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偏振片在汽車車燈系統上應用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偏振片在汽車車燈系統上應用的方法,具體地說就是將偏振片使用到汽車燈及擋風玻璃上,并結合駕駛員戴有的偏振片眼鏡,達到駕駛員于夜間行車時不眩目的目的。
目前,我國汽車制造業發展迅速,但卻有一個問題困擾著所有的駕駛員及汽車界人士,那就是汽車于夜間行車時,汽車前大燈的遠光給對面汽車的駕駛員及路邊行人的眼睛造成很大的刺激,嚴重地影響了人們的正常行走,甚至在車前燈其大功率的燈光照射下對面來車的駕駛員及行人的視力會出現暫時性失明,嚴重影響了駕駛員和行人的人身安全。雖然我國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要求駕駛員駕車時使用變光,但是在實際實施中相當一部分的駕駛員根本不使用變光,有些跑長途的司機為了自己夜間行車安全,更好地了解路面情況,換裝大功率高亮度的燈泡,與這樣強的燈光的車輛對開,對面駕駛員則如同失明一般,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另外,在汽車制造業中,大燈前玻璃和汽車前擋風玻璃要求是經過偏振化處理的,這樣可以消弱對面來車產生的強光,但經分析調查,大燈玻璃在生產過程中并未被偏振化,而是將玻璃內壁加工成條紋狀以避免光束過于集中和耀眼,即漫射化;擋風玻璃也未經過偏振化,目前擋風玻璃的加工主要集中于如何提高它的機械強度、光潔度、水平度等幾個方面,這幾種性質的要求影響了人們對偏振化的注意。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要克服現有的汽車前燈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加有偏振片的汽車大燈,而駕駛員及行人可以帶上附有偏振片的眼鏡或對擋風玻璃進行偏振化,這樣駕駛員和行人于夜間看別的車燈時不刺眼,可達到安全的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在汽車前大燈上加裝一塊膠粘有偏振片的透明材料,駕駛員及行人可戴有偏振化的眼鏡,此眼鏡可以是將偏振片直接膠粘在任何一種眼鏡上,另外,或將在擋風玻璃上加裝一塊膠粘有偏振片的透明材料。這樣,偏振化的眼鏡配合偏振化的汽車前大燈使用,或偏振化的擋風玻璃配合偏振化的汽車前大燈使用。可使人感到對方燈光暗淡無光,已方目標清晰如常。
使用時,駕駛員戴有加裝與本車大燈加裝偏振片方向相同即右偏45°的偏振片的眼鏡,本車擋風玻璃用車大燈所加裝的偏振片同一偏振化方向的偏振片,即右偏45°;同向行駛時,車前燈發出的光線經物體反射后偏振方向不變,可被司機看到。兩車對開時,對面來車的燈光其偏振方向和本車偏振方向恰好垂直,對方燈光被削弱,削除了兩車相遇時的強光,因此在汽車燈上只要使用偏振片,駕駛員無論使用多強的燈光都可以,而且不會影響到交通安全。
本發明的優點在于使用此裝置,駕駛員和行人夜間看別的車燈時是暗的,不刺眼,看別的物體,基本上和不帶眼鏡或與擋風玻璃沒有偏振化一樣,可以保持白天的行車速度,明顯提高機動車的利用率,且安裝簡單,成本低。
權利要求
1.一種偏振片在汽車車燈系統上應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汽車前大燈上加裝一塊膠粘有偏振片的透明材料,駕駛員及行人戴上膠粘有偏振片的眼鏡。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汽車擋風玻璃上加裝膠粘有偏振片的透明材料替代偏振化的眼鏡。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偏振片在汽車車燈系統上應用的方法,其中在汽車前大燈上加裝一塊粘有偏振片的透明材料,駕駛員及行人戴上膠粘有偏振片的眼鏡或在汽車擋風玻璃上加裝膠粘有偏振片的透明材料。通過使用這樣的裝置,駕駛員及行人于夜間時看到別的車燈是暗的,不刺眼,看別的物體時,基本上和不帶眼鏡或擋風玻璃沒有經過偏振化一樣,保證安全,減少交通事故,且安裝簡便,成本低。
文檔編號B60J3/06GK1143578SQ9510977
公開日1997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1995年8月23日 優先權日1995年8月23日
發明者馬奇 申請人:馬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