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照明燈的制作方法
本發明屬于機動車輛照明技術領域:
。
機動車輛的大燈發出的光線能直接射入對面行人及司機的眼中而引起眩目,有些車輛雖在反光面〔2〕的前方設置了豎向擋光板,效果仍不理想,在夜間會車時要關大燈、開小燈、或關遠光燈、亮近光燈,給司機帶來了很多麻煩。本發明的任務是設計一種新的機動車輛照明燈,使其既有較大的光照強度和照射距離,而又不致引起對方司機的眩目。
實現上述任務的基本途徑,是通過對反光面〔2〕和擋光裝置的設計,來減弱水平光束的強度,把最大的光照強度控制在車前幾十米以內的路面上,并減小光向兩側發散的角度。
這種新型車燈的反光面〔2〕可以設計成開口向下,兩端封閉橢園柱面狀,后部的拋物聚光柱面,把燈泡〔1〕發出的一大部分光匯聚成有很小發散角的光束,照射在車前的路面上,形成亮光區。反光柱面〔2〕的上部反射面把一部分光反射在車前不遠的路面上,反光柱面〔2〕的前部反光面,主要起檔光作用,也可把一部分光聚焦后,反射在設置好的二次反光柱面上,以向前反射出光流密度較大、平行度較高、射程較遠的光束。二次反光面可以設計在反光柱面〔2〕的下部成為連續的反光曲面,也可設計在反光柱面〔2〕的內部。對于拋物反光柱面來說,燈泡〔1〕的燈絲應是線形的玻璃罩最好是園柱形。燈泡〔1〕可安裝在拋物反光柱面的封閉側面,燈絲應與反光柱面的軸線平行。如果是點光源,仍可用旋轉拋物面,如果光源線度較短,可用橢園反光面。
這種新型的車燈與現有車燈相比,其光束集中照射在路面上,除在顛簸外,沒有水平以上的照射光束,不會照入人眼,即在顛簸時,由于光束向兩側的發散很小,也不易引起對方司機和行人的眩目,這種車燈既可在行駛時作照明燈用,也可在會車時作會車燈用,該燈對低速機動車輛尤其適用。
附圖繪出了實施例的橫剖面,燈泡〔1〕位于反光柱面〔2〕的下半部,其后拋物柱面的曲率較大,以便把燈泡〔1〕發出光的大部分反射到車前十幾米到三十多米之間的路面上,反光柱面〔2〕的上反光面和前反光面主要起檔光作用,也有增強射到路面的光線的作用。透明罩〔3〕安裝在反光面〔2〕的開口處。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照明燈是由燈泡[1]、反光面[2]透明罩[3]構成的,其特征在于反光面[2]的上方和前方有連續的檔光裝置,以檔住能引起對方司機和行人眩目的光線。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反光面〔2〕的上方和前方的檔光裝置為連續曲面,整個反光面〔2〕開口向下安裝。
3.根據權利要求
1.2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反光面〔2〕可為拋物柱面,燈泡〔1〕可安裝在反光面〔2〕的封閉側面上,燈絲與反光面〔2〕的軸線平行。
4.根據權利要求
3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反光面〔2〕的下部或內部可設置二次反光面〔4〕,以增加射向遠處光束的光流密度。
5.根據權利要求
3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燈泡〔1〕的燈絲為線形,玻璃罩為園柱形。
專利摘要
本發明是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照明燈,屬于機動車輛照明技術領域:
。主要解決車燈燈光能直接射入人眼問題。用擋光裝置阻擋光線向上斜射,用調整反光面[2]的形狀的方法提高光照強度和射程。
文檔編號F21V7/00GK85106286SQ85106286
公開日1987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1985年8月19日
發明者馮長行, 趙松奇 申請人:馮長行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