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動力驅動系統,尤指一種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
背景技術:
傳統陸上、或水上、或空域載具通常為單動力系統,近年因節約能源及節制污染的需求,而致力于雙動力驅動系統的研發,其中具有內燃引擎輸出回轉動能與電力驅動馬達輸出回轉動能的雙動力混合動力系統頗有進展,回顧已發展的雙動力混合動力系統包括:1、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為以引擎驅動發電機,再以發電機電能驅動馬達產生回轉動能進而驅動負載,此系統的缺點為在不同負載率時系統效率差異太大,且由馬達及發電機負擔全部功率,所需電機額定容量大,占用空間大、重量增加、成本高;2、儲能式串聯驅動系統:于正常負載時,為以引擎驅動發電機,再以發電機電能驅動馬達輸出回轉動能進而驅動負載,于輕載時,發電機的電能除驅動馬達外,部份輸入儲放電裝置以儲存電能,供在引擎停止時,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馬達輸出回轉動能進而驅動負載,以減少污染提升能源效率,而于重載時,由引擎所驅動發電機的電能及儲放電裝置的電能,共同輸往馬達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3、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于正常負載時,由引擎輸出的回轉動能直接驅動負載,而在輕載時,引擎所牽動的馬達被切換為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充電或對其它負載供電,或于引擎停止運轉時,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馬達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以提升能源效率減少污染,重載時則由引擎輸出的回轉動能,及儲放電裝置電能驅動馬達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此系統的缺點為需設置足夠容量的儲放電裝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為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離式驅動系統,可供作獨立運作各別驅動負載,或經由各別驅動的負載結合于共同機體,具有以下特征,包含:第一驅動系統,設置主動旋轉動力源供驅動具有發電機功能的第一電機單元;第二驅動系統,設置具有作為電動機功能的第二電機單元,以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的負載;其雙動力驅動系統操作功能含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包括:通過手動或控制系統的控制,將主動旋轉動力源與第一電機單元之間的傳動關系設為連接狀態,且將第一電機單元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經驅動控制單元設為連接狀態時,第一電機單元藉由主動旋轉動力源予以驅動后,其發電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驅動第二電機單元而作為電動機的功能來運作,以驅動第二驅動系統所屬的負載;此時第二離合器為脫離狀態,第一驅動系統的負載不被輸入動力者;通過手動或控制系統的控制,操控第二離合器作聯結,以使主動旋轉動力源的輸出端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系統所屬的負載。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在低功率輸出如應用于車輛市區行駛時,可運轉于較佳的(Brake Specific Fuel Consumption)BSFC狀態,可改善內燃引擎低速或輕載時效率偏低與污染較高的缺失。
圖1為本發明的系統方塊圖。圖2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一。圖3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圖4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圖5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四。圖6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五。圖7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六。圖8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七。圖9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八。圖10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九。圖11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圖12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一。圖13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二。圖14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三。圖15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四。圖16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五。圖17為本發明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六。圖18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七。圖19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八。圖20為本發明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九。圖21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圖22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6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一。圖23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7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二。圖24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8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三。圖25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9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四。圖26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20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五。圖27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21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六。
圖28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6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七。圖29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6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八。圖30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8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九。圖31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9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十。
圖32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20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十一。圖33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21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十二圖34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一。圖35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二。圖36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三。圖37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四。圖38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五。圖39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六。圖40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七。圖41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八。圖42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九。圖43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圖44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一。圖45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二。圖46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三。圖47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四。圖48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五。圖49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六。圖50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七。圖51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八。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所示為本發明的系統方塊圖,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與第一電機單元及第二電機單元,經所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作系統性聯結的形態。圖1所示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主要為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各種電機單元、傳動單元、變速單元、離合器、驅動控制單元、中央控制單元、儲放電裝置、或輔助儲放電裝置、或電能驅動的負載等具特定功能的總成單元或裝置所構成,其主要構成含:——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由至少一個公知的各種內燃引擎、外燃引擎、渦輪引擎、或其它物理效應致動的回轉動能動力源所構成,主動回轉動力源的轉部可選擇為直接耦合于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經由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或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或經由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02,再耦合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電機單元101:為由至少一個具發電機功能,或具有可切換作發電機功能或馬達功能的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回轉電機所構成,若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性設有第二電機單元103時,則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經離合器112或差動輪組或行星輪組,耦合于第二電機單元103 ;或經離合器112及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第二電機單元103:為由至少一個具馬達功能,或具有可切換作馬達功能或發電機功能的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回轉電機所構成供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回轉動力源,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輸出端可選擇為直接輸出回轉動能以驅動負載,或經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22,或經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若系統選擇設置離合器132時,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輸入端可依需要選擇性直接、或經變速單元、或可差動變速單元109聯結于離合器132 ;——離合器102:為藉人力、或機械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調控的扭力稱合器或其它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離合器102為直接或經傳動單元129,而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間,此項離合器102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離合器112:為藉人力、或機械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調控的扭力稱合器或其它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上述離合器112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的間,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的間,離合器112可為一個或一個以上;——離合器12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調控的扭力稱合器或其它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上述離合器122為耦合聯結于負載120的輸入端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的間,離合器122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或由耦合聯結于負載120輸入端的變速裝置109的空檔功能、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功能以取代離合器122的功能;——離合器13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調控的扭力稱合器或其它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上述離合器132為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轉部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的間;或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中,供產生或傳輸主動回轉動能的動力系統(Power Train)的回轉機構,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供產生或傳輸主動回轉功能的回轉機構的間;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或于系統設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時,供設置于各組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以作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傳動單元129:為由各種固定速比、或自動、或半自動、或手排的多段或無段變速傳動裝置、或差動輪組、或周轉輪組、流體扭力耦合器、或帶式無段變速器(CVT)、或其它公知變速裝置所構成并可依需要為具有空檔、倒檔等功能,供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其輸出端為可供直接或經變速單元109或離合器102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兀101,或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供稱合聯結離合器132的輸入端;此項傳動單元129可依系統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此項傳動單元129亦可由行星輪組801、或周轉輪組1030、或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所取代;
——變速單元109:為由各種固定速比、或自動、或半自動、或手排的多段或無段變速傳動裝置、或差動輪組、或周轉輪組、流體扭力耦合器、或帶式無段變速器(CVT)、或其它公知變速裝置所構成并可依需要為具有倒檔、空檔等功能,供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與離合器102的間,或選擇設置于離合器10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的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與離合器112轉部的間,或選擇設置于離合器112轉部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的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與離合器122轉部的間,或選擇設置于離合器122轉部與負載120轉部的間;上述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驅動控制單元104:為由機電或固態電路所構成,供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操控其發電輸出的電能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及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操控對上述兩種發電輸出功能其中的一的運作;或供操控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以驅動作為馬達功能運轉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第二電機單元103或驅動上述電機單元其中的部分電機單元,藉操控其驅動電壓、電流、極性(直流時)、頻率及相序(交流時),以操控電機單元的運轉轉向、轉速、扭力、及異常保護;或于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接受負載逆向驅動而作發電功能運轉時,藉操控所輸往儲放電裝置106的充電電能,或輸往其它負載的供電電能,以使電機單元作再生發電制動功能的運轉;此項裝置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中央控制單元105:為由固態、或機電式組件、或芯片及相關運作軟件所構成,供接受操控接口 107的操控,以操控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作相關功能運作,特別是相關系統運作中燃料耗用及污染調控的最佳化,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Brake Specific Fuel Consumption);以及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以操控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間作相對功能的運作,以及操控系統內各單元間的回授監控及互動的運轉;此項裝置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儲放電裝置106:為由各式可充放電蓄電瓶、或超電容、或其它可充放電蓄電裝置所構成,此項儲放電裝置可依系統需要作選擇性設置或不設置;——操控接口 107:為由固態、或機電式組件、或芯片、及相關軟件所構成,供接受人工或操控信號的輸入,以操控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運作;此項操控接口 107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輔助儲放電裝置110:為由各式可充放電蓄電瓶、或超電容、或飛輪蓄能的儲放電裝置或其它可充放電蓄電裝置所構成,其電能經激活開關111的控制,以驅動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組的起動馬達121,進而直接或經傳動裝置119激活引擎組,或對周邊配備或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此項輔助儲放電裝置110及激活開關111及起動馬達121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電能驅動的負載130:為可由前述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的發電電能,或儲放電裝置106、或輔助儲放電裝置110的電能為電源的周邊負載;此項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藉上述系統的運作,其輸出的回轉動能可供驅動陸上、或水上、或空中載具及產業設備等需接受輸入回轉機械動能的負載。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若以引擎構成主動回轉動力源,系統具有以下全部或部份運作功能,含:——藉由引擎動力的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或同時驅動前述負載的部份或全部;——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可藉由操控引擎由低轉速至高轉速運轉,或作設定轉速運轉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若系統未設置儲放電裝置106,則以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若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則于負載較輕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所發電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兀103,并同時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于重負載時,則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并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設定轉速運轉條件,以節省燃料及降低污染,前述引擎設定轉速運轉的定義,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Brake Specific Fuel Consumption);或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106時,則進一步可藉引擎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作充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輸出驅動負載120,以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定速運轉條件,前述引擎設定轉速運轉的定義,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Brake SpecificFuel Consumption);——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106,則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兩者其中的一作馬達功能運轉,并與引擎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或于系統負載較輕時,引擎的回轉動能除驅動負載120外,并可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于重載時則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與引擎所輸出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驅動負載120 ;一一藉由引擎動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充電106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藉由負載120逆向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再生發電的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藉由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制動剎車功能,或于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同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以產生再生發電制動功能;——由儲放電裝置106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激活引擎;——藉由操控離合器132,于閉合時供傳輸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或傳輸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或傳輸兩組或兩組以上第二驅動系統間的回轉動能;于脫離時切斷上述回轉動能的傳輸;為求詳述申請案的應用,以下圖2 圖39的實施例,為以上述系統及功能為基礎的代表性實施例,相同原理的其它應用例并不以此為限,為求敘述簡化,以下圖2 圖39實施例為將圖1所示的系統省略變速單元109、輔助儲放電裝置110、激活開關111、起動馬達
