車輛還是對向行駛車輛的車輛信息,配光控制部還基于車輛信息決定邊緣間隔。
[0013]在基于該第3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基于前方車輛是先行車輛還是對向行駛車輛來決定邊緣間隔。一般情況下,與先行車輛的駕駛員相比,頭燈的光更會使對向行駛車輛的駕駛員感到目眩。因此,例如,當前方車輛為對向行駛車輛的情況下,增大邊緣間隔。由此,能夠抑制令對向行駛車輛的駕駛員感到目眩這一情況。
[0014]另外,本公開中的第4發明的特征在于,取得部還取得本車與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配光控制部還基于相對位置偏移決定邊緣間隔。
[0015]在基于該第4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還基于本車與前方車輛的相對位置偏移來決定邊緣間隔。一邊情況下,頭燈的光在左前方的頭燈與右前方的頭燈重疊的照射范圍(本車的中心軸附近)的光量多。因此,例如當本車與前方車輛的相對位置偏移少的情況下,增大邊緣間隔。由此,能夠抑制對向行駛車輛的駕駛員感到目眩這一情況。
[0016]另外,本公開中得到第5發明的特征在于,配光控制部還將光照射區域同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與前方車輛的上下側端之間的、在車高方向上的間隔決定為:隨著車間距離的變大而變小。
[0017]在基于該第5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中,配光控制部根據前方車輛的上下側端對車高方向的邊緣間隔也進行配光控制。由此,例如關于位于高處位置的道路標志、弓丨導路牌等,能夠進一步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18]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而對前照燈的配光進行控制。由此,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19]參照附圖,根據以下的詳細說明能夠進一步清楚本發明的上述以及其他的目的、特征、方面、效果。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示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的概略結構例的圖。
[0021]圖2為示出由頭燈在車輛的前方形成的近光燈照射范圍以及遠光燈照射范圍的一例的圖。
[0022]圖3為示出通過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所進行的配光控制而形成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一例的圖。
[0023]圖4為示出使車間距離與邊緣間隔對應建立的配光控制特性的一例的圖。
[0024]圖5A為示出LED陣列構造的右前方用的頭燈的一例的圖。
[0025]圖5B為對由圖5A的頭燈形成的光照射區域進行說明的圖。
[0026]圖6為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所進行的配光控制的處理順序的一例的流程圖。
[0027]圖7A為示出應用例I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一例的圖。
[0028]圖7B為示出應用例2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一例的圖。
[0029]圖8為示出通過以往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所進行的配光控制而形成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一例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0]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來進行前照燈(頭燈)的配光控制。在本配光控制中,當避開前方車輛設定光照射區域時,設置基于車間距離的邊緣間隔。邊緣間隔是指從光照射區域的端部(即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到前方車輛的車身端部的間隔。若前方車輛距本車近則增大邊緣間隔,若距本車遠則減小邊緣間隔。由此,在夜間行駛時,當相對于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而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能夠放大遠方處的本車的前方視野,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31][實施方式的說明]
[0032]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明提供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的一個實施方式按順序進行說明。
[0033]1.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的結構例
[0034]圖1為概略性說明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的結構的圖。在圖1中,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具備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
10、配光控制部20、頭燈30(L、R)、頭燈開關40。首先,對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所具備的各結構分別進行說明。
[0035]1-1.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
