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水箱蓋板的機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水箱蓋板的機動車。所述水箱安置在機動車上,通常安置在機動車的前擋風玻璃的下邊緣上,并且用于安裝不同的部件、例如刮水器的電動機和連桿。通常設置水箱蓋板用于使落在前擋風玻璃上的水和污物遠離水箱。
背景技術:
由專利文獻DE102007017427A1已知一種機動車,具有其下邊緣支撐在風窗玻璃支架上的前擋風玻璃、前蓋板、安置在前擋風玻璃與前蓋板之間的空隙下方的水箱以及水箱蓋板。水箱蓋板的邊緣被設計為圍繞著前擋風玻璃的下邊緣的U形型材。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在行人保護這方面優化上述傳統的結構。所述技術問題通過根據本發明的機動車得以解決,其中水箱蓋板固定在風窗玻璃支架上,而不是固定在前擋風玻璃上。在為了實現本發明而實施的試驗中已經確定,以常規方式咬合與風窗玻璃的下邊緣上的U形型材不僅會在沖擊器撞擊時阻止前擋風玻璃破裂,還會阻止隨后的前擋風玻璃和風窗玻璃支架的屈服變形。通過將水箱蓋板的固定從前擋風玻璃轉移到風窗玻璃支架上,在碰撞到前擋風玻璃上時能夠成功地明顯降低HIC(頭部傷害標準)值。如果接觸風窗玻璃支架的前擋風玻璃的凸緣以公知的方式通過上方后部的邊緣間接或直接地與支承的車身構件、例如與在發動機艙與客艙之間延伸的車廂前壁相連接,則水箱蓋板可有效地固定在所述凸緣的前下緣上。水箱蓋板的夾緊件優選咬合在所述凸緣的前下緣上。所述夾緊件嵌入前擋風玻璃的內側與凸緣之間的空隙中。然而,凸緣的前下緣也可以延長超出前擋風玻璃的下邊緣,尤其是向前延長,使得前擋風玻璃基本上不會阻礙夾緊件的安裝。所述凸緣的前下緣形成向前升高的邊緣區域,所述夾緊件可安置于該邊緣區域上,由此尤其簡化了夾緊件的安裝。所述邊緣區域可以有效地沿車輛橫向分布,由此在向前下傾斜的凸緣和向前升高的邊緣區域之間的彎折部在發生碰撞時不會影響風窗玻璃支架的柔韌性。有利的是,多個夾緊件沿前下緣分布。使用不連續的夾緊件來取代連續的型材,同樣在碰撞時使風窗玻璃支架的屈服變形更為容易。當然也可以設置單個夾緊件,所述單個夾緊件在前擋風玻璃的下邊緣的主體部分上連續延伸。這種連續的夾緊件有助于水箱針對降水的密封。所述連續的夾緊件可由比風窗玻璃支架更加柔韌的材料制成,以防止對風窗玻璃支架進行不必要的加固。這種連續的夾緊件優選是擠壓型材。
風窗玻璃支架的前下緣可有利地設置多個不連續的凹口,連續的夾緊件或者多個不連續的夾緊件中的每個夾緊件可以形狀接合地咬合在所述凹口上。所述凹口分別標記出夾緊件預設的安裝位置,由此凹口的存在也加快了不連續夾緊件的安裝。此外有利的是,所述夾緊件是獨立于水箱蓋板的部件,并且所述水箱蓋板和所述夾緊件具有相互配合的便于緊固的固定輪廓、尤其是插接形狀,使得在將夾緊件安裝到風窗玻璃支架上后,所述水箱蓋板可固定在夾緊件上。為了簡化水箱蓋板的安裝,優選對所述夾緊件的插接形狀如此安置定向,以便能夠實現水箱蓋板在前擋風玻璃的表面法線方向上的插入運動。水箱蓋板可以具有覆蓋前擋風玻璃下邊緣的搭邊,以便遮蓋位于其下的夾緊件。
根據如下附圖對實施例的說明,獲得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由說明和附圖還可知未在權利要求中提及的實施例的特征。這些特征也能夠以與此處特定公開的組合不同的方式出現。在相同的語句中或者以另一種上下文的方式相互涉及了本發明的多個特征,但是這種情況并不證明,這些特征只能以特定公開的組合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只要不影響本發明的功能性,也可以從多個這種特征中去除或更換單個特征。在附圖中: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的汽車車身以及模擬行人頭部撞擊到車身上的沖擊器的局部透視圖;圖2示出圖1中未示出部件的透視圖,用于補充圖1所示車身;圖3示出根據本發明第一設計方案的圖1所述車輛的風窗玻璃支架的局部俯視圖;圖4示出沿圖3所示剖切面IV-1V剖切圖1和圖2所示車身部件所得的剖面示意圖;圖5示出根據本發明第二設計方案與圖3類似的風窗玻璃支架的局部俯視圖;圖6示出根據第二設計方案與圖4類似的剖面圖;和圖7示出根據第三設計方案與圖4類似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了可以使用本發明的汽車車身的局部透視圖。可以看到前蓋板I的后部區域以及與其相連的在完成裝配的車輛上安置前擋風玻璃的風窗開口,A柱2置于風窗開口的兩側。在完成裝配的車輛中在前擋風玻璃下方延伸的儀表板的裝飾板在圖1中被略去,以便能夠示出位于其下的儀表板的構件3以及風窗玻璃支架4,其在完成裝配的車輛中被遮蓋在儀表板的裝飾板下方。風窗玻璃支架4的外形為板狀,其可通過對扁平毛坯料的三維成型,尤其是通過對鋼板的成型加工,從而使風窗玻璃支架4成型。