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玻璃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至少兩面印刷有油墨層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該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一片玻璃基板和固定在玻璃基板邊緣的包邊條,玻璃基板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包邊條通過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固定在玻璃基板的邊緣。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通過在玻璃基板的至少兩個表面上印刷油墨層,使得包邊條與玻璃基板的粘結力增大,保證其長期使用不會脫落;并且,當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至少兩片玻璃基板即形成夾層玻璃時,還能起到遮蔽由于注塑包邊條而在中間層上產生的氣泡,從而避免了對整體美觀的影響,保證了汽車玻璃包邊總成的正常使用。
【專利說明】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玻璃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至少兩面印刷有油墨層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一片或兩片玻璃基板和固定在玻璃基板邊緣的包邊條,一般會在每片玻璃的一面上采用平板油墨印刷的方式印刷油墨層,也即通過玻璃基板的清洗、烘干、平板油墨印刷、油墨烘干、鋼化或夾層等工序,然后注塑包邊條形成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中油墨一般由玻璃粉、顏料和填充劑等固體顆粒以及溶劑組成。這種單面印刷油墨層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存在以下缺點:1、在長期使用中,未印刷有油墨層的一面上的包邊條的粘結力不足,可能會導致該面上的包邊條脫落;2、特別是在夾層玻璃中,在包邊條注塑過程中,中間層由于受熱可能會產生氣泡,從外側觀察得很清楚,這樣就影響整體的美觀。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中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存在可能容易脫落以及影響美觀等缺點,提供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一片玻璃基板和固定在玻璃基板邊緣的包邊條,其特征在于:玻璃基板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包邊條通過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固定在玻璃基板的邊緣。
[0005]進一步地,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包邊條在玻璃基板上延伸的寬度。
[0006]進一步地,玻璃基板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相重合。
[0007]同時,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夾層玻璃和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邊緣的包邊條,所述夾層玻璃包括至少兩片玻璃基板和夾在每兩片玻璃基板之間的中間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中間層接觸的表面中至少有一面印刷有油墨層,包邊條通過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的邊緣。
[0008]進一步地,所述夾層玻璃包括兩片玻璃基板,兩片玻璃基板的四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
[0009]進一步地,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包邊條在所述夾層玻璃上延伸的寬度。
[0010]進一步地,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中間層接觸的表面上印刷的油墨層的寬度。
[0011]進一步地,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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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本實用新型由于采取了上述技術方案,其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通過在玻璃基板的至少兩個表面上印刷油墨層,使得包邊條與玻璃基板的粘結力增大,保證其長期使用不會脫落;并且,當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至少兩片玻璃基板即形成夾層玻璃時,還能起到遮蔽由于注塑包邊條而在中間層上產生的氣泡,從而避免了對整體美觀的影響,保證了汽車玻璃包邊總成的正常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片玻璃基板上設置油墨層的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二片玻璃基板上設置油墨層的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二片玻璃基板上設置油墨層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二片玻璃基板上設置油墨層的第三實施例的示意圖;
[0018]圖中:1,玻璃基板;2、包邊條;3,油墨層;11,第一玻璃基板;12,第二玻璃基板;13,中間層;31,第一油墨層;32,第二油墨層;33,第三油墨層;34,第四油墨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作進一步說明。
[0020]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一片玻璃基板I和固定在玻璃基板I邊緣的包邊條2,其特征在于:玻璃基板I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3,包邊條2通過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3固定在玻璃基板I的邊緣。這樣可以使得包邊條2與玻璃基板I的粘結力增大,保證其長期使用不會脫落。
[0021]進一步地,油墨層3的寬度大于或等于包邊條2在玻璃基板I上延伸的寬度,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使包邊條2與玻璃基板I的粘結力增大,并從車內、車外兩個方向上保證包邊總成的美觀。
[0022]進一步地,玻璃基板I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3相重合。這樣可以保證兩個面上的油墨層3印刷寬度一致,從而從車內、車外兩個方向上保證包邊總成的美觀。
[0023]同時,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用于夾層玻璃,即其包括夾層玻璃和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邊緣的包邊條,所述夾層玻璃包括至少兩片玻璃基板和夾在每兩片玻璃基板之間的中間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中間層接觸的表面中至少有一面印刷有油墨層,包邊條通過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的邊緣。這樣可以使得包邊條與玻璃基板的粘結力增大,保證其長期使用不會脫落。
[0024]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夾層玻璃可以由兩片玻璃基板和一塊中間層組成,也可以由三片玻璃基板和兩塊中間層組成,在這里,不作具體限制,根據需要而更多數量的玻璃基板和中間層組成的夾層玻璃均可。為了方便描述,以下就以由兩片玻璃基板和一塊中間層組成的夾層玻璃構成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為實施例進行介紹。
[0025]其中,圖2示出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中的夾層玻璃包括第一玻璃基板11、第二玻璃基板12、夾在第一玻璃基板11和第二玻璃基板12之間的中間層13,包邊條2固定在夾層玻璃的邊緣,第一玻璃基板11與空氣接觸的表面上印刷有第一油墨層31,第二玻璃基板12與空氣接觸的表面上印刷有第二油墨層32,僅在第二玻璃基板12與中間層13接觸的表面上印刷有第三油墨層33,包邊條2通過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31、32固定在夾層玻璃的邊緣。[0026]其中,圖3示出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中僅在第一玻璃基板11與中間層13接觸的表面上印刷有第四油墨層34,其他與圖2示出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一致。
[0027]其中,圖4示出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中在第一玻璃基板11與中間層13接觸的表面上印刷有第四油墨層34,并在第二玻璃基板12與中間層13接觸的表面上印刷有第三油墨層33,即兩片玻璃基板的四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這樣可以遮蔽由于注塑包邊條而在中間層上產生的氣泡,從而避免了對整體美觀的影響。
[0028]進一步地,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包邊條在所述夾層玻璃上延伸的寬度。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使包邊條與玻璃基板的粘結力增大,并從車內、車外兩個方向上保證包邊總成的美觀。
[0029]進一步地,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中間層接觸的表面上印刷的油墨層的寬度。這樣可以從車內、車外兩個方向上隱藏兩片玻璃基板中與中間層接觸的兩個表面上至少有一面印刷的油墨層,從而保證包邊總成的美觀。
[0030]進一步地,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相重合。這樣可以保證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印刷寬度一致,從而從車內、車外兩個方向上保證包邊總成的美觀。
[0031]以上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進行了具體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不受以上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內容的局限,所以凡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進行的任何改進、等同修改和替換等,均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一片玻璃基板和固定在玻璃基板邊緣的包邊條,其特征在于:玻璃基板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包邊條通過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固定在玻璃基板的邊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特征在于: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包邊條在玻璃基板上延伸的寬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特征在于:玻璃基板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相重合。
4.一種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包括夾層玻璃和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邊緣的包邊條,所述夾層玻璃包括至少兩片玻璃基板和夾在每兩片玻璃基板之間的中間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中間層接觸的表面中至少有一面印刷有油墨層,包邊條通過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的邊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玻璃包括兩片玻璃基板,兩片玻璃基板的四個表面上均印刷有油墨層。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特征在于: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包邊條在所述夾層玻璃上延伸的寬度。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的寬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中間層接觸的表面上印刷的油墨層的寬度。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玻璃包邊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玻璃中的玻璃基板上與空氣接觸的兩個表面上的油墨層相重合。
【文檔編號】B60J10/02GK203681229SQ201420043649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3日
【發明者】李思鏗, 劉賢平, 沈俊龍, 鄭祖清, 歐信兵, 俞建釗, 陳華, 蔡郭華 申請人: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