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關于一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所述電機控制系統包括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分動箱、高壓配電盒、充電機、充電口、DC-DC轉換器、蓄電池,其中,所述動力源設于純電動汽車底板下方,所述動力源設于純電動汽車的前后軸之間;所述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分動箱、高壓配電盒、充電機、DC-DC轉換器、蓄電池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且在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前艙內呈上、中、下三層布置;所述充電口設于純電動汽車車頭最前端。采用上述結構后,其前艙結構更緊湊、安裝及維修更方便、有利于線束走向的管理;動力源的布置,充分利用了純電動汽車下部的空間,便于安裝及維護,同時更有利于前后軸荷的分配。
【專利說明】—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純電動汽車的零部件的布置結構,具體的說,是關于一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純電動汽車是用蓄電池向電機提供能源,由電機輸出動力來驅動車輛前進的,其具有節能、環保、零排放、噪聲小等優點。隨著能源和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純電動汽車為世界各國所重視。目前,純電動汽車的動力系統一般有以下幾種布置結構:
[0003]1、驅動系統全部布置在底盤下面,該布置結構降低了整車離地間距,造成車輛對道路適應性變差;
[0004]2、電機布置在前艙內,控制系統布置在前后軸之間,動力電池組布置在后艙,這種布置,使得整車后輪軸荷增大,造成整車前后軸載荷分布不均,導致安全性變差;
[0005]3、充電口、電源開關布置于車身前艙,電池組布置于前后軸之間,驅動裝置和轉換器設于后艙,這種布置使得安裝和維護不方便,前艙和及底盤布置混亂、不美觀。另外這種布置形式,適用于獨立懸架的純電動汽車,不適用于扭桿梁式后懸架的純電動汽車。
[0006]因此,如何合理布局純電動汽車的動力源和電機控制系統,均勻分布軸荷,以提高純電動汽車的安全性及適應性,同時使其安裝維護方便,底盤布置有序,是本領域技術人員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以解決現有純電動汽車的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的布置位置不合理、前后軸荷分配不合理、前艙及底盤布置混亂、安裝維護不方便的問題。
[0008]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9]—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所述電機控制系統包括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分動箱、高壓配電盒、充電機、充電口、DC-DC轉換器、蓄電池,其中,所述動力源設于純電動汽車底板下方,所述動力源設于純電動汽車的前后軸之間;所述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分動箱、高壓配電盒、充電機、DC-DC轉換器、蓄電池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且在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前艙內呈上、中、下三層布置;所述充電口設于純電動汽車車頭最前端。
[0010]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充電機、高壓配電盒和蓄電池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的上層,所述DC-DC轉換器、電機控制器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中間位置的中層,所述分動箱和驅動電機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中間位置的下層。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純電動汽車前艙的上層與中層之間設有一安裝支架,所述安裝支架與純電動汽車連接。
[0012]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驅動電機上設有三個安裝點,兩安裝點與純電動汽車連接,另一安裝點與設于驅動電機右側的分動箱連接,所述分動箱與純電動汽車連接。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電機控制器設于驅動電機和分動箱的正上方,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高壓配電盒設于所述電機控制器的正上方,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DC-DC轉換器設于所述驅動電機和分動箱的上方、電機控制器的右側,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16]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充電機設于所述DC-DC轉換器的正上方、高壓配電盒的右偵U,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17]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蓄電池設于高壓配電盒的左側,通過掛鉤與壓板固定在純電動汽車上。
[0018]進一步的,所述動力源為鋰電池、鉛酸電池等。
[0019]本實用新型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有益效果是:
[0020]1、電機控制系統集中布置在純電動汽車的前艙,便于線束管理及安裝維護,同時提高了純電動汽車的發動機艙的美觀性;
[0021]2、動力源采用集成結構布置在純電動汽車的底板下部,便于安裝,同時由于布置位置在前后軸之間,有利于前后軸荷的合理分配,從而提高純電動汽車的安全性;
