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發動機保護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耐磨損汽車發動機保護罩。
背景技術:
發動機是一種能夠把其它形式的能轉化為機械能的機器,包括如內燃機、外燃機、電動機等。如內燃機通常是把化學能轉化為機械能。發動機既適用于動力發生裝置,也可指包括動力裝置的整個機器。
為了保護發動機,人們發明了一種保護罩,現在市面上的保護罩雖然可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但無法對發動機進行良好的散熱,且傳統的保護罩的內部未設置隔音層,導致無法對發動機進行消音處理,滿足不了工作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耐磨損汽車發動機保護罩。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耐磨損汽車發動機保護罩,包括保護罩本體、凸塊、掛圈、散熱口、集油管和耐腐蝕材料層,所述保護罩本體的兩側安裝有連接板,且保護罩本體的外表面設置有耐磨材料層,所述凸塊設置在保護罩本體的外表面上,且凸塊上設置有圓盤,所述掛圈通過連接件安裝在保護罩本體的兩側外壁上,所述保護罩本體的背面外壁上開設有散熱口,所述集油管設置在集油管,所述保護罩本體的內壁上設置有隔音層,所述耐腐蝕材料層設置有保護罩本體的內部,且耐腐蝕材料層的一側設置有抗氧化層,所述抗氧化層的一側設置有耐高溫材料層,且耐高溫材料層設置在橡膠基材上;所述橡膠基材的外壁設置有特氟龍涂層;所述特氟龍涂層外設置有tpu層,所述特氟龍涂層的厚度為0.5mm,所述tpu層的厚度為1.8mm。
優選的,所述連接板安裝有2個,且整體位置關于保護罩本體的中心軸對稱排列。
優選的,所述圓盤設置有3個,且圓盤的直徑一致。
優選的,所述散熱口的下方開設有油漬出口,且油漬出口設置有2個。
優選的,所述集油管之間通過連接管連接。
優選的,所述隔音層內填充有隔音棉。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防護罩開設有散熱口,散熱口可有效散出發動機工作時產生的熱量,可保證發動機可進行正常的散熱,且該防護罩的內部安裝有集油管,可將發動機工作中流下的機油積聚在集油管內,再通過油漬出口排出,油漬不會滴落到其他位置,且該防護罩的內部設置有隔音層,隔音層可有效消除發動機產生的噪聲,滿足了工作的需求;設置的特氟龍涂層具有防爆作用,能夠防止裝置筒體產生爆裂的危險;通過設置tpu層,增加設備的機械強度和承載能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保護罩本體的后視圖;
圖3是本發明保護罩本體的內部結構圖;
圖4是本發明保護罩本體的材料示意圖。
1、連接板;2、保護罩本體;3、耐磨材料層;4、凸塊;5、圓盤;6、掛圈;7、連接件;8、散熱口;9、油漬出口;10、集油管;11、連接管;12、隔音層;13、耐腐蝕材料層;14、抗氧化層;15、耐高溫材料層;16、橡膠基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4所示,一種耐磨損汽車發動機保護罩,包括保護罩本體2、凸塊4、掛圈6、散熱口8、集油管10和耐腐蝕材料層13,保護罩本體2的兩側安裝有連接板1,且保護罩本體2的外表面設置有耐磨材料層3,凸塊4設置在保護罩本體2的外表面上,且凸塊4上設置有圓盤5,掛圈6通過連接件7安裝在保護罩本體2的兩側外壁上,保護罩本體2的背面外壁上開設有散熱口8,集油管10設置在集油管10,保護罩本體2的內壁上設置有隔音層12,耐腐蝕材料層13設置有保護罩本體2的內部,且耐腐蝕材料層13的一側設置有抗氧化層14,抗氧化層14的一側設置有耐高溫材料層15,且耐高溫材料層15設置在橡膠基材16上,連接板1安裝有2個,且整體位置關于保護罩本體2的中心軸對稱排列,圓盤5設置有3個,且圓盤5的直徑一致,散熱口8的下方開設有油漬出口9,且油漬出口9設置有2個,集油管10之間通過連接管11連接,隔音層12內填充有隔音棉;所述橡膠基材的外壁設置有特氟龍涂層;所述特氟龍涂層外設置有tpu層,所述耐磨陶瓷涂層的厚度為1.5mm,所述特氟龍涂層的厚度為0.5mm,所述tpu層的厚度為1.8mm。
工作原理:將該保護罩本體2安裝在發動機表面上,工作中發動機產生的熱量會及時通過散熱口8散出,發動機工作中若有漏油現象,油會積聚在集油管10內最終通過油漬出口9流出,隔音層12可有效地消除發動機工作中產生的噪聲,耐腐蝕材料層13提高了該保護罩本體2的耐腐蝕性,抗氧化層14提高了該保護罩本體2的抗氧化性。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