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用反光標記及其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機動車輛上的夜間反光標記,具體地說是該反光標記及其制作方法。
現(xiàn)有的機動車輛如客車、貨車大都在車門兩旁用普通漆標有單位名稱、司標圖案,在車頭前或后擋板標有車號牌,地方區(qū)號等標記,以便于管理,但不足的是在夜間這些標記就看不清了,根據(jù)申請人的十幾年的經歷,耳聞目睹了車輛肇事的一些現(xiàn)象,在可視性差,特別是在夜間所發(fā)生的撞人撞車事故,一些因警察和目擊群眾看不清車號牌而使肇事車輛逃之夭夭,給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此外現(xiàn)有的車用標記為手工書寫后再進行噴涂,有些為草書,字體難辨認,給交警管理與群眾監(jiān)督帶來不便,經檢索還未發(fā)現(xiàn)有關車用反光標記的文獻。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在燈光照射下可反光的標記及其制作方法,更好地便于交通管理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車用反光標記,包括標記和它的載體,其特征在于標記在載體的一面上,為用反光底漆和反光體噴涂出來,在夜間能看到的標記;其載體為塑料、金屬牌或四輪機動車的外殼。
按上述的車用反光標記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電腦刻好空心標記粘貼在載體表面上,用噴槍或手工在空心標記上均勻噴涂反光底漆,待干后再噴涂上反光體,然后再將空心標記取下。
本發(fā)明由于選用了反光效果良好的反光底漆和反光體噴涂在載體上,置于四輪機動車醒目位置,使車輛上的標記能達到白天清漸,夜間在燈光的照射下能看清,且使用電腦刻字、標記規(guī)范,一目了然,便于交警管理和群眾監(jiān)督,避免了因看不清標記而使肇事者逃之夭夭的現(xiàn)象,使這類事故能得到及時的處理。
圖1為本反光標記設置在四輪機動車的車頭位置圖2為本反光標記設置在四輪機動車的車身一側的位置圖3為本反光標記設置在四輪機動車的車尾位置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本發(fā)明所述的四輪車輛的車用反光標記1,包括標記和載體,標記設置在載體的一面上,可為近似平面或凹凸面,它是用夜間能看到的反光底漆和反光體噴涂出來的,反光標記1可為漢字、數(shù)字、符號、字母、圖案或者它們的任何組合,反光標記的載體一般為塑料、金屬牌、板或四輪機動車的外殼。該車用反光標記的制作方法為將電腦刻好的空心標記粘貼在干凈的塑料、金屬牌、板或四輪機動車如轎車、面包車、大客車、貨車的外殼上,一般可采用雙面膠紙貼上,用噴槍或手工在空心標記上均勻噴涂上反光底漆,待干后再噴涂上反光體,然后將空心標記取下,為了增加反光底漆的效果可先將反光底漆噴涂在載體表面,等干燥后用篩網(例如160目)蓋在上面再均勻噴涂一層反光底漆后,拿掉篩網,等干燥后,噴涂上反光體,等反光體干燥后,再噴涂上一層清漆。噴涂的反光底漆和反光體的干燥可采用自然干燥,但為了加速它們的干燥可采用電吹風或類似紫外線燈進行加溫烘干,在載體上的反光標記的位置可為將反光標記牌、板,安裝在車頭前、車尾或直接將反光標記噴涂在四輪機動車外殼的車頭前、車門或車身兩側,車尾及車擋板。
實施例1將電腦刻好的空心標記粘貼在干凈的鋁牌上用噴槍在空心標記上均勻噴涂反光底漆,二十分鐘干燥后再噴涂上反光體,然后將空心標記取下。
實施例2將電腦刻好的空心標記粘貼在擦干凈車身的左側,用毛刷將反光底漆均勻涂刷在空心標記上等二十五分鐘干燥后,將160目篩網放在空心標記上,再均涂刷一層反光底漆,拿掉篩網,等二十分鐘干燥后再噴涂上反光體。
實施例3將電腦刻好的空心標記粘貼在干凈的車尾擋板上,用噴槍將反光底漆均勻噴在空心標記上,用電吹風吹五分鐘,將150目篩網蓋上空心標記,均勻噴一層反光底漆、用電吹風吹五分鐘,拿掉篩網再噴上反光體,最后等反光體干燥后,噴涂上一層清漆。
權利要求
1.車用反光標記,包括標記和它的載體,其特征在于標記為用反光底漆和反光體噴涂在載體上,在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單面標記,其載體為金屬、塑料牌或四輪機動車的外殼。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反光標記,其特征在于反光標記可為漢字、數(shù)字、符號、字母、圖案或者它們的組合。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反光標記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電腦刻好的空心標記粘貼在干凈的載體上,用噴槍或手工在空心標記上均勻噴涂反光底漆,待干后再噴涂上反光體,然后將空心標記取下。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用反光標記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反光底漆噴涂在載體表面等干燥后可用篩網放在空心標記上再均勻噴涂一層反光底漆,拿掉篩網,待干燥后,再噴涂上反光體,等反光體干燥后,噴涂上一層清漆。
5.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用反光標記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干燥可采用自然干燥,也可以采用加溫烘干。
6.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用反光標記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噴涂在載體上的反光標記的具體位置可為車頭前、車門或車身兩側、車尾及車后擋板。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車用反光標記及其制作方法,車用反光標記包括標記和其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標記為用反光底漆和反光體噴涂在載體上,在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單面標記,其載體為塑料、金屬牌板或四輪機動車的外殼。本發(fā)明由于選用了反光效果良好的反光底漆和反光體噴涂在載體上,置于四輪機動車醒目位置,使車輛上的標記能達到白天清晰,夜間能看清,便于交警管理和群眾監(jiān)督,可避免發(fā)生因看不清標記而使肇事者逃之夭夭的現(xiàn)象。
文檔編號B60R13/10GK1163838SQ9611634
公開日1997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1996年4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4月26日
發(fā)明者郁錦超 申請人:郁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