也可設想的是,使用塑料,尤其纖維強化的材料,例如將纖維材料的毛坯料放置于底模上并且在熱作用下相互壓緊,從而制成風窗玻璃支架4。風窗玻璃支架4具備在頂部之上安裝的具有向下翻轉的凹形側面的基本呈溝槽狀的外形,所述溝槽的向前下傾斜的前側壁構成用于前擋風玻璃的支承凸緣6。從溝槽的后壁水平導向地彎曲出后凸緣5,所述凸緣5支撐在圖1中不可見的在發動機艙與汽車客艙之間延伸的車廂前壁上。在圖1中不可見的水箱以公知的方式在支承凸緣6和前蓋板I的后邊緣的下方延伸,刮水器7的電動機被設置在所述水箱中。圖2在與圖1類似的透視圖中示出待安裝在風窗開口的標記為8的前擋風玻璃。在圖2中,用于容納水箱的空間在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與車輛前輪的減振支柱罩9之間在前擋風玻璃8的整個寬度上延伸。水箱蓋板10覆蓋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并且向前延伸直到圖1中未示出的前蓋板I的下方。圖3示出風窗玻璃支架4的左半部的俯視圖。隨著車廂前壁的走勢,水平向的后凸緣5輕微地向前彎曲。在所述后凸緣5的后邊緣上能夠看到凹處11,在該凹處中能夠放置用于固定在車廂前壁上的螺釘。支承凸緣6配合前擋風玻璃8的走向同樣向前彎曲。支承凸緣6的前下緣12基本平齊地終止于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沿著邊緣12分布有多個固定夾13,在俯視圖中僅示出其中一個固定夾。所述固定夾13可以摩擦接合地夾持在支承凸緣6上;根據本發明的一種改進方案,在支承凸緣6上與邊緣12相鄰地分布有多個例如是小缺口或穿孔形狀的凹口 14,所述凹口 14能夠形狀接合地定位固定夾13并且沿邊緣12為固定夾13設置了安裝位置。圖4示出沿圖3所示剖切面IV-1V剖切風窗玻璃支架4及其周圍的剖面示意圖。可清楚地辨認出所述風窗玻璃支架4的溝槽狀的形狀,所述風窗玻璃支架4具有向后水平彎曲的、此處通過螺釘16固定在標記為15的車廂前壁上的后凸緣。所述支承凸緣6通過彈性密封帶17支承著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區域。所述密封帶17未覆蓋支承凸緣6的下邊緣12,從而在支承凸緣6與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18之間留出了空隙19,各個固定夾13的一個支腳20分別嵌入所述空隙19中。固定夾13分別具有在前擋風玻璃8的表面法線方向上開口的凹槽21,水箱蓋板10的彈簧22固定在所述凹槽中。水箱蓋板10的由彈簧22斜向上和斜向后突出的側邊23密封地緊貼在前擋風玻璃8的外側面上。沿相反方向延伸的側邊24則在示意性示出的水箱25之上延伸直至前蓋板I的后部邊緣區域的下方。如果頭部-沖擊器26如圖1所示撞擊到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則沿著風窗玻璃支架4的下邊緣12不連續分布的固定夾13不會增加車身的變形阻力,并且水箱蓋板10也可由薄壁材料制成,所述薄壁材料最多只以極小的阻力反作用于變形。因此,在前擋風玻璃8破裂后,作用于沖擊器26的減速作用基本取決于風窗玻璃支架4。借助圖4能夠很容易想到的是,可以通過連續的、具有相同截面的夾緊件或者夾緊型材來取代多個沿邊緣12分布的夾緊件13。這種夾緊型材可由塑料以極低的成本通過擠壓制成,其中,可以如此選擇材料和壁厚,使得夾緊型材不會明顯加固邊緣12并且由此無法阻止前擋風玻璃8在發生撞擊時破裂。夾緊型材的類似V型的截面及其向上開口的凹度,使得所述夾緊型材能夠阻擋住從側邊23和前擋風玻璃8之間滲漏的并且滴落到下邊緣18上的降水,并且將其導向側面方向,從而使降水不到達水箱25。圖5示出根據本發明第二設計方案的風窗玻璃支架4的俯視圖,并且圖6在沿圖5的剖切面V1-VI剖切所得的剖面圖中示出相同的風窗玻璃支架4及其周圍部件。風窗玻璃支架4的支承凸緣6在此延長超出前擋風玻璃的下邊緣18,并且設置有沿車輛縱向向前升高的邊緣區域27。所述邊緣區域27可設計為在風窗玻璃支架4的整個寬度上連續延伸的條帶;在圖5中,所述邊緣區域27由多個連接片28構成,所述連接片28相互之間僅通過在其后延伸的支承凸緣6連接成一體。將邊緣區域27分解成單個連接片28使得在支承凸緣6與邊緣區域27之間的邊界上的彎折部29不會顯著加強風窗玻璃支架4的剛性。向前升高的邊緣區域27便于插入固定夾13,所述固定夾13在本設計方案中其截面呈S型,并具有相互反向定向的凹槽,用于插入邊緣區域27或者用于容納水箱蓋板10的彈黃22。在此根據一種變型方法,也可以通過在邊緣18下方連續延伸的擠壓型材形式的單個夾緊件13取代不連續的夾緊件13。在此不同于圖4所述的變型方案,所述擠壓型材不能夠用作阻止由側邊23和前擋風玻璃8之間滲漏的滲漏水的密封件。為了導出這些滲漏水,可另外設置可彎曲的V形型材30,所述型材在連接片28之間的空隙上覆蓋所述空隙沿邊緣18延伸并且具有膠粘在支承凸緣6上的水密的側邊。圖7在與圖4或圖6類似的剖面中示出本發明的第三設計方案。在根據第二設計方案的風窗玻璃支架4中,如圖5所示,連接片28被較寬的空隙分隔,此時根據本設計方案這些空隙被第二連接片31填滿。所述第二連接片31彎曲成L型,從而使其連同連接片28一起沿車輛橫向構成凹槽的交替壁面,水箱蓋板10的彈簧22被夾緊在所述凹槽中。換句話說,連接片28、31在此用作為用于固定水箱蓋板10的夾緊件13,與此前的設計方案有所不同是,該夾緊件與風窗玻璃支架4是一體的,由此不再需要任何安裝步驟。附圖標記列表I前蓋板2 A 柱3 構件4風窗玻璃支架5后凸緣6支承凸緣7刮水器8前擋風玻璃9減振支柱罩10水箱蓋板11 凹處12前下緣13固定夾14 凹口15車廂前壁16 螺釘17密封帶18下邊緣19 空隙20 支腳21 凹槽
