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平衡懸架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平衡懸架用減振裝置。
背景技術:
若將兩個車橋裝在平衡桿的兩端,而將平衡桿中部與車架作鉸鏈式連接,則一個車橋抬高將使另一個車橋降低。而且,由于平衡桿兩臂等長,兩個車橋的垂直載荷在任何情況下都相等,不會產生個別車輪懸空的情況。這種能保證中、后橋車輪垂直載荷相等的懸架,稱為平衡懸架,傳統的平衡懸架上未安裝有減震裝置,導致汽車在行駛時,會發生劇烈的顛簸,長期如此可能會損壞平衡懸架,人們需要經常檢查,非常麻煩,且市面上有些許平衡懸架彈簧采用的是鐵質材料構件,鐵質材料的強度不夠高,且易銹蝕,銹蝕后易斷裂,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滿足不了人們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平衡懸架用減振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平衡懸架用減振裝置,包括主支撐臂、扭力梁、支撐座、壓力傳感器和電板,所述主支撐臂焊接固定在支撐座的一側,且主支撐臂安裝有兩個,且支撐座與支撐架之間具有焊縫,所述焊縫的長度為49mm,所述支撐架的一側固定有扭力梁,且扭力梁的外表面開鑿有彈簧安裝槽,所述彈簧安裝槽內固定有螺旋彈簧,且螺旋彈簧安裝有兩個,所述螺旋彈簧的一側安裝有電控彈簧,所述壓力傳感器安裝在電控彈簧的頂面內壁上,所述電板固定在電控彈簧的右側內壁上,且電板與數據接收板之間通過導線連接,且數據接收板安裝在電控彈簧的左側內壁上。
優選的,所述主支撐臂上開鑿有凹槽,且主支撐臂的內部固定有限位塊。
優選的,所述支撐架的外壁上設置有螺紋孔,且螺紋孔的型號為m18×1.5,且螺紋孔的孔徑為18mm。
優選的,所述電控彈簧的頂部安裝有承載板,且電控彈簧的下側設置有數據線。
優選的,所述電控彈簧的下方安裝有鋼板彈簧。
優選的,所述電板與數據接收板的上方安裝有絕緣套。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平衡懸架上安裝有減震裝置,可降低車輛行駛時由于顛簸產生的振動,有效地保護了懸架,不會損壞懸架也不會造成螺絲松動的情況,且該平衡懸架上的電控彈簧外殼采用的是高強度的鋁合金材料構件,不會出現銹蝕的現象,一直可保持初始的狀態,提高了該彈簧的使用壽命,且該懸架安裝有電控彈簧與螺旋彈簧,工作中電控彈簧會將壓力傳輸到車內,人們可根據提示進行相應的操作,即使電控彈簧失效,螺旋彈簧依舊可起到減振的作用,且該彈簧內裝有鋼板彈簧,大大提高了該彈簧的承載極限,滿足了人們的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主支撐臂的俯視圖;
圖3為本發明電控彈簧的剖視圖。
圖中:1-主支撐臂;2-凹槽;3-限位塊;4-支撐架;5-電控彈簧;6-彈簧安裝槽;7-扭力梁;8-承載板;9-數據線;10-螺旋彈簧;11-支撐座;12-螺紋孔;13-焊縫;14-壓力傳感器;15-鋼板彈簧;16-絕緣套;17-數據接收板;18-電板;19-導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平衡懸架用減振裝置,包括主支撐臂1、扭力梁7、支撐座11、壓力傳感器14和電板18,主支撐臂1焊接固定在支撐座11的一側,且主支撐臂1安裝有兩個,且支撐座11與支撐架4之間具有焊縫13,焊縫13的長度為49mm,支撐架4的一側固定有扭力梁7,且扭力梁7的外表面開鑿有彈簧安裝槽6,彈簧安裝槽6內固定有螺旋彈簧10,且螺旋彈簧10安裝有兩個,螺旋彈簧10的一側安裝有電控彈簧5,壓力傳感器14安裝在電控彈簧5的頂面內壁上,電板18固定在電控彈簧5的右側內壁上,且電板18與數據接收板17之間通過導線19連接,且數據接收板17安裝在電控彈簧5的左側內壁上,主支撐臂1上開鑿有凹槽2,且主支撐臂1的內部固定有限位塊3,支撐架4的外壁上設置有螺紋孔12,且螺紋孔12的型號為m18×1.5,且螺紋孔12的孔徑為18mm,電控彈簧5的頂部安裝有承載板8,且電控彈簧5的下側設置有數據線9,電控彈簧5的下方安裝有鋼板彈簧15,電板18與數據接收板17的上方安裝有絕緣套16。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該懸架安裝在指定位置,車輛行駛時發生顛簸時,壓力會通過承載板8傳至電控彈簧5處,壓力傳感器14會及時檢測出壓力數值并通過數據線9傳輸到車內,若汽車發生劇烈顛簸,壓力超過電控彈簧5的承載極限,則螺旋彈簧10依舊可起到減振的作用,電控彈簧5內裝有鋼板彈簧15,大大提高了該電控彈簧5的承載極限。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