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警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警示裝置,包括收納盒,所述收納盒內設置有用于實現警示作用的警示機構、及用于實現裝置驅動的電動機構,所述收納盒上固定設置有用于防止裝置傾斜翻倒的防側翻組件、及用于實現裝置行進的行進輪組件,所述警示機構、行進輪組件及防側翻組件均與所述電動機構電性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防側翻組件及所述電動機構三者配合完成裝置的自動行進。本發明在使用時無需人為放置,可自動完成展開及行走,避免了警示裝置放置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意外,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裝置的安全系數。此外,本發明內的測距模塊進一步保證了警示裝置與車輛的距離符合交通法規的相關規定,進一步保證了實用性及安全性。
【專利說明】
一種警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警示裝置,尤其適用于高速公路行車時使用,屬于交通警示裝置領域。
【背景技術】
[0002]三角警示牌作為一種常用的交通警告標志,主要用于在汽車發生故障時,放置在車輛的周圍,以警示經過的車輛,防止車輛相撞。由于汽車的各種事故都是突發性的,因此需要把三角警示牌放在汽車的后備箱內,以便不時之需。現有的三角警示牌一般都包括有底部支架和安裝在底部支架上的三角形反射板,并且,為了攜帶方便,底部支架大多采用可折疊結構,如有這樣一種折疊式的三角警告牌,該折疊式三角警告牌的三角形支架用對投射到其上面的光線進行反射,三角形支架下方設有底板,底板的下側中間設置有折疊支撐架,并且,折疊支撐架還包括有支撐板和轉動設置在支撐板兩側的延長桿,為了給三角形支架提供穩定的支撐,這種三角警告牌的延長桿往往都采用鐵桿,從而使三角警告牌顯得不夠輕便。
[0003]中國專利ZL201120056239.2揭示了一種可折疊三角警告牌,該可折疊三角警告牌包括三角形反射器和用于支撐固定該三角形反射器的支撐架,該支撐架包括與三角形反射器連接的支撐板和支腳,支腳又包括有相互鉸接的內腳和外腳,支腳展開后對支撐板和三角形反射器進行支撐。這種折疊的三角警告牌的支撐架不僅支腳較多,結構不夠簡潔,而且支腳往往采用輕便的塑料桿,支撐的穩定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0004]除上述缺點之外,以上所述的多種三角警示牌還存在一個問題,即上述三角警示牌都需要人為放置,而在人為放置的過程中很容易發生意外。且由于人為放置,放置距離大多都是人為估值,因此也很容易出現放置距離不夠等問題。
[0005]綜上所述,如何提供一種具備自動化操作能力,可操作性好,安全系數較高的警示裝置,就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6]鑒于現有技術存在上述缺陷,本發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適用于高速公路行車時使用的警示裝置。
[0007]本發明的目的,將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
一種警示裝置,包括收納盒,所述收納盒內設置有用于實現警示作用的警示機構、及用于實現裝置驅動的電動機構,所述收納盒上固定設置有用于防止裝置傾斜翻倒的防側翻組件、及用于實現裝置行進的行進輪組件,所述警示機構、行進輪組件及防側翻組件均與所述電動機構電性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防側翻組件及所述電動機構三者配合完成裝置的自動行進。
[0008]優選地,還包括用于控制裝置與車輛距離的距控組件,所述距控組件包括設置于車輛內的位置傳感器,設置于所述收納盒內、與所述位置傳感器相匹配的距離感應器。
[0009]優選地,所述收納盒包括盒體、及與所述盒體活動連接的盒蓋,所述盒體包括用于收納所述警示機構的第一容納腔、及用于收納所述電動機構的第二容納腔。
[0010]優選地,所述盒蓋的一側借助合頁與所述盒體樞軸連接、另一側設置有用于所述收納盒密閉的鎖合件,所述鎖合件為電磁鐵、卡扣或插銷。
[0011]優選地,所述警示機構包括三角警示牌,所述三角警示牌為三角形框體結構或三角形板狀體結構;
當所述三角警示牌為三角形框體結構時,所述三角警示牌至少包括三根警示桿,所述警示桿間活動連接,所述警示桿間伸展組合后可圍成三角形框體結構;