[0036]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檢測存在于本車的前方的其他車輛(以下記作“前方車輛”),取得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沿與本車的行進方向相同的方向行駛的先行車輛、以及沿與本車的行進方向相反的方向行駛的對向行駛車輛等相當于前方車輛。該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包括車輛檢測部11、車間距離檢測部12、車輛信息檢測部13。
[0037]車輛檢測部11檢測前方車輛的位置。前方車輛的位置包括:表示預先設定的坐標系中的前方車輛的位置的坐標、前方車輛的橫寬等。另外,車輛檢測部11也可以檢測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與本車的行進方向軸之間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對于前方車輛的位置、前方車輛的位置偏移的檢測,使用具備圖像傳感器的拍攝裝置(未圖示)等。作為圖像傳感器,例如能夠舉出CCD (Charge— Coupled Device,電荷親合器件)、CM0S(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補型金屬氧化物半導體)等。圖像傳感器以拍攝面朝向車輛的行進方向的方式設置在車身的前部或者車廂內等,拍攝車輛周邊的前方圖像。該圖像傳感器例如被設置在不妨礙駕駛員的駕駛的位置(前擋風玻璃的上方、車內后視鏡的背側等)。車輛檢測部11基于利用圖像傳感器拍攝到的圖像來檢測前方車輛的位置、前方車輛的位置偏移。利用該車輛檢測部11檢測出的前方車輛的位置、前方車輛的位置偏移被朝配光控制部20輸出。
[0038]車間距離檢測部12檢測本車與前方車輛的相對距離、即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對于該車間距離的檢測,可使用雷達傳感器(未圖示)等。作為雷達傳感器,例如可舉出激光雷達、微波雷達、毫米波雷達或者超聲波雷達等。雷達傳感器以收發電磁波的面朝向車輛的行進方向的方式設置于車身的前部或者車廂內等,向車輛的前方輻射電磁波,并且接收從車輛的前方到來的電磁波。具體地說,雷達傳感器向本車的前方周邊照射電磁波,并接收由前方車輛反射回來的電磁波。車間距離檢測部12基于雷達傳感器的電磁波的收發結果,檢測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利用該車間距離檢測部12檢測出的車間距離被朝配光控制部20輸出。
[0039]此外,對于車間距離的檢測,除了使用利用電磁波的雷達傳感器之外,還可以使用能夠取得從不同的2個視點拍攝同一前方車輛而得的2個圖像的靜態拍攝裝置。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基于2個圖像的視差來檢測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
[0040]車輛信息檢測部13檢測與前方車輛的狀態、特征相關的車輛信息。在該車輛信息中,例如包括前方車輛是沿與本車的行進方向相同的方向行駛的先行車輛、還是沿與本車的行進方向相反的方向行駛的對向行駛車輛的信息。對于前方車輛是先行車輛還是對向行駛車輛的檢測,能夠利用由在車輛檢測部11中使用的拍攝裝置拍攝到的圖像等。例如,當從本車觀察先行車輛的情況下,能夠探測到光量少的紅色的尾燈的光,當從本車觀察對向行駛車輛的情況下,能夠探測到光量多的白色的頭燈的光。因此,通過在拍攝圖像中識別色彩或識別亮度,能夠檢測出前方車輛是先行車輛還是對向行駛車輛。
[0041]另外,在該車輛信息中,可以包括前方車輛的種類,例如是小型車輛、大型車輛、還是二輪車的信息。對于前方車輛的種類的檢測,能夠利用由在車輛檢測部11中使用的拍攝裝置拍攝到的圖像等。例如,當從本車觀察先行車輛的情況下,能夠根據左右的尾燈的光的間隔、數量檢測前方車輛是小型車輛、大型車輛、還是二輪車,當從本車觀察對向行駛車輛的情況下,能夠根據左右的頭燈的光的間隔、數量檢測前方車輛是小型車輛、大型車輛、還是二輪車。
[0042]此外,在上述的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中使用的拍攝裝置、傳感器等可以作為前照燈控制專用而設置于車輛,也可以兼用搭載于車輛的其他系統如行駛車道維持系統、制動輔助系統等所使用的拍攝裝置、傳感器。另外,由圖像傳感器拍攝的圖像可以為彩色圖像也可以為黑白圖像。
[0043]另外,在圖1的結構中記載為: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包括車輛檢測部11、車間距離檢測部12以及車輛信息檢測部13。但是,圖1的結構只不過是一例,例如若在后述的頭燈30的配光控制中不需要使用車輛信息來決定邊緣間隔,則也可以從圖1的結構中省去車輛信息檢測部13。
[0044]1-2配光控制部20
[0045]配光控制部20按照經由頭燈開關40的來自駕駛員的指示,基于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所檢測到的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對頭燈30所進行的遠光燈的配光進行控制。具體地說,配光控制部20對頭燈30的配光進行控制,使得在頭燈30的遠光燈的可照射范圍中,不存在由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檢測出的前方車輛的范圍成為照射光的光照射區域。換言之,配光控制部20對頭燈30的配光進行控制,使得包括由前方車輛檢測部10檢測出的前方車輛的前方車輛的周圍的范圍成為不照射光的非光照射區域。該配光控制部20包括邊緣間隔決定部21、頭燈控制部22。