121、中央控制單元105、操控接口 107,而以引擎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并保留第一電機單元101、第二電機單元103、離合器102、112、122、132、驅動控制單元104、及可選擇性設置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的負載130所構成,以供驅動負載120。圖2 圖51為以本發明圖1所不系統為基礎的各種驅動系統實施例,個別實施例具有以下運轉功能或部分功能,包括:——系統功能1:系統為不設置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系統為不設置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系統為不設置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4:系統為設有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可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由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 (含所屬子單元如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5:系統為設有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可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由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6:系統為設有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可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由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7:系統為設有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所輸出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 (含所屬子單元如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8:系統為設有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所輸出的電能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9:系統為設有儲放電裝置106,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無論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為經第一驅動系統1001驅動所屬負載120的狀態,或為不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的狀態,系統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單元105及驅動控制單元104所構成控制系統作操控,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所輸出的電能供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10: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系統
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11: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
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12: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及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
-系統功能13: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
系統1001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14: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
系統1001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設直于弟一驅動系統1001或弟_■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15: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
系統1001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16: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二驅動
系統1002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17: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二驅動
系統1002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設直于弟一驅動系統1001或弟_■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18: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二驅動
系統1002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19: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
系統1001的負載120,及同時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20: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
系統1001的負載120,及同時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 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21:藉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
系統1001的負載120,及同時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并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22: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3: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4: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5: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6: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7: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弟一驅動系統1001及弟_■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8: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29: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0: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1: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2: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冋驅動弟~■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3: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4: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供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5: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6: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
——系統功能37: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8: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39: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電動機功能運轉,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產生回轉動能,與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40: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牽動第一電機單兀101作
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1:由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
——系統功能42: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3: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4:由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5: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逆
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以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6: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7:由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8:由弟一驅動系統1001`及弟_■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構成再生發電的動能回收制動剎車功能;——系統功能49:由作為主動回轉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0: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1: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2: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3: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4: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5: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6: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7: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8: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的運作,同時逆向牽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逆向牽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再生發電的阻尼對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屬的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59: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本身選擇設置起馬達121,則可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引擎的起動馬達121,以供起動作為主動回轉源100的引擎;——系統功能60: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馬達功能運轉,以供起動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系統功能61: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以供起動作為主動回轉源100的引擎;——系統功能62: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以供起動作為主動回轉源100的引擎;-系統功能63: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
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64: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上述兩者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65: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電機單
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及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或同時驅動前述第一電機單元101及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66: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傳動單元129及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0,供驅動可操控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以驅動負載120 ;——系統功能67: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傳動單元129及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0,供驅動可操控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以驅動各別差動輸出軸所屬的負載120 ;-系統功能68:于系統未設置儲放電裝置106時,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
動獨立的發電單元2000,發電單元2000所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69:于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時,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獨立的發電單元2000,發電單元2000所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所屬負載120,以及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系統功能70: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時,而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獨立的發電單元2000,發電單元2000所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71:于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時,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獨立的發電單元2000,發電單元2000所發電的電能及儲放電裝置106所輸出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72:于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時,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獨立的發電單元2000,發電單元2000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一一系統功能73:于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時,藉由負載逆向牽動發電單元2000以所發電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藉再生發電的阻尼對負載120作制動剎車;——系統功能74:于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而發電單元2000停止運轉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所輸出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所屬負載120 ;-系統功能75:藉由離合器132的操控,于離合器132呈閉合時,傳輸第一驅動
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系統功能76:藉由離合器132的操控,于離合器132呈脫離時,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不作傳輸;-系統功能77:藉由離合器132的操控,于離合器132呈閉合時,傳輸主動回轉
動力源100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系統功能78:藉由離合器132的操控,于離合器132呈脫離時,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不作傳輸;——系統功能79:藉由離合器132的操控,于離合器132呈閉合時,傳輸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系統功能80:藉由離合器132的操控,于離合器132呈脫離時,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動能不作傳輸。前述圖1及圖2 圖51所示各系統實施例為具有上述I 80的部分或全部功倉泛;圖2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一,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兀101的轉部稱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3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02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兀101的轉部稱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4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5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四,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6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五,其構成為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負載120輸出端的同側不同軸、或不同側同軸、或不同側不同軸的位置,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以供耦合聯結所配置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以構成獨立的發電單元2000 ;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為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1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1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選擇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7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六,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非同軸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選擇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8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七,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經傳動單元129將回轉動能傳輸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離合器112,及所各別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以分別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各別配置的離合器122、及選擇性各別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各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呈多輸出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入端,而傳動單元129的各輸出端,則供各別經離合器132,以各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各別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各別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各別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9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八,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呈多輸出軸的傳動單元129,其各輸出軸供各別耦合聯結相對兩個或兩個以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兩個或兩個以上各別配置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各別配置的離合器112,及分別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以分別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各別配置的離合器122、及選擇性各別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各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呈多輸出軸的傳動單元129的各別輸出端、或所各別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各別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各輸出端、或所各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各別耦合聯結于各別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各別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各別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各別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各別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各別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