當所述三角警示牌為三角形板狀體結構,所述三角警示牌至少包括兩塊警示板,所述警示板間活動連接,所述警示板翻轉組合后可形成三角形板狀結構。
[0012]優選地,所述三角警示牌的外表面均涂覆有用于在夜間起到警示作用的熒光涂料或M涂料。
[0013]優選地,所述電動機構包括用于接收處理相關信息并控制裝置整體運作的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盒蓋開合的開合電機、用于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運動的行進電機以及用于驅動所述防側翻組件伸展收縮的微型液壓缸;所述控制器與裝置內各電氣部件電性連接并驅動各電氣部件運作,所述控制器還電性連接有一開關,所述開關固定設置于所述盒體外側周向側壁上。
[0014]優選地,所述開合電機固定設置于所述盒體內、所述盒蓋與所述盒體連接的一側,所述開合電機與所述盒蓋連接并驅動其開合。
[0015]優選地,所述防側翻組件包括至少一根活動連接于所述盒體外側的防翻桿,所述微型液壓缸的活動端與所述防翻桿固定連接并驅動其伸展及收縮。
[0016]優選地,所述行進輪組件包括主動輪組與從動輪組;
所述主動輪組包括至少兩個共軸設置的主動輪,所述主動輪設置于所述盒體的底面,所述主動輪與所述行進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主動輪的前進方向與所述警示機構的展示方向相垂直;
所述從動輪組包括至少一個從動輪,所述從動輪的數量與所述防翻桿的數量一致,所述從動輪借助萬向軸與所述防翻桿固定連接。
[0017]本發明的突出效果為:本發明在使用時無需人為放置,可自動完成展開及行走,避免了警示裝置放置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意外,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裝置的安全系數。此外,本發明內的測距模塊進一步保證了警示裝置與車輛的距離符合交通法規的相關規定,進一步保證了實用性及安全性。綜上所述,本發明自動化程度高,使用效果良好,具有很高的使用及推廣價值。
[0018]以下便結合實施例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的詳述,以使本發明技術方案更易于理解、掌握。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收納盒11、盒體111、第一容納腔112、第二容納腔12、盒蓋13、合頁14、鎖合件2、三角警示牌21、警示桿3、控制器31、開合電機32、行進電機33、微型液壓缸34、開關4、防翻桿51、主動輪52、從動輪6、距離感應器。
【具體實施方式】
[0020]本發明揭示了一種適用于高速公路行車時使用的警示裝置。
[0021]如圖1所示,一種警示裝置,包括收納盒I,所述收納盒I內設置有用于實現警示作用的警示機構、及用于實現裝置驅動的電動機構,所述收納盒I上固定設置有用于防止裝置傾斜翻倒的防側翻組件、及用于實現裝置行進的行進輪組件,所述警示機構、行進輪組件及防側翻組件均與所述電動機構電性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防側翻組件及所述電動機構三者配合完成裝置的自動行進。
[0022]還包括用于控制裝置與車輛距離的距控組件,所述距控組件包括設置于車輛內的位置傳感器(圖中未示出),設置于所述收納盒I內、與所述位置傳感器相匹配的距離感應器
6ο
[0023]所述收納盒I包括盒體11、及與所述盒體11活動連接的盒蓋12,所述盒體11包括用于收納所述警示機構的第一容納腔111、及用于收納所述電動機構的第二容納腔112。
[0024]所述盒蓋12的一側借助合頁13與所述盒體11樞軸連接、另一側設置有用于所述收納盒I密閉的鎖合件14,所述鎖合件14為電磁鐵、卡扣或插銷。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鎖合件14為電磁鐵,且所述電磁鐵與所述電動機構內的控制器3電性連接并由其控制。
[0025]所述警示機構包括三角警示牌2,所述三角形警示牌2的具體形狀設置可以有多種形式,此處選擇其中的兩種形式進行具體說明,即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框體結構或三角形板狀體結構。
[0026]當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框體結構時,所述三角警示牌2至少包括三根警示桿21,所述警示桿21間活動連接,所述警示桿21間伸展組合后可圍成三角形框體結構。
