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機動車車前燈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動車車前燈,尤其指汽車車前燈組合結構。
目前,傳統的車前燈是由車前外殼正前方內裝設的兩遠光燈及其旁邊的兩近光燈組成,其遠光燈是功率大的燈泡,使車駕駛時能看到遠方的地面及障礙物,而近光燈是功率小的燈泡,只是在相對開來的機輛靠近時更換使用,避免強光使對方駕駛員感到刺眼,能保持正常相對行駛,盡管如此,遠光燈(又稱弱光燈)仍然有部分四射的光線刺激側旁相對行駛車輛駕駛員的眼睛,影響正常駕駛,甚至出現事故,同時,對于慢車道上相對行駛車輛(如自行車、三輪車等)駕駛者感到刺眼,不但影響正常行駛,而且使人還感到害怕或不舒服。
鑒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在車外殼前外側面設有外側面遮光,前、后露光的近光燈,與傳統的遠光燈組合的機動車車前燈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它主要包括車外殼、遠光燈及近光燈,其特征是在車外殼兩側設有支承近光燈的框架式近光燈支架,在近光燈的前外側面設有遮光層。
上述遮光層是粘接在近光燈表面上。
上述近光燈支架的正前及后外側有空洞。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相對行駛的車輛駕駛者不感到刺眼,且能增加其前方的照明,保證夜間相對行駛車輛的安全。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典型實施例水平示意圖。
圖中1、車外殼 11、近光燈支架2、遠光燈3、近光燈 31、遮光層本實施例主要包括車外殼1、遠光燈2及近光燈3,如
圖1所示,其中車外殼1是機動車前端殼體,屬現有技術,在其兩側設有框架式(至少正前及后外側具有空洞)近光燈支架11(可與車外殼1制成一整體);除起支承近光燈燈罩作用外,還保護燈罩被碰碎。
兩遠光燈2(強光燈)設在車外殼1正前方凹槽內,僅正前方外露,屬現有技術。
兩近光燈(弱光燈)設在車外殼1兩側的近光燈支架11內,該近光燈3是由豎直圓柱體或球體的透光燈罩和其內的發光燈泡組成,在近光燈燈罩的前外側面設有遮光層31(粘接涂在燈罩上),使發出的光線不會射向前外側面(大約從車正前方向外側20°~95°),使兩側相對行駛的車輛(機動車、自行車、三輪車等)的駕駛者受光刺激,而正前方位置露光照亮行駛就近地面及障礙物或人,后外側位置露光照射車兩外側地面或景物,供兩側相對行駛車輛照明,使其行駛更安全。
權利要求1.一種機動車車前燈結構包括車外殼、遠光燈及近光燈,其特征是在車外殼兩側設有支承近光燈的框架式近光燈支架,在近光燈的前外側面設有遮光層。
2.按權利要求1所述機動車車前燈結構,其特征是上述遮光層是粘接在近光燈表面上。
3.按權利要求1所述機動車車前燈結構,其特征是上述近光燈支架的正前及后外側有空洞。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動車車前燈,尤其指汽車車前燈組合結構。它主要是在車外殼兩側設有支承近光燈的框架式近光燈支架,在近光燈的前外側面設有遮光層。從而,相對行駛的車輛駕駛者不感到刺眼、且能增加其前方照明,保證夜間相對行駛車輛的安全。
文檔編號B60Q1/14GK2261960SQ96218329
公開日1997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1996年9月9日 優先權日1996年9月9日
發明者沈秀峰 申請人:沈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