[0046]邊緣間隔決定部21從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取得前方車輛的位置、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以及前方車輛的車輛信息。然后,邊緣間隔決定部21至少基于前方車輛的位置以及車間距離,決定邊緣間隔(邊緣角)。邊緣間隔如上所述,是指從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到前方車輛的車身端部的間隔。例如,邊緣間隔為距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的、在車寬方向上的間隔。邊緣間隔的決定方法將在后文中敘述。此外,邊緣間隔決定部21也可以除了車間距離之外、還基于車輛信息決定邊緣間隔。另外,邊緣間隔決定部21可以進而考慮本車的行進方向軸與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而決定邊緣間隔。
[0047]頭燈控制部22為了相對于作為配光控制的對象的前方車輛而設置具有由邊緣間隔決定部21決定的邊緣間隔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對頭燈30給予必要的指示。該必要的指示取決于頭燈30的結構。例如,在頭燈30為通過使照射方向不同的多個燈點亮或熄滅而使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變化的構造的情況下,指示點亮或者熄滅的燈的數目、位置等。另外,例如當頭燈30為通過使用設置于燈的前方的遮蔽機構遮蔽照射光的一部分而使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變化的構造的情況下,指示遮蔽機構的移動量、燈的旋轉量等。
[0048]上述的配光控制部20典型為由中央運算處理裝置(CPU:Central ProcessingUnit,中央處理單元)、存儲器以及輸入輸出接口(全部未圖示)等構成的電子控制單元(EQJ:Electronic Control Unit,電子控制單元)。該配光控制部20通過由CPU讀取存儲于存儲器的程序并進行解釋執行,發揮作為上述的邊緣間隔決定部21以及頭燈控制部22的功會K。
[0049]1一3.頭燈 30
[0050]頭燈30為在車輛的左右設置有一對而照射車輛的前方的前照燈。左前方的頭燈30(U與右前方的頭燈30(R)為將基本相同的結構左右對稱地配置的構造。這些頭燈30例如在由燈殼(未圖示)與具有透光性的燈罩(未圖示)形成的燈室內,具備燈單元31以及燈火控制器32。
[°°511 燈單元31例如包括齒媽燈、HID(High Intensity Discharge,高強度放電)燈或者LED (Light Emitting D1de,發光二極管)燈等光源。該燈單元31如圖2所示,從燈照射光,從而在車輛的前方分別形成近光燈的照射范圍100以及遠光燈的照射范圍101和102。此外,在圖2中,對于遠光燈照射,示出左前方的頭燈30 (L)的照射范圍1I以及右前方的頭燈30(R)的照射范圍102雙方,而對于近光燈照射,僅簡單地示出I個照射范圍100。
[0052]在燈單元31,可以獨立地設置近光燈照射用的燈與遠光燈照射用的燈,也可以設置近光燈照射/遠光燈照射兼用的燈。另外,燈的數量也并無限定,例如可以是將多個LED燈排成一列或者多列的LED陣列。
[0053]燈火控制器32基于來自配光控制部20的指示而控制燈單元31的燈火狀態,使在遠光燈照射范圍101以及102設定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變化。具體地說,燈火控制器32為了與前方車輛的位置對應地在本車的前方設定具有基于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決定的邊緣間隔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在配光控制部20中對頭燈30的燈火狀態左右獨立地進行控制。
[0054]例如,當頭燈30為由多個LED燈構成的LED陣列構造的情況下,燈火控制器32成為分別獨立地切換多個LED燈的通電狀態的開關機構(繼電器等)。另外,例如當頭燈30為由HID燈與燈罩構成的構造的情況下,燈火控制器32成為使燈罩移動的致動機構(驅動馬達等)O
[0055]1-4.頭燈開關40
[0056]頭燈開關40為切換頭燈30的點亮/熄滅、切換遠光燈/近光燈的照射狀態、或切換是否進行遠光燈的配光控制的操作開關。該頭燈開關40例如配置于轉向管柱等車廂內的適當的位置。此外,對于遠光燈的配光控制,可以與頭燈30的點亮聯動地自動進行,也可以與向遠光燈照射狀態的切換聯動地自動進行。
[0057]2.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所進行的配光控制
[0058]接下來,進一步參照圖3、圖4對配光控制部20基于由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檢測出的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進行的、頭燈30的遠光燈的配光控制進行說明。
[0059]2-1.邊緣間隔的決定方法
[0060]在上述解決課題中記述的基于恒定值的邊緣間隔的配光控制中,如圖8所示,對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203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的、左右的邊緣間隔m相對于前方車輛203的車寬W2的比率(m/W2),比對位于本車附近的前方車輛201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的、左右的邊緣間隔m相對于前方車輛201的車寬Wl的比率(m/Wl)大。因此,例如對于位于該遠方的前方車輛203附近的人物204,完全不照射光或無法充分地照射光。因此,當相對于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從本車對位于遠方的前方車輛的周邊的車輛前方的可視性差。