[0027]當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板狀體結構,所述三角警示牌2至少包括兩塊警示板(圖中未示出),所述警示板間活動連接,所述警示板翻轉組合后可形成三角形板狀結構。
[0028]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框體結構,且在所述警示桿21的連接位置處固定設置有用于所述警示桿21間傳動的傳動齒輪(圖中未示出),所述傳動齒輪間相互嚙合,以完成所述警示桿21的伸展。除上述設置方式外,所述三角警示牌2的伸展還可以通過在各部件間設置液壓腔、并設定固定的液壓阻尼,或采用特殊的部件外形、借助卡扣或凸臺等方式完成。具體的設置方式可視使用者的具體需要而定。
[0029]所述三角警示牌2在未展開狀態下可收納于所述第一容納腔111內。
[0030]為了保證所述三角警示牌2能夠在夜間正常使用,所述三角警示牌2的外表面均涂覆有用于在夜間起到警示作用的熒光涂料或3Μ涂料。
[0031]所述電動機構包括用于接收處理相關信息并控制裝置整體運作的控制器3、用于控制所述盒蓋12開合的開合電機31、用于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運動的行進電機32以及用于驅動所述防側翻組件伸展收縮的微型液壓缸33。所述控制器3與裝置內各電氣部件電性連接并驅動各電氣部件運作。所述控制器3還電性連接有一開關34,所述開關34固定設置于所述盒體11外側周向側壁上。
[003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器3優選為80C51式通用型單片機,選擇該型號的單片機是因為這種單片機為應用范圍最廣的單片機之一,且應用基礎好,能夠滿足大規模的生產應用的需要。此外,需要明確的是,所有能夠完成控制各部件完成相應操作的設備均屬于所述控制器的概念范圍內,在此提供的技術方案僅為優選實施例。
[0033]所述開合電機31固定設置于所述盒體11內、所述盒蓋12與所述盒體11連接的一側,所述開合電機31與所述盒蓋12連接并驅動其開合。
[0034]所述防側翻組件包括至少一根活動連接于所述盒體11外側的防翻桿4,所述微型液壓缸33的活動端與所述防翻桿4固定連接并驅動其伸展及收縮。
[003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防翻桿4共設置有兩根,且兩根所述防翻桿4相匹配、分別設置于所述盒體11外部同一側壁上的兩側位置。這樣設置的目的在于進一步增強所述防側翻組件的防側翻性能,避免裝置在使用時被強風刮倒。
[0036]所述行進輪組件包括主動輪組與從動輪組。
[0037]所述主動輪組包括至少兩個共軸設置的主動輪51,所述主動輪51設置于所述盒體11的底面,所述主動輪51與所述行進電機32的輸出軸固定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主動輪51的前進方向與所述警示機構的展示方向相垂直。
[0038]所述從動輪組包括至少一個從動輪52,所述從動輪52的數量與所述防翻桿4的數量一致,所述從動輪52借助萬向軸與所述防翻桿4固定連接。
[0039]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主動輪51與從動輪52,均設置有兩個。
[0040]以下簡述本發明的使用過程:當使用者需要使用本裝置時,可直接按下開關34,與所述開關34電性連接的控制器3接收到信號后,控制盒蓋12打開,三角警示牌2展開,防翻桿
4一并展開,隨后主動輪51在行進電機32的驅動下開始轉動,此時操作者可將裝置放置于底面,裝置自動行進至合適的距離,到達指定距離后,裝置停止,隨即完成放置工作。當使用者需要回收裝置時,僅需要按下開關34,裝置各部件隨即在所述控制器3的控制下復位,從而完成裝置的整體收納,以便回收。
[0041]本發明在使用時無需人為放置,可自動完成展開及行走,避免了警示裝置放置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意外,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裝置的安全系數。此外,本發明內的測距模塊進一步保證了警示裝置與車輛的距離符合交通法規的相關規定,進一步保證了實用性及安全性。綜上所述,本發明自動化程度高,使用效果良好,具有很高的使用及推廣價值。
