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文總體上涉及車輛設備領域,并且更具體地涉及用于車輛內部的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
【背景技術】
[0002]機動車輛的車頂內襯通常并入許多車輛附件,這些附件包括例如,拉手、衣鉤及內部照明部件。盡管拉手是有用的,當與否則將是平滑的車頂內襯表面相比時它們也是相對不雅觀的。
[0003]本文涉及新的及改進的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該總成并入了拉手和光源子總成,該子總成可旋轉地安裝在殼體內。當不使用時,拉手包含在視線以外的殼體內的腔室中并且平滑且美觀的光源定向為朝向車輛的乘客艙。
【發明內容】
[0004]根據在此描述的目的和益處,提供一種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該總成包含具有第一面和第二面的門、承載在第一面上的拉手以及承載在第二面上的光源。拉手定向在第一方向上并且光源定向在第二方向上。在一個可行的實施例中第一面和第二面彼此相對。
[0005]在一個可行的實施例中,總成進一步包括外部殼體。門容納在該外部殼體中并且樞轉地安裝在其上。更具體地,門包括第一端壁、第二端壁、第一端壁上的第一樞軸銷以及第二端壁上的相對的第二樞軸銷。在一個可行的實施例中,第一端壁還包括第一電觸點并且第二端壁包括第二電觸點。當光源定向在照亮機動車輛內部的方向上時,這些觸點共同提供用于為光源供能的電通路。在一個可行的實施例中,該光源包括發光二極管(LED)以及配合的透鏡。在另一可行的實施例中,光源包括白熾燈泡及配合的透鏡。
[0006]根據附加方面。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可以描述為包含殼體以及拉手和光源子總成,該殼體包括腔室和開口側。該拉手和光源子總成可旋轉地安裝在殼體中并且在拉手設置在開口側的第一位置和光源設置在開口處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
[0007]根據又一方面,提供一種簡化車輛的車頂內襯的方法。那一方法可以描述為包含在門上提供拉手和光源,該門在拉手暴露供使用而光源隱藏的第一位置和光源暴露供使用而拉手隱藏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
[0008]在下面的說明書中,示出并描述了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的多個優選實施例。如應該意識到的,該總成能夠是其他的、不同的實施例并且其多個細節能夠在完全不脫離在下面的權利要求中陳述并說明的總成的情況下在各個顯著的方面進行修改。相應地,附圖和說明書實質上應該被視為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附圖說明】
[0009]在此并入并且形成說明書一部分的所附的【附圖說明】了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的多個方面,并且與說明書一起起到解釋其某些原理的作用。在附圖中:
[0010]圖1是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的分解透視圖,說明了拉手和光源子總成、該子總成在其中旋轉的殼體以及用于將該總成安裝在車輛的車頂內襯中的U型加強支架;
[0011]圖2a是總成的前立面圖,其中拉手旋轉至從外部殼體延伸或凸出而光源從視野中隱藏在由外部殼體形成的腔室中;
[0012]圖2b是側立面圖,示出了如圖2a所示的定位的組合式拉手和光源子總成,其中移除近處的側壁以展示從視野中隱藏在外部殼體的腔室內的燈總成;
[0013]圖3a是總成的前立面圖,該總成定向為使得光源暴露在外部殼體的開口側而拉手從視野中隱藏、保持在由外部殼體形成的腔室中;
[0014]圖3b是處于與圖3a所示的相同定向的總成的側立面圖,其中移除近側端壁以展示拉手如何從視野中隱藏在外部殼體的腔室中。
[0015]現在將詳細參照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的現有優選實施例,該優選實施例的示例在所附附圖中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現在參照說明了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10的圖l_3b。如圖1中最佳地圖示的,總成10包括拉手和光源子總成12、外部殼體14及加強支架16。更具體地,子總成包含旋轉門18,該旋轉門18包括第一面20和第二面22、第一端壁24和第二端壁26。在說明的實施例中,第一和第二面20、22是相對的。進一步地第一和第二面20、22在第一和第二端壁24、26之間延伸。
[0017]拉手28承載在第一面20上。光源30承載在第二面22上。拉手28可以包含由塑料、金屬、木材或其他適合的材料制成的大體上是C型的主體。光源30可以包括,例如發光二極管(LED)和配合的透鏡或白熾燈泡和配合的透鏡。
[0018]如應該從附圖中領會的,拉手28定向在第一方向上并且光源30定向在第二方向上。
[0019]外部殼體14具有用作限定腔體38的三個側面32、第一端部34及第二端部36。如應該領會的腔體38在一側是開放的。
[0020]如應該領會的,子總成12可旋轉地安裝在外部殼體14中。更加具體地,子總成12包括從第一端壁24凸出的第一樞軸銷42以及從第二端壁26凸出的對齊的第二樞軸銷44。在一個可行的實施例中,第一端壁24包括第一電觸點46并且第二端壁26包括第二電觸點48。這兩個觸點提供用于向子總成12的光源30提供電能的通路。更加具體地,當光源30如圖3a和3b所示地定向為將光指向機動車輛內部時,這些觸點46、48結合設置在外部殼體的端壁34、36內的固定的觸點47、49,以建立光源和電源(未示出)之間的不間斷的電通路。相反,當光源30如圖2a和2b所示地朝向腔體定向時,觸點46、48從固定觸點47、49解離并且該電通路中斷。因此,當隱藏在外部殼體14的腔室38中時,光源30不能被激活。
