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目前危險品運輸車尾部設置的警示裝置,大多為熒光帶,不夠醒目,功能單一。本實用新型包括緩沖部件、警示部件和動力部件;緩沖部件包含有空心橫梁,兩端上方均焊接內管,內管外為外管并通過防沖銷軸固定,外管焊接于底盤尾端下方;警示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開關、LED發光帶和顯示燈;動力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太陽能電池板、太陽能控制器和蓄電池;警示部件均接入蓄電池。本實用新型能對后方車輛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并在被后方車輛追尾時,不斷吸收沖擊能量,起到保護作用。
【專利說明】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用警示裝置,具體涉及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危險品的運輸過程中,安全是頭等大事。在道路光線不足或者大霧天氣下,后方車輛若與運輸危險品的罐式汽車發生追尾,引起的后果會比普通追尾事故嚴重很多。在危險品運輸汽車尾部設置警示裝置,是一種有效的防止事故發生的途徑。目前通用的方法是在罐體尾部端板上設置熒光帶,這種方法不夠醒目,尤其是在大霧天氣不能發揮有效作用。
[0003]在發生后方車輛追尾的情況時,危險品運輸汽車尾部如果設有緩沖裝置,就會減弱追尾時發生的沖擊力,使罐體破裂的概率大大降低,就能避免重大惡性事故(如有毒氣體泄漏、易燃氣體爆炸等)的發生。目前一般設置保險杠,但對高速度、大載重的貨車而言,其作用非常有限。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可有效防止追尾事故發生時破壞罐體。
[0005]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6]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0007]包括緩沖部件、警示部件和動力部件;
[0008]緩沖部件包含有空心橫梁,空心橫梁兩端均焊接有水平的內管,內管外套設有外管,內管與外管上均設置有通孔并通過防沖銷軸相固定,外管頂端焊接于底盤尾端面固定的安裝底座上;
[0009]警示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開關、LED發光帶和顯示燈,光敏開關設置于底盤,LED發光帶設置于安裝底座的后端面,顯示燈設置于駕駛室的儀表盤;
[0010]動力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太陽能電池板、太陽能控制器和蓄電池,太陽能電池板通過支架固定于駕駛室和罐體的頂部;警示部件均接入蓄電池。
[0011]外管內、內管頂端與安裝底座之間設置有卷簧。
[0012]外管與安裝底座焊接的頂端節段的內腔呈圓錐形,錐角為5?10°。
[0013]光敏開關型號為LW-903G。
[0014]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
[0015]1、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在光線充足時呈紅色,但不發光;在光線昏暗或者大霧時,警示裝置LED帶會自動發紅光,提醒后方車輛保持一定距離。這就使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在多種運行工況下都能給后方車輛足夠的提醒,確保了汽車的運輸安全。
[0016]2、本實用新型的發光裝置由太陽能供電,既節約了蓄電池的能量,也避免了蓄電池電量耗盡帶來的LED燈無法發光的問題。[0017]3、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是否發光,司機在駕駛室中可以通過顯示燈得知。在警示裝置由于故障無法發光時,司機可以及時采取其他措施。
[0018]4、LED發光帶拼接成“易燃”或“易爆”或“有毒”等字樣,標明了危險品的類別,使后方車輛司機能及時意識到危險。
[0019]5、在被后方車輛追尾時,本實用新型能夠通過防沖銷軸的剪斷、內管的變形、卷簧的壓縮和空心橫梁的變形,不斷吸收沖擊能量,起到對罐體的四重保護作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加裝本實用新型的罐體車的側視圖。
[0021]圖2為加裝本實用新型的罐體車的后視圖。
[0022]圖3為緩沖裝置結構圖。
[0023]圖4為本實用新型電路原理圖。
[0024]圖中,1-支架,2-太陽能電池板,3-駕駛室,4-底盤,5-罐體,6_緩沖裝置,7_外管,8-卷簧,9-安裝底座,10-防沖銷軸,11-內管,12-空心橫梁,13-LED發光帶。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的說明。
[0026]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包括緩沖部件、警不部件和動力部件。
[0027]緩沖部件包含有空心橫梁12,空心橫梁12兩端均焊接有水平的內管11,內管11外套設有外管7,內管11與外管7上均設置有通孔并通過防沖銷軸10相固定,外管7頂端焊接于底盤4尾端面固定的安裝底座9上。外管7內、內管11頂端與安裝底座9之間設置有卷簧8。外管7與安裝底座9焊接的頂端節段的內腔呈圓錐形,錐角為5-10°。
[0028]警示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開關(LW_903G)、LED發光帶13和顯示燈,光敏開關設置于底盤,LED發光帶13設置于安裝底座9的后端面,顯示燈設置于駕駛室的儀表盤。
[0029]動力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太陽能電池板2、太陽能控制器和蓄電池,太陽能電池板2通過支架固定于駕駛室和罐體5的頂部;警示部件均接入蓄電池。
[0030]在被后方車輛追尾時,緩沖部件受到碰撞擠壓,內管11和外管7之間會發生相對錯動,從而導致防沖銷軸10被剪斷;此后內管11和外管7之間在外力作用下繼續錯動,內管11將壓縮卷簧8 ;在卷簧8被壓縮一定距離后,內管11會由于外管內孔的縮小(圓錐部分)而變形;當卷簧8被壓實時,空心橫梁12就被迫變形。在整個碰撞過程中,緩沖裝置通過防沖銷軸的剪斷、內管的變形、卷簧的壓縮和空心橫梁的變形,不斷吸收沖擊能量,起到對罐體的四重保護作用。
[0031]感光元件作為感應光線的感應器判斷環境的光線條件,當光線充足時,LED發光帶13和顯示燈均不接通,不發亮;當光線較暗時,LED發光帶13和顯示燈均接通,均發亮,提醒后方車輛保持一定距離。LED發光帶13和顯示燈的關啟是同步的,方便駕駛員檢測LED發光帶13是否發亮。太陽能電池板2吸收的能量由蓄電池存儲,為整個裝置提供動力,也可為車輛上的其他負載提供動力,作為車輛的補充能源。LED發光帶13可顯示成“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字樣,作為警示標識標明危險品的類別。[0032]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不限于實施例所列舉,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本實用新型說明書而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采取的任何等效的變換,均為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權利要求】
1.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緩沖部件、警示部件和動力部件; 緩沖部件包含有空心橫梁(12),空心橫梁(12)兩端均焊接有水平的內管(11),內管(11)外套設有外管(7),內管(11)與外管(7)上均設置有通孔并通過防沖銷軸(10)相固定,外管(7)頂端焊接于底盤(4)尾端面固定的安裝底座(9)上; 警示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開關、LED發光帶(13)和顯示燈,光敏開關設置于底盤,LED發光帶(13)設置于安裝底座(9)的后端面,顯示燈設置于駕駛室的儀表盤; 動力部件包括依次連接的太陽能電池板(2)、太陽能控制器和蓄電池,太陽能電池板(2)通過支架固定于駕駛室和罐體(5)的頂部;警示部件均接入蓄電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外管(7)內、內管(11)頂端與安裝底座(9)之間設置有卷簧(8)。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外管(7)與安裝底座(9)焊接的頂端節段的內腔呈圓錐形,錐角為5-1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危險品運輸罐式汽車的車尾警示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光敏開關型號為LW-903G。
【文檔編號】B60R19/36GK203819167SQ201420217981
【公開日】2014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30日
【發明者】田海波 申請人:西安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