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汽車安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
【背景技術】
[0002]汽車電子是車體汽車電子控制裝置和車載汽車電子控制裝置的總稱。車體汽車電子控制裝置,包括發動機控制系統、底盤控制系統和車身電子控制系統(車身電子ECU)。汽車電子最顯著特征是向控制系統化推進,用傳感器、微處理器MPU、執行器、數十甚至上百個電子元器件及其零部件組成的電控系統,正獲得極其廣泛的市場。
[0003]汽車電子化被認為是汽車技術發展進程中的一次革命,汽車電子化的程度被看作是衡量現代汽車水平的重要標志,是用來開發新車型,改進汽車性能最重要的技術措施。汽車制造商認為增加汽車電子設備的數量、促進汽車電子化是奪取未來汽車市場的重要的有效手段。
[0004]據統計,從1989年至2000年,平均每輛車上電子裝置在整個汽車制造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由16%增至23%以上。一些豪華轎車上,使用單片微型計算機的數量已經達到48個,電子產品占到整車成本的50%以上,目前電子技術的應用幾乎已經深入到汽車所有的系統。
[0005]按照對汽車行駛性能作用的影響劃分,可以把汽車電子產品歸納為兩類:一類是汽車電子控制裝置,汽車電子控制裝置要和車上機械系統進行配合使用,即所謂“機電結合”的汽車電子裝置;它們包括發動機、底盤、車身電子控制。例如電子燃油噴射系統、制動防抱死控制、防滑控制、牽引力控制、電子控制懸架、電子控制自動變速器、電子動力轉向等,另一類是車載汽車電子裝置,車載汽車電子裝置是在汽車環境下能夠獨立使用的電子裝置,它和汽車本身的性能并無直接關系。它們包括汽車信息系統(行車電腦)、導航系統、汽車音響及電視娛樂系統、車載通信系統、上網設備等。
[0006]汽車電子未來的市場更趨向于安全,從市場的需求可以看出人們對于安全的駕駛技術以及產品的關注度很高。已經在被動安全技術取得了重大的進展一一即在汽車發生碰撞時為駕駛者和乘客提供保護的技術和產品,如碰撞傳感器、氣囊、安全帶、隨動轉向結構、以及金屬板沖撞區等產品和技術已經在汽車碰撞事故中挽救了許多人的生命,并減少了人員傷害。但是,最新的發展方向是主動安全性,通過采用雷達、光學和超聲波傳感器等技術,測量汽車與周圍物體的距離和接近物體時的速度。該數據可用于提醒駕駛者控制汽車的駕駛速度,避免可能發生的碰撞事件。該信息還可用于控制制動器或轉向系統,以自動避免碰撞。該碰撞避免系統可以降低全球事故率以及汽車事故的昂貴成本。
[0007]隨著車輛的普及,孩子被粗心家長鎖在車內的事件屢屢發生,有的虛驚一場,有的陰陽兩隔。有研究揭示了一個無情的世界:這樣的悲劇發生在每個家長身上的概率是一樣的。
[0008]夏季高溫天氣下,封閉車輛經過長時間暴曬后,車內溫度能達到多少?其“殺傷力”又有多大?國外曾有這樣一個街頭實驗。
[0009]隨機挑選幾個路人讓他們坐在封閉的汽車里待上10分鐘,完成就可獲得100美元。幾位路人參與了活動,并錄成了視頻。他們步入車內時都表現得十分自信輕松,但僅待了幾分鐘,一些人就開始出現不適反應。暴曬讓車內氣溫飆升,他們開始出現出汗、胸悶、頭暈等癥狀。最終,無人成功堅持下來,無一例外選擇放棄。
[0010]一項研究發現,當氣溫達到35攝氏度時,陽光照射15分鐘,封閉車廂里的溫度就能升至65攝氏度。而環境溫度一旦超過40攝氏度,人體就會中暑,表現為頭暈、眼花、脈搏細弱、心率增快、血壓下降等癥狀,嚴重者可以奪取生命。
[0011]據美國記者Gene Wein-garten—篇普利策獲獎文章給出的數據,將孩子忘在車內這樣的事情全美國一年會發生15-25次,貫穿春夏和早秋。還有一項統計表明,在過去的幾年中,全球至少有320名兒童,因為被父母有意或無意單獨留在車內而導致死亡,造成悲劇的主因就是車內高溫和空氣不流通導致兒童窒息。
[0012]現有的車輛沒有針對被鎖在車內的乘客發生生命危險時進行警告的裝置和方法。
【發明內容】
[001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背景技術】中所涉及到的缺陷,提供一種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
[0014]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步驟1),在車內設置二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人體傳感器和GSM報警模塊,在車體上設置振動傳感器,在車外設置聲光報警裝置;
步驟2),根據振動傳感器的感應信息判斷車輛是否熄火,如果熄火,執行步驟3),否則重新執行步驟2);
步驟3),根據人體感應器的結果判斷車內是否有人,如果車內有人,執行步驟4),否則重新執行步驟3);
步驟4),將溫度傳感器感應到的車內溫度與預設的溫度閾值進行比較,如果車內溫度大于預設的溫度閾值且持續時間超過預設的時間閾值,則通過GSM報警模塊撥打110進行報警,同時控制聲光報警裝置進行報警;
步驟5),將二氧化碳傳感器感應到的車內二氧化碳濃度與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進行比較,如果車內二氧化碳濃度大于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則通過GSM報警模塊撥打110進行報警,同時控制聲光報警裝置進行報警。
[0015]作為本發明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進一步的優化方案,所述溫度傳感器采用IC溫度傳感器。
[0016]作為本發明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進一步的優化方案,所述IC溫度傳感器采用DS18B20型溫度傳感器。
[0017]作為本發明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進一步的優化方案,所述二氧化碳傳感器采用TGS4161型二氧化碳傳感器。
[0018]作為本發明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進一步的優化方案,所述振動傳感器為壓電式振動傳感器。
[0019]作為本發明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進一步的優化方案,所述預設的溫度閾值為40°C。
[0020]作為本發明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進一步的優化方案,所述預設的時間閾值為20分鐘。
[0021]本發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技術效果:
1.設計簡單,使用方便;
2.有效防止乘客尤其是小孩被鎖車內發生生命危險。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包含以下步驟:步驟1),在車內設置二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人體傳感器和GSM報警模塊,在車體上設置振動傳感器,在車外設置聲光報警裝置;
步驟2),根據振動傳感器的感應信息判斷車輛是否熄火,如果熄火,執行步驟3),否則重新執行步驟2);
步驟3),根據人體感應器的結果判斷車內是否有人,如果車內有人,執行步驟4),否則重新執行步驟3);
步驟4),將溫度傳感器感應到的車內溫度與預設的溫度閾值進行比較,如果車內溫度大于預設的溫度閾值且持續時間超過預設的時間閾值,則通過GSM報警模塊撥打110進行報警,同時控制聲光報警裝置進行報警;
步驟5),將二氧化碳傳感器感應到的車內二氧化碳濃度與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進行比較,如果車內二氧化碳濃度大于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則通過GSM報警模塊撥打110進行報警,同時控制聲光報警裝置進行報警。
[0023]所述溫度傳感器采用IC溫度傳感器,型號為DS18B20。
[0024]所述二氧化碳傳感器采用TGS4161型二氧化碳傳感器。
[0025]所述振動傳感器為壓電式振動傳感器。
[0026]所述預設的溫度閾值為40°C。
[0027]所述預設的時間閾值為20分鐘。
[0028]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除非另外定義,這里使用的所有術語(包括技術術語和科學術語)具有與本發明所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義。還應該理解的是,諸如通用字典中定義的那些術語應該被理解為具有與現有技術的上下文中的意義一致的意義,并且除非像這里一樣定義,不會用理想化或過于正式的含義來解釋。
[0029]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步驟1),在車內設置二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人體傳感器和GSM報警模塊,在車體上設置振動傳感器,在車外設置聲光報警裝置; 步驟2),根據振動傳感器的感應信息判斷車輛是否熄火,如果熄火,執行步驟3),否則重新執行步驟2); 步驟3),根據人體感應器的結果判斷車內是否有人,如果車內有人,執行步驟4),否則重新執行步驟3); 步驟4),將溫度傳感器感應到的車內溫度與預設的溫度閾值進行比較,如果車內溫度大于預設的溫度閾值且持續時間超過預設的時間閾值,則通過GSM報警模塊撥打110進行報警,同時控制聲光報警裝置進行報警; 步驟5),將二氧化碳傳感器感應到的車內二氧化碳濃度與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進行比較,如果車內二氧化碳濃度大于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則通過GSM報警模塊撥打110進行報警,同時控制聲光報警裝置進行報警。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傳感器采用IC溫度傳感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IC溫度傳感器采用DS18B20型溫度傳感器。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碳傳感器采用TGS4161型二氧化碳傳感器。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傳感器為壓電式振動傳感器。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溫度閾值為40°C。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時間閾值為20分鐘。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二氧化碳感應和溫度感應的車輛報警方法,在車內設置二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人體傳感器和GSM報警模塊,在車體上設置振動傳感器,在車外設置聲光報警裝置;若車已經熄火且車內有人,則在溫度超過預設的溫度閾值且持續時間超過預設的時間閾值時、或車內二氧化碳濃度超過預設的二氧化碳濃度閾值時進行110報警和聲光報警。本發明設計簡單,使用方便,能夠有效防止乘客尤其是小孩被鎖車內發生生命危險,具有較大的實用價值。
【IPC分類】B60R21/01, B60Q9/00
【公開號】CN105083189
【申請號】CN201510443473
【發明人】馮方敏, 廖利春, 謝芳華
【申請人】蘇州宏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