圖10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九,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經離合器112及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可差動變速單元109兩輸出端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各別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各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則供各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各別設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1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離合器112,以驅動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兩輸出端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離合器122、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所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離合器122與所驅動負載120間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2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一,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離合器112,再耦合聯結于可選擇性設置呈多輸出端的傳動單元129,呈多輸出入端的傳動單元129供聯結于輔助電機單元1010,及供經離合器122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輸入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3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二,其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離合器112,再耦合聯結于可選擇性設置呈多輸出入端的傳動單元129,呈多輸出入端的傳動單元129供聯結于輔助電機單元1010,及供經離合器122以耦合聯結具有差動功能的變速單元109,具差動功能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供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單元1001 ;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各別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輸入端、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稱合聯結于可差動的變速單兀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兩輸出端,則供各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各別設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4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三,其構成為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制成同側不同軸、或不同側同軸、或不同側不同軸的多個輸出端的結構,以供選擇性配置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離合器102以耦合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而構成發電單元2000 ;以及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其中的一,用以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而與上述發電單元2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
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1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5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四,其構成為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制成同側不同軸、或不同側同軸、或不同側不同軸的多個輸出端的結構,以供選擇性配置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離合器102以供耦合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而構成發電單元2000 ;以及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其中的一,用以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裝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以驅動可差動變速單元109兩輸出端所匹配的負載120,而與上述發電單元2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各別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輸出端、或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1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可差動變速單元109輸出端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以分別供驅動兩個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
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6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例方塊圖的十五,圖17為本發明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例方塊圖的十六,圖16及圖17的實施例中,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用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供聯結于行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為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率禹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此外為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必需設置剎車制動器901,并由上述行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離合器11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如圖16所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對外輸出驅動負載120,或如圖17所示實施例中,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系統的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時,則于圖16實施例中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于圖17實施例中,則可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離合器11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上述圖16及圖17的實施例主要運轉功能含: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運轉功能為于剎車制動器901閉合而離合器112脫離時,外環輪804被鎖固,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單獨經游星輪803驅動太陽輪802帶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本身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輸出或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功能的運作或兩種功能同時運作;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兩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及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可于離合器112閉合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于離合器112脫離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藉由第一電機單元101所發電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或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單獨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驅動運轉;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
此外亦可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剎車制動的再生發電功能運轉,將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供電;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負載120的間可為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由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 ;藉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構成結構及運作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f禹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圖16所示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如圖17所示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8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七,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用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供聯結于行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為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此外為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必需設置剎車制動器901,并由上述行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離合器11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對外輸出驅動負載120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為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系統的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離合器11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單元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
上述圖18的實施例主要運轉功能含: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運轉功能為于剎車制動器901閉合而離合器112脫離時,外環輪804被鎖固,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單獨經游星輪803驅動太陽輪802帶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本身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輸出或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功能的運作或兩種功能同時運作;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兩驅動單元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及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可于離合器112閉合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于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狀態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行星輪組801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藉由第一電機單元101所發電的電能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或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單獨作電動機功能驅動運轉,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此外亦可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剎車制動的再生發電功能運轉,將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供電;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負載120的間可為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由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 ;藉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構成結構及運作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f禹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19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八,圖19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16相同,而圖20所示為本發明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十九,圖20的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17相同,唯其不同在離合器132的輸入端,稱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兀103的轉部,或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所選擇性配置變速單元109或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上述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圖21所示為本發明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圖21的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18相同,唯其不同在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為供分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上述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 ;前述圖16、17、18、19、20、21所述系統中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行星輪組的差動功能,亦可由同功能原理而不同結構形態的周轉輪組1030取代構成。如圖22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6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一,圖23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7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二,圖22及圖23的實施例中為由周轉輪組1030取代行星輪組801,周轉輪組1030的三個輸出入端中,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聯結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回轉動能輸出端,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傳動單元129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及離合器112,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如圖22所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負載120,或如圖23所示實施例中,由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兀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于圖22實施例中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于圖23實施例中,則可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 ;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 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上述圖22及圖23實施例主要運轉功能含:當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周轉輪組103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f禹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圖22所示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如圖23所示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如圖24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8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三,圖24中為由周轉輪組1030以取代行星輪組801,周轉輪組1030的三個輸出入端中,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聯結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傳動單元129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
100所驅動,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及離合器112,離合器112的另一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進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12或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
上述圖24的實施例主要運轉功能含:當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周轉輪組103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而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的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f禹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25所示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19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四,圖25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22相同,而圖26所示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20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五,圖25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23相同,唯其不同在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稱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兀103或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上述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圖27所示為本發明以差動輪組取代圖21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六,圖27的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24相同,唯其不同在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為供分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上述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前述圖16、17、18、19、20、21所述系統中第一驅動單元1001所配置行星輪組的差動功能亦可由同功能不同結構型態的雙動型電機單元所取代構成。圖28所示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6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七,圖29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6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八,圖28及圖29的實施例中,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可如圖28實施例所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負載120,或如圖29所示由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于圖28實施例中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于圖29實施例中,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 ;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上述圖28、29實施例主要運轉功能含:當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離合器12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的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
