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在駕駛室上的排氣管解偶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的主題涉及諸如卡車車輛之類的機動車輛,其具有垂直的排氣管,發動機的廢氣可通過該排氣管排出。
【背景技術】
[0002]將垂直排氣管安裝在諸如重型卡車之類的大型車輛上的不同的結構布置,可將排氣管安裝在車輛底盤框架上和/或將管子附連在車輛駕駛室本體上。一種已知類型的安裝件包括安裝在底盤框架上的支柱,而垂直排氣管則附連在該支柱上。垂直排氣管在車輛上的安裝件可提供排氣管和駕駛室本體之間某種受限的相對運動。一種已知的附連機構包括帶有徑向軸承的線性滑塊。某些排氣管可具有柔性的部分。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主題的一個總的方面涉及車輛,該車輛具有底盤以及排氣系統,底盤支承著推進車輛的消耗燃料的發動機,發動機中消耗燃料所產生的廢氣通過該排氣系統排出,車輛包括垂直排氣管,廢氣通過排氣管從該排氣管被向上傳送到出口。
[0004]駕駛室本體被支承在底盤上,并具有靠近排氣管的壁。第一構件固定在該壁上,第二構件固定在排氣管上。
[0005]解偶器具有附連到第一構件的第一附連點、附連到第二構件的第二附連點以及包括至少一個球接頭的解偶器機構,球接頭允許排氣管相對于駕駛室本體作有限的垂直運動和有限的水平運動。
[0006]以上的概述伴隨以下參照附圖由詳細描述給出的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的細節,以下的附圖是本發明公開的一部分。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卡車車輛的左視圖。
[0008]圖2是通過卡車車輛后角和垂直排氣管的水平剖視圖,它是包括在兩者之間解偶器的視圖。
[0009]圖3是一部分解偶器的局部立體圖。
[0010]圖4是解偶器機構的立體圖。
[0011]圖5是類似于圖2的視圖,示出另一替代的實施例。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圖1示出卡車車輛10,卡車車輛10具有底盤12和支承在底盤12框架上的駕駛室本體14,底盤12還支承動力系統18的消耗燃料的發動機16。發動機16通過動力系統18的動力傳動系統操作,以驅動輪子20,輪子20在道路上推進著卡車車輛。
[0013]發動機16具有排氣系統,發動機16中燃料消耗所產生的廢氣通過排氣系統排出。排氣系統包括垂直排氣管22,來自發動機16的廢氣通過排氣管22向上被傳送到出口 22A。
[0014]駕駛室本體14包括靠近排氣管22的壁。更多細節顯現在圖2中,圖2示出的壁包括垂直側壁24和垂直后壁26,兩個壁匯聚在靠近排氣管20的角部28處。角部28顯示為駕駛室本體的左后角部。
[0015]圖2示出在角部28處的緊固到駕駛室本體的支架30。圓形帶32環繞并夾緊在排氣管20的外圍。解偶器34具有附連到支架30的第一附連點和附連到帶子32的第二附連點。解偶器34包括解偶器機構36,其包括至少一個球接頭,球接頭允許排氣管20相對于駕駛室本體14作有限的垂直運動和有限的水平運動。解偶器34包括第一球接頭38和第二球接頭40。
[0016]第一球接頭38包括大致柱形的外殼42、設置在外殼42內的球44 (也參見圖3和4)以及從球44伸到外殼42之外的桿46。桿46具有與球44的中心50相交的軸線48。外殼42包含用于球44的安裝件,其允許球44和桿46圍繞軸線48 —起轉動,以便在頂點位于中心50處的假想錐52之內呈現角度。
[0017]第二球接頭40包括大致柱形的外殼54、設置在外殼54內的球56以及從球56伸出到外殼54之外的桿58。桿58具有與球56的中心相交的軸線60。外殼54包含用于球56的安裝件,其允許球56和桿58圍繞軸線60 —起轉動,以便在頂點位于球56中心處的假想錐之內呈現角度。球接頭中的球不必要是完全球形,而是可以是截頭球形。它們被合適地進行潤滑以便在它們的外殼內運動。
[0018]每個假想錐具有相應的錐軸線,諸如圖3中的錐軸線62。令桿46和58位于相對于外殼42和54的對中位置中,則軸線48和60與它們相應的錐軸線62相一致。
[0019]外殼42和54通過連接桿64連接在一起,該連接桿沿著垂直于錐軸線的軸線66在它們之間延伸。
[0020]接頭68允許一個外殼42、54圍繞軸線66相對于另一個外殼轉動。接頭68將外殼圍繞軸線66的相對轉動限制在到不大于銳角的有限角度范圍內。
[0021]用于相應球44、56的每個安裝件允許相應的球和相應的桿46、58 —起圍繞相應桿的軸線48、60轉動,并在相應的假想錐內呈角度,該安裝件允許相應的球和相應的桿圍繞相應的桿的軸線一起轉過360°。
[0022]支架30包括通孔70,球接頭38的桿46通過該通孔70。桿46上的緊固件可用來抵靠通孔相對側上的支架而夾緊。
[0023]帶子32圍繞排氣管20并在相對的圓周端部處具有兩個相面對的耳狀部72、74。緊固件76穿過相面對的耳狀部中的通孔78、80,并緊固在桿58內的帶螺紋的通孔82中,該通孔82垂直于軸線60,由此,將帶子32緊緊地夾緊在排氣管20上。
[0024]圖2示出解偶器34的布置,其中,在該實例中,相應的錐軸線62平行于垂直壁、后壁26中的一個。
[0025]圖5示出解偶器34的布置,其中,相應的錐軸線與兩個垂直壁24、26都不平行。駕駛室14上的支架86提供解偶器機構36通過連接桿64與駕駛室的附連。U形螺栓88的喉部配合在連接桿64的周圍,且帶螺紋的螺栓端部通過支架86內的孔。螺母89旋入到U形螺栓端部上,以將球接頭38、40的外殼42、54緊緊地固定到駕駛室14。
[0026]通過讓桿穿過支架內的孔,并然后將螺母92旋入到桿的螺紋端上,擰緊螺母以迫使支架90抵靠圍繞桿的周向延伸的臺肩,可將另一個支架90配裝在桿46、48上。支架90包括構件94,支架通過該構件與帶子32連接。耳狀部72、74 (未在圖5中示出)被緊固在一起,使得帶子32緊緊地夾緊在排氣管20周圍。