[0022]3、根據電池組及充電機布置位置,將充電接口布置在車輛前部,便于操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的俯視圖;
[0024]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6]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所述電機控制系統包括驅動電機8、電機控制器6、分動箱9、高壓配電盒4、充電機3、充電口5、DC-DC轉換器2、蓄電池7,其中,所述動力源I設于純電動汽車底板下方,所述動力源I設于純電動汽車的前后軸之間,通過二十個M6螺栓安裝在純電動汽車的車架上;所述驅動電機8、電機控制器6、分動箱9、高壓配電盒4、充電機3、DC-DC轉換器2、蓄電池7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且在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前艙內呈上、中、下三層布置;所述充電口 5設于純電動汽車車頭最前端,通過四個螺栓直接安裝在純電動汽車的車架上。
[0027]所述充電機3、高壓配電盒4和蓄電池7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的上層,所述DC-DC轉換器2、電機控制器6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中間位置的中層,所述分動箱9和驅動電機8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中間位置的下層。
[0028]所述純電動汽車前艙的上層與中層之間設有一安裝支架(圖上未顯示),所述安裝支架與純電動汽車連接。
[0029]所述驅動電機8上設有三個安裝點(圖上未顯示),兩安裝點與純電動汽車連接,另一安裝點與設于驅動電機8右側的分動箱9連接,所述分動箱9與純電動汽車連接。
[0030]所述電機控制器6,設于驅動電機8和分動箱9的正上方,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31]所述高壓配電盒4設于所述電機控制器6的正上方,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32]所述DC-DC轉換器2設于所述驅動電機8和分動箱9的上方、電機控制器6的右偵U,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33]所述充電機3設于所述DC-DC轉換器2的正上方、高壓配電盒4的右側,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0034]所述蓄電池7設于高壓配電盒4的左側,通過掛鉤與壓板固定在純電動汽車的車架上。
[0035]所述動力源I為鋰電池、鉛酸電池等。
[0036]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布置結構,充分考慮到了汽車前艙空間的利用,將電機控制系統集中布置在前艙內,使前艙結構更緊湊、安裝及維修更方便、有利于線束走向的管理。另一方面,動力源I布置在底板下部,充分利用了純電動汽車下部的空間,不影響車內的乘坐空間,同時便于安裝及維護,動力源I布置在前后軸之間更有利于前后軸荷的分配。
【權利要求】
1.一種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所述電機控制系統包括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分動箱、高壓配電盒、充電機、充電口、DC-DC轉換器、蓄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源設于純電動汽車底板下方,所述動力源設于純電動汽車的前后軸之間;所述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分動箱、高壓配電盒、充電機、DC-DC轉換器、蓄電池設于純電動汽車的前艙,且在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前艙內呈上、中、下三層布置;所述充電口設于純電動汽車車頭最前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機、高壓配電盒和蓄電池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的上層,所述DC-DC轉換器、電機控制器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中間位置的中層,所述分動箱和驅動電機設于純電動汽車前艙中間位置的下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純電動汽車前艙的上層與中層之間設有一安裝支架,所述安裝支架與純電動汽車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機上設有三個安裝點,兩安裝點與純電動汽車連接,另一安裝點與設于驅動電機右側的分動箱連接,所述分動箱與純電動汽車連接。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控制器設于驅動電機和分動箱的正上方,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配電盒設于所述電機控制器的正上方,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DC-DC轉換器設于所述驅動電機和分動箱的上方、電機控制器的右側,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機設于所述DC-DC轉換器的正上方、高壓配電盒的右側,與所述安裝支架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設于高壓配電盒的左側,通過掛鉤與壓板固定在純電動汽車的車架上。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源及電機控制系統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源為鋰電池或鉛酸電池。
【文檔編號】B60K1/04GK204077337SQ201420381098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0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10日
【發明者】李青山 申請人:上海沿鋒汽車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