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和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和車輛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吸煙駕駛提醒裝置,此外還涉及一種安裝有該吸煙駕駛提醒裝置的車輛。
背景技術:
[0002]在交通越來越發達的今天,車輛等交通工具已成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在過去司機大多是一種職業,所以通常會遵守一定的基本守則,例如禁止在駕駛中吸煙等。但是在現在私家車越來越多,駕駛變成了一種生活中的日常行為,而為了駕駛安全所必要的許多規則經常會被人們所忽視。特別是吸煙駕駛,由于它并不像飲酒駕車那樣被法律明文禁止,所以經常被人們所忽視。[0003]但它的危害卻并不比飲酒駕車輕。首先,吸煙時往往是一手打方向盤,一手拿香煙,單手駕車會使身體不由自主地側斜,造成重心偏移,用力不均,極易導致動作不正規或變形。其次,香煙所產生的煙霧會一定程度上遮擋駕駛員的視野,而且這些煙霧也會刺激駕駛員的眼睛,影響其視線,降低其眼睛的感光性能和適應能力。另外,很多人都會以為吸煙會使人精神振作,但是實際上尼古丁的作用僅能維持20分鐘左右,隨之而來的便是一系列的缺氧癥狀,比如精力分散、思維判斷能力減弱、記憶力降低、輕度的動作不協調、有疲勞感等。所以駕車吸煙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需要一種能夠及時地提醒駕駛員禁止吸煙駕駛的裝置,以防止因吸煙開車而產生的意外。實用新型內容[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吸煙駕駛提醒裝置,該吸煙駕駛提醒裝置能夠準確地檢測到駕駛員是否在吸煙,并及時地發出信號以提醒駕駛者吸煙駕駛危險。[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吸煙駕駛提醒裝置,該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包括安裝在運輸工具的駕駛操作區以感測點燃的香煙溫度的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用于報警的提醒裝置以及用于接收來自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的溫度信號并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的控制器,該控制器能夠控制所述提醒裝置報警。[0006]優選地,所述控制器分別通過線纜電連接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和所述提醒裝直。[0007]優選地,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為紅外溫度傳感器。[0008]優選地,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安裝于所述運輸工具的操作儀表板上。[0009]優選地,所述運輸工具為車輛、船舶或飛行器。[0010]優選地,所述提醒裝置為能夠發出提醒音頻的揚聲器。[0011]優選地,所述控制器能夠在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所檢測的溫度達到或大于 200度控制所述提醒裝置報警。[0012]優選地,所述控制器為車身控制器、單片機或電子控制單元。[0013]優選地,所述控制器還能夠為接收來自速度傳感器等的表示運輸工具是否在行駛中的速度信號并在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之前判斷所述速度傳感器所檢測的速度信號是否為行駛中的速度信號的控制器。[0014]此外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車輛,該車輛安裝有上述方案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0015]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利用安裝在運輸工具的駕駛操作區以感測點燃的香煙溫度的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來檢測駕駛員是否在吸煙,利用控制器接收來自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的溫度信號并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在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時該控制器能夠控制提醒裝置進行報警,以使駕駛員能夠意識到駕駛吸煙是危險的。[0016]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
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0017]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
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0018]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0019]附圖標記說明[0020]I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 2控制器[0021]3提醒裝置4線纜具體實施方式
[0022]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002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中,該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包括安裝在運輸工具的駕駛操作區以感測點燃的香煙溫度的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用于報警的提醒裝置3以及用于接收來自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的溫度信號并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的控制器2,該控制器2能夠控制所述提醒裝置3報警。[0024]由于運輸工具的大多數時間都是在行駛中的,而且像車輛這樣交通工具通常會提供給使用者以較大的自由性,也就是能夠開放側窗用以進行空氣的流通。特別是,很多時候駕駛者都會在吸煙時開放側窗以使煙霧盡快散去。此時,通常應用在大廈進行防火檢測的煙霧檢測器就不可能起到可靠的感知作用。[0025]在本實用新型中,利用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來感測點燃的香煙溫度,由于點燃的香煙溫度是不會因外部條件而改變的,所以能夠可靠地檢測駕駛操作區中是否有正在吸煙的狀況發生。因此能夠避免只要使煙霧不接觸到煙霧檢測器,吸煙駕駛提醒裝置便會形同虛設的狀況。同樣地,也能夠避免在發生大霧等其他可能會使霧檢測器誤動作的情況下, 對駕駛員造成的影響。[0026]而且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能夠及時地檢測點燃的香煙溫度,也就是如果駕駛者在接受到本實用新型所述吸煙駕駛提醒裝置所發出的提醒信號后,馬上熄滅香煙,而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能夠立刻檢測到這一變化,不再發出提醒信號。而煙霧檢測器則必須等到煙霧消散后才能感知這一變化,會給使用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煩。[002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控制器2分別通過線纜4電連接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和所述提醒裝置3。所述線纜4是能夠傳遞信號的各種線纜。當然也可以使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和所述提醒裝置3直接集成于所述控制器2上。