22彈簧23側邊24側邊25水箱26沖擊器27邊緣區域28連接片29彎折部30V形型材 ·
權利要求
1.一種機動車,具有其下邊緣(18)支撐在風窗玻璃支架(4)上的前擋風玻璃(8)、前蓋板(I)、安置在所述前擋風玻璃(8)與所述前蓋板(I)之間的空隙下方的水箱(25)以及水箱蓋板(10),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蓋板(10)固定在所述風窗玻璃支架(4)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風窗玻璃支架(4)的支撐著所述前擋風玻璃(8)的凸緣(6)通過上方后部的邊緣與支承的車身構件(15)相連接,并且所述水箱蓋板(10)固定在所述凸緣(6)的前下緣(12)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蓋板(10)的夾緊件(13)咬合在所述凸緣(6)的前下緣(12)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13)嵌入所述前擋風玻璃(8)的內側和所述凸緣(6)之間的空隙(19)中。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緣(6)的前下緣(12)延長超過所述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18)。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緣(6)的前下緣上形成向前升高的邊緣區域(27)。
7.根據權利要求3和6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13)插套在所述邊緣區域(27)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區域(27)沿車輛橫向分布。
9.根據權利要求3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夾緊件(13)沿所述前下緣(12)分布。
10.根據權利要求3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單個所述夾緊件(13)在所述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18)的主體部分上連續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13)是擠壓型材。
12.根據權利要求3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風窗玻璃支架(4)的前下緣(12)具有多個不連續的凹口(14),用于實現與所述至少一個夾緊件(13)的形狀接合地咬合。
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13)是獨立于所述水箱蓋板(10)的部件,并且所述水箱蓋板(10)和所述夾緊件(13)具有互補的插接形狀(21,22)。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對所述夾緊件(13)的插接形狀(21)如此安置定向,以便能夠實現所述水箱蓋板(10)在前擋風玻璃(8)的表面法線方向上的插入運動。
1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蓋板(10)具有覆蓋所述前擋風玻璃(8)的下邊緣(18)的搭邊(23)。
全文摘要
一種機動車,具有其下邊緣(18)支撐在風窗玻璃支架(4)上的前擋風玻璃(8)、前蓋板(1)、安置在所述前擋風玻璃(8)與前蓋板(1)之間的空隙下方的水箱(25)以及固定在風窗玻璃支架(4)上的水箱蓋板(10)。
文檔編號B60R21/34GK103213552SQ20131006929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19日
發明者J·謝弗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