或于離合器102、112呈閉合而離合器122及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或于離合器102、112、122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1脫離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f禹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圖28所示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如圖29所示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30所示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8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二十九,圖30的實施例中,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耦合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或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上述圖30的實施例主要運轉功能含:當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離合器122呈脫離狀態,此時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的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于離合器102、112呈閉合而離合器122及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或于離合器102、112、122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1脫離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f禹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31所示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19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十,圖31的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28相同,而圖32所示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20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一,圖32的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29相同,此項系統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亦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唯其不同在離合器132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所選擇性配置變速單元109,或耦合聯結于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圖33所示為本發明以雙動型電機單元取代圖21行星輪組的分離式實施例方塊圖的三十二,圖33的實施例中,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結構與圖30相同,此項系統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亦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唯其不同在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為供分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亦可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先供耦合聯結離合器1020,離合器1020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它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上述離合器1020為聯結耦合于傳動單元129與作為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變速單元109及負載120的間,以操控對外輸出回轉動能的前置驅動單元1000驅動所屬負載120,以及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直接或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驅動功能;或藉操控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驅動等主要功能的運轉,及其它如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的運轉;圖34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一,圖35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二,圖34及圖35所示實施例中其主要構成含:一一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為先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 ;上述離合器1020,為供操控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與前置驅動單元1000所負載120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多軸輸出,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亦可選擇設置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其它輸出端;另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相同輸出端或不同輸出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而和前置驅動單元1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變速單元109所匹配的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如圖34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35所示,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由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驅動的變速單元109,亦可如圖34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35所示,由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端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個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前述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經傳動單元129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第一電機單元101,除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外,亦可依需要而為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獨立設置。圖34及圖35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圖36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三,圖36所示實施例的主要構成含:一一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為先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 1000 ;上述離合器1020,為供操控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與前置驅動單元1000所配置負載120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多軸輸出,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亦可選擇設置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其它輸出端;另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相同輸出端或不同輸出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而和前置驅動單元1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I禹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兀129的輸出端、或稱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I禹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另外由兩個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而各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各別驅動其所匹配負載120構成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供耦合聯結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的輸出端,以供個別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進而驅動所個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前述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經傳動單元129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第一電機單元101,除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外,亦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獨立設置。圖36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圖37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四,圖38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五,圖37及圖38所示實施例中,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轉部的間設有離合器132,其主要構成含:—一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可先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 ;
上述離合器1020,為供操控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與前置驅動單元1000所配置負載120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多軸輸出,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亦可選擇設置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其它輸出端;另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相同輸出端或不同輸出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而和前置驅動單元1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如圖37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38所示,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此外可依需要選擇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設置的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單元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耦合聯結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個可差動輸出端,則供分別耦合聯結所配置的負載120,而藉離合器132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由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驅動的變速單元109,亦可如圖37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38所示,由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端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個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前述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與離合器132的間,所設置的離合器10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第一電機單元101及離合器132,除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外,亦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獨立設置。圖37及圖38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圖39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六,圖39所示實施例中,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轉部的間設有可操控的離合器132,其主要構成含:一一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可先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 ;上述離合器1020,為供操控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與前置驅動單元1000所配置負載120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多軸輸出,貝U前置驅動單兀1000亦可選擇設置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其它輸出端;另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相同輸出端或不同輸出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而和前置驅動單元1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此外可依需要選擇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設置的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轉部,耦合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單元1002動力源的兩個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藉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個可差動輸出端,耦合聯結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而藉離合器132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上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為至少兩個,并且相互的間需呈差動運轉功能,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具可操控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結構,或更進一步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結構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耦合聯結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兩個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各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各別驅動其所匹配負載120構成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第二驅動系統1002設有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以供接受離合器132所驅動,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分別耦合聯結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端,以供驅動其個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耦合聯結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前述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與離合器132的間,所設置的離合器102、及第一電機單元101、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離合器132,除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外,亦可為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獨立設置。圖39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當離合器132切斷時,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
圖40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七,圖41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八,圖40及圖41所示實施例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所稱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轉部的間,設有可操控的離合器132,其主要構成含:一一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可先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 ;上述離合器1020,為供操控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與前置驅動單元1000所配置負載120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多軸輸出,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亦可選擇設置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其它輸出端;另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相同輸出端或不同輸出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而和前置驅動單元1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如圖40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41所示,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此外可依需要選擇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設置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所率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為供稱合聯結于離合器132輸入端,離合器132的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供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耦合聯結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個可差動輸出端,則供分別耦合聯結所設置的負載120,而藉離合器132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由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驅動的變速單元109,亦可如圖40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41所示,由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端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個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前述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及第一電機單元101,除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夕卜,亦可為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獨立設置。圖40及圖41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42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九,圖42所示實施例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轉部的間,設有可操控的離合器132,其主要構成含:一一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可先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
1000;上述離合器1020,為供操控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與前置驅動單元1000所配置負載120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多軸輸出,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亦可選擇設置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其它輸出端;另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相同輸出端或不同輸出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而和前置驅動單元10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
此外可依需要選擇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設置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所率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供稱合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離合器132的輸出端,稱合聯結于兩個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藉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個可差動輸出端,耦合聯結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而藉離合器132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若上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為至少兩個,并且相互的間需呈差動運轉功能,則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亦可依需要選擇為具可操控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結構,或更進一步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結構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耦合聯結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兩個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各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公知變速單元109,以各別驅動其所匹配負載120構成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第二驅動系統1002設有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以供接受離合器132所驅動,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分別耦合聯結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作可差動運轉輸出端,以供驅動其個別差動輸出端所分別耦合聯結的負載120作差動運轉。前述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所耦合聯結的離合器102、及第一電機單元101、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離合器132,除可依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外,亦可為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獨立設置。圖42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當離合器132切斷時,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43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圖44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i ,圖43及圖44所不實施例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軸供耦合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再耦合聯結于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并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
1001;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如圖43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44所示,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傳動單元129的另一輸出端供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