[002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為紅外溫度傳感器。作為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的一種,紅外溫度傳感器的體積小,安裝方便可靠性高。 當然也能夠使用由紅外溫度傳感器等組成的紅外測溫模塊,或者使紅外線檢測儀等。[0029]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安裝于所述運輸工具的操作儀表板上。由于操作儀表板上已經集中了許多測控設備,安裝本實用新型中的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的設置成本比較低。而且操作儀表板位于駕駛員的前方,是感知點燃的香煙溫度的優選位置。[003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運輸工具為車輛、船舶或飛行器。[003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提醒裝置3為能夠發出提醒音頻的揚聲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中的所述提醒裝置3能夠為各種能夠引起駕駛者注意的裝置。比如對于聽力不好的人能夠設置成閃爍的指示燈來進行提示。而利用在大多數車輛等的交通工具上已經設置有的揚聲器來發出提醒音頻是優選地,能夠節省成本。 而且該音頻還可以為簡單的警告聲,也可以設置為某種特定的音頻。[003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控制器2能夠在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達到或大于200度控制所述提醒裝置報警。該溫度是點燃的香煙溫度,所以根據香煙(雪茄)的種類不同,溫度也會有不同,所以能夠根據需要預設所需的警報溫度值,來調整吸煙駕駛提醒裝置的敏感度。[0033]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控制器2為車身控制器、單片機或電子控制單兀。[0034]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所述控制器2還能夠為接收來自速度傳感器等的表示運輸工具是否在行駛中的速度信號并在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之前判斷所述速度傳感器所檢測的速度信號是否為行駛中的速度信號的控制器2。該實施方式對交通工具在非行駛狀態下,不再對駕駛區內的吸煙進行提醒,在能夠確實地對吸煙駕駛進行提醒的同時,也能對適應已有煙癮的駕駛員的需要。[0035]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車輛,該車輛安裝有上述技術方案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0036]通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技術方案,實現了利用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感測運輸工具的駕駛操作區中的溫度、利用控制器2接收來自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的溫度信號并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點燃的香煙溫度),并由該控制器2控制提醒裝置3發出提醒信號。由于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能夠可靠地檢測駕駛操作區中是否有正在吸煙的狀況發生,并發出提醒信號,因此能夠使駕駛員意識到駕駛吸煙是危險,從而防止因駕駛吸煙所造成的意外。[0037]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0038]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實用新型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0039]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內容。
權利要求1.一種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包括安裝在運輸工具的駕駛操作區以感測點燃的香煙溫度的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用于報警的提醒裝置(3 )、以及用于接收來自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的溫度信號并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的控制器(2 ),該控制器(2 )能夠控制所述提醒裝置報警。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2)分別通過線纜(4 )電連接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和所述提醒裝置(3 )。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為紅外溫度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1)安裝于所述運輸工具的操作儀表板上。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工具為車輛、船舶或飛行器。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裝置(3)為能夠發出提醒音頻的揚聲器。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2)能夠在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達到或大于200度控制所述提醒裝置報警。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2)為車身控制器、單片機或電子控制單元。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2)還能夠為接收來自速度傳感器等的表示運輸工具是否在行駛中的速度信號并在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I)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之前判斷所述速度傳感器所檢測的速度信號是否為行駛中的速度信號的控制器(2 )。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該車輛安裝有根據權利1-9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吸煙駕駛提醒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吸煙駕駛提醒裝置,包括安裝在運輸工具的駕駛操作區以感測點燃的香煙溫度的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1)、用于報警的提醒裝置(3)、以及用于接收來自于所述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1)的溫度信號并判斷該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1)所檢測的溫度是否達到或大于預定溫度值的控制器(2),該控制器(2)能夠控制所述提醒裝置報警。本實用新型所述吸煙駕駛提醒裝置能夠利用非接觸式溫度傳感器(1)檢測所得的溫度判斷駕駛員是否在吸煙,并對吸煙駕駛報警,以使駕駛員能夠意識到駕駛吸煙是危險的。
文檔編號B60Q5/00GK202806546SQ201220428929
公開日2013年3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27日
發明者田澤平, 黃國昌, 田博士 申請人: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