[0061]因此,為了解決上述課題,在本發明中,進行基于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而使邊緣間隔變化的控制。作為基本的控制,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來決定邊緣間隔。例如,隨著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的變大,逐漸縮小左右的邊緣間隔。在圖3的例子中,對車間距離d2的前方車輛203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的邊緣間隔m2比對車間距離dl(〈d2)的前方車輛201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的邊緣間隔ml小(ml>m2)。通過該控制,即便在對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203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圖3的(b)),也能夠使左右的邊緣間隔m2相對于前方車輛203的車寬W2的比率(m2/W2)小于對位于本車的附近的前方車輛201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圖3的(a))下的該比率。因此,在對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能夠提高對位于本車的遠方的范圍的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62]另外,為了更高精度地決定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的邊緣間隔,還可以使用與前方車輛的狀態、特征相關的車輛信息。車輛信息例如為前方車輛是先行車輛還是對向行駛車輛。另外,為了進一步提高邊緣間隔的決定精度,可以使用本車的行進方向軸與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
[0063]進而,在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來決定邊緣間隔時,還可以考慮是否會因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光而產生使前方車輛的駕駛員目眩的不適的炫光(眩光)。例如,為了避免對前方車輛的駕駛員產生不適的炫光,可以將間隔的值決定為:隨著車間距離的變大,邊緣間隔變小。為了避免產生使前方車輛的駕駛員目眩的不適的炫光(眩光),在本實施方式中,推定因向光照射區域照射的光而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例如,在前方車輛的駕駛員位置觀測的光量)。該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能夠基于與光量的變動相關聯的本車與前方車輛之間的關系推定(后述)。
[0064]此處,駕駛員對炫光的感受由射入至瞳孔的光量決定。如果假定眾人的對于炫光的感受(無個體差地)一律相同,則能夠將駕駛員開始感到炫光不適的光量定義為恒定的值。因此,如果所推定的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所承受的光量低于駕駛員開始感到不適炫光的極限值、即為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則能夠不令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感到不適炫光。
[0065]a.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的推定
[0066]配光控制部20的邊緣間隔決定部21能夠基于本車與前方車輛之間的關系來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炫光量。具體地說,邊緣間隔決定部21能夠根據從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取得的前方車輛的位置、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以及前方車輛的車輛信息,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
[0067]從光源承受的光量隨著遠離光源而降低。即,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遠光的光量也隨著遠離本車(定論: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而降低。因此,能夠基于該現象推定因向光照射區域照射的光而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
[0068]例如,如果將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遠光的光量設為Lo、將與車間距離d相應的光量的衰減率的函數設為f(d)(0〈f(d)〈l),則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L由L = Lo X f (d)表示。因此,車間距離d越大,前方車輛越遠離本車,則函數f (d)的值越小,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L越小。
[0069]另外,從光源承受的光量每次被后視鏡反射、或透射過玻璃、或發生折射都會降低。例如,對向行駛車輛(的駕駛員)便接受僅I次透過前擋風玻璃的、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遠光燈光。另一方面,先行車輛(的駕駛員)接受經車門后視鏡與車門玻璃與(或后玻璃與室內后視鏡)而2次反射、透射/折射的、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遠光燈光。即,先行車輛從本車的頭燈30承受的光量比對向行駛車輛承受的光量小。因此,基于該現象,能夠更詳細地推定因向光照射區域照射的光而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
[0070]例如,如果將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遠光的光量設為Lo,將先行車輛a的情況下表示光量的衰減率的系數設為Ca(0<Ca〈l),則先行車輛承受的光量L由L = Lo X Ca表示。因此,與對向行駛車輛相比,先行車輛承受的光量L小。
