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前大燈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汽車前大燈結構,包括大燈殼體(1)及設在其上的連接支架,所述連接支架包括前支架(2)、下支架(3)及后支架(4);所述前支架(2)及下支架(3)上均設有可使前支架(2)及下支架(3)受沖擊吸能斷裂的誘導機構;所述后支架(4)上設可使前大燈在受力方向移動一段距離的導向機構。此發明提供的這種汽車前大燈結構,如撞擊到行人上腿部,可在撞擊空間不足時,盡可能的提高車輛前大燈吸能能力,有利于行人上腿部的保護。
【專利說明】一種汽車前大燈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汽車制造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汽車前大燈結構。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汽車工業的不斷發展與家用轎車的廣泛使用,行人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現在Euro NCAP新車評價體系已將行人保護作為評價內容之一,故行人保護的性能直接影響車輛的安全星級的評定。
[0003]現有車型中行人上腿部的保護效果卻都不明顯,在已經公布的Euio NCAP車型中,較大部分行人保護上腿部得分為O分,尤其是SUV,對于車輛前大燈位置的撞擊點,不得分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車輛前大燈后端空間不足。對于上腿部沖擊能量是700J的車輛,如果要得滿分的話,一般要求撞擊空間大于200mm,但是由于前艙空間的限制,前大燈后端一般都安裝有空濾,電器盒,電池等硬點,前大燈后端的空間無法滿足該空間要求;二是車輛前大燈結構的吸收能量的能力不滿足要求。大部分車輛前大燈的支架和殼體都沒有設計為可壓潰結構,行人上腿部撞擊時,壓潰吸能能力非常弱。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在撞擊空間不足時,可盡可能的提高車輛前大燈吸能能力,有利于對行人上腿部保護的汽車前大燈結構。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為:所提供的這種汽車前大燈結構,包括大燈殼體及設在其上的連接支架,所述連接支架包括前支架、下支架及后支架;所述前支架及下支架上均設有可使前支架及下支架受沖擊吸能斷裂的誘導機構;所述后支架上設可使前大燈在受力方向移動一段距離的導向機構。
[0006]為使上述技術方案更加詳盡和具體,本發明還提供以下更進一步的優選技術方案,以獲得滿意的實用效果:
[0007]所述大燈殼體為階梯式結構。
[0008]所述前支架上的誘導機構為設在前支架上可吸能斷裂的誘導槽I。
[0009]所述前支架包括安裝孔I及均勻分布的若干直拉筋I,所述安裝孔I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所述誘導槽I設在直拉筋I上,且每個直拉筋I上的誘導槽I處于同一直線位置上。
[0010]所述下支架上的誘導機構為設在下支架上可吸能斷裂的誘導槽II。
[0011 ] 所述下支架包括安裝孔II及均勻分布的若干直拉筋II,所述安裝孔II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I,所述誘導槽II設在直拉筋II上,且每個直拉筋II上的誘導槽II處于同一直線位置上。
[0012]所述誘導槽I及誘導槽II為分別沿所述前支架及下支架高度方向設置的“U”形凹槽。
[0013]所述后支架上的導向機構為具有一定長度的滑槽。[0014]所述滑槽呈腰形結構。
[0015]所述滑槽的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II,所述滑槽通過直拉筋III連接到所述大燈殼體上。
[0016]本發明汽車前大燈結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在不改變原有前大燈布置的前提下,對車輛前大燈支架及殼體結構進行優化。在車輛大燈的前支架及下支架結構中加入弱化誘導槽,在受上腿力撞擊時,支架受力在誘導槽附近斷裂,以減弱大燈對上腿部的支撐作用;后支架結構設計為滑槽結構,在與行人上腿撞擊時,大燈有一定的后移量用以減小上腿受力;前大燈殼體設計為階梯式,使其在撞擊時能夠在擠壓方向壓潰吸能。本發明汽車前大燈結構可在撞擊空間不足的情況下盡量提高車輛前大燈吸能能力,盡可能的保護行人上腿部,提高汽車的被動安全性,從而提升整車的競爭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下面對本說明書的附圖所表達的內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