101的轉部供聯結于行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此外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剎車制動器901以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并由上述行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離合器13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離合器132的另一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32,為供操控第一驅動單元1001與第二驅動單元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離合器13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第二驅動單元1002為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如圖43所示,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如圖44所示,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單元1002 ;上述行星輪組801、第一電機單元101、剎車制動器902、剎車制動器901及離合器132可依結構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為獨立設置。圖43及圖44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45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二,圖45所示實施例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軸供耦合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再耦合聯結于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并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傳動單元129的另一輸出端供驅動行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供聯結于行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此外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剎車制動器901以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并由上述行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離合器11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離合器132的另一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所共同耦合聯結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32,為供操控第一驅動單元1001與第二驅動單元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離合器13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第二驅動系統1002為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并個別經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上述行星輪組801、第一電機單元101、剎車制動器902、剎車制動器901及離合器132可依結構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為獨立設置。圖45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當離合器132切斷時,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
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
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46所示為由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三,圖47所示為由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四,圖46及圖47所不實施例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軸供耦合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再耦合聯結于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并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如圖46所示,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或更進一步如圖47所示,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系統并設置具有三個輸出入端的周轉輪組1030,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供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的另一輸出端,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及離合器132輸入端,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離合器132的另一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32,為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離合器13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第二驅動系統1002為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如圖46所示,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如圖47所示,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上述周轉輪組1030、第一電機單元101、剎車制動器902、剎車制動器901、離合器132可依結構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為獨立設置。圖46及圖47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48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五,圖48所示實施例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軸供耦合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再耦合聯結于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并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系統并設置具有三個輸出入端的周轉輪組1030,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供聯結于增設的傳動裝置129的另一輸出端,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及離合器132輸入端;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離合器132的另一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所共同耦合聯結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32,為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離合器13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
第二驅動系統1002為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并個別經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上述周轉輪組1030、第一電機單元101、剎車制動器902、剎車制動器901、離合器132可依結構需要為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為獨立設置。圖48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當離合器132切斷時,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49所示為由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六,圖50所示為由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七,圖49及圖50所示實施例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軸供耦合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再耦合聯結于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并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傳動單元129的另一輸出端供驅動所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雙動型電機單兀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稱合聯結離合器132輸入端,離合器132的另一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32,為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第二驅動系統1002為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而如圖49所示,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如圖50所示,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上述離合器102、變速單元109、第一電機單元101、離合器112、剎車制動器901、雙動型電機單兀1040、離合器122、離合器132,可依結構需要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為獨立設置。圖49及圖50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圖51所示為本發明主動回轉動力源輸出端設有前置驅動單元的系統方塊示意圖的十八,圖51所示實施例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軸供耦合聯結于增設的傳動單元129,再耦合聯結于輔助離合器1020及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公知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配置的負載120,構成前置驅動單元1000,并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前述前置驅動單元1000的離合器1020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傳動單元129的輸出端、或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另一輸出端;離合器1020與負載120的間所耦合聯結的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或更進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無段變速、倒檔、或具有空檔功能,并具有兩軸或兩軸以上可差動運轉輸出的變速單元109所構成,以供驅動其各差動輸出端所分別配置的負載120作可差動運轉。傳動單元129的另一輸出端供驅動所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離,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耦合聯結離合器132的輸入端,離合器132的另一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所共同耦合聯結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選擇性設置的離合器132,為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第二驅動系統1002為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并個別經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它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上述離合器102、變速單元109、第一電機單元101、離合器112、剎車制動器901、雙動型電機單兀1040、離合器122、離合器132,可依結構需要結合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結合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或為獨立設置。圖51所示系統中,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除可供驅動前置驅動單元1000外,其主要運作包括當離合器132切斷時,可藉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以產生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輸出的電能,可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使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的運作;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以及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所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或對其它以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單獨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產生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 ;或由儲放電裝置106電能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第二電機單元103所產生的回轉動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或藉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于剎車制動產生的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它電能驅動的負載130 (含外接不特定負載)供電;或藉操控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以運作于前述功能I 80的相關功能。前述圖1 51所述的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分離式的各種實施例,可具有前述功能I 80的全部或部分功能;若系統設有多個第二驅動系統1002時,于各個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可依應用的需要選擇性設置離合器132以供操控回轉動能的傳輸;而上述離合器132可為由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single way clutch)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的裝置所構成,于離合器132閉合時供聯結其兩端的驅動單元,脫開時,則其兩端的驅動單元為可個別運轉;此外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可依系統需要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第一驅動系統1001,以及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綜合上述,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為首創可操控系統作為串聯式混合動力驅動運轉、或并聯式混合動力運轉的雙動力驅動功能,為藉由各別獨立的第一驅動系統、第二驅動系統兩系統的間作串聯式混合動力驅動運轉、或并聯式的混合動力驅動運轉,并可進一步加設可操控離合器,以操控兩單元的間回轉動能的相互傳輸狀態,而使系統具有更多型態的驅動特性以供依負載需要作選擇。
權利要求
1.一種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為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離式驅動系統,可供作獨立運作各別驅動負載,或經由各別驅動的負載結合于共同機體,具有以下特征,包含: 第一驅動系統(1001),設置主動旋轉動力源(100)供驅動具有發電機功能的第一電機單元(101); 第二驅動系統(1002),設置具有作為電動機功能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的負載(120); 充放電裝置(106),連接于第一電機單元(101)與第二電機單元(103)及控制單元(104); 其雙動力驅動系統操作功能含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包括: 透過手動或控制系統的控制,由主動旋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所產生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兩者或其中的一作馬達功能驅動所屬的負載(120)時,以及于同時對充放電裝置(106)充電時的運轉時,以及于藉充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兩者或其中之一時,主動旋轉動力源(100)為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 透過手動或控制系統的控制,操控第二離合器(112)為聯結,以使主動旋轉動力源(100)的輸出端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同時由充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操控轉作電動機功能的第一電機單元(101)、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三者全部或其中部份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供輸出回轉動能,以及可供進一步與主動旋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第二驅動系統(1002)兩者或其中之一所屬的負載(120)者。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用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供聯結于游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為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者,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者; 此外為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必需設置剎車制動器(901), 并由上述游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第二第二離合器(11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對外輸出驅動負載(120),或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系統的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時,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可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第二離合器(11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 或一體共構者; 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運轉功能為于剎車制動器(901)閉合而第二離合器(112)脫離時,外環輪(804)被鎖固,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 )單獨經游星輪(803)驅動太陽輪(802)帶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本身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輸出或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功能的運作或兩種功能同時運作者; 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兩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者; 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及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可于第二離合器(112)閉合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于第二離合器(112)脫離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藉由第一電機單元(101)所發電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者; 或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單獨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驅動運轉者; 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者; 此外亦可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剎車制動的再生發電功能運轉,將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供電者; 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負載(120)的間可為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 ),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 )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 )的輸入端,而由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者;藉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構成結構及運作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為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第二離合器(11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者; 第二驅動系統(1002)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單元(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周轉輪組(1030)取代游星輪組(801),周轉輪組(1030)的三個輸出入端中,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聯結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回轉動能輸出端,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傳動單元(129)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所驅動者,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及第二離合器(112),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負載(120),或由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者;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者; 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當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周轉輪組(103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者;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可依需要選擇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第一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第三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第二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者,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負載(120),或由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者; 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者; 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當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第三離合器(12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 