[0071]進而,頭燈30在車輛的左右設置一對,并照射車輛的前方。因此,一般地,如圖2所示,左前方的頭燈30(L)的遠光燈的照射范圍101與右前方的頭燈30(R)的遠光燈的照射范圍102重疊,該重疊的照射范圍105的光量多。即,在距本車的寬度方向中心軸為規定距離內的位置,與其他位置相比光量多,產生不適炫光的可能性高。因此,基于該事實,能夠更詳細地推定因向光照射區域照射的光而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
[0072]例如,如果將從本車的頭燈30照射的遠光的光量設為Lo,將表不同本車的行進方向軸與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S相應的光量的衰減率的函數設為f (s) ((Xf(S)S I),則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L由L = Lo Xf (s)表示。因而,相對位置偏移S越大、前方車輛越遠離本車,則函數f (s)越小,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L越小。此外,由于對向行駛車輛與本車的行進方向軸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本就很大,因此可以不應用該函數f(s)。
[0073]此外,在上述例子中記載:對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前方車輛的車輛信息、以及本車的行進方向軸與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全都進行判斷,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然而,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可以僅憑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的判斷推定。前方車輛的車輛信息或者本車的行進方向軸與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的、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的判斷可以適當使用,以便提高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的推定精度。
[0074]另外,在上述例子中記載:在邊緣間隔決定部21中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但是,在車輛的實際行駛中,可以并不實際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例如,通過模擬等,針對各種車間距離、車輛信息、以及相對位置偏移的前方車輛圖形,預先運算推定為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為被允許的光量以下的、對車間距離與邊緣間隔之間的關系建立對應的數據。然后,將預先運算出的數據保持于存儲器(未圖示)等。由此,在邊緣間隔決定部21中,可以參照所存儲的數據,決定與從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取得的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對應的邊緣間隔。
[0075]b.邊緣間隔的計算
[0076]邊緣間隔決定部21對于由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檢測出的前方車輛,求出使得利用上述的方法推定出的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為在前方車輛中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的邊緣間隔。該邊緣間隔的求解方法例如可考慮如下的方法。
[0077]當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的情況下,邊使邊緣間隔從零開始逐漸增加,邊基于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依次推定先行車輛所承受的光量。判斷所推定出的光量為極限值以下、即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為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的邊緣間隔。然后,將該判斷出的邊緣間隔決定為針對前方車輛設定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邊緣間隔。
[0078]或者,在未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的情況下,將推定為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為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的、對車間距離與邊緣間隔之間的關系建立對應的配光控制特性(例如圖4),預先保持于未圖示的存儲器等。基于配光控制特性判斷與由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檢測出的車間距離對應的邊緣間隔。然后,將該判斷出的邊緣間隔決定為相對于前方車輛設定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邊緣間隔。
[0079]此外,上述的示例只不過為決定邊緣間隔的一例。因此,也可以通過其他的方法來決定邊緣間隔。另外,從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到前方車輛的車身端部設置的邊緣間隔可以與車身的位置無關而為相同值,也可以是不同值。例如,可以將在前方車輛的左側端設置的邊緣間隔與在右側端設置的邊緣間隔設定為不同的值。
[0080]c.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設定