[0042]本發明尚有多種實施方式,凡采用等同變換或者等效變換而形成的所有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警示裝置,包括收納盒(I),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納盒(I)內設置有用于實現警示作用的警示機構、及用于實現裝置驅動的電動機構,所述收納盒(I)上固定設置有用于防止裝置傾斜翻倒的防側翻組件、及用于實現裝置行進的行進輪組件,所述警示機構、行進輪組件及防側翻組件均與所述電動機構電性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防側翻組件及所述電動機構三者配合完成裝置的自動行進。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控制裝置與車輛距離的距控組件,所述距控組件包括設置于車輛內的位置傳感器,設置于所述收納盒(I)內、與所述位置傳感器相匹配的距離感應器(6)。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納盒(I)包括盒體(11)、及與所述盒體(11)活動連接的盒蓋(12),所述盒體(11)包括用于收納所述警示機構的第一容納腔(111)、及用于收納所述電動機構的第二容納腔(112)。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盒蓋(12)的一側借助合頁(13)與所述盒體(11)樞軸連接、另一側設置有用于所述收納盒(I)密閉的鎖合件(14),所述鎖合件(14)為電磁鐵、卡扣或插銷。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機構包括三角警示牌(2),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框體結構或三角形板狀體結構; 當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框體結構時,所述三角警示牌(2)至少包括三根警示桿(21),所述警示桿(21)間活動連接,所述警示桿(21)間伸展組合后可圍成三角形框體結構; 當所述三角警示牌(2)為三角形板狀體結構,所述三角警示牌(2)至少包括兩塊警示板,所述警示板間活動連接,所述警示板翻轉組合后可形成三角形板狀結構。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警示牌(2)的外表面均涂覆有用于在夜間起到警示作用的熒光涂料或3M涂料。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構包括用于接收處理相關信息并控制裝置整體運作的控制器(3)、用于控制所述盒蓋(12)開合的開合電機(31)、用于驅動所述行進輪組件運動的行進電機(32)以及用于驅動所述防側翻組件伸展收縮的微型液壓缸(33);所述控制器(3)與裝置內各電氣部件電性連接并驅動各電氣部件運作,所述控制器(3)還電性連接有一開關(34),所述開關(34)固定設置于所述盒體(11)外側周向側壁上。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合電機(31)固定設置于所述盒體(11)內、所述盒蓋(12)與所述盒體(11)連接的一側,所述開合電機(31)與所述盒蓋(12)連接并驅動其開合。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側翻組件包括至少一根活動連接于所述盒體(11)外側的防翻桿(4),所述微型液壓缸(33)的活動端與所述防翻桿(4)固定連接并驅動其伸展及收縮。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進輪組件包括主動輪組與從動輪組; 所述主動輪組包括至少兩個共軸設置的主動輪(51),所述主動輪(51)設置于所述盒體(11)的底面,所述主動輪(51)與所述行進電機(32)的輸出軸固定連接并由其驅動,所述主動輪(51)的前進方向與所述警示機構的展示方向相垂直; 所述從動輪組包括至少一個從動輪(52),所述從動輪(52)的數量與所述防翻桿(4)的數量一致,所述從動輪(52 )借助萬向軸與所述防翻桿(4 )固定連接。
【文檔編號】B60Q7/00GK105857169SQ201610263098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6日
【發明人】鄭光輝, 湯吉良
【申請人】鄭光輝, 湯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