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座椅頭枕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汽車座椅頭枕
[0001]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3年2月27、申請號為201310062106.X、題為“汽車座椅頭枕”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汽車座椅,特別是涉及汽車座椅頭枕。
【背景技術】
[0003]汽車座椅頭枕又稱為靠枕,是為提高汽車乘坐舒適性和安全性而設置的一種輔助裝置。最新的2012版C -NCAP在2009版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項測試:鞭打試驗,即利用滑臺模擬低速后碰撞試驗,評價座椅在低速后碰撞過程中對頸部的保護能力。鞭打評價法規要求,當按照快速評分法時,水平距離要小于40mm,垂直距離要小于Omm ;當按照幾何評分法時,水平距離小于70mm,垂直距離小于40mm。由此可以看出,頭枕與人的頭部越近越好。目前大多數汽車座椅的頭枕只能上下調節高度,以滿足不同身高的乘客乘坐的安全性和舒適性要求。但沒有考慮不同乘客的身材及人體坐姿差異。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汽車座椅頭枕,通過調節頭枕的厚度,滿足具有不同身材及坐姿的乘客的乘坐舒適性和安全性。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座椅頭枕,包括:
[0006]頭枕本體,所述頭枕本體固定在座椅靠背上;
[0007]從上部鉸接在頭枕本體上的副枕,所述副枕能夠處于與所述頭枕本體緊密接觸的閉合位置和與所述頭枕本體具有張角的張開位置;
[0008]調節機構,設置在頭枕本體與副枕之間,所述調節機構能夠使所述副枕處于閉合位置和張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
[0009]優選地,所述調節機構通過調節所述張角的大小,使得所述副枕能夠處于張角不同的多個張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
[0010]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頭枕本體上設有限位卡槽,副枕上設有與所述限位卡槽適配的限位卡齒,所述限位卡齒與所述限位卡槽形成卡接定位的調節機構。所述限位卡槽可以有多個,多個限位卡槽之間相互平行地設置在頭枕本體的不同高度處;所述限位卡齒可旋轉地設置在副枕上,通過旋轉卡接在不同高度的限位卡槽處。
[0011]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調節結構包括支腳,第一轉軸和兩端均與副枕連接的第二轉軸,所述支腳垂直于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所述限位卡齒設置在支腳的一端,支腳另一端與第一轉軸鉸接,支腳的中間區域還設有第一通孔,第二轉軸穿過所述第一通孔并與所述第一通孔間隙配合。
[0012]優選地,所述副枕上沿高度方向設有開口槽,所述第一轉軸從開口槽中伸出并能夠在開口槽內上下撥動,從而帶動所述限位卡齒卡接在不同高度的限位卡槽。
[0013]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調節機構包括連接部,上支臂以及下支臂;所述連接部固定設置在副枕上;上支臂分別與連接部和下支臂轉動連接;連接部的下部設有滑槽,從滑槽內部穿過的連接軸將下支臂與連接部轉動連接。
[0014]優選地,所述連接軸與連接部、下支臂之間均為過盈配合連接。
[0015]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頭枕本體與副枕通過蝴蝶彈簧自鎖合頁鉸接。
[0016]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頭枕本體與副枕之間還設有復位彈簧。
[0017]本發明實施例至少存在以下技術效果:
[0018]I)本發明的座椅頭枕考慮了不同身材及人體坐姿的差異,能夠通過調節頭枕厚度,在保證符合鞭打評價法規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汽車的舒適性和安全性。
[0019]2)本發明的座椅頭枕結構簡單,經濟實用,操作方便。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汽車座椅頭枕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為圖1中沿A - A向視圖。
[0022]圖3為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調節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4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調節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0025]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明的座椅頭枕可以包括頭枕本體1,副枕2以及調節機構。頭枕本體I固定在座椅靠背上。副枕2從上部鉸接在頭枕本體I上,并且副枕2能夠處于與頭枕本體I緊密接觸的閉合位置和與頭枕本體I具有張角的張開位置。調節機構設置在頭枕本體I與副枕2之間,能夠使副枕2處于閉合位置和張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