[0081]當在邊緣間隔決定都21中決定邊緣間隔后,頭燈控制部22基于邊緣間隔設定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例如,頭燈控制部22相對于根據由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檢測出的前方車輛的位置(坐標以及車寬)求出的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附加所決定的邊緣間隔。然后,頭燈控制部22將在前方車輛的左側端的左側加上邊緣間隔后的位置、與在前方車輛的右側端的右邊加上邊緣間隔后的位置之間設定為非光照射區域。即,在前方車輛的周圍設定具有邊緣間隔的非光照射區域。然后,頭燈控制部22將非光照射區域以外設定為光照射區域。
[0082]此外,能否將加上邊緣間隔后的位置實際作為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取決于頭燈30的照射性能。因此,在后述的頭燈30的控制中,如果不能形成以上述方式設定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則只要在頭燈30可實現的范圍適當地設定近似的代替光照射區域以及代替非光照射區域即可。
[0083]2-2.頭燈的控制
[0084]在設定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后,為了執行包含該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遠光燈照射,利用頭燈控制部22進行頭燈30的遠光燈的配光控制。在以下的實施例中,以頭燈30的燈單元31為將多個LED燈排成一列的LED陣列構造的情況為例,對遠光燈的配光控制進行說明。
[0085]圖5A為簡單示出LED陣列構造的右前方的頭燈30(R)的一例的圖。圖5A中例示的右前方的頭燈30 (R)作為燈單元31具有近光燈照射用的I個燈LB與遠光燈照射用的8個LED燈HBl?HB8。此外,對于左前方的頭燈30(L),省略說明。
[0086]燈LB如圖5B所示,向近光燈的照射范圍100照射光。LED燈HBI?HB8如圖5B所示,向遠光燈的照射范圍102照射光。該LED燈HBI?HB8在光的照射方向上具有互不相同的指向性,能夠朝分別設定的區域照射光。例如,在圖5B中,LED燈HBl能夠向區域al照射光,LED燈HB2能夠向區域a2照射光。即,通過將LED燈HBl?HB8熄滅,能夠使不向對應的區域照射光(遮光)。此外,在圖5 B的例子中,各L E D燈H BI?HB 8照射的區域不重疊,但也可以使區域重置。
[0087]例如,當欲形成圖3的(a)所示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情況下,頭燈控制部22針對頭燈30進行使LED燈HBI?HB3點亮、且使LED燈HB4?HB8熄滅的指示。另外,例如當欲形成圖3的(b)所示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情況下,頭燈控制部22針對頭燈30進行使LED燈HBl?HB5點亮,并且使LED燈HB6?HB8熄滅的指示。
[0088]根據該指示,能夠使頭燈30的光不向非光照射區域照射,而僅向光照射區域照射。因此,在夜間行駛時,能夠不令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感到不適的炫光,能夠擴大本車的前方視野,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89]此外,如上所述,能否按照設定的方式形成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取決于頭燈30的照射性能。因此,例如在上述的圖3的(a)的例子中,若使LED燈HBl?HB5點亮,則在欲使光與所設定的非光照射區域吻合的情況下,頭燈控制部22只要進行使LED燈HBl?HB4點亮并使LED燈HB5?HB8熄滅的指示即可。
[0090]2-3.配光控制的處理順序
[0091]將以上敘述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所進行的配光控制作為一連串的處理順序進行說明。圖6為對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所進行的配光控制的處理順序的一例進行說明的流程圖。此外,在以后的處理中,以頭燈30點亮且遠光燈的配光控制工作的情況為例進行說明。
[0092]圖6所示的處理通過駕駛員經由頭燈開關40的操作輸入頭燈30的點亮指示而開始。在處理開始后,判斷頭燈30的點亮指示為遠光燈點亮還是近光燈點亮(步驟S61)。由于本發明為進行遠光燈點亮時的燈的配光控制的技術,因此在頭燈30以近光燈點亮的期間,不進行頭燈30的配光控制(步驟S61:否、步驟S69:否)
[0093]當頭燈30為遠光燈點亮的情況(步驟S61:是)下,進行前方車輛的檢測處理(步驟S62)。當在該檢測處理中檢測出前方車輛的情況(步驟S63:是)下,取得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步驟S64)。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為前方車輛的位置、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以及/或者前方車輛的車輛信息。另一方面,當在步驟S62的檢測處理中未檢測到前方車輛的情況(步驟S63:否)下,如果正在對頭燈30的遠光燈的配光進行控制,則解除控制并返回步驟S61 (步驟S68)。接下來,基于所取得的與前方車輛相關的信息,決定從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起在車寬方向上設置的邊緣間隔(步驟S65)。接下來,根據所決定的邊緣間隔設定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步驟S66)。然后,基于所設定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控制頭燈30的遠光燈的配光(步驟S67)。以上的處理反復進行,直至從遠光燈點亮切換至近光燈點亮、或者進行頭燈30的熄滅指示為止。