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的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者;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 或于第一離合器(102)、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而第三離合器(122)及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或于第一離合器(102)、第二離合器(112)、第三離合器(122)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1)脫離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含由主動回轉動力源與第一電機單元及第二電機單元,經所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作系統性聯結的形態,主要為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各種電機單元、傳動單元、變速單元、離合器、驅動控制單元、中央控制單元、儲放電裝置、或輔助儲放電裝置、或電能驅動的負載所構成,其主要構成含: 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由至少一個習用的各種內燃引擎、外燃引擎、渦輪引擎、或其他物理效應致動的回轉動能動力源所構成者,主動回轉動力源的轉部可選擇為直接耦合于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經由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或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或經由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第一離合器(102),再耦合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者; 第一電機單元(101):為由至少一個具發電機功能,或具有可切換作發電機功能或馬達功能的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回轉電機所構成者,若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性設有第二電機單元(103)時,則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經第二離合器(112)或差動輪組或游星輪組,耦合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或經第二離合器(112)及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者; 第二電機單元(103):為由至少一個具馬達功能,或具有可切換作馬達功能或發電機功能的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回轉電機所構成供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回轉動力源者,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輸出端可選擇為直接輸出回轉動能以驅動負載,或經依需要作選 擇性設置的第三離合器(122),或經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者; 若系統選擇設置第四離合器(132)時,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輸入端可依需要選擇性直接、或經變速單元、或可差動變速單元(109)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者; 第一離合器(10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第一離合器(102)為直接或經傳動單元(129),而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與第一電機單元(101)之間,此項第一離合器(102)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者; 第二離合器(11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上述第二離合器(I 12)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之間,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的間者,第二離合器(112)可為一個或一個以上者; 第三離合器(12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上述第三離合器(122)為耦合聯結于負載(120)的輸入端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之間,第三離合器(122)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者,或由耦合聯結于負載(120)輸入端的變速裝置(109)的空檔功能、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功能以取代第三離合器(122)的功能者; 第四離合器(13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上述第四離合器(132)為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轉部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的間;或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中,供產生或傳輸主動回轉動能的動力系統的回轉機構,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供產生或傳輸主動回轉功能的回轉機構的間者;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或于系統設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時,供設置于各組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以作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者;第四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者; 傳動單元(129):為由各種固定速比、或自動、或半自動、或手排的多段或無段變速傳動裝置、或差動輪組、或周轉輪組、流體扭力耦合器、或帶式無段變速器、或其他習用變速裝置所構成并可依需要為具有空檔、倒檔等功能者,供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其輸出端為可供直接或經變速單元(109)或第一離合器(102)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或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供耦合聯結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者;此項傳動單元(129)可依系統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此項傳動單元(129)亦可由游星輪組(801)、或周轉輪組(103)0、或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 )所取代者; 變速單元(109 ):為由各種固定速比、或自動、或半自動、或手排的多段或無段變速傳動裝置、或差動輪組、或周轉輪組、流體扭力耦合器、或帶式無段變速器、或其他習用變速裝置所構成并可依需要為具有倒檔、空檔等功能者,供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與第一離 合器(102)的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一離合器(10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與第二離合器(112)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二離合器(112)轉部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二電機單元(103 )轉部與第三離合器(122 )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三離合器(122 )轉部與負載(120)轉部之間者;上述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驅動控制單元(104):為由機電或固態電路所構成,供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操控其發電輸出的電能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及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操控對上述兩種發電輸出功能其中的一的運作者;或供操控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以驅動作為馬達功能運轉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第二電機單元(103)或驅動上述電機單元其中的部分電機單元,藉操控其驅動電壓、電流、極性(直流時)、頻率及相序(交流時),以操控電機單元的運轉轉向、轉速、扭力、及異常保護者;或于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接受負載逆向驅動而作發電功能運轉時,藉操控所輸往儲放電裝置(106)的充電電能,或輸往其他負載的供電電能,以使電機單元作再生發電制動功能的運轉者;此項裝置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中央控制單元(105):為由固態、或機電式元件、或晶片及相關運作軟體所構成,供接受操控接口(107)的操控,以操控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作相關功能運作,特別是相關系統運作中燃料耗用及污染調控的最佳化,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以及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以操控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間作相對功能的運作,以及操控系統內各單元間的回授監控及互動的運轉者;此項裝置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儲放電裝置(106):為由各式可充放電蓄電瓶、或超電容、或其他可充放電蓄電裝置所構成者,此項儲放電裝置可依系統需要作選擇性設置或不設置者; 操控接口(107):為由固態、或機電式元件、或晶片、及相關軟體所構成,供接受人工或操控信號的輸入,以操控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運作者;此項操控接口(107)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輔助儲放電裝置(110):為由各式可充放電蓄電瓶、或超電容、或飛輪蓄能的儲放電裝置或其他可充放電蓄電裝置所構成,其電能經啟動開關(111)的控制,以驅動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組的起動馬達(121),進而直接或經傳動裝置(119)啟動引擎組,或對周邊配備或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此項輔助儲放電裝置(110)及啟動開關(111)及起動馬達(121)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電能驅動的負載(130):為可 由前述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的發電電能,或儲放電裝置(106)、或輔助儲放電裝置(110)的電能為電源的周邊負載者;此項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藉上述系統的運作,其輸出的回轉動能可供驅動陸上、或水上、或空中載具及產業設備等需接受輸入回轉機械動能的負載者;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若以引擎構成主動回轉動力源,系統具有以下全部或部份運作功能,含: 藉由引擎動力的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或同時驅動前述負載的部份或全部者; 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可藉由操控引擎由低轉速至高轉速運轉,或作設定轉速運轉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若系統未設置儲放電裝置(106),則以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若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則于負載較輕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所發電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并同時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于重負載時,則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的發電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并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設定轉速運轉條件;或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106)時,則進一步可藉引擎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作充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輸出驅動負載(120),以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引擎設定轉速運轉條件,所述引擎設定轉速運轉的定義,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者; 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106),則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兩者其中的一作馬達功能運轉,并與引擎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或于系統負載較輕時,引擎的回轉動能除驅動負載(120)外,并可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于重載時則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與引擎所輸出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者; 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驅動負載(120)者; 藉由引擎動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 (103),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充電(106)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藉由負載(120)逆向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再生發電的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藉由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制動剎車功能,或于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同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以產生再生發電制動功能者; 由儲放電裝置(106)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啟動引擎者; 藉由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于閉合時供傳輸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功能,或傳輸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功能,或傳輸兩組或兩組以上第二驅動系統間的回轉動能;于脫離時切斷上述回轉動能的傳輸者。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第一離合器(102)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第二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第三離合器(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第一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第三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構成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設置的第一離合器(102)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第二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第一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之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為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離式驅動系統,可供作獨立運作各別驅動負載,或經由各別驅動的負載結合于共同機體,具有以下特征,包含: 為用以供驅動陸上、或水上、水下或空域的載具產業機具或其他以回轉動能驅動的負載; 此項系統中分尚式驅動系統中,設有弟一驅動系統及第二驅動系統,兎一驅動系統設有主動動力源、以及主要作為發電機的第一電機單元、以及選擇性設置主要作為電動機功能的第二電機單元、以及操控回轉動能傳輸狀態的離合器組;第二驅動系統為設有主要作為電動機功能的第二電機單元作為回轉動力源; 此外并可設置第四離合器(132),以操控各獨立驅動系統間回轉動能的相互傳輸或切斷者; 上述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統的操控,使主動回轉動力源與第一電機單元 間的傳動關系呈耦合聯結的狀態,而第一電機單元與第二電機單元間的傳動關系呈分離狀態,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驅動第一電機單元發電輸出電能,以驅動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或由主動回轉動力源的回轉動能經離合器的操控,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系統的負載、或驅動第二驅動系統的負載或同時驅動兩者的負載; 或由主動回轉動力源與上述第一電機單元及第二電機單元及儲放電裝置結合,以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而提供較多運轉功能的一種雙動力驅動系統者。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用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供聯結于游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為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者,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者; 此外為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必需設置剎車制動器(901),并由上述游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對外輸出驅動負載(120),或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系統的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時,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可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第二離合器(11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者; 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運轉功能為于剎車制動器(901)閉合而第二離合器(112)脫離時,外環輪(804)被鎖固,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單獨經游星輪(803)驅動太陽輪(802)帶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本身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輸出或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功能的運作或兩種功能同時運作者; 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兩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者; 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及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 (103),可于第二離合器(112)閉合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于第二離合器(112)脫離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藉由第一電機單元(101)所發電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者; 或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單獨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驅動運轉者; 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者; 此外亦可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剎車制動的再生發電功能運轉,將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供電者; 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負載(120)的間可為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 ),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 )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 )的輸入端,而由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者;藉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構成結構及運作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為由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構成,其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結構中,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用以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而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供聯結于游星輪組(801)的太陽輪(802),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與靜部間可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依需要選擇性作為電動機功能運作以輸出回轉動能、或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在對外輸出電能時產生阻尼,藉其阻尼的作用以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或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使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與轉部間呈電磁力鎖固的運作,電磁力鎖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選擇性由剎車制動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2)的轉動側,而剎車制動器(902)的靜止側為鎖固于機體或鎖固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靜部者,藉此使第一電機單元(101)呈鎖固而使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經外環輪(804)輸出者; 此外為配合系統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作,必需設置剎車制動器(901),并由上述游星輪組(801)的外環輪(804)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的輸入端及耦合于剎車制動器(901)的轉動側,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對外輸出驅動負載(120); 