[0018]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本發明前支架結構示意圖;
[0021]圖4為本發明下支架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本發明后支架結構示意圖;
[0023]圖6為本發明前大燈碰撞模擬俯視圖;
[0024]圖7為本發明前大燈碰撞模擬側向視圖;
[0025]圖中標記為:1、大燈殼體,2、前支架,21、安裝孔I,22、斜拉筋I,23、直拉筋I,24、誘導槽I,3、下支架,31、安裝孔11,32、斜拉筋11,33、直拉筋11,34、誘導槽11,4、后支架,41、滑槽,42、斜拉筋III,43、直拉筋III,5、空間I,6、汽車空濾,7、汽車電池,8、空間II,9、汽車副駕駛,10、安裝支架,11、空間III,12、連接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27]本發明汽車前大燈結構,如圖1、圖2所示,包括大燈殼體I及設在其上的連接支架,連接支架包括前支架2、下支架3及后支架4。前支架2及下支架3上均設有可使前支架2及下支架3受沖擊吸能斷裂的誘導機構。后支架4上設可使前大燈在受力方向移動一段距離的導向機構。本發明中將大燈殼體I設為階梯式結構,在撞擊過程中擠壓到后端硬點時,使其在撞擊時能夠壓潰吸能。
[0028]誘導機構可降低支架結構強度,使其受力達到一定強度時可斷裂,可選用不同強度的材料分區制作支架或在結構上進行改進。本發明中提供的誘導機構為分別設在前支架2及下支架3上可吸能斷裂的誘導槽I 24及誘導槽II 34。如圖3所示,前支架2包括安裝孔I 21及均勻分布的若干直拉筋I 23,直拉筋I 23的一端設連接座連接在大燈殼體I上。誘導槽I 24設在直拉筋I 23上,本發明中誘導槽I 24為沿所述前支架2高度方向設置的“U”形凹槽,且每個直拉筋I 23上的誘導槽I 24處于同一直線位置上。誘導槽I 24降低了直拉筋I 23在此處的結構強度,由于在同一直線位置上設置誘導槽I 24,故在前大燈受到上腿力撞擊時,且力度達到一定強度,前支架2上設誘導槽I 24處斷裂,以減小對上腿部的支撐作用,降低撞擊剛度。為增強安裝孔I 21的強度,在安裝孔I 21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 I 22。
[0029]如圖4所示,類似前支架2結構原理,下支架3包括安裝孔II 31及均勻分布的若干直拉筋II 33,安裝孔II 31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I 32,誘導槽II 34設在直拉筋II 33上,且每個直拉筋II 33上的誘導槽II 34處于同一直線位置上。誘導槽II 34為沿下支架3高度方向設置的“U”形凹槽。受撞擊時,在誘導槽II 34處斷裂,以降低撞擊剛度。本發明的前支架2用螺栓通過安裝孔I 21安裝于散熱器上橫梁上,下支架用螺栓通過安裝孔II 31安裝于大燈下橫梁上。
[0030]如圖6所示,前大燈碰撞模擬俯視圖,前大燈的前支架2及下支架3上加設誘導槽,當前大燈受到上腿力撞擊時,支架在誘導槽附近斷裂,以減弱大燈對上腿部的支撐作用。有效的利用大燈前支架2及下支架3附近大燈殼體與硬點的空間I 5及空間II 8 ;誘導槽個數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節,一般為4-7個;誘導槽高度和寬度可根據大燈支架的結構和剛度要求進行調整,高度一般為2mm-10mm之間,寬度一般為2mm-10mm之間。
[0031]本發明中,如圖5所示,后支架4為可潰縮式支架。導向機構可為導軌式結構或是滑槽結構,本發明中后支架4上的導向機構為具有一定長度的滑槽41,滑槽41呈腰形結構。滑槽41的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II 42,以增強結構強度。滑槽41通過直拉筋III43連接到大燈殼體I上。本發明的后支架用連接螺栓12安裝于汽車副駕駛9(Shotgun)安裝支架10上。在撞擊過程中能夠在后支架4的滑槽41內移動一段距離,以減弱大燈對上腿部的支撐作用。移動位移的大小受到支架自身強度及大燈后端空間的影響。
[0032]如圖7所示,撞擊后前支架2與下支架3誘導槽處的斷裂,結合后支架4連接螺栓12沿著滑槽41的長度方向移動,最大限度的利用后支架附近大燈殼體與硬點的空間III11。其滑槽41的長度可根據后支架4附近大燈殼體與硬點的空間III 11和自身剛度進行調整,一般為20mm-40mm之間。
[0033]大燈殼體I為階梯式殼體,當前大燈受到上腿力撞擊,擠壓到后端硬點時,殼體能夠在擠壓方向節節壓潰,階梯式殼體橫向面及縱向面間相互擠壓,階梯之間層層壓潰,達到吸能的作用。橫向面厚度與殼體其他位置的厚度一致,一般為2.5mm-3.0mm ;縱向面的厚度較橫向面10的厚度要小,一般為1.5mm-2.0mm之間。