[0094]實施方式的效果
[0095]在上述的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中,進行基于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的頭燈30的配光控制。在該配光控制中,使在從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到前方車輛的車身端部之間設置的邊緣間隔基于車間距離變化。更具體地說,隨著車間距離的變大,使邊緣間隔逐漸變小。由此,在夜間行駛時,在相對于位于本車的遠方的前方車輛進行配光控制的情況下,能夠擴大遠方處的本車的前方視野,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96]另外,在該配光控制中,推定因本車的頭燈照射而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所承受的光量,以使得所推定的光量為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的方式來決定邊緣間隔。由此,在夜間行駛時,不會令前方車輛的駕駛員感到不適的炫光,能夠擴大遠方處的本車的前方視野,能夠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
[0097]應用例I
[0098]在上述的實施例中,對所檢測出的前方車輛為I臺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是,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I在檢測到多臺前方車輛的情況下也能夠以同樣方式進行處理。即,針對所檢測出的每個前方車輛,推定前方車輛所承受的光量,并決定邊緣間隔,設定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然后,進行頭燈30的遠光燈的配光控制,以便執行包含與多臺前方車輛對應地設定的多個非光照射區域的遠光燈照射。
[0099]例如,圖7A為示出針對2臺前方車輛進行遠光燈照射的情況下的一例的圖。為了實現該圖7A所示的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例如當為圖5A以及圖5B所示的頭燈30的情況下,只要針對右前方的頭燈30(R)進行使LED燈HB1、HB4、HB5點亮,并且使LED燈HB2、HB3、HB6?HB8媳滅的指示即可。
[0100]應用例2
[0101]在上述的實施例中,對于使相對于所檢測出的前方車輛從左右側端在車寬方向賦予的邊緣間隔變化的控制進行了說明。該控制以通過將光照射區域分割開的狹縫形狀來設定非光照射區域這一情況作為前提。然而,通過設計頭燈30的燈的配置(例如二維配置等),也可以不使光照射區域分割開地設定非光照射區域。
[0102]例如圖7B為示出在前方車輛的車頂上方也設置光照射區域的情況的一例的圖。如果設置這樣的光照射區域,則例如對于位于高處的道路標志、引導路牌等,能夠進一步提高車輛前方的可視性。如果能夠設定該圖7B所示的非光照射區域,則也可以使相對于所檢測出的前方車輛從上側端在車高方向賦予的邊緣間隔變化。另外,可以在前方車輛的車身的下側也設置光照射區域。
[0103]應用例3
[0104]在上述的實施例中,對針對所檢測出的前方車輛設置光照射區域以及非光照射區域的控制進行了說明。但是,行人、自行車的騎行者等也同樣會感到不適的炫光。因此,可以在前方車輛信息取得部10中也檢測行人、自行車等,在行人、自行車的騎行者的頭部設定非光照射區域。
[0105]至此,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但前述的說明在所有方面都只不過是例示,并不限定本發明的范圍。當然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的前提下進行各種改進、變形。
【主權項】
1.一種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對前照燈的配光進行控制,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具備: 取得部,該取得部取得存在于本車的前方的前方車輛的位置以及從本車到前方車輛的車間距離;以及 配光控制部,該配光控制部基于所述前方車輛的位置使所述前照燈的配光變化,設定光照射區域與非光照射區域,其中,所述非光照射區域在包含所述前方車輛的所述前方車輛的周圍距車身端部具有規定的間隔, 所述配光控制部將所述光照射區域同所述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與所述前方車輛的左右側端之間的、在車寬方向上的間隔決定為:隨著所述車間距離的變大而變小。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光控制部將所述間隔決定為:推定所述前方車輛承受的光量為在具有所述車間距離的所述前方車輛中炫光所被允許的光量以下。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取得部還取得表示所述前方車輛是先行車輛還是對向行駛車輛的車輛信息, 所述配光控制部還基于所述車輛信息決定所述間隔。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取得部還取得本車與所述前方車輛的、行進方向軸在車寬方向上的相對位置偏移, 所述配光控制部還基于所述相對位置偏移決定所述間隔。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光控制部還將所述光照射區域同所述非光照射區域之間的邊界與所述前方車輛的上下側端之間的、在車高方向上的間隔決定為:隨著所述車間距離的變大而變小。
【文檔編號】B60Q1/08GK105922928SQ20161010237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4日
【發明人】高垣達也, 水野龍, 望月清隆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