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為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系統的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第二離合器(112)及剎車制動器(901)可為個別裝置或一體共構者; 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單元(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運轉功能為于剎車制動器(901)閉合而第二離合器(112)脫離時,外環輪(804)被鎖固,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單獨經游星輪(803)驅動太陽輪(802)帶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本身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輸出或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功能的運作或兩種功能同時運作者; 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共同驅動兩驅動單元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者; 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及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可于第二離合器(112)閉合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 于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狀態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游星輪組(801)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藉由第一電機單元(101)所發電的電能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的運轉,或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單獨作電動機功能驅動運轉,或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運轉者; 此外亦可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剎車制動的再生發電功能運轉,將再生發電的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供電者; 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負載(120)的間可為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 ),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 )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 )的輸入端,而由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者;藉上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構成結構及運作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 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之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或依需要選擇將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 )的轉部,或第二電機單元(103 )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 )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所選擇性配置變速單元(109)或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上述第四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者; 或依需要選擇將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為供分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上述第四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者。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周轉輪組(1030)取代游星輪組(801),周轉輪組(1030)的三個輸出入端中,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聯結主動回轉動力源(100)回轉動能輸出端,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 ),傳動單元(129 )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 )所驅動者,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及第二離合器(112),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負載(120),或由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者; 所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者; 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 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當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周轉輪組(103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藉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供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同時驅動兩者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者;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周轉輪組(1030 )以取代游星輪組(801),周轉輪組(1030 )的三個輸出入端中,第一輸出入端(501)為供聯結第一輸出入輪組(511),以及聯結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 9 ),傳動單元(12 9 )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 0 )所驅動者,第二輸出入端(502)為供聯結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剎車制動器(902)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第一輸出入輪組(511)及第二輸出入輪組(512)供耦合于差動輪組(5130),以供經旋臂(5131)牽動差動輸出輪組5132及第三輸出入輪組(513),以由第三輸出入輪組(513)驅動第三輸出入端(503)及所聯結剎車制動器(901)及第二離合器(112),第二離合器(112)的另一端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進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者;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離合器(11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者; 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當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經周轉輪組(103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而由設 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的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者;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或于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而剎車制動器(902)呈閉合、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或依需要選擇將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上述第四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者; 或依需要選擇將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為供分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上述第四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者。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第一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第三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第二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者,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可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負載(120),或由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者; 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為直接或經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聯結于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可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者; 藉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載(120),或依需要選擇由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當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第三離合器(122)呈脫離狀態,此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的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者;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 或于第一離合器(102)、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而第三離合器(122)及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或于第一離合器(102)、第二離合器(112)、第三離合器(122)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1)脫離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出端;或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負載(120)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供耦合聯結傳動單元(129)、及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第一離合器(102)及變速單元(109),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第一驅動系統(1001)并設有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為由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雙動型電機結構所構成,可為呈圓筒狀或盤狀或錐狀結構,其構成包括第一轉部(1041)及第二轉部(1042),第一轉部(1041)與第二轉部(1042)的間設有可操控第三離合器(122),第一轉部(1041)供與剎車制動器(901)的轉部聯結,再經第二離合器(11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聯結者,剎車制動器(901)的靜止側為固鎖于機體,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的第二轉部(1042)則耦合聯結于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可差動變速單元(109)的兩可差動輸出端供驅動所各別匹配的負載(120),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者; 第一驅動系統(1001)可依需要選擇是否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若選擇設置第二電機單元(103),則第二電機單元(103)可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或耦合聯結于第二轉部(1042)所驅動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者; 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以個別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或其他傳動裝置,以驅動各別所耦合的負載(120),而藉上述結構,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或藉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作脫離或閉合,以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其主要運轉功能含:當第二離合器(112)脫離,剎車制動器(901)呈閉合而第三離合器(122)呈脫離狀態,此時而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與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以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驅動構成串聯式混合動力功能的運作者; 或于系統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第一電機單元(101)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 或于第一離合器(102)、第二離合器(112)呈閉合而第三離合器(122)及剎車制動器(901)呈脫離狀態時,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接受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經驅動控制單元(104)的操控驅動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和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 或由前述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動能回收的再生發電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或于第一離合器(102)、第二離合器(112)、第三離合器(122)呈閉合而剎車制動器(901)脫離狀態時,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I禹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選擇性配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供耦合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此項系統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亦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第四離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唯其不同在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選擇性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為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所選擇性配置變速單元(109),或耦合聯結于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者;此項系統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亦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變速單元(109),再驅動游星輪組(801)的游星輪(803),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第四離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唯其不同在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為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所配置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所配置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或輸出端,而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輸出端,為耦合聯結選擇性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輸入端,而可差動的變速單元(109)的兩輸出端,為供分別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者。
15.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設有主動回轉動力源特別是以內燃引擎作為回轉動力源、及主要作為發電機功能的第一電機組、及選擇性設置第二電機組、及離合器所構成的第一驅動系統,與設有主要作為電動機功能的第二電機組的第二驅動系統,及設有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與第二驅動系統的間回轉動能傳輸狀態的可操控離合器,而構成具有可作分離式的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運作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系統的運作包括將系統操控為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狀態,此時以引擎的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運轉,而第一電機單元與第二電機單元間的離合器呈不作傳動的脫離狀態,第一電機單元發電輸出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或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為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而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狀態者; 于常態負載時,由引擎輸出的回轉動能,經傳動裝置單獨驅動第一驅動系統、或經離合器的操控單獨驅動第二驅動系統、或經離合器的操控同時驅動第一及第二驅動系統的負載者;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可依需要進一步選擇設置或不設置儲放電裝置,若系統選擇設置儲放電裝置,其主要運轉功能含: 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功能供驅動負載者; 在輕負載時,除由引擎輸出的回轉動能直接驅動負載外,并可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充電或對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供電者; 于常態負載時,由引擎輸出的回轉動能經傳動裝置單獨驅動第一驅動系統、或單獨驅動第二驅動系統、或同時驅動第一及第二驅動系統的負載者; 于重負載時,可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并與引擎動力共同驅動負載,作為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者。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由用于產生回轉動能的主動回轉動力源,特別是以內燃引擎作為回轉動力源,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可操控離合器,及具有多段或無段變速功能、或倒檔功能、或空檔功能或扭力轉換功能的變速單元以驅動負載,并由主動回轉動力源的回轉動能,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共同構成第一驅動系統; 第一電機單元所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或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或對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供電者; 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為用以協助驅動第一驅動系統所屬的負載,可依系統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第二驅動系統以第二電機單元作為動力源,可為直接或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以驅動所屬的負載進而構成第二驅動系統者,第二驅動系統與主動回轉動力源的間,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傳動單元、離合器等傳動裝置,以操控兩者的間作回轉動能的聯結傳輸或不作聯結的分離運作者;或于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轉部或所驅動的回轉機構,與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或第二電機單元的轉部或所驅動的回轉機構的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傳動單元、離合器等傳動裝置,以操控兩者的間作回轉功能的聯結傳輸或作分離的運作者;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運作,包括于輕載時,系統可被操控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或被操控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其主動回轉動力源可為呈與第一驅動系統所屬的負載作傳動聯結的驅動狀態,或呈不與第一驅動系統所屬負載作傳動聯結的脫離狀態; 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其主動回轉動力源可依運轉需要與第一驅動系統所屬負載呈傳動聯結,或呈不作傳動聯結的脫離狀態者,而第一驅動系統與第二驅動系統間的離合器則呈脫開者,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的引擎接受人工或控制系統的操控以輸出回轉功能,供驅動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其發電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者; 常態負載或重載時,系統可被操控為呈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包括由引擎的回轉動能驅動第一驅動系統、或驅動第二驅動系統或兩者同時驅動者;若系統依需要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則可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或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或兩者其中的一,藉儲放電裝置的電能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于重載時與引擎動能共同驅動負載者,或于輕載時,可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者;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若選擇以引擎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則其主要運作功能含: 由引擎動力的回轉動能經傳動單元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負載,或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的負載或兩者同時驅動者; 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由引擎的回轉動能經傳動單元及經依需要選擇性設置的可操控離合器,及具有多段或無段變速功能、或倒檔功能、或空檔功能、或扭力轉換功能的變速單元構成第一驅動系統以 