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震蕩沖擊器功能的機動車輛傳動件的中繼軸承支承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根據本發明的一種組件包括機動車輛的推進發動機系統(1),該推進發動機系統由機架(2)承載推進發動機系統承載,在所述機架(2)上固定有中繼軸承的支承裝置(5),支承裝置(5)包括底板(4),該底板承載中繼軸承的支承機構和沖擊器(8),所述沖擊器(8)與中繼軸承的支承機構(5)以及支承機構一體實施,所述沖擊器(8)面對裝配有反沖擊器(11)的機架的一部分延伸。
【專利說明】具有震蕩沖擊器功能的機動車輛傳動件的中繼軸承支承裝置
[0001]本發明主張申請于2012年2月16日的法國專利申請第1251445號的優先權,通過參考將其內容(文本、附圖和權利要求)結合于此。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震蕩沖擊器功能的機動車輛傳動件的中繼軸承支承裝置,還涉及將其應用于具有機動車輛推進發動機系統的組件上。
【背景技術】
[0003]為了減小發動機艙的體積,許多機動車輛包括橫向推進發動機系統,即其旋轉軸垂直于車輛的縱向軸線延伸。為了適應變速箱偏心距,同時在相對側面上設置差動輸出,因此有必要設置傳動件,該傳動件包括中繼軸承,該中繼軸承通過由固定在推進發動機系統上的中繼軸承支承裝置承載。
[0004]而且,為了保證機動車輛乘客的安全,通常設置為推進發動機系統機架配置成用于在前沖擊的作用下變形,從而引導推進發動機系統,以便可以使推進發動機系統從座艙之下通過。為此,推進發動機系統裝配有面對機架的部分安裝的沖擊器,所述機架的部分適用于在前沖擊時抵靠沖擊器。所述沖擊器具有雙重功能,所述雙重功能是:預期推進發動機系統和機架之間接觸以預期對車輛減速;和實現機架的受控局部變形,該受控局部變形有利于轉換車輛的部分初始動能;上述功能有利于座艙和其乘員的整合性。
[0005]為了保證其功能,沖擊器應該抵制沖擊并且牢固地固定在推進發動機系統上,以使在推進發動機系統側上的由沖擊器占據的表面相對較大。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裝置,所述裝置保證沖擊器的運行并最小化實施該運行所需占據的空間。
[0007]發明的簡要描述
[0008]為了實現該目標,提供一種機車車輛的傳動中繼軸承支承裝置,包括一種底板,該底板承載中繼軸承支承機構和被固定在底板上的震蕩沖擊器。
[0009]而且,通過傳動中繼軸承固定部件保證在推進發動機系統上的震蕩沖擊器的固定,以使所實施的裝置總體積小于單獨的中繼軸承和沖擊器的體積。
[0010]根據本發明的有利版本,以一體件實施所述震蕩沖擊器和中繼軸承支承機構。而且增加所述沖擊器的剛度并減小其體積。
[0011]根據本發明的有利版本,所述沖擊器配置成在與所述底板垂直的平面上的C形形狀。而且當面對震蕩沖擊器的機架部分接觸該震蕩沖擊器時,震蕩沖擊器被錨定在機架部分上,這保證了引導推進發動機系統的最好精確性。
[0012]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涉及一種組件,該組件包括機動車輛的由機架承載的推進發動機系統,且在機架上固定有中繼軸承支承裝置,所述支承裝置包括承載中繼軸承支承裝置的底板,和被固定在底板上且面對機架部分的沖擊器。
[0013]優選地,所述組件包括面對沖擊器被固定在機架上的反沖擊器。這允許保證在機架和推進發動機系統之間的極快速接觸,因此改善了推進發動機系統向由乘客未占據的車輛部分的引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參照所附附圖,通過對接下來的本發明非限制性【具體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的閱讀,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變得明顯,其中:
[0015]-圖1是根據本發明組件的局部示意性立體視圖,所述組件包括同時保證震蕩沖擊器運行的中繼軸承支承件,
[0016]-圖2為裝配有中繼軸承的圖1的組件沿圖1的箭頭II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參照附圖,根據本發明的組件包括本身已知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推進發動機系統1,并由機架2代表該機動車輛。中繼軸承6的支承裝置3被固定在推進發動機系統上。支承裝置3包括底板,該底板承載中繼軸承6的支承機構5,所述支承機構5被安置在傳動軸7上。