[0021]當裝配時,第一樞軸銷42和第二樞軸銷44容納并保持在外部殼體14的端壁34、36中的各自的插口 50、52中。值得注意的是,外部殼體14中的腔室38具有足夠的尺寸以允許在子總成12相對外部殼體14的旋轉期間拉手28自由穿過側面32的必要空隙。因此,如圖2a和2b所示的,子總成12可以在外部殼體14中定向為,使得第一面20和拉手28定向為從殼體14向外而光源30從視野中隱藏在腔體38中。相反,子總成12還可以定向為使得第二面22和光源30定向為向外而拉手28從視野中隱藏在腔體38內。有利地,在不需要拉手而將拉手28從視野中隱藏的情況下,圖3a和3b所示的該第二位置提供美觀平滑的表面。可以提供卡爪(未示出)以將子總成12保持在圖2a、2b及3a、3b所示的位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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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加強支架16用于加強外部殼體14并且提供至總成10所安裝到的車輛車身的更加可靠的連接。更加具體地,加強支架16大體上是u型的。如圖1所示,加強支架16沿外部殼體的最近側壁32及端部34、36延伸。支架16的兩個相對端部區段56中的相對的孔54接收并保持樞軸銷42、44的端部。支架16的中間區段60中的孔58接收用于將總成10固定至車輛車身的螺釘或其他固定件。
[0023]總之,拉手和光源總成10提供許多益處。最顯著的,其用于簡化車頂內襯并改善其外觀。當不使用時,拉手28可以簡單地從視線中隱藏在光源30的平滑、簡潔的線條后面。
[0024]已經為說明及描述目的呈現了前述內容。其并不旨在窮舉或將實施例限制在公開的精確形式。根據上面的教導,顯著的修改和變形是可行的。當根據它們公平、合法的且平等地享有的外延解釋時,所有這些修改和變形均在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其包含: 門,其具有第一面和第二面; 拉手,其承載在所述第一面上;以及 光源,其承載在所述第二面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拉手定向在第一方向并且所述光源定向在第二方向。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第一面與所述第二面相對。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總成,進一步包括外部殼體,所述門容納在所述外部殼體中。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門樞轉地安裝在所述外部殼體中。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門包括第一端壁、第二端壁、所述第一端壁上的第一樞軸銷以及所述第二端壁上的相對的第二樞軸銷。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第一面和所述第二面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端壁之間延伸。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第一端壁包括第一電觸點并且所述第二端壁包括第二電觸點。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光源包括LED及配合的透鏡。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光源包括白熾燈泡及配合的透鏡。11.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總成,進一步包括固定至所述外部殼體的加強支架。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加強支架是u型的。13.—種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其包含: 外部殼體,其包括腔體及開口側; 拉手和光源子總成,其可旋轉地安裝在所述殼體中并且在拉手設置在所述開口側的第一位置和光源設置在所述開口側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總成,進一步包括固定至所述外部殼體的加強支架。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加強支架是u型的。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總成,其中所述子總成包括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旋轉門。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總成,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一端部上的第一樞軸銷以及所述第二端部上的第二樞軸銷。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總成,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一端部上的第一電觸點以及所述第二端部上的第二電觸點。19.一種簡化車輛的車頂內襯的方法,其包含: 在門上提供拉手和光源,所述門在所述拉手暴露供使用而所述光源隱藏的第一位置和所述光源暴露供使用而所述拉手隱藏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
【專利摘要】一種組合式拉手和光源總成包括外部殼體,該外部殼體具有腔體及開口側。拉手和光源子總成可旋轉地安裝在該殼體中并且在拉手設置在開口側而光源總成從視線中隱藏處在腔體中的第一位置和光源設置在開口側而拉手從視線中隱藏處在腔體中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
【IPC分類】B60N3/02, B60Q3/02
【公開號】CN105539237
【申請號】CN201510665106
【發明人】大衛·赫爾科, 邁克·波波夫斯基, 約翰·安德魯·斯塔庫, 杰夫·托德·巴克斯特
【申請人】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4日
【公告號】DE102015118294A1, US2016011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