[0034]有利于行人上腿部保護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前支架2與下支架3誘導槽處的斷裂結合后支架4螺栓在滑槽41內的位移,大燈殼體撞擊到汽車空濾6及汽車電池7,大燈殼體I的階梯之間層層壓潰,大燈后端與硬點的空間I 5、空間II 8和空間III11,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有效增加上腿部的撞擊空間,進而可以減小上腿力。前支架2的誘導槽I 24與下支架3誘導槽II 34的先后斷裂時間應根據空間I 5,空間II 8與空間III 11的大小決定:如果空間III 11大于空間I 5及空間II 8,下支架3誘導槽II 34應先斷裂,這樣大燈可先向下轉動,利用空間III11,然后前支架2的誘導槽I 24斷裂,利用空間I 5及空間II 8。支架斷裂先后時間根據開設誘導槽長度及寬度的大小進行調節控制。
[0035]本發明汽車前大燈結構,在不改變原有前大燈布置,不影響車輛前艙布置的前提下,對車輛前大燈的三個支架及大燈殼體I進行優化,使得大燈在上腿撞擊的過程中能夠吸收能量:前支架2及下支架3加入誘導槽,支架在撞擊過程中在誘導槽附近斷裂,達到吸能作用;后支架為設有可潰縮式支架,在撞擊過程中能夠在后支架的卡槽內移動一段距離,大燈有一定的后移量用以減小上腿力,最大限度的利用大燈后支架附近的空間;大燈殼體為階梯式,在撞擊過程中擠壓到后端硬點時,殼體能夠壓潰吸能。以實現在撞擊空間不足的條件下,盡量提高車輛前大燈吸能能力,降低撞擊剛度,保護行人腿部。
[0036]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但是本發明并不受限于上述方式,只要采用本發明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落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前大燈結構,包括大燈殼體(I)及設在其上的連接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支架包括前支架(2)、下支架(3)及后支架(4);所述前支架(2)及下支架(3)上均設有可使前支架(2)及下支架(3)受沖擊吸能斷裂的誘導機構;所述后支架(4)上設可使前大燈在受力方向移動一段距離的導向機構。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燈殼體(I)為階梯式結構。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2)上的誘導機構為設在前支架(2)上可吸能斷裂的誘導槽I (24)。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2)包括安裝孔I (21)及均勻分布的若干直拉筋I (23),所述安裝孔I (21)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 (22),所述誘導槽I (24)設在直拉筋I (23)上,且每個直拉筋I (23)上的誘導槽I(24)處于同一直線位置上。
5.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支架(3)上的誘導機構為設在下支架(3)上可吸能斷裂的誘導槽II (34)。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支架(3)包括安裝孔II (31)及均勻分布的若干直拉筋II (33),所述安裝孔II (31)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I(32),所述誘導槽II (34)設在直拉筋II (33)上,且每個直拉筋II (33)上的誘導槽II (34)處于同一直線位置上。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誘導槽I(24)及誘導槽II (34)為分別沿所述前支架(2)及下支架(3)高度方向設置的“U”形凹槽。
8.按照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4)上的導向機構為具有一定長度的滑槽(41)。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41)呈腰形結構。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前大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41)的周向分布若干斜拉筋III (42),所述滑槽(41)通過直拉筋III (43)連接到所述大燈殼體(I)上。
【文檔編號】B60R21/34GK104006345SQ201410277455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9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19日
【發明者】韓海英, 王亞軍, 李博 申請人: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