[0018]根據本發明,所述組件還包括震蕩沖擊器8,震蕩沖擊器8與中繼軸承的支承機構5和底板4 一起由一體件實施。
[0019]如附圖所示,優選地將震蕩沖擊器8配置成在底板垂直平面上的C形形狀,并且具有朝向機架部分10的開口 9,所述開口 9以杯形的形狀圍繞總體標示為11的反沖擊器。在所示的優選實施方式中,反沖擊器11由凹陷配置的兩塊金屬板12形成,兩塊金屬板12例如通過點焊一個固定在另一個上,以形成具有尖銳邊緣13的箱體,所述尖銳邊緣13面向震蕩沖擊器8延伸。反沖擊器11由隔板14加固,隔板14在金屬板塊12之間延伸且被安裝在螺桿15上,螺桿15的頭部16被壓接在形成機架2的金屬板17上。通過接合在螺桿15上的螺母18將反沖擊器11保持在機架2的位置上。
[0020]在所示的優選實施方式中,反沖擊器11還包括側向擋塊19,適當切割金屬板12實施側向擋塊19,且在由圖1所示的C形開口 9對面安裝反沖擊器11時,側向擋塊19在沖擊器8的側面側向延伸。
[0021]可以理解,本發明不限于所描述的實施方式,且可采用各種實施方式而不脫離由權利要求所定義的本發明范圍。
[0022]更具體地,盡管根據所示出的本發明裝置與沖擊器8和中繼軸承的支承機構為一體件,可以以單獨的方式實施沖擊器8并可將其固定在支承板4上。
[0023]盡管以C形構造示出了沖擊器8,但優選地,可以以具有例如V形的任意形狀的鉤形形狀實施沖擊器。
[0024]盡管所示出的反沖擊器11是以中空箱體的形式,這允許獲得帶有最小重量的剛性結構,和尤其是良好的適用于通過局部受控形變將車輛的部分初始動能轉換的延展性,但是,如果沖擊狀況的輸入數據允許,還能實施大型的反沖擊器。
【權利要求】
1.一種機車車輛的傳動中繼軸承支承裝置,包括底板(4),該底板承載中繼軸承(6)的支承機構(5),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被固定在底板(4)上的震蕩沖擊器(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震蕩沖擊器(8)和中繼軸承的支承機構(5) —起實施為一體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震蕩沖擊器(8)在與所述底板垂直的平面中按照C形形狀配置。
4.一種組件,包括機動車輛的推進發動機系統(1),該系統由機架(2)承載,在機架(2)上固定有中繼軸承的支承裝置(5),所述組件包括承載中繼軸承的支承裝置(5)的底板(4),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被固定在底板(4)上且面對機架部分(10)的震蕩沖擊器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震蕩沖擊器(8)和中繼軸承支承機構(5)一起實施為一體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沖擊器(8)按照C形形狀配置,該C形形狀具有朝向所述機架的一部分的開口(9)。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面對所述震蕩沖擊器(8)的固定在機架上的反沖擊器(1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沖擊器(11)包括面對所述震蕩沖擊器(8)的一側延伸的側向擋塊(9)。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2)包括環繞所述反沖擊器的杯形部分(10)。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沖擊器(11)包括兩塊金屬板(12),它們凹陷配置,一個固定在另一個上,以形成具有薄邊緣(13)的箱體,該薄邊緣(13)面對所述震蕩沖擊器延伸。
【文檔編號】B60K5/04GK104507719SQ201380009822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30日 優先權日:2012年2月16日
【發明者】F·迪邁納, M·L·法基內蒂 申請人:標致·雪鐵龍汽車公司,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