【主權項】
1.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包括: 底盤,所述底盤支承著推進所述車輛的、消耗燃料的發動機; 排氣系統,所述發動機中消耗燃料所產生的廢氣通過所述排氣系統排出,所述排氣系統包括垂直排氣管,廢氣通過所述排氣管而從所述排氣管向上被傳送到出口 ; 駕駛室本體,所述駕駛室本體被支承在所述底盤上,并具有靠近所述排氣管的壁; 第一構件,所述第一構件被固定在所述壁上; 第二構件,所述第二構件被固定在所述排氣管上; 解偶器,所述解偶器具有附連到所述第一構件的第一附連點、附連到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二附連點以及包括至少一個球接頭的解偶器機構,所述球接頭允許所述排氣管相對于所述駕駛室本體作有限的垂直運動和有限的水平運動。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球接頭包括第一球接頭和第二球接頭。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球接頭包括相應的外殼、設置在所述相應的外殼內的相應的球以及從所述相應的球伸出到所述相應的外殼之外的相應的桿,所述相應的桿具有與所述相應的球的中心相交的相應的軸線;所述相應的外殼包含用于所述相應的球的相應的安裝件,所述相應的安裝件允許所述相應的球和所述相應的桿圍繞所述相應的桿的所述軸線和所述相應桿的所述軸線一起轉動,以便在相應的頂點位于所述相應的球的中心上的相應的假想錐內呈現角度。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假想錐具有相應的錐軸線,所述錐軸線互相平行。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由連接桿連接,所述連接桿沿著垂直于所述圓錐軸線的軸線在所述第一球接頭的所述外殼和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外殼之間延伸。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接頭,所述接頭允許所述第一球接頭的所述外殼圍繞所述連接桿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外殼轉動。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允許所述第一球接頭的所述外殼圍繞所述連接桿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外殼轉動,所述接頭將所述第一球接頭的所述外殼圍繞所述連接桿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外殼的轉動限制在不大于銳角的有限角度范圍。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相應的球的所述相應的安裝件允許所述相應的球和所述相應的桿一起圍繞所述相應桿的所述軸線和所述相應桿的所述軸線轉動,以在相應的假想錐內呈角度,所述相應的假想錐的相應的頂點位于所述相應的球的中心上,所述相應的安裝件允許所述相應的球和所述相應的桿圍繞所述相應的桿的所述軸線一起轉過360°。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構件包括安裝在駕駛室上的支架,所述第一球接頭的所述桿被緊固到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二構件包括與排氣管相配合的帶子,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桿緊固到所述帶子上。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在駕駛室上的支架包括通孔,所述第一球接頭的所述桿穿過所述通孔,配合所述排氣管的所述帶子圍繞所述排氣管,并具有位于相對的周向端部處的相面對的耳狀部,緊固件穿過所述相面對的耳狀部內的通孔以及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桿內的通孔,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桿內的所述通孔垂直于所述第二球接頭的所述桿的所述軸線。11.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本體的所述壁包括垂直側壁和垂直后壁,所述垂直側壁和所述垂直后壁匯聚在靠近所述垂直排氣管的角部處,所述相應的錐軸線平行于所述垂直壁之一。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本體的所述壁包括垂直側壁和垂直后壁,所述垂直側壁和所述垂直后壁匯聚在靠近所述垂直排氣管的角部處,所述相應的錐軸線與兩個垂直壁都不平行。
【專利摘要】一種機動車輛,其中,解偶器具有附連到駕駛室本體的第一附連點、附連到發動機垂直排氣管的第二附連點以及解偶器機構,該機構具有至少一個球接頭,球接頭允許發動機的排氣管相對于駕駛室本體作有限的垂直運動和有限的水平運動。
【IPC分類】B60K13/04
【公開號】CN105313678
【申請號】CN201510344517
【發明人】G·塞尼, G·米勒, J·B·阿利雅加, M·謝爾夫斯, T·L·小科姆貝
【申請人】萬國卡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9日
【公告號】EP2977581A1, US921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