驅動所屬的負載,并藉由引擎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或供驅動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者;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運作,包括于輕載時,系統可被操控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或被操控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的運作;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其主動回轉動力源與第一驅動系統所屬的負載可為呈傳動聯結的驅動狀態,或與第一驅動系統所屬負載為呈不作傳動聯結的脫離狀態者; 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其第一驅動系統與第二驅動系統間的離合器則呈脫開者,而主動回轉動力源可依運轉需要與第一驅動系統所屬負載呈傳動聯結,或呈不作傳動聯結的脫離狀態者,此時由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的引擎接受人工或控制系統的操控,驅動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其發電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而使系統運轉于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狀態; 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由引擎的回轉動能驅動負載,或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的運轉,其發電的電能用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或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所屬負載,或由第一電機單元發電的電能驅動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者; 若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則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其運作功能包括: 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其中部分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驅動負載者;或由第一或第二電機單元作為電動機功能運轉的回轉動能,與引擎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 負載者,或 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份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驅動負載者;藉由引擎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份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充電或對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供電者; 藉由負載逆向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兀、及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作再生發電的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充電或對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供電者; 藉由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制動剎車功能,或于設有儲放電裝置時,同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充電或對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供電,以產生再生發電制動功能者; 由儲放電裝置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驅動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作電動機功能運轉以供啟動引擎或驅動其他負載者; 或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時,進一步藉引擎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 ,并以其發電輸出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作充電,或由儲放電裝置的電能與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兀發電的電能,共同驅動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以作電動機功能輸出驅動所屬的負載,并藉以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設定轉速運轉條件者,即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功能運作,或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且負載較輕時,可藉由引擎的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的第一電機單元,及設置于第一或第二驅動系統的第二電機單元的全部、或其中部份電機單元作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充電或對其他使用電能的負載供電者。
17.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與第一電機單元及第二電機單元,經所選擇性配置的離合器,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作系統性聯結的形態,主要為藉由主動回轉動力源、各種電機單元、傳動單元、變速單元、離合器、驅動控制單元、中央控制單元、儲放電裝置、或輔助儲放電裝置、或電能驅動的負載等具特定功能的總成單元或裝置所構成,其主要構成含: 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為由至少一個習用的各種內燃引擎、外燃引擎、渦輪引擎、或其他物理效應致動的回轉動能動力源所構成者,主動回轉動力源的轉部可選擇為直接耦合于第一電機單元(101),或經由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或選擇性設置的傳動單元(129),或經由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第一離合器(102),再耦合于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者; 第一電機單元(101):為由至少一個具發電機功能,或具有可切換作發電機功能或馬達功能的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回轉電機所構成者,若第一驅動系統(1001)依需要選擇性設有第二電機單元(103)時,則由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經第二離合器(112)或差動輪組或游星輪組,耦合于第二電機單元(103);或經第二離合器(112)及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耦合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者; 第二電機單元(103):為由至少一個具馬達功能,或具有可切換作馬達功能或發電機功能的交流、或直流,無刷、或有刷,同步、或異步的回轉電機所構成供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回轉動力源者,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輸出端可選擇為直接輸出回轉動能以驅動負載,或經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第三離合器(122),或經依需要作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者; 若系統選擇設置第四離合器(132)時,則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輸入端可依需要選擇性直接、或經變速單元、或可差動變速單元(109)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者; 第一離合器(10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第一離合器(102)為直接或經傳動單元(129),而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與第一電機單元(101)之間,此項第一離合器(102)并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者; 第二離合器(11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上述第二離合器(112)為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與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輸出端之間,或耦合聯結于第二電機單元(103)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之間者,第二離合器(112)可為一個或一個以上者; 第三離合器 (12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上述第三離合器(122)為耦合聯結于負載(120)的輸入端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之間,第三離合器(122)為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者,或由耦合聯結于負載(120)輸入端的變速裝置(109)的空檔功能、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功能以取代第三離合器(122)的功能者; 第四離合器(132):為藉人力、或機力、或離心力、或氣壓、或油壓的流力、或電磁力等所操控的離合器、或單向離合器、或可調控的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傳輸或切斷機械回轉動能的傳輸裝置所構成者;上述第四離合器(132)為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轉部所耦合聯結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的間;或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中,供產生或傳輸主動回轉動能的動力系統的回轉機構,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中供產生或傳輸主動回轉功能的回轉機構的間者;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或于系統設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第二驅動系統(1002)時,供設置于各組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以作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者;第四離合器(132)可依需要選擇性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或不設置者; 傳動單元(129):為由各種固定速比、或自動、或半自動、或手排的多段或無段變速傳動裝置、或差動輪組、或周轉輪組、流體扭力耦合器、或帶式無段變速器、或其他習用變速裝置所構成并可依需要為具有空檔、倒檔等功能者,供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其輸出端為可供直接或經變速單元(109)或第一離合器(102)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或供驅動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供耦合聯結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者;此項傳動單元(129)可依系統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此項傳動單元(129)亦可由游星輪組(801)、或周 轉輪組(1030 )、或雙動型電機單元(1040 )所取代者; 變速單元(109 ):為由各種固定速比、或自動、或半自動、或手排的多段或無段變速傳動裝置、或差動輪組、或周轉輪組、流體扭力耦合器、或帶式無段變速器、或其他習用變速裝置所構成并可依需要為具有倒檔、空檔等功能者,供依需要選擇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轉部與第一離合器(102)的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一離合器(102)與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的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一電機單元(101)轉部與第二離合器(112)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二離合器(112)轉部與第二電機單元(103)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二電機單元(103 )轉部與第三離合器(122 )轉部之間,或選擇設置于第三離合器(122 )轉部與負載(120)轉部之間者;上述變速單元(109)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驅動控制單元(104):為由機電或固態電路所構成,供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時,操控其發電輸出的電能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及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操控對上述兩種發電輸出功能其中的一的運作者;或供操控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以驅動作為馬達功能運轉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第二電機單元(103)或驅動上述電機單元其中的部分電機單元,藉操控其驅動電壓、電流、極性(直流時)、頻率及相序(交流時),以操控電機單元的運轉轉向、轉速、扭力、及異常保護者;或于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電機單元,接受負載逆向驅動而作發電功能運轉時,藉操控所輸往儲放電裝置(106)的充電電能,或輸往其他負載的供電電能,以使電機單元作再生發電制動功能的運轉者;此項裝置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中央控制單元(105):為由固態、或機電式元件、或晶片及相關運作軟體所構成,供接受操控接口(107)的操控,以操控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作相關功能運作,特別是相關系統運作中燃料耗用及污染調控的最佳化,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以及藉操控驅動控制單元(104)以操控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及儲放電裝置(106)的間作相對功能的運作,以及操控系統內各單元間的回授監控及互動的運轉者;此項裝置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儲放電裝置(106):為由各式可充放電蓄電瓶、或超電容、或其他可充放電蓄電裝置所構成者,此項儲放電裝置可依系統需要作選擇性設置或不設置者; 操控接口(107):為由固態、或機電式元件、或晶片、及相關軟體所構成,供接受人工或操控信號的輸入,以操控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的運作者;此項操控接口(107)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輔助儲放電裝置(110):為由各式可充放電蓄電瓶、或超電容、或飛輪蓄能的儲放電裝置或其他可充放電蓄電裝置所構成,其電能經啟動開關(111)的控制,以驅動作為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引擎組的起動馬達(121),進而直接或經傳動裝置(119)啟動引擎組,或對周邊配備或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此項輔助儲放電裝置(110)及啟動開關(111)及起動馬達(121)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 電能驅動的負載(130):為可由前述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或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時的發電電能,或儲放電裝置(106)、或輔助儲放電裝置(110)的電能為電源的周邊負載者;此項電能驅動的負載(130)可依需要選擇設置或不設置者;藉上述系統的運作,其輸出的回轉動能可供驅動陸上、或水上、或空中載具及產業設備等需接受輸入回轉機械動能的負載者; 此項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若以引擎構成主動回轉動力源,系統具有以下全部或部份運作功能,含: 藉由引擎動力的回轉動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負載(120),或驅動設置于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負載(120)或同時驅動前述負載的部份或全部者; 于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可藉由操控引擎由低轉速至高轉速運轉,或作設定轉速運轉以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作發電機功能運轉,若系統未設置儲放電裝置(106),則以第一電機單元(101)發電的電能,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者;若系統設置儲放電裝置(106),則于負載較輕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所發電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并同時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于重負載時,則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的發電電能,與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以輸出回轉動能驅動負載(120),并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設定轉速運轉條件;或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106)時,則進一步可藉引擎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對儲放電裝置(106)作充電,或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與第一電機單元(101)的發電電能,共同驅動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電動機功能輸出驅動負載(120),以調控引擎運作于較高能源效率的定速運轉條件者,前述引擎設定轉速運轉的定義,為泛指系統作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或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運作時,使引擎運轉于耗用燃料較低,但可相對獲得輸出功率較高的較節省燃料運轉區域的運轉速度范圍,以達最佳制動燃料消耗比量; 于系統選擇加設儲放電裝置(106),則于系統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的運作時,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兩者其中的一作馬達功能運轉,并與引擎動能共同驅動負載(120)者,或于系統負載較輕時,引擎的回轉動能除驅動負載(120)外,并可同時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于重載時則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與引擎所輸出的回轉動能共同驅動負載者; 藉由儲放電裝置(106)的電能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兀(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運轉驅動負載(120)者; 藉由引擎動力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發電機功能 運轉,其發電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充電(106)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藉由負載(120)逆向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再生發電的發電機功能運轉,其發電的電能供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者; 藉由引擎的機械阻尼作為制動剎車功能,或于設有儲放電裝置(106)時,同時由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發電機功能運轉,以對儲放電裝置(106)充電或對其他電能驅動的負載(130)供電,以產生再生發電制動功能者; 由儲放電裝置(106)驅動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第一電機單元(101)、及設置于第一驅動系統(1001)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第二電機單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電機單元(103),作馬達功能啟動引擎者; 藉由操控第四離合器(132),于閉合時供傳輸耦合聯結于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傳動單元(129)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功能,或傳輸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間的回轉功能,或傳輸兩組或兩組以上第二驅動系統間的回轉動能;于脫離時切斷上述回轉動能的傳輸者。
18.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配置的第一離合器(102)以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再經第二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第三離合器(122)、及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以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第一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耦合聯結的第三離合器(122)輸出端、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1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為由主動回轉動力源(100)供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耦合聯結選擇性配置的傳動單元(129),及選擇性設置的第一離合器(102)供驅動 第一電機單元(101 ),再經第二離合器(112)及選擇性設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一驅動系統(1001); 而由第二電機單元(103)作為動力源,經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驅動所匹配的負載(120),構成第二驅動系統(1002); 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驅動系統(1001)及第二驅動系統(1002)構成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者; 此外并可依需要選擇性將第一驅動系統(1001)的主動回轉動力源(100)的回轉動能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傳動單兀(129)輸出端、或所I禹合聯結的第一離合器(102)輸出回轉動能的轉部、或所驅動第一電機單元(101)的轉部耦合聯結于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入端,而第四離合器(132)的輸出端,則供耦合聯結于作為第二驅動系統(1002)動力源的第二電機單元(103)的轉部、或所選擇性配置的變速單元(109)輸出端、或第二驅動系統(1002)所驅動負載(120)的輸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驅動系統(1001)與第二驅動系統(1002)的間回轉動能的傳輸狀態者。
全文摘要
一種分離式串并聯混合式雙動力驅動系統,為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分離式驅動單元,供各別驅動負載,或由各別驅動負載結合于共同機體,并可選擇性設置離合器以操控各獨立驅動單元間回轉動能的傳輸或切斷;上述系統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統的操控作特定串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運作、或作并聯式混合動力系統相關功能動作。
文檔編號B60K6/442GK103182927SQ20131009173
公開日2013年7月3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優先權日2004年11月12日
發明者楊泰和 申請人:楊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