[0026]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座椅頭枕的頭枕本體I通過連桿4固定在座椅靠背上,副枕2由蝴蝶彈簧自鎖合頁或鉸鏈等鉸接部件連接在頭枕本體I的上部。副枕2可以與頭枕本體I緊密接觸,也可以通過蝴蝶合頁或鉸鏈等與頭枕本體I張開一定的夾角。調節機構設置在頭枕本體I與副枕2之間,用于調節副枕2與頭枕本體I之間的相對位置,如完全閉合或是具有一定夾角。可以通過在頭枕本體I和副枕2之間設置復位彈簧5來控制張緊度,保證更好的貼合力。
[0027]如圖2所示,在頭枕本體I上可以設有多個限位卡槽11,至少包括一高一低的兩個限位卡槽,最好為高、中、低的三個限位卡槽。多個限位卡槽11之間相互平行地設置在頭枕本體I的不同高度處。副枕2上設有與限位卡槽11適配的限位卡齒,限位卡齒與限位卡槽11形成卡接定位的調節機構。限位卡齒可旋轉地設置在副枕2上,通過旋轉能夠卡接在不同高度的限位卡槽11處。
[0028]在圖3所示的實施例中,調節結構可以包括支腳32,第一轉軸31和兩端均與副枕2連接的第二轉軸34。支腳32與第一轉軸31和第二轉軸34均垂直設置。限位卡齒設置在支腳32的一端,支腳32的另一端與第一轉軸31鉸接。在一個實施例中,支腳32通過兩端分別設有第三通孔和第四通孔的連接片33與第一轉軸31連接。在支腳32上與限位卡齒相反的一端設有第二通孔,連接軸35分別穿過支腳32的第二通孔和連接片33的第三通孔,使支腳32和連接片33轉動連接。第一轉軸31穿過連接片33的第四通孔,與第四通孔過盈配合。這樣,支腳32便與第一轉軸31實現鉸接。支腳32的中間區域還設有第一通孔,第二轉軸34穿過第一通孔,并且支腳32的第一通孔與第二轉軸34間隙配合。在副枕2上沿高度方向還設有開口槽21,第一轉軸31從開口槽21中伸出作為撥動開關。在需要調節頭枕厚度時,先將副枕2向上抬起,然后在開口槽21內撥動第一轉軸31。當第一轉軸31在開口槽21內向上撥動時,支腳32圍繞第二轉軸34在逆時針旋轉,限位卡齒下移卡接在較低高度的限位卡槽11上,使得頭枕厚度變小。反之,當第一轉軸31向上撥動時,頭枕厚度變大。當第一轉軸31位于開口槽21的最上端時,頭枕厚度最小,當第一轉軸31位于開口槽21的最下端時,頭枕厚度最大。通過在開口槽21內撥動第一轉軸31,從而起到調節頭枕厚度的作用,保證頭枕與乘客頭部的水平距離要求。
[0029]在其他的實施例中,調節機構也可以具有其他的形式。例如在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調節機構可以包括連接部301,上支臂304以及下支臂303。連接部301固定設置在副枕2上,上支臂304分別與連接部301和下支臂303轉動連接。在連接部301的下部設有滑槽302,從滑槽302內部穿過的連接軸306將下支臂303與連接部301轉動連接。連接軸306與連接部301、下支臂303之間均為過盈配合連接。上支臂304與下支臂303連接處作為支點抵靠在頭枕本體I上。在該實施例中,也可以將連接軸306設置從開口槽21中伸出,作為撥動開關。當調節機構處于圖4所示的位置時,隨著連接軸306向下撥動,頭枕本體I與副枕2之間的距離變小,即頭枕的厚度變小。
[0030]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座椅頭枕,其特征在于,包括: 頭枕本體(1),所述頭枕本體(I)固定在座椅靠背上; 從上部鉸接在頭枕本體(I)上的副枕(2),所述副枕(2)能夠處于與所述頭枕本體(I)緊密接觸的閉合位置和與所述頭枕本體(I)具有張角的張開位置; 調節機構,設置在頭枕本體(I)與副枕(2)之間,所述調節機構能夠使所述副枕(2)處于閉合位置和張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 其中,所述調節機構通過調節所述張角的大小,使得所述副枕(2)能夠處于張角不同的多個張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 所述調節機構包括連接部(301),上支臂(304)以及下支臂(303);所述連接部(301)固定設置在副枕(2)上;上支臂(304)分別與連接部(301)和下支臂(303)轉動連接;連接部(301)的下部設有滑槽(302),從滑槽(302)內部穿過的連接軸(306)將下支臂(303)與連接部(301)轉動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枕(2)上沿高度方向設有開口槽(21),所述連接軸(306 )從所述開口槽(21)中伸出,作為撥動開關。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枕本體(I)與副枕(2)通過蝴蝶彈簧自鎖合頁鉸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枕本體(I)與副枕(2)之間還設有復位彈簧(5)。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汽車座椅頭枕,包括:頭枕本體,所述頭枕本體固定在座椅靠背上;從上部鉸接在頭枕本體上的副枕,所述副枕能夠處于與所述頭枕本體緊密接觸的閉合位置和與所述頭枕本體具有張角的張開位置;調節機構,設置在頭枕本體與副枕之間,所述調節機構能夠使所述副枕處于閉合位置和張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本發明的座椅頭枕考慮了不同身材及人體坐姿的差異,能夠通過調節頭枕厚度,在保證符合鞭打評價法規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汽車的舒適性和安全性。并且座椅頭枕結構簡單,經濟實用,操作方便。
【IPC分類】B60N2/48
【公開號】CN105083080
【申請號】CN201510413001
【發明人】郭慶祥, 林濤, 曹小珍, 王純, 周大永, 劉衛國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3年2月27日
【公告號